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翘着二郎腿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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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种目光短浅的行为,张超在心里极端的鄙视,同时下定了决心立刻离开这个傻逼的领地。
根据其他人的描述,离这里走道路不足二十五里,支线距离连十五里都不到,就是那条被两条支流汇入后宽阔了许多。
最后左穿右绕的穿过石头山后汇入新月湾的清泉河了,而清泉河南岸上就是黑森林,在林子里深入不到三里地,就会到达黑森林里唯一的人类群居居住点黑山镇。其他种地的农民都是单独居住的,只是,自打闹起了凶暴狼和狼人,草叉和普通猎弓连凶暴狼那层毛皮都很难穿透。
在连续三户农家被凶狠的凶暴狼和月下狂化以后连同伴都杀的狂暴狼给完全灭门,连所养的牛和狗都被撕得粉碎,吃得只剩半拉身子以后,所有在黑森林地区内山脚下无树区域耕种的农民,就全部躲进有木制栅栏和树枝篱笆的黑山镇。
可是,最近半个月来,就连黑山镇的巡逻卫兵都在凶暴狼和狂暴狼的攻击下一死三伤了,甚至巡逻队的队长都缺了半截左手小拇指,可是这位领地紧挨着危险地区的男爵,别说派人会同支援,或者至少派人侦查一下情况了,他连最起码的危机感都没有。
别说每日的宣淫不断,甚至还因为向王城和临近地区求援的时候向他这里来报信的信差口气过急而责打了人家,并且从此以后拒绝任何来自黑森林的信使进入他的城堡。
对于这样一个白痴,张超充分的(捉虫的别给我捉这个,说什么用词错误,这只是一种个人的语言习惯)不相信他的那个只知道纵容自己老婆跟男爵做地下情人,自己却跟一个年轻寡妇打得火热的骑士,能领导那些比营养不良的穷地方农夫强不了多少的士兵,抵挡住诸如狼人、凶暴狼之类敌人,以及趁火打劫的以暴力压迫上千地精,过百狗头人给自己卖命的食人魔匪首“浩克”的进攻。
所以,在这个脑袋进水的家伙的地盘多呆一天都是危险的,张超当机立断的以十枚高纯金币和一小袋三十五枚银币为代价,向男爵雇佣了两名全副武装(配备了长矛、自备短剑以及一把品质低劣的手弩)的城堡内部士兵。
作为工钱,他还要在雇佣期内的九天里每一天都支付给这两个士兵两枚银币的报酬。说实在的,要不是张超没有本地王国的爵位,这两个兵在看到直接预支给他们的20枚白花花的银币的工钱的时候,都想直接跟他走,做他的手下了。
哪怕干不了随身侍从,干个大头兵也行啊。可惜他不是本国的贵族,据说也不是大陆上其他国家的贵族,虽然有钱,但是貌似彻底跟他混没什么好的出路,所以还是把他送去王城就回来吧。
按说张超这样在落后、贫困但是不偏远的地区,在一个无谋又笨拙的地方贵族,还有他手下的兵士面前,透露出自己不但身怀空间装备,而且还有带有足够数量的现金。
可是却没有表现出足以保护这些东西的自身强大实力或带有一定数量的属下,是很容易引起别人谋财害命的想法的,而这一点张超后来才想到,幸好这位窝囊无能的男爵除了好色无谋,胆小如鼠之外,并没有爱财如命的毛病。
而他手下的普通士兵和那些乡农来担当的本地守卫兵们,也都没有干上一票后去干逍遥大盗的胆子和想法,于是,张超同学相当安全的定下了离开本地,用不紧不慢的速度,在十天内赶上一百九十多里路,到王国的首都去的日常安排。按说。
虽然那几匹从小镇上商队手里用总计6枚银币的代价所租借下来的挽马,根本不适合骑乘,其速度简直就跟驴子差不多。
可是即便是这样的拉车的挽马,再配合上张超那样完全彻底的门外汉,完全靠从仓库里踅摸出的一条自己都忘记什么时候买下来的“骑术”技能加1的马裤,才可以不从马背上掉下来的骑马能力,以那种完全散步的速度行进,也用不了十天的时间。
即便按照完全是贵族老爷野营游玩的行程安排,每天上午以缓慢到牛一般的速度走两个小时,午饭后再午睡,下午一点出发,再走三个小时,有三匹马代步的三人也能走上二十公里或以上。
就这傻逼男爵这破领地和王城之间,走大路不到一百公里,地图上直线距离连八十公里都不到的距离,如果肯加把劲,催马跑起来,三天赶到王国的首都都可以说时间上有富裕。那么,张超为什么还要安排上十天整的行程呢?
