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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我对我的人生很仿惶;不要以为生涯规划是每个人都能做的,这世上浑浑噩噩过日子的人不计其数。生涯规划是为自己的将来做打算,先给自己一个目标,好让自己朝着理想迈进;但当自己的理想与实际情况毫无交集时,做生涯规划根本是在浪费时间。我,就是那种不愿意浪费时间的人,所以我开始怀疑我自己;一颗想环游世界、乘风破浪的心,被绑在硬梆梆的办公桌前,我不知道我这样浪费生命对不对?而且,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件事能让我产生挣脱这道枷锁的勇气与决心;所以那天下班后,我的心情恶劣到了极点,所以,我才会跑出去散心。不过,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在那座桥上停下来,或许是老天刻意安排吧!当时我若不停下脚步,就不会遇上你了。”
“遇上我,就等于遇上麻烦!哪天如我心情不好,你的下场可能会跟林文彦差不多。”
李凌笑了笑,陈欣岚又不解地问:“你现在在‘柯氏企业’上班,难道你被你干爹从芝加哥带回去之后,他就真的把你绑去上课吗?”
“不!他没强迫我,相反的,是我自己要去的。”
“为什么?”
“因为一个人。”
“女人?”她瞪大眼睛猜着。
看着好奇得连眼珠子都快掉下来的陈欣岚,李凌觉得非常好笑,而他的笑声,却吸引了店里的每一双眼睛。“你别笑,快说嘛!”
李凌也意识到自己的笑声太过分了,所以马上收起笑容,回答道:“是一个男人。”
这回,陈欣岚的眼睛瞪得更大,似乎在告诉李凌:李先生,你该不会是“同性恋”吧?!
李凌马上制止她的猜测。“不准胡思乱想!我是一个很正常的男人!”
李凌又继续刚刚的话题。“他叫季郡邦,如今是我的上司。那时,他刚到美国,干爹想栽培他,才要他到美国念书的。而我认为他是一个值得我深交的朋友,所以我牺牲自己,陪他进耶鲁;毕业后,干爹就把公司交给我们,而我就是为此到台湾来白勺。”
“原来如此!”
“喂!我们好像在店里待太久了,不如先离开,你想上哪儿去,我都奉陪。”李凌说。
欣岚看了看表,表上显示的时间是八点十分。“如果你能在一个小时内,骑着‘魔神’绕完台北市一圈,我们就去兜风,我很喜欢那种坐在摩托车上让风拂在脸上的感觉!”
“没问题!”
“那走吧!”
绕完台北市的李凌与陈欣岚,又停在小餐馆前。
“接下来你想去哪里?”李凌询问着。
陈欣岚的回答很干脆:“回家!我想回家休息!”
“也好,今天你大概真的累了,那——我送你回家。”李凌骑着摩托车载着她,绕了几条街道,最后停在一栋大楼前。
“这就是你家?”
“嗯!”“很气派喔!”
“是啊!是很‘气派’呢!再见了!”
“喂”光顾着笑的李凌,差点忘了最重要的事。“明天你有空吗?”
陈欣岚想了一下,本想说没空的,可是跟他在一起的那种快乐感觉,令她不忍心拒绝他。“有!不过,只有上午有空,因为下午我得念书。”
“哦,也对!你是高三学生,课业压力很重,那你明天上午还愿意陪我出去玩吗?”
“嗯——好啊!要去哪儿?”
“去接触大自然好不好?”
“好啊!太棒了!斑中三年,我觉得我是‘入狱’三年,这回,我得趁机‘逃狱’一下。”
李凌笑着拍了拍她的头。“真是调皮!那我走了,明天早上七点,我在这里等你,不准嫌早,拜拜!”说完后,李凌就骑着“魔神”离去,而陈欣岚也转身进入家中。
回到“柯氏企业”大楼的李凌,一进入大楼,便直接上十二楼。他今天真的要狠下心肠,把一切公事都忘得一干二净。与陈欣岚相处了一整个下午,让他觉得很快乐,更让他觉得他的生命很充实;于是他踩着愉快的步伐走出电梯,边开门边吹着口哨。
当他推开门之际,一个沉思中的人影映入他的眼帘——季郡邦,这个多情种,他的拜把兄弟。这几年来,他一直活在回忆中,像这样没冲动的人,却是商场老手,这要是传出去,就怕打死人也没有人会相信。又,如果让季郡邦的客户看到现在的他,那他的一世英名铁定毁于一旦了;到时候,人家肯定会真正明白,季郡邦只是只纸老虎罢了。
李凌一纵身,跳上沙发,恰好与季郡邦面对面。
“早啊!老哥!我还以为这个时候你应该还在办公室里才对。”李凌贼贼地说着。
季郡邦给了他一个有点生气又不怎么生气的眼光。“好说!好说!我说啊,我眼前的这位兄弟,季郡邦就算再贱,也犯不着为了一个跷班的混蛋来累死自己。”
认识郡邦这么多年,他会以这种口气说话,还是第一次听到,小心点!李凌在心里想着,口头上却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啦!那等你想通了,准备跷班时,我一定会义不容辞地替你工作。”
季郡邦给了李凌一个看不太出来的微笑,说道:“看你满面春风,我就饶你这一次,下不为例。对了,有什么艳遇,说来听听吧!”
