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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会有的。”
而后便回过身,礼貌地同笑初的父母道了别,迈步离开。
笑初久久地站在原地。
该有的都会有?她怎么听不懂?
————
周六一大早,笑初拉着谢煜桁去超市买东西。
大概三天前,晴姐给她打来电话,邀请她和谢煜桁参加今晚“遇见”的十五周年庆。因为工作忙碌的原因,她有大半年没去“遇见”了,接到晴姐电话的时候,她还有些恍惚,后来听清楚她说的话后,她便欣然答应下来。
几小时后两人从超市出来,手上都拎满了大包小包的袋子。
谢煜桁有些无奈地看了她一眼,说:
“晴姐他们应该会自己准备零食和饮料,你买那么多杂七杂八的干什么。”
笑初延续了她一贯没心没肺的作风,完全没把这当回事:
“没事啊,反正零食嘛,不嫌多,我们也好久没去了,加上又碰上这么大的日子,多买点显得我们重视。”
“那你还不如买一幅画,或者摆设,零食这种廉价的东西,哪里表现得出重视了?”
“拜托,肯定不止零食啦,我又不傻,我还有制胜法宝。”
“什么?”
“蛋糕呀!我昨天晚上可是特意对着教程做了一个大蛋糕,亲手的,这够不够有诚意?”
谢煜桁沉默了一会才应道:
“好吧,我认输。”
中午两人分头回家休息,约好傍晚再一起过去。谁知临近他们约定的时间时,谢煜桁突然给她打电话,说公司有急事需要处理,可能会稍晚些才到,让她先去,于是笑初便提着蛋糕跟一些零食,开着自己的小白车去了“遇见”。
她车还没停好,眼尖的晴姐就已经看到了她,隔着橱窗笑眯眯地跟她挥了挥手,她也跟着晃了一下手示意自己看到了。
晴姐和永哥早已在店内恭候多时,见笑初推门进来,永哥便立刻走上前,接过她手中的东西,晴姐则探头看了看她身后,疑惑地问道:
“欸?阿桁呢?他不来吗?”
“他公司有事,晚点才到。”
笑初一边说一边环视了一下四周。
天花板上悬挂着五颜六色的气球,木制的墙上拉了几条彩灯,原本的白色小圆桌都被清到了一边,餐厅中间搭了一个白色的小舞台,吧台右侧则摆了两张长桌,上面放着各式各样好看的西式甜点。
笑初一看到甜品就走不动路了,撇下晴姐,直着眼睛蹦跶到长桌旁。
她的面前正好是几块被切得整整齐齐的提拉米苏,最顶上覆着一层薄薄的可可粉,中间夹着温润细腻的慕斯,最下层则是白花花的奶油,光是看就让人忍不住食指大动。
她刚伸出手想捞起一块试一下,又蓦然顿住,往旁边瞄了一眼,发现似乎没有人在吃东西,估摸着是还没到开吃的时间,于是她颓然地放下手,转过头可怜巴巴地望向晴姐。
晴姐噗嗤一笑:
“瞧你这馋样。没事,我们又不是正规冷餐会,你随便拿。”
笑初一得令,立刻拿过旁边的餐具,小心翼翼地叉了一块放进嘴里,咖啡的苦,巧克力的馥郁和浓稠的奶油香交叠在一起,入口即化,瞬间沿着舌尖蔓延到整个口腔,一时间竟让她产生了一种莫大的幸福感。
吃货的世界,旁人是很难体会的。
她忙不迭端着盘子凑到晴姐身边,朝她挤眉弄眼道:
“晴姐,我一直以为你只会做中式甜品,没想到你的西式甜品也做得这么一流!什么时候也教我一下?”
晴姐揶揄道:
“我教是可以教,就怕你要把你家厨房掀了才能学会。话说回来,你这么爱吃甜品,小心以后变成大胖子,你们家阿桁不要你。”
“他才不会不要我呢,每次都是他带我到处觅食。”
她顿了顿,扫了几眼旁边,发现店里的人不算很多,有几个面孔还挺眼熟,似乎是当年跟她同届的同学。她扭过头好奇地问道:
“十五周年店庆你就请了这么点人?”
