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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他,这是牵扯萨麦尔注意力的最好话题。
果不其然,一提到这件事情,萨麦尔就显得很是无奈,他下意识地摸了摸绑在马匹身侧的两杆长枪,轻轻叹息一声。
“话说回来,威尔茨既然是以斧武器著称,你又怎么会想到去学长枪?”见到萨麦尔又露出这样的神色,格林终于决定把这个好奇多日的疑问提出来。路上住宿的时候,格林经常会在训练之中和萨麦尔切磋武艺,每每轮到他们以枪剑对峙的时候,格林总会觉得萨麦尔的枪术似曾相识。
这一点,他在追随神迹的时候可从未有感受到。
“一开始的时候,我的确是从手斧开始练起的,可成效缓慢始终不得要领,说起来可能也是我天生就对斧类武器不感兴趣吧,每一次握在斧柄上。心里都会有种排斥的异样感,就好像娶了一个你并不喜欢的女人偏偏还要夜夜同床那种感觉一样,那段日子可真是糟糕透了,”萨麦尔并不避讳。他抓着缰绳,双眼放空望向天际,脸上浮现出感叹的神情,“还好,后来的一切多亏了我的老师,要不是他的出现,恐怕现在的我依旧碌碌无为,没准儿也就遇不到你们了。”
“哦?”萨麦尔的说法让格林好奇不已,他从未想象在追随神迹之中呼风唤雨的萨麦尔居然还有这样的黑历史,“你的老师?”
“啊。”提到老师,萨麦尔有些不好意思,“其实说是老师,也只是我单方面这么称呼而已,他是不肯认同的。”
以萨麦尔在威尔茨王国的身份。居然有人拒绝担任他的老师,甚至连名头都不肯接受,这倒是令格林好奇心猛涨。
于是他睁着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盯着萨麦尔请求他继续。
“你这家伙,真是没办法……”萨麦尔被格林盯得压力不小,最后无奈摇摇头,继续说道。“老师年纪并不算大,我第一次遇到他的时候,大概也就是我现在的年纪。”
二十多岁?格林挑了挑眉毛,很年轻啊。
“那会儿他看上去很是落魄,似乎是独行数月的旅人一般风尘仆仆,我的父亲属于威尔茨少数乐善好施的贵族。所以在家宅附近见到他的时候,就让仆从送了他一瓶烈酒。你也知道,威尔茨那个地方,总是寒风凛冽冰冷刺骨,我们常说在威尔茨无论多么紧急也不能随地解手。否则没等你舒服呢,直接就给你冻成冰柱!哈哈哈……”
“当时的情况,大抵就是因为老师他穿的衣服并不算多,父亲多半是起了恻隐之心,所以才给他烈酒让他暖暖身子,当时竟然谁也没有注意,穿着那种服装的人却还能够在冰雪间行动自如,怎么可能只是风霜露宿的旅人。总而言之,我父亲一个随手为之的举动,却换来了老师的谢意,他执意要求不能平白无故接受好意,所以作为回报,他教授给我一门枪术。”
“一门枪术?你的意思是……”
萨麦尔点了点头,“老师当时问我想学剑术还是枪术——威尔茨可是狂战士的天下,剑可是最被人瞧不起的武器,所以我理所当然地选择了枪术。”
少年领主毫不犹豫地伸手按住腰间金蓝交织的剑柄,在秋日阳光的照射下晃出一抹刺眼光芒。
“呃……我道歉。”看到格林的举动,萨麦尔赶忙把后话补上,“那啥,我知道你是开玩笑,不过你总握着圣剑开玩笑我心脏颤悠啊。”
格林松开手盖在小狐狸身上,让小兽感觉自己手心的温暖,脸上的表情则显得很是遗憾。
“咳咳,总之,老师教导了我十天,留下枪术的纲要便离开了,而我这一身本领,也正是凭借老师的传承练就,这下你的好奇心总该满足了吧?”
少年扬着眉毛点点头,“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你的老师有没有告诉你这门枪术的名字?”
“有,”萨麦尔低头看了一眼被裹缠严严实实的双枪,“老师说,这门枪术叫做‘疾风’。”
疾风?这还真是个大众名字,不过所谓大巧不工,也许越是这种朴实自然的名字其内涵越是丰富呢。
格林如此在心里想着,倒是解释了萨麦尔推崇备至的原因。
不过总觉得这名字熟悉得很,在哪里听过呢?
