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业与择偶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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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最怕入错行,女人最怕嫁错郎。这句古话非常形象地道出了中国人的“两怕”在当今社会“两怕”的情形升级为“两难”:难就业,难择偶。并且跃至男女的共同困境。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二:一是选择的范围太大了,自由度太广了,很难拿定主意;二是自己的本事不够,没有足够的资本去选择。这代表了两个不同阶层的难处。
现在提倡的是价值多元,工作是人生价值的最大体现。职业无贵贱,行行出状元,甭管什么工种什么职位,人尽其才就算。但这种价值观基本上并不深入人心。传统的的价值观依然高企: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学而优则仕”(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就业观占据着许许多多的求职者心灵。不能出仕也要去到俸禄丰厚的国企或外企。在择业上,有一个喊得震天响的口号:先就业再择业。国家鼓励有才华的人到基层去,到边远地区去。看似是国家在提倡价值观念的转变,实际上是欲盖高校扩招后包产不包销的就业困难的尴尬。
在择偶上也有一个应用很广泛的守则:先试婚(同居)后结婚。用一句广为流传的话做旁证:先上车再买票。但有不少人是同而不结的,原因有很多很多。我们从婚姻规律入手来分析一下。有婚姻专家说,爱情有保质期:什么蜜月期、休眠期等等,而婚姻又有临界点:什么七年之痒等等。种种迹象证明,婚姻似乎真是爱情的坟墓。那么是否把结婚期给延长甚至省略掉,爱情之树就会一直常青,就可以当作婚姻的广告一直卖下去?
简化了爱情的婚姻,也许只剩下亲情;简化了婚姻的爱情,也许什么都不会留下。我们知道,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契约的出现。契约就是保证签约双方的合法权益而签订的。结婚证其实就是这样一种契约,一种既是人身契约也是心灵契约。但同居双方在不想承担义务的时候,同时也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然而我们也可以看到,现代信仰缺失非常厉害。一切都在简化着。诚信本来是社交中最重要的一条原则,但往往被简化为了一张契约。可是现代青年男女并不吃这一套,在能打擦边球的地方,决不为自己留下负累的手尾。好比就业时候签用人协议,很多老板不愿意这样做。为什么?因为不想承担太多的责任,更不愿意在自己反悔的时候负担更多的违约成本。同居双方不排除都抱这样的心态,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何其潇洒!
广东倒有一名在校的女大学生对这方面的维权很有先见之明,与一位富翁郑重地签下了包养协议。可惜枉读诗书十几年,没有意识到自己这种行为并不受法律的保护。法律赋予的权益有人不愿珍惜,法律不予保护的却有人异想天开。可笑造化弄人。
我们无法从道德的层面去指责他们。一个不相信道德的人,用道德去制约他简直就是罚他吃肉。法律从来都是约束守法的人,那些对契约毫不在乎的青年,也许除了向旁人证明他们的事实婚姻外,对于本人其实没任何用处。要走的始终还是会走,要离的始终还是要离。只能这样解释了。
眼高手低是择偶与择业的通病,结果往往像一句流传广泛的谚语所说那样:千拣万拣拣了个烂灯盏。当然,在试婚、跳槽成风的今天,一婚定终生、一工打一世的情况越来越少了,寻找第二春成了不少人... -->>
男人最怕入错行,女人最怕嫁错郎。这句古话非常形象地道出了中国人的“两怕”在当今社会“两怕”的情形升级为“两难”:难就业,难择偶。并且跃至男女的共同困境。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二:一是选择的范围太大了,自由度太广了,很难拿定主意;二是自己的本事不够,没有足够的资本去选择。这代表了两个不同阶层的难处。
现在提倡的是价值多元,工作是人生价值的最大体现。职业无贵贱,行行出状元,甭管什么工种什么职位,人尽其才就算。但这种价值观基本上并不深入人心。传统的的价值观依然高企: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学而优则仕”(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就业观占据着许许多多的求职者心灵。不能出仕也要去到俸禄丰厚的国企或外企。在择业上,有一个喊得震天响的口号:先就业再择业。国家鼓励有才华的人到基层去,到边远地区去。看似是国家在提倡价值观念的转变,实际上是欲盖高校扩招后包产不包销的就业困难的尴尬。
在择偶上也有一个应用很广泛的守则:先试婚(同居)后结婚。用一句广为流传的话做旁证:先上车再买票。但有不少人是同而不结的,原因有很多很多。我们从婚姻规律入手来分析一下。有婚姻专家说,爱情有保质期:什么蜜月期、休眠期等等,而婚姻又有临界点:什么七年之痒等等。种种迹象证明,婚姻似乎真是爱情的坟墓。那么是否把结婚期给延长甚至省略掉,爱情之树就会一直常青,就可以当作婚姻的广告一直卖下去?
简化了爱情的婚姻,也许只剩下亲情;简化了婚姻的爱情,也许什么都不会留下。我们知道,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契约的出现。契约就是保证签约双方的合法权益而签订的。结婚证其实就是这样一种契约,一种既是人身契约也是心灵契约。但同居双方在不想承担义务的时候,同时也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然而我们也可以看到,现代信仰缺失非常厉害。一切都在简化着。诚信本来是社交中最重要的一条原则,但往往被简化为了一张契约。可是现代青年男女并不吃这一套,在能打擦边球的地方,决不为自己留下负累的手尾。好比就业时候签用人协议,很多老板不愿意这样做。为什么?因为不想承担太多的责任,更不愿意在自己反悔的时候负担更多的违约成本。同居双方不排除都抱这样的心态,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何其潇洒!
广东倒有一名在校的女大学生对这方面的维权很有先见之明,与一位富翁郑重地签下了包养协议。可惜枉读诗书十几年,没有意识到自己这种行为并不受法律的保护。法律赋予的权益有人不愿珍惜,法律不予保护的却有人异想天开。可笑造化弄人。
我们无法从道德的层面去指责他们。一个不相信道德的人,用道德去制约他简直就是罚他吃肉。法律从来都是约束守法的人,那些对契约毫不在乎的青年,也许除了向旁人证明他们的事实婚姻外,对于本人其实没任何用处。要走的始终还是会走,要离的始终还是要离。只能这样解释了。
眼高手低是择偶与择业的通病,结果往往像一句流传广泛的谚语所说那样:千拣万拣拣了个烂灯盏。当然,在试婚、跳槽成风的今天,一婚定终生、一工打一世的情况越来越少了,寻找第二春成了不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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