“好友贵精不贵多,这么多年还保持的也就在场这些人了。况且我也没打算办个多大的party,不过就是个老熟人聚会罢了,”晴姐毫不在意地笑笑,“走,我带你去跟大家打招呼,他们好些都是律成毕业的。”
于是笑初就这么被晴姐拐带过去。一一介绍过后,她才发现今天这场活动简直就是律成校友会,师兄师姐师弟师妹一应俱全。好在她也是个善于跟陌生人打交道的人,没两句就跟大家混熟了。一群人吃吃喝喝,好不热闹。
天色很快就暗了下来,永哥按下开关,墙上的小彩灯就一个接一个地亮了起来,整间餐厅被笼罩在斑驳的光晕里,气氛温馨而美好。
夫妻俩不知道上哪儿借来一个小音箱和话筒,像模像样地站在台上表达对现场朋友们的感谢。代表发言的永远都是晴姐,永哥性子比较内敛一些,一如既往地默默站在一旁,含笑看着自己的妻子,眸中是毫不掩饰的欣赏与爱意。
他们俩站在一起,就算是不说话,旁人也能感受到两人之间深厚的感情。
说不清是受气氛感染还是羡慕,笑初看着看着,竟觉得眼眶有些微微发热。她悄悄拿手指按了按眼角,抑制住自己莫名汹涌的情绪。
她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有些疑惑谢煜桁怎么还没出现。
她先前已经给他打过一次电话,可他没有接,她猜测他可能还没有忙完事情,便没再打电话打扰他,可现在都这个点了,他不仅没来,连条短信也没有。她想了一会,还是打开短信界面,想问问他的情况。
信息编辑到一半,晴姐的一句话让她倏然抬起了头:
“如大家所知,今年是小店开业的第15个年头,我们夫妻俩也因为这间店结识了不少朋友,其中有一位呢,听说今天是我们的十五周年庆,特意找我说想要在现场说几句话,那下面我们就请出他,听听他要说些什么吧。”
然后她就看到谢煜桁从吧台后面缓步走了出来,站上台。
她有些惊讶他的突然出现,不过片刻后就淡定了下来。比起探究他是什么时候来的,她现在更好奇他准备说些什么。
台上的男人从晴姐手上接过话筒,静了几秒,才开口道:
“大家好,我叫谢煜桁,是这家店的老顾客了,也跟晴姐和永哥认识了差不多有十三年,一直很受他们的照顾,可以说,我见证了‘遇见’的成长,‘遇见’也见证了我的成长。”
“除去这个之外,‘遇见’对我来说,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说到这句时,他停顿了一会,眼睛看向笑初。
笑初有些发懵,此情此景让她想起大一那年的校歌赛。那天他也是这样站在台上,穿着与今天如出一辙的白衬衫和牛仔裤,当着全校人的面唱了一首歌,跟她表白说喜欢她。
她晃了晃脑袋,试图甩掉这突如其来的回忆,将目光重新聚焦在他身上。
“‘遇见’,是我第一次遇见我女朋友的地方。”
笑初一听,蓦然睁大了眼。
他第一次遇见她,是在这里?
她仔细地把记忆搜刮了一遍,也没能找到一丝他们曾经在这里见过的印象。
正当她疑惑的时候,男人磁性的声音再度响起:
“那是高一的时候吧,我还记得那天是周末,下着倾盆大雨,我跟父母大吵了一架,一气之下摔门离开了家,在家门口的车站随意地上了一辆公交车,结果就凑巧晃悠到了‘遇见’。”
“因为天气不好,那天店里没几个人,我随便找了个靠窗的地方就坐了下来,结果我屁股还没坐热,一个女生就冒冒失失地推开门闯了进来,她的衣服都被大雨泼湿了,但脸上还是笑嘻嘻的,”
“她三两步跑到吧台前点了单,然后就在我旁边的桌子坐下,等了没一会,晴姐就端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红豆沙过来给她,问她说怎么下这么大雨还过来吃甜品,”
说到这里,他微微一笑,好似还能想起当时女生回答时眉飞色舞的表情,
“那个女生说,‘因为吃甜品会让心情变得非常好呀。’我清楚的记得她说这话时眉眼弯弯的样子,她脸上的笑容莫名地感染到了我,让我觉得自己的心情似乎真的变好了一些。”
随着他的娓娓道来,笑初的记忆也慢慢在复苏。
她确实是个甜品的忠实爱好者,高中的时候只要听说哪里有好吃的甜品店,一定会拉着林梓熙去吃,碰上对胃口的,比如‘遇见’这种,只要想吃,任何困难都阻止不了她作为一个吃货的心。
而但凡吃的一端上来,她肯定是一门心思扑在食物上面的,才不会管周围有什么人,因此她对那天的印象也只剩下红豆沙了。