难道是纯粹的为了有备无患的提前打好提前量,为可能会出现的突发时... -->>
对于这种目光短浅的行为,张超在心里极端的鄙视,同时下定了决心立刻离开这个傻逼的领地。
根据其他人的描述,离这里走道路不足二十五里,支线距离连十五里都不到,就是那条被两条支流汇入后宽阔了许多。
最后左穿右绕的穿过石头山后汇入新月湾的清泉河了,而清泉河南岸上就是黑森林,在林子里深入不到三里地,就会到达黑森林里唯一的人类群居居住点黑山镇。其他种地的农民都是单独居住的,只是,自打闹起了凶暴狼和狼人,草叉和普通猎弓连凶暴狼那层毛皮都很难穿透。
在连续三户农家被凶狠的凶暴狼和月下狂化以后连同伴都杀的狂暴狼给完全灭门,连所养的牛和狗都被撕得粉碎,吃得只剩半拉身子以后,所有在黑森林地区内山脚下无树区域耕种的农民,就全部躲进有木制栅栏和树枝篱笆的黑山镇。
可是,最近半个月来,就连黑山镇的巡逻卫兵都在凶暴狼和狂暴狼的攻击下一死三伤了,甚至巡逻队的队长都缺了半截左手小拇指,可是这位领地紧挨着危险地区的男爵,别说派人会同支援,或者至少派人侦查一下情况了,他连最起码的危机感都没有。
别说每日的宣淫不断,甚至还因为向王城和临近地区求援的时候向他这里来报信的信差口气过急而责打了人家,并且从此以后拒绝任何来自黑森林的信使进入他的城堡。
对于这样一个白痴,张超充分的(捉虫的别给我捉这个,说什么用词错误,这只是一种个人的语言习惯)不相信他的那个只知道纵容自己老婆跟男爵做地下情人,自己却跟一个年轻寡妇打得火热的骑士,能领导那些比营养不良的穷地方农夫强不了多少的士兵,抵挡住诸如狼人、凶暴狼之类敌人,以及趁火打劫的以暴力压迫上千地精,过百狗头人给自己卖命的食人魔匪首“浩克”的进攻。
所以,在这个脑袋进水的家伙的地盘多呆一天都是危险的,张超当机立断的以十枚高纯金币和一小袋三十五枚银币为代价,向男爵雇佣了两名全副武装(配备了长矛、自备短剑以及一把品质低劣的手弩)的城堡内部士兵。
作为工钱,他还要在雇佣期内的九天里每一天都支付给这两个士兵两枚银币的报酬。说实在的,要不是张超没有本地王国的爵位,这两个兵在看到直接预支给他们的20枚白花花的银币的工钱的时候,都想直接跟他走,做他的手下了。
哪怕干不了随身侍从,干个大头兵也行啊。可惜他不是本国的贵族,据说也不是大陆上其他国家的贵族,虽然有钱,但是貌似彻底跟他混没什么好的出路,所以还是把他送去王城就回来吧。
按说张超这样在落后、贫困但是不偏远的地区,在一个无谋又笨拙的地方贵族,还有他手下的兵士面前,透露出自己不但身怀空间装备,而且还有带有足够数量的现金。
可是却没有表现出足以保护这些东西的自身强大实力或带有一定数量的属下,是很容易引起别人谋财害命的想法的,而这一点张超后来才想到,幸好这位窝囊无能的男爵除了好色无谋,胆小如鼠之外,并没有爱财如命的毛病。
而他手下的普通士兵和那些乡农来担当的本地守卫兵们,也都没有干上一票后去干逍遥大盗的胆子和想法,于是,张超同学相当安全的定下了离开本地,用不紧不慢的速度,在十天内赶上一百九十多里路,到王国的首都去的日常安排。按说。
虽然那几匹从小镇上商队手里用总计6枚银币的代价所租借下来的挽马,根本不适合骑乘,其速度简直就跟驴子差不多。
可是即便是这样的拉车的挽马,再配合上张超那样完全彻底的门外汉,完全靠从仓库里踅摸出的一条自己都忘记什么时候买下来的“骑术”技能加1的马裤,才可以不从马背上掉下来的骑马能力,以那种完全散步的速度行进,也用不了十天的时间。
即便按照完全是贵族老爷野营游玩的行程安排,每天上午以缓慢到牛一般的速度走两个小时,午饭后再午睡,下午一点出发,再走三个小时,有三匹马代步的三人也能走上二十公里或以上。
就这傻逼男爵这破领地和王城之间,走大路不到一百公里,地图上直线距离连八十公里都不到的距离,如果肯加把劲,催马跑起来,三天赶到王国的首都都可以说时间上有富裕。那么,张超为什么还要安排上十天整的行程呢?
难道是纯粹的为了有备无患的提前打好提前量,为可能会出现的突发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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