“打搅两位真是不好意思,不过请你们偶尔也注意一下前方的路。”
扈从法师有气无力地在后面喊了一句,格林和萨麦尔这才恍然,抬起头望向前方。
林间小路的尽头,白桦的色彩已然消退,在前方空旷的原野之上,坐落着大大小小的村落民宅,而在其中央,众星拱月一般,有一座高伟的城池巍峨耸立。
罗德兰王都——辉煌城弥尔特,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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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他,这是牵扯萨麦尔注意力的最好话题。
果不其然,一提到这件事情,萨麦尔就显得很是无奈,他下意识地摸了摸绑在马匹身侧的两杆长枪,轻轻叹息一声。
“话说回来,威尔茨既然是以斧武器著称,你又怎么会想到去学长枪?”见到萨麦尔又露出这样的神色,格林终于决定把这个好奇多日的疑问提出来。路上住宿的时候,格林经常会在训练之中和萨麦尔切磋武艺,每每轮到他们以枪剑对峙的时候,格林总会觉得萨麦尔的枪术似曾相识。
这一点,他在追随神迹的时候可从未有感受到。
“一开始的时候,我的确是从手斧开始练起的,可成效缓慢始终不得要领,说起来可能也是我天生就对斧类武器不感兴趣吧,每一次握在斧柄上。心里都会有种排斥的异样感,就好像娶了一个你并不喜欢的女人偏偏还要夜夜同床那种感觉一样,那段日子可真是糟糕透了,”萨麦尔并不避讳。他抓着缰绳,双眼放空望向天际,脸上浮现出感叹的神情,“还好,后来的一切多亏了我的老师,要不是他的出现,恐怕现在的我依旧碌碌无为,没准儿也就遇不到你们了。”
“哦?”萨麦尔的说法让格林好奇不已,他从未想象在追随神迹之中呼风唤雨的萨麦尔居然还有这样的黑历史,“你的老师?”
“啊。”提到老师,萨麦尔有些不好意思,“其实说是老师,也只是我单方面这么称呼而已,他是不肯认同的。”
以萨麦尔在威尔茨王国的身份。居然有人拒绝担任他的老师,甚至连名头都不肯接受,这倒是令格林好奇心猛涨。
于是他睁着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盯着萨麦尔请求他继续。
“你这家伙,真是没办法……”萨麦尔被格林盯得压力不小,最后无奈摇摇头,继续说道。“老师年纪并不算大,我第一次遇到他的时候,大概也就是我现在的年纪。”
二十多岁?格林挑了挑眉毛,很年轻啊。
“那会儿他看上去很是落魄,似乎是独行数月的旅人一般风尘仆仆,我的父亲属于威尔茨少数乐善好施的贵族。所以在家宅附近见到他的时候,就让仆从送了他一瓶烈酒。你也知道,威尔茨那个地方,总是寒风凛冽冰冷刺骨,我们常说在威尔茨无论多么紧急也不能随地解手。否则没等你舒服呢,直接就给你冻成冰柱!哈哈哈……”
“当时的情况,大抵就是因为老师他穿的衣服并不算多,父亲多半是起了恻隐之心,所以才给他烈酒让他暖暖身子,当时竟然谁也没有注意,穿着那种服装的人却还能够在冰雪间行动自如,怎么可能只是风霜露宿的旅人。总而言之,我父亲一个随手为之的举动,却换来了老师的谢意,他执意要求不能平白无故接受好意,所以作为回报,他教授给我一门枪术。”
“一门枪术?你的意思是……”
萨麦尔点了点头,“老师当时问我想学剑术还是枪术——威尔茨可是狂战士的天下,剑可是最被人瞧不起的武器,所以我理所当然地选择了枪术。”
少年领主毫不犹豫地伸手按住腰间金蓝交织的剑柄,在秋日阳光的照射下晃出一抹刺眼光芒。
“呃……我道歉。”看到格林的举动,萨麦尔赶忙把后话补上,“那啥,我知道你是开玩笑,不过你总握着圣剑开玩笑我心脏颤悠啊。”
格林松开手盖在小狐狸身上,让小兽感觉自己手心的温暖,脸上的表情则显得很是遗憾。
“咳咳,总之,老师教导了我十天,留下枪术的纲要便离开了,而我这一身本领,也正是凭借老师的传承练就,这下你的好奇心总该满足了吧?”
少年扬着眉毛点点头,“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你的老师有没有告诉你这门枪术的名字?”
“有,”萨麦尔低头看了一眼被裹缠严严实实的双枪,“老师说,这门枪术叫做‘疾风’。”
疾风?这还真是个大众名字,不过所谓大巧不工,也许越是这种朴实自然的名字其内涵越是丰富呢。
格林如此在心里想着,倒是解释了萨麦尔推崇备至的原因。
不过总觉得这名字熟悉得很,在哪里听过呢?
“打搅两位真是不好意思,不过请你们偶尔也注意一下前方的路。”
扈从法师有气无力地在后面喊了一句,格林和萨麦尔这才恍然,抬起头望向前方。
林间小路的尽头,白桦的色彩已然消退,在前方空旷的原野之上,坐落着大大小小的村落民宅,而在其中央,众星拱月一般,有一座高伟的城池巍峨耸立。
罗德兰王都——辉煌城弥尔特,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