没想到,谢煜桁认识她,竟比她注意他还要早。
“我原先是不大爱吃甜品的,被她的笑容和语气感染过后,我居然鬼使神差地想要试试,是不是吃了甜品心情就会变好,所以我也跟着点了一份红豆沙。”
台下的人都被他讲的故事吸引住了,没有一人吭声,都好奇地看着他,等待着故事的后续。
他轻笑了一声,又继续说:
“不过事实证明啊,甜品对我来说起不到什么治愈的作用,但是我却因此记住了她。我一开始并不知道她也是律成的学生,直到高一的期末考试,我跟她分在了同一个考场,才知道原来我们是同学。现在回想起来,大概从那一刻起,我就悄悄地对她上了心,只是自己那时候不知道罢了。”
“高二的时候我们分到了一个班,她倒追了我很长一段时间,而我因为没有认清自己的心,始终没有给予她回应。后来到了大学,我们终于在一起了,可过程又误会重重,中间也分开过,不过幸好最终还是重新在一起了。”
“闫笑初,”他突然喊她的名字。
笑初只觉得心脏蓦地一跳,条件反射地对上他的眼睛。谢煜桁把话筒递还给晴姐,走下台。人群顺着他的目光看向她,默默地让开了一条通道。
她就这么怔愣的,看着他,逆着光,穿过人群,迈着沉稳有力的步伐走过来,到她面前站定。
他眉眼灼灼,目光坚定,声音听起来有些微微沙哑:
“你知道我一向是个不会有太大感情起伏的人,这么多年只有你能带给我情绪,也只有你最懂我的情绪。我知道我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但是我保证,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你需要,我都会在你身边,会一直做你累了可以休息的港湾,会努力赚钱给你买买买,会陪你买菜,给你做饭,带你去所有你想去的地方。”
“我们之间已经错过了六年,即使现在已经重新在一起,我也始终觉得有一丝惴惴不安。我很贪心,我希望在余生的日子里,每天早晨醒来,第一个看到的人,是你。”
他从口袋中掏出一个深蓝色丝绒包裹的小盒子,打开来,里面躺着一枚明晃晃的钻石戒指,他单膝跪下,抬头看着她,微微发颤的嗓音出了他极力想要隐藏的紧张:
“嫁给我,好不好?”
笑初低头看着跪在面前、眼神真诚的男人,心尖不由得变得酸酸软软的,泪水不受控制地涌出,瞬间模糊了她的视线。
不知不觉,他们俩已经认识了十二年,他们见证了彼此的成长,看着对方从懵懂的少年少女变成如今成熟的模样。
除了他,她再也找不到一个人,可以让她喜欢到如斯地步,愿意去调整自己的步伐,来适应他。
她唯一能确定的是,在遇见他之前,她从未想过结婚,而遇见他后,她知道,如果要选择携手一生的人,那一定是他,也只能是他。
未来一起生活的光景,她几乎已经能够想象得出来,那一定是她想要的样子。
她微微启唇想要说个‘好’字,却不知为何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最后她只能重重的点头。男人眼睛一亮,几乎是立刻就捉过她的手抬起,冰凉的金属圆环就这样顺着她的无名指滑入。
圈住她,锁住她,一生一世。
他起身,用手指拭去她的眼泪,把她拥进怀里。
周遭顿时响起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和掌声。
兜兜转转十二年,她还是落在了他手里。
笑初想起自己曾在一本小说里看到过一句话:youareamiracle。
大意是说,遇见你现在正牵着手的人的几率其实是接近奇迹的。
想想也是,地球上六十多亿人,只要两人的成长轨迹有那么一丝不同,也许就会在茫茫人海中擦身而过,这样看来,她与他最初的遇见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幸而最初遇见了你,在最好的年华相识、相知、相恋,尽管中间磕磕绊绊,也曾走散,但最终还是回到了原处。
愿紧握你手,不负此生。
——全文完——
叶南星
完成于2016年6月1日下午
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谢绝转载。
都会有的。”
而后便回过身,礼貌地同笑初的父母道了别,迈步离开。
笑初久久地站在原地。
该有的都会有?她怎么听不懂?
