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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已是一张女人的脸,它经不起岁月的摧残,也受不住人心的磨砺。总有一天,那些“红颜”“蓝颜”们都注定要像河底的卵石一样,被冲向远方,流向一个未知的所在。
——题记
1
淑桢一直都觉得可以写点什么的,譬如,纪念一下和明茜的友谊。
她清楚地记得和明茜刚认识那会,两人还都是十来岁的丫头片子,懵懵懂懂,不谙世事。只不过一眨眼的功夫,十五年的时光就流淌过去了。她和明茜断绝来往,算算也有三年了。
现在淑桢二十五岁,一个行将老去的女人。她一个人活着,平淡,无聊,偶尔让自己快乐一下。更多的时候,她喜欢躲进回忆的匣子里,想过去那些被她自己夸张了的“幸福时光”:她想那个傻里傻气,蹲在院子里望半天蓝天白云就可以很知足的自己;想那些自己曾爱过,恨过又分开了的男人们,他们或矮,或高,或瘦,或胖,有的丰肥,有的委琐。现在呢?那些人都不存在了,和自己毫不相干。他们有的仍旧单身,有的被不同的女人拥有着,有的说不定去了远方,找他的理想去了。
——谁知道呢。
最后,淑桢才会想到明茜。这个和自己纠结了十五年的女人。她不知道现在二十五岁的明茜是什么样子的。她还漂亮吗。她是单身还是嫁了个男人,有了自己的小孩;她隔自己有多远,是天涯海角还仅是一颗心的距离;最重要的是她忘了自己没有,她会像自己现在这样也偶尔想念一下她这个曾经的知已吗。
淑桢不知道这些,这些都不过是她在十五年乏味生活的隙缝中偶尔咀嚼的一棵陈年酸菜罢了。
是的,酸。淑桢心里酸。
她们曾经是知已。
而现在呢?——是陌路人。从知已到陌路人的转变,这让人听起来多少有点凄冷的味儿,外加一种伤感的气息。
她是一个伤感的女人,还是一个矛盾的女人。她亲手绝交了一个知已——明茜。
然后呢?在某个气氛很浓的黄昏,她又会想起那个人,直到自己泪流满面。
她又陷进自己的影子里去了,拔不出——
2
淑桢不是一个活泼,可爱,讨人喜欢的人。甚而算得上有点呆板,木讷,无趣。但是,在十五年前,她有很多朋友。她有一群男男女女的狐群狗党。是的“狐群狗党”她喜欢这样称呼她那十五年前的那些小人儿们。
他们是一群野孩子,讲义气,互相帮牵,盲目地兴奋着。遇着人多的时候,就清一色地换上一张毫无表情的“僵尸”脸,大摇大摆地招摇过市。
当然,那都是在放学回家的路上。
他们莫名其妙地将低年级的人儿弄哭,然后抓起路旁水沟里的一只蛤蟆,将其心脏挖出来,塞进来人的书包里,一路看着那人吓得魂飞魄散,跑了开去。
他们幸灾乐祸地干完这一切,一边放肆地大笑。这其中笑着的就有淑桢。她的手上还沾着未擦尽的蛤蟆血,鲜艳着,很夺目,到最后就渐变成了紫黑色。
而一直都没有老师或者父母能够知道这是一群心理出格的“问题孩子”他们在校都是清一色的“好学生”成绩优异,年年得奖。
在那样的年岁里,好学生是不被人怀疑的。他们的灵魂都被镀上了一层保护色。
淑桢至今仍清楚地记得,那一次当她手沾蛤漠血回到家时,母亲看着她心疼地掉下了眼泪。她记得自己这样告诉母亲说:骑车摔了一跤,跌破了手。
那一天夜里,她一个人躲在被窝里疯笑了一整个晚上,整个身子都在震颤着,达到了一种快意的释放。笑着笑着,不晓得眼泪怎么就流了下来,越流越多。她就那么一边流着泪,一边恨母亲,恨母亲的无知,她连自己的女儿都不了解,一点也不。这么大的人呐。
就这样,在一群狐群狗党之中和对母亲的恨意里,淑桢一天天长大了。成了一个好学生。成绩好,长得好,人缘好,教师们夸她,母亲宠她。
按理说,每一个孩子能像她这样都得快乐得昏过去吧。
可是,淑桢不快乐。没有人能够了解她的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母亲也不知道。她自己也不知道。
是明茜让她知道了自己心里想的是什么。所以后来她认定了明茜是自己的知已。是明茜,只有她才知道她的心,知道她想要什么,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明茜帮她知道了。
而这是后来的事。
3
十岁那年,淑桢认识了明茜。
明茜是转学来淑桢班级的。她们同岁。明茜见到淑桢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很不快乐,我得帮你。
淑桢冷漠地一扬下巴,哼道:是吗?
