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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陆家和其他人不一样,没有全都住在南区。
“陆家为什么住在北区?”沈若初转过头,忍不住问着陆以宛。
军政府的高官,都是南区买的房子,就连督军府,都是在南区的,没道理陆总参谋却在北区建的房子,那里自然没有南区繁华了,也不是彰显身份的地方。
陆以宛听了,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个,就是因为我阿妈了,我阿妈喜欢高新路的梧桐树,我阿爸就让人把房子建在那里了,然后每天要坐一两个小时的车子上班,也不怕折腾。”
沈若初听了很是意外,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那陆总参谋和陆太太的感情一定很好了。”
一个男人能够为一个女人做到这一步了,还是挺让人羡慕的,陆以宛说的轻巧,但是能做的真的不多见。
尤其是这个社会上,女人的地位根本不高,很多男人觉得有钱了,纳几房姨太太,都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只要养得起就行。
“还行吧,我就记得小时候,我哥跟我阿妈顶嘴,我爸差点儿没把他给打死了。”陆以宛将手里的烟捻灭,笑着说道。
也是那一次之后,家里兄妹几个,全都踏实了,没有人敢再去招惹阿妈的。
阿爸对阿妈的感情,这一点还是很让人羡慕的,阿爸虽然做到今天的位置,但是不曾纳过什么姨太太。
沈若初听了,跟着笑了起来,车子路过高新路的时候,沈若初特意开了窗户看着外面,果然两排的梧桐树,是真的漂亮。
若不是仔细看,还以为自己走在法国的街上,很是浪漫。
半路上的时候,沈若初让陆以宛停了车子,去买了红酒和一些礼品,陆太太喜欢梧桐,自然是喜欢浪漫的人,红酒肯定是极爱的。
沈若初拿着红酒回来的时候,陆以宛赞赏的看了沈若初一眼:“若初,你这份儿细心和聪明,不去当谍者,真的可惜了。”
她只说了阿妈喜欢梧桐,沈若初就能分析出阿妈喜欢红酒,这份儿心思,可不是一般人能够顾虑到的。
沈若初笑了笑:“我做不来谍者,我怕死。”她是很惜命的,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更没有陆以宛那份儿狠辣劲儿。
陆以宛抬手揉了揉沈若初的头发,两人不再多说什么,直接回了陆家,进了缠枝大铁门,陆以宛拉着沈若初,朝着客厅里头喊道:“阿爸阿妈,我回来了!”
“陆总参谋好。”沈若初乖巧的喊了一声。
原本坐在客厅看报纸的陆总参谋看到陆以宛的时候,不免推了推鼻子上的眼睛:“你怎么回来了?又没钱花了?”
平时,那是让这丫头回来吃饭都不回来的,今天主动跑回来了,真是太阳打西边儿出来了。
“阿爸,谁没钱花了?在你眼里头,我就是这样的人吗?”陆以宛委屈的不行,对着陆总参谋反问。
陆总参谋忍不住冷笑一声:“这还是当着若初的面儿,给你留了面子的。”
“我跟你说不清楚,阿妈呢。”陆以宛觉得陆总参谋就属于老奸巨猾那种,自己根本不是对手。
沈若初在一旁看着,总算是明白陆以宛这脾气像谁了,可她觉得这才是家庭,才是父女之间相处的方式,哪里像她和沈为之间,沈为眼里只有钱和利益,
不等陆以宛说话,陆太太已经下了楼,看见陆以宛和沈若初的时候,快步走了过去。
沈若初看着眼前,穿着旗袍的女人,鲜少见到一个这个岁数,能把旗袍穿的这么优雅而不失端庄的人,和督军夫人的气势有的一拼。
蓝绿色的旗袍,包裹的身材匀称,肩上只是随意搭了个披肩,目光里头满是温和,和陆以宛是完全不像的。
“陆太太好。”沈若初朝着陆太太微微行了礼,陆太太上前拉着沈若初,上下瞧着沈若初笑道:“这是哪家的小姐?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
模样生的很是好看,气质也好,若是军政府的小姐,她不可能不知道的。
“阿妈,这是沈若初,我顶好的朋友。”陆以宛挽着沈若初,对着陆太太介绍着,她就知道阿妈一定会喜欢沈若初的,阿妈就是喜欢娴静温婉的姑娘,可偏偏她不是。
陆夫人见了连忙拉着沈若初坐下,欢喜的不行:“好,真好。”陆以宛都是一些乱七八糟的朋友,她自己都很少回来,更别说把朋友给带回来了。
对于陆夫人的夸赞,沈若初微微红了脸颊。