————
周六一大早,笑初拉着谢煜桁去超市买东西。
大概三天前,晴姐给她打来电话,邀请她和谢煜桁参加今晚“遇见”的十五周年庆。因为工作忙碌的原因,她有大半年没去“遇见”了,接到晴姐电话的时候,她还有些恍惚,后来听清楚她说的话后,她便欣然答应下来。
几小时后两人从超市出来,手上都拎满了大包小包的袋子。
谢煜桁有些无奈地看了她一眼,说:
“晴姐他们应该会自己准备零食和饮料,你买那么多杂七杂八的干什么。”
笑初延续了她一贯没心没肺的作风,完全没把这当回事:
“没事啊,反正零食嘛,不嫌多,我们也好久没去了,加上又碰上这么大的日子,多买点显得我们重视。”
“那你还不如买一幅画,或者摆设,零食这种廉价的东西,哪里表现得出重视了?”
“拜托,肯定不止零食啦,我又不傻,我还有制胜法宝。”
“什么?”
“蛋糕呀!我昨天晚上可是特意对着教程做了一个大蛋糕,亲手的,这够不够有诚意?”
谢煜桁沉默了一会才应道:
“好吧,我认输。”
中午两人分头回家休息,约好傍晚再一起过去。谁知临近他们约定的时间时,谢煜桁突然给她打电话,说公司有急事需要处理,可能会稍晚些才到,让她先去,于是笑初便提着蛋糕跟一些零食,开着自己的小白车去了“遇见”。
她车还没停好,眼尖的晴姐就已经看到了她,隔着橱窗笑眯眯地跟她挥了挥手,她也跟着晃了一下手示意自己看到了。
晴姐和永哥早已在店内恭候多时,见笑初推门进来,永哥便立刻走上前,接过她手中的东西,晴姐则探头看了看她身后,疑惑地问道:
“欸?阿桁呢?他不来吗?”
“他公司有事,晚点才到。”
笑初一边说一边环视了一下四周。
天花板上悬挂着五颜六色的气球,木制的墙上拉了几条彩灯,原本的白色小圆桌都被清到了一边,餐厅中间搭了一个白色的小舞台,吧台右侧则摆了两张长桌,上面放着各式各样好看的西式甜点。
笑初一看到甜品就走不动路了,撇下晴姐,直着眼睛蹦跶到长桌旁。
她的面前正好是几块被切得整整齐齐的提拉米苏,最顶上覆着一层薄薄的可可粉,中间夹着温润细腻的慕斯,最下层则是白花花的奶油,光是看就让人忍不住食指大动。
她刚伸出手想捞起一块试一下,又蓦然顿住,往旁边瞄了一眼,发现似乎没有人在吃东西,估摸着是还没到开吃的时间,于是她颓然地放下手,转过头可怜巴巴地望向晴姐。
晴姐噗嗤一笑:
“瞧你这馋样。没事,我们又不是正规冷餐会,你随便拿。”
笑初一得令,立刻拿过旁边的餐具,小心翼翼地叉了一块放进嘴里,咖啡的苦,巧克力的馥郁和浓稠的奶油香交叠在一起,入口即化,瞬间沿着舌尖蔓延到整个口腔,一时间竟让她产生了一种莫大的幸福感。
吃货的世界,旁人是很难体会的。
她忙不迭端着盘子凑到晴姐身边,朝她挤眉弄眼道:
“晴姐,我一直以为你只会做中式甜品,没想到你的西式甜品也做得这么一流!什么时候也教我一下?”
晴姐揶揄道:
“我教是可以教,就怕你要把你家厨房掀了才能学会。话说回来,你这么爱吃甜品,小心以后变成大胖子,你们家阿桁不要你。”
“他才不会不要我呢,每次都是他带我到处觅食。”
她顿了顿,扫了几眼旁边,发现店里的人不算很多,有几个面孔还挺眼熟,似乎是当年跟她同届的同学。她扭过头好奇地问道:
“十五周年店庆你就请了这么点人?”