明茜没再说话,而是报她以一记明媚灿烂的笑容,然后就在她的身边坐下了。
她们成了同桌。
每天,淑桢都在恨恨地想:她怎么可以有那么灿烂的笑容,她怎么可以那么快乐,成绩还那么好。她凭什么一眼就将自己看穿!从来没有人知道她的心里在想什么,从来没有。连母亲都不知道,她凭什么!
淑桢知道自己这是在嫉妒,而明茜则大方地丢给她一张字条:你是我的知已。
拾起字条,淑桢先是满不在乎地将之揉成团,扔进废纸篓里,一边抬起头,双手抱胸,冲她的同桌笑,阴森森的。
笑完,看着仍不气不恼的明茜时,淑桢就想流泪了。因为她沮丧地发现,自从明茜来了以后,自己已经三年没杀过蛤蟆了。她的那些昔日的狐群狗党们也渐渐地不大来找她了。她被他们踢出了局。
现在,她没有朋友了,成了孤单的一个人。独来独往。此外,还多了一个敌人,她的同桌——明茜。自己将她当敌人,她却说是她的知已,这不是很可笑么?
淑桢想,是这样的,明茜是她的敌人。她竟然看到自己脆弱的一面了。她目睹她从一个拥有很多朋友的人变成了一个倍受冷落的可怜虫;她一眼就看穿了她是一个不快乐的人,很;更紧要的是,她竟然看到自己流泪了。
而正当淑桢无限沮丧地想着这些东西的时候,明茜则悄悄地将她搂进怀里,轻声道:哭吧,我借肩膀给你。
那一年,她们各自十三岁。
淑桢不知道当初那些她的“狐群狗党”们都是明茜一个个去摆平的。明茜以自己出众的姿色,傲人的气势,慑住了那些“野孩子”将淑桢留在了自己身边。她要帮助淑桢,让她过起一种平淡快乐的生活,她的心事太多了。她不快乐。
而淑桢一直不知道这些,她不知道明茜的用心良苦,她竟为自己做了这么多事。当她知道这些事时,时间一晃就流过了十五年。
她清楚地记得读高中那年的雨夜,自己得了急性肠炎,是明茜冒雨背着她一路向医院奔去。到医院看到湿了几缕头发的自己,明茜心疼地掉下了眼泪,她自己的衣服都湿光了----
她记得... -->>
知已是一张女人的脸,它经不起岁月的摧残,也受不住人心的磨砺。总有一天,那些“红颜”“蓝颜”们都注定要像河底的卵石一样,被冲向远方,流向一个未知的所在。
——题记
1
淑桢一直都觉得可以写点什么的,譬如,纪念一下和明茜的友谊。
她清楚地记得和明茜刚认识那会,两人还都是十来岁的丫头片子,懵懵懂懂,不谙世事。只不过一眨眼的功夫,十五年的时光就流淌过去了。她和明茜断绝来往,算算也有三年了。
现在淑桢二十五岁,一个行将老去的女人。她一个人活着,平淡,无聊,偶尔让自己快乐一下。更多的时候,她喜欢躲进回忆的匣子里,想过去那些被她自己夸张了的“幸福时光”:她想那个傻里傻气,蹲在院子里望半天蓝天白云就可以很知足的自己;想那些自己曾爱过,恨过又分开了的男人们,他们或矮,或高,或瘦,或胖,有的丰肥,有的委琐。现在呢?那些人都不存在了,和自己毫不相干。他们有的仍旧单身,有的被不同的女人拥有着,有的说不定去了远方,找他的理想去了。
——谁知道呢。
最后,淑桢才会想到明茜。这个和自己纠结了十五年的女人。她不知道现在二十五岁的明茜是什么样子的。她还漂亮吗。她是单身还是嫁了个男人,有了自己的小孩;她隔自己有多远,是天涯海角还仅是一颗心的距离;最重要的是她忘了自己没有,她会像自己现在这样也偶尔想念一下她这个曾经的知已吗。
淑桢不知道这些,这些都不过是她在十五年乏味生活的隙缝中偶尔咀嚼的一棵陈年酸菜罢了。
是的,酸。淑桢心里酸。
她们曾经是知已。
而现在呢?——是陌路人。从知已到陌路人的转变,这让人听起来多少有点凄冷的味儿,外加一种伤感的气息。
她是一个伤感的女人,还是一个矛盾的女人。她亲手绝交了一个知已——明茜。
然后呢?在某个气氛很浓的黄昏,她又会想起那个人,直到自己泪流满面。
她又陷进自己的影子里去了,拔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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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桢不是一个活泼,可爱,讨人喜欢的人。甚而算得上有点呆板,木讷,无趣。但是,在十五年前,她有很多朋友。她有一群男男女女的狐群狗党。是的“狐群狗党”她喜欢这样称呼她那十五年前的那些小人儿们。