正欲说话的时候,一穿着军装的男人,从屋外朝着客厅走了过来。
r /> 陆家和其他人不一样,没有全都住在南区。
“陆家为什么住在北区?”沈若初转过头,忍不住问着陆以宛。
军政府的高官,都是南区买的房子,就连督军府,都是在南区的,没道理陆总参谋却在北区建的房子,那里自然没有南区繁华了,也不是彰显身份的地方。
陆以宛听了,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个,就是因为我阿妈了,我阿妈喜欢高新路的梧桐树,我阿爸就让人把房子建在那里了,然后每天要坐一两个小时的车子上班,也不怕折腾。”
沈若初听了很是意外,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那陆总参谋和陆太太的感情一定很好了。”
一个男人能够为一个女人做到这一步了,还是挺让人羡慕的,陆以宛说的轻巧,但是能做的真的不多见。
尤其是这个社会上,女人的地位根本不高,很多男人觉得有钱了,纳几房姨太太,都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只要养得起就行。
“还行吧,我就记得小时候,我哥跟我阿妈顶嘴,我爸差点儿没把他给打死了。”陆以宛将手里的烟捻灭,笑着说道。
也是那一次之后,家里兄妹几个,全都踏实了,没有人敢再去招惹阿妈的。
阿爸对阿妈的感情,这一点还是很让人羡慕的,阿爸虽然做到今天的位置,但是不曾纳过什么姨太太。
沈若初听了,跟着笑了起来,车子路过高新路的时候,沈若初特意开了窗户看着外面,果然两排的梧桐树,是真的漂亮。
若不是仔细看,还以为自己走在法国的街上,很是浪漫。
半路上的时候,沈若初让陆以宛停了车子,去买了红酒和一些礼品,陆太太喜欢梧桐,自然是喜欢浪漫的人,红酒肯定是极爱的。
沈若初拿着红酒回来的时候,陆以宛赞赏的看了沈若初一眼:“若初,你这份儿细心和聪明,不去当谍者,真的可惜了。”
她只说了阿妈喜欢梧桐,沈若初就能分析出阿妈喜欢红酒,这份儿心思,可不是一般人能够顾虑到的。
沈若初笑了笑:“我做不来谍者,我怕死。”她是很惜命的,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更没有陆以宛那份儿狠辣劲儿。
陆以宛抬手揉了揉沈若初的头发,两人不再多说什么,直接回了陆家,进了缠枝大铁门,陆以宛拉着沈若初,朝着客厅里头喊道:“阿爸阿妈,我回来了!”
“陆总参谋好。”沈若初乖巧的喊了一声。
原本坐在客厅看报纸的陆总参谋看到陆以宛的时候,不免推了推鼻子上的眼睛:“你怎么回来了?又没钱花了?”
平时,那是让这丫头回来吃饭都不回来的,今天主动跑回来了,真是太阳打西边儿出来了。
“阿爸,谁没钱花了?在你眼里头,我就是这样的人吗?”陆以宛委屈的不行,对着陆总参谋反问。
陆总参谋忍不住冷笑一声:“这还是当着若初的面儿,给你留了面子的。”
“我跟你说不清楚,阿妈呢。”陆以宛觉得陆总参谋就属于老奸巨猾那种,自己根本不是对手。
沈若初在一旁看着,总算是明白陆以宛这脾气像谁了,可她觉得这才是家庭,才是父女之间相处的方式,哪里像她和沈为之间,沈为眼里只有钱和利益,
不等陆以宛说话,陆太太已经下了楼,看见陆以宛和沈若初的时候,快步走了过去。
沈若初看着眼前,穿着旗袍的女人,鲜少见到一个这个岁数,能把旗袍穿的这么优雅而不失端庄的人,和督军夫人的气势有的一拼。
蓝绿色的旗袍,包裹的身材匀称,肩上只是随意搭了个披肩,目光里头满是温和,和陆以宛是完全不像的。
“陆太太好。”沈若初朝着陆太太微微行了礼,陆太太上前拉着沈若初,上下瞧着沈若初笑道:“这是哪家的小姐?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
模样生的很是好看,气质也好,若是军政府的小姐,她不可能不知道的。
“阿妈,这是沈若初,我顶好的朋友。”陆以宛挽着沈若初,对着陆太太介绍着,她就知道阿妈一定会喜欢沈若初的,阿妈就是喜欢娴静温婉的姑娘,可偏偏她不是。
陆夫人见了连忙拉着沈若初坐下,欢喜的不行:“好,真好。”陆以宛都是一些乱七八糟的朋友,她自己都很少回来,更别说把朋友给带回来了。
对于陆夫人的夸赞,沈若初微微红了脸颊。
正欲说话的时候,一穿着军装的男人,从屋外朝着客厅走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