“好友贵精不贵多,这么多年还保持的也就在场这些人了。况且我也没打算办个多大的party,不过就是个老熟人聚会罢了,”晴姐毫不在意地笑笑,“走,我带你去跟大家打招呼,他们好些都是律成毕业的。”
于是笑初就这么被晴姐拐带过去。一一介绍过后,她才发现今天这场活动简直就是律成校友会,师兄师姐师弟师妹一应俱全。好在她也是个善于跟陌生人打交道的人,没两句就跟大家混熟了。一群人吃吃喝喝,好不热闹。
天色很快就暗了下来,永哥按下开关,墙上的小彩灯就一个接一个地亮了起来,整间餐厅被笼罩在斑驳的光晕里,气氛温馨而美好。
夫妻俩不知道上哪儿借来一个小音箱和话筒,像模像样地站在台上表达对现场朋友们的感谢。代表发言的永远都是晴姐,永哥性子比较内敛一些,一如既往地默默站在一旁,含笑看着自己的妻子,眸中是毫不掩饰的欣赏与爱意。
他们俩站在一起,就算是不说话,旁人也能感受到两人之间深厚的感情。
说不清是受气氛感染还是羡慕,笑初看着看着,竟觉得眼眶有些微微发热。她悄悄拿手指按了按眼角,抑制住自己莫名汹涌的情绪。
她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有些疑惑谢煜桁怎么还没出现。
她先前已经给他打过一次电话,可他没有接,她猜测他可能还没有忙完事情,便没再打电话打扰他,可现在都这个点了,他不仅没来,连条短信也没有。她想了一会,还是打开短信界面,想问问他的情况。
信息编辑到一半,晴姐的一句话让她倏然抬起了头:
“如大家所知,今年是小店开业的第15个年头,我们夫妻俩也因为这间店结识了不少朋友,其中有一位呢,听说今天是我们的十五周年庆,特意找我说想要在现场说几句话,那下面我们就请出他,听听他要说些什么吧。”
然后她就看到谢煜桁从吧台后面缓步走了出来,站上台。
她有些惊讶他的突然出现,不过片刻后就淡定了下来。比起探究他是什么时候来的,她现在更好奇他准备说些什么。
台上的男人从晴姐手上接过话筒,静了几秒,才开口道:
“大家好,我叫谢煜桁,是这家店的老顾客了,也跟晴姐和永哥认识了差不多有十三年,一直很受他们的照顾,可以说,我见证了‘遇见’的成长,‘遇见’也见证了我的成长。”
“除去这个之外,‘遇见’对我来说,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说到这句时,他停顿了一会,眼睛看向笑初。
笑初有些发懵,此情此景让她想起大一那年的校歌赛。那天他也是这样站在台上,穿着与今天如出一辙的白衬衫和牛仔裤,当着全校人的面唱了一首歌,跟她表白说喜欢她。
她晃了晃脑袋,试图甩掉这突如其来的回忆,将目光重新聚焦在他身上。
“‘遇见’,是我第一次遇见我女朋友的地方。”
笑初一听,蓦然睁大了眼。
他第一次遇见她,是在这里?
她仔细地把记忆搜刮了一遍,也没能找到一丝他们曾经在这里见过的印象。
正当她疑惑的时候,男人磁性的声音再度响起:
“那是高一的时候吧,我还记得那天是周末,下着倾盆大雨,我跟父母大吵了一架,一气之下摔门离开了家,在家门口的车站随意地上了一辆公交车,结果就凑巧晃悠到了‘遇见’。”
“因为天气不好,那天店里没几个人,我随便找了个靠窗的地方就坐了下来,结果我屁股还没坐热,一个女生就冒冒失失地推开门闯了进来,她的衣服都被大雨泼湿了,但脸上还是笑嘻嘻的,”
“她三两步跑到吧台前点了单,然后就在我旁边的桌子坐下,等了没一会,晴姐就端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红豆沙过来给她,问她说怎么下这么大雨还过来吃甜品,”
说到这里,他微微一笑,好似还能想起当时女生回答时眉飞色舞的表情,
“那个女生说,‘因为吃甜品会让心情变得非常好呀。’我清楚的记得她说这话时眉眼弯弯的样子,她脸上的笑容莫名地感染到了我,让我觉得自己的心情似乎真的变好了一些。”
随着他的娓娓道来,笑初的记忆也慢慢在复苏。
她确实是个甜品的忠实爱好者,高中的时候只要听说哪里有好吃的甜品店,一定会拉着林梓熙去吃,碰上对胃口的,比如‘遇见’这种,只要想吃,任何困难都阻止不了她作为一个吃货的心。
而但凡吃的一端上来,她肯定是一门心思扑在食物上面的,才不会管周围有什么人,因此她对那天的印象也只剩下红豆沙了。