他们是一群野孩子,讲义气,互相帮牵,盲目地兴奋着。遇着人多的时候,就清一色地换上一张毫无表情的“僵尸”脸,大摇大摆地招摇过市。
当然,那都是在放学回家的路上。
他们莫名其妙地将低年级的人儿弄哭,然后抓起路旁水沟里的一只蛤蟆,将其心脏挖出来,塞进来人的书包里,一路看着那人吓得魂飞魄散,跑了开去。
他们幸灾乐祸地干完这一切,一边放肆地大笑。这其中笑着的就有淑桢。她的手上还沾着未擦尽的蛤蟆血,鲜艳着,很夺目,到最后就渐变成了紫黑色。
而一直都没有老师或者父母能够知道这是一群心理出格的“问题孩子”他们在校都是清一色的“好学生”成绩优异,年年得奖。
在那样的年岁里,好学生是不被人怀疑的。他们的灵魂都被镀上了一层保护色。
淑桢至今仍清楚地记得,那一次当她手沾蛤漠血回到家时,母亲看着她心疼地掉下了眼泪。她记得自己这样告诉母亲说:骑车摔了一跤,跌破了手。
那一天夜里,她一个人躲在被窝里疯笑了一整个晚上,整个身子都在震颤着,达到了一种快意的释放。笑着笑着,不晓得眼泪怎么就流了下来,越流越多。她就那么一边流着泪,一边恨母亲,恨母亲的无知,她连自己的女儿都不了解,一点也不。这么大的人呐。
就这样,在一群狐群狗党之中和对母亲的恨意里,淑桢一天天长大了。成了一个好学生。成绩好,长得好,人缘好,教师们夸她,母亲宠她。
按理说,每一个孩子能像她这样都得快乐得昏过去吧。
可是,淑桢不快乐。没有人能够了解她的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母亲也不知道。她自己也不知道。
是明茜让她知道了自己心里想的是什么。所以后来她认定了明茜是自己的知已。是明茜,只有她才知道她的心,知道她想要什么,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明茜帮她知道了。
而这是后来的事。
3
十岁那年,淑桢认识了明茜。
明茜是转学来淑桢班级的。她们同岁。明茜见到淑桢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很不快乐,我得帮你。
淑桢冷漠地一扬下巴,哼道:是吗?
明茜没再说话,而是报她以一记明媚灿烂的笑容,然后就在她的身边坐下了。
她们成了同桌。
每天,淑桢都在恨恨地想:她怎么可以有那么灿烂的笑容,她怎么可以那么快乐,成绩还那么好。她凭什么一眼就将自己看穿!从来没有人知道她的心里在想什么,从来没有。连母亲都不知道,她凭什么!
淑桢知道自己这是在嫉妒,而明茜则大方地丢给她一张字条:你是我的知已。
拾起字条,淑桢先是满不在乎地将之揉成团,扔进废纸篓里,一边抬起头,双手抱胸,冲她的同桌笑,阴森森的。
笑完,看着仍不气不恼的明茜时,淑桢就想流泪了。因为她沮丧地发现,自从明茜来了以后,自己已经三年没杀过蛤蟆了。她的那些昔日的狐群狗党们也渐渐地不大来找她了。她被他们踢出了局。
现在,她没有朋友了,成了孤单的一个人。独来独往。此外,还多了一个敌人,她的同桌——明茜。自己将她当敌人,她却说是她的知已,这不是很可笑么?
淑桢想,是这样的,明茜是她的敌人。她竟然看到自己脆弱的一面了。她目睹她从一个拥有很多朋友的人变成了一个倍受冷落的可怜虫;她一眼就看穿了她是一个不快乐的人,很;更紧要的是,她竟然看到自己流泪了。
而正当淑桢无限沮丧地想着这些东西的时候,明茜则悄悄地将她搂进怀里,轻声道:哭吧,我借肩膀给你。
那一年,她们各自十三岁。
淑桢不知道当初那些她的“狐群狗党”们都是明茜一个个去摆平的。明茜以自己出众的姿色,傲人的气势,慑住了那些“野孩子”将淑桢留在了自己身边。她要帮助淑桢,让她过起一种平淡快乐的生活,她的心事太多了。她不快乐。
而淑桢一直不知道这些,她不知道明茜的用心良苦,她竟为自己做了这么多事。当她知道这些事时,时间一晃就流过了十五年。
她清楚地记得读高中那年的雨夜,自己得了急性肠炎,是明茜冒雨背着她一路向医院奔去。到医院看到湿了几缕头发的自己,明茜心疼地掉下了眼泪,她自己的衣服都湿光了----
她记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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