没想到,谢煜桁认识她,竟比她注意他还要早。
“我原先是不大爱吃甜品的,被她的笑容和语气感染过后,我居然鬼使神差地想要试试,是不是吃了甜品心情就会变好,所以我也跟着点了一份红豆沙。”
台下的人都被他讲的故事吸引住了,没有一人吭声,都好奇地看着他,等待着故事的后续。
他轻笑了一声,又继续说:
“不过事实证明啊,甜品对我来说起不到什么治愈的作用,但是我却因此记住了她。我一开始并不知道她也是律成的学生,直到高一的期末考试,我跟她分在了同一个考场,才知道原来我们是同学。现在回想起来,大概从那一刻起,我就悄悄地对她上了心,只是自己那时候不知道罢了。”
“高二的时候我们分到了一个班,她倒追了我很长一段时间,而我因为没有认清自己的心,始终没有给予她回应。后来到了大学,我们终于在一起了,可过程又误会重重,中间也分开过,不过幸好最终还是重新在一起了。”
“闫笑初,”他突然喊她的名字。
笑初只觉得心脏蓦地一跳,条件反射地对上他的眼睛。谢煜桁把话筒递还给晴姐,走下台。人群顺着他的目光看向她,默默地让开了一条通道。
她就这么怔愣的,看着他,逆着光,穿过人群,迈着沉稳有力的步伐走过来,到她面前站定。
他眉眼灼灼,目光坚定,声音听起来有些微微沙哑:
“你知道我一向是个不会有太大感情起伏的人,这么多年只有你能带给我情绪,也只有你最懂我的情绪。我知道我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但是我保证,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你需要,我都会在你身边,会一直做你累了可以休息的港湾,会努力赚钱给你买买买,会陪你买菜,给你做饭,带你去所有你想去的地方。”
“我们之间已经错过了六年,即使现在已经重新在一起,我也始终觉得有一丝惴惴不安。我很贪心,我希望在余生的日子里,每天早晨醒来,第一个看到的人,是你。”
他从口袋中掏出一个深蓝色丝绒包裹的小盒子,打开来,里面躺着一枚明晃晃的钻石戒指,他单膝跪下,抬头看着她,微微发颤的嗓音出了他极力想要隐藏的紧张:
“嫁给我,好不好?”
笑初低头看着跪在面前、眼神真诚的男人,心尖不由得变得酸酸软软的,泪水不受控制地涌出,瞬间模糊了她的视线。
不知不觉,他们俩已经认识了十二年,他们见证了彼此的成长,看着对方从懵懂的少年少女变成如今成熟的模样。
除了他,她再也找不到一个人,可以让她喜欢到如斯地步,愿意去调整自己的步伐,来适应他。
她唯一能确定的是,在遇见他之前,她从未想过结婚,而遇见他后,她知道,如果要选择携手一生的人,那一定是他,也只能是他。
未来一起生活的光景,她几乎已经能够想象得出来,那一定是她想要的样子。
她微微启唇想要说个‘好’字,却不知为何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最后她只能重重的点头。男人眼睛一亮,几乎是立刻就捉过她的手抬起,冰凉的金属圆环就这样顺着她的无名指滑入。
圈住她,锁住她,一生一世。
他起身,用手指拭去她的眼泪,把她拥进怀里。
周遭顿时响起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和掌声。
兜兜转转十二年,她还是落在了他手里。
笑初想起自己曾在一本小说里看到过一句话:youareamiracle。
大意是说,遇见你现在正牵着手的人的几率其实是接近奇迹的。
想想也是,地球上六十多亿人,只要两人的成长轨迹有那么一丝不同,也许就会在茫茫人海中擦身而过,这样看来,她与他最初的遇见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幸而最初遇见了你,在最好的年华相识、相知、相恋,尽管中间磕磕绊绊,也曾走散,但最终还是回到了原处。
愿紧握你手,不负此生。
——全文完——
叶南星
完成于2016年6月1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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