李凌把他与陈欣岚的事告诉季郡邦;他嘴上说得很高兴,脸上亦是洋溢着幸福。
“看来,你就快要和我一样没救了;不过,我倒希望你有个好的结果。”这就是季郡邦听李凌说完后的感想。
李凌忽然想起季郡邦跟他女朋友的事。于是他好奇地问:“喂!郡邦,谈谈你女朋友吧!”
“怎么突然要我说她?”
“好奇嘛!你有没有她的照片?”
“于嘛!想比比,看是你的女朋友漂亮,还是我的芷菁好看,唉!你女朋友一定不是芷菁的对手。”季郡邦边说边从皮夹中掏出芷菁的照片,当他说完时,照片已递到李凌手上。
李凌看着照片中那个笑得灿烂的美人——天啊!她真的是很漂亮,难怪郡邦一直对她念念不忘。李凌心想着,但基于面子问题,故意说:“谁说的!我觉得欣岚比‘你的’芷菁可爱多了,也纯真多了!”
季郡邦看着好胜的李凌,笑着说:“唉!你啊——根本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看来,爱情果真是盲目的!”
告诉你,我现在懒得理你,我要去洗澡休息了,这样,我明天才有精神带欣岚去玩。”李凌说完后,就走入自己的卧室。
隔着一道门,季郡邦想的是芷菁的一切,而门内的李凌,则满脑袋瓜里全是陈欣岚的影子;她的多愁善感,她变化多端的俏皮可爱,她对他突如其来的惊吓与震撼,她的身影充塞他的每一个细胞李凌不仅在计划明天,他更在计划着他们的未来
天还未亮,李凌已经起床;他的心情就像是小学生要去郊游的前一天的心情——是那样的紧张与期待。
当李凌要去厕所,经过客厅时。天啊!是郡邦,他是已经睡醒了,还是根本没睡?
李凌看见季郡邦仍坐在客厅中,本想过去劝劝他,但后来想想:如果我劝得了他,那他早就听我的劝了。唉!老天爷,如果你也可怜郡邦,那就保佑他快点找到他的黎芷菁吧!叹了一口气后,李凌就转身进入厕所。
一切准备就绪的李凌,骑上‘魔神’,来到欣岚家门前,他看了一下手表——六点五十五分。
来早了,不知欣岚准备好了没?李凌心想着,丝毫没察觉出她已来到他身旁。
“喂!”陈欣岚叫了他一声。
回过神后的李凌,看见眼前的陈欣岚,不免又是一阵惊讶。“你来了!我怎么都没注意到?”
“是你自己心不在焉的。喂!你刚刚在想什么?”陈欣岚边说边“爬”上摩托车。
“想你啊!想你什么时候会出来?想你今天穿得漂不漂亮”
陈欣岚一听,顺口问:“那你说我今天漂不漂亮?”
李凌发动着车子,并没有转过去看她,只说:“漂亮!”
“你看都没看,怎么知道漂亮?”
“反正我怎么看,你都很漂亮。坐稳了!”
“魔神”就这样在清晨的台北市街道奔驰着,而陈欣岚抱着李凌,不管车速如何,她都想继续刚才的话题。“你说,不管你怎么看,我都很漂亮?我看你啊——若不是昨晚没睡好,就是你眼睛有问题!这样吧!澳天我带你去见识一下真正的美女”陈欣岚说到这里,突然想起黎芷菁。
李凌趁着等红灯的空当儿,转头告诉她:“不许你贬低自己!好了,如果你累了,你就趴在我背上睡一会儿,等到了目的地,我再叫你。”
“喔!”陈欣岚果真很听话,一路从台北睡到宜兰,连李凌都不禁要怀疑,这丫头昨晚是否没睡好!
到了宜兰的一处海边,李凌将摩托车停下,陈欣岚仍未醒来,她的两手仍紧紧地抱着李凌,李凌心想:干脆让她睡到太阳下山好了!
被很多女孩子抱过的李凌,却觉得陈欣岚的一双手似是有着魔力般,让他感到那么温暖及眷恋,真想让此刻化为永恒,幸福的笑容在他脸上与旭日的光芒相互辉映着。
“嗯,目的地到了吗?”陈欣岚突然醒了,渐渐地松开她环抱在李凌腰上的双手,揉揉惺松眼睛,看看四周,然后打了一个很大的呵欠,说道:“这里是哪儿?”
因她的醒来而感到失望的李凌,一听到陈欣岚的声音,随即又精力充沛地说:“你看那边——”李凌指向海面上。
陈欣岚朝他所指的方向望去,看见一座小岛。“那是——”
“龟山岛。”
“你是说”陈欣岚露出欣喜,却显出不太相信的眼光。
李凌明白她的意思,所以他一停好车后,便拿着预先准备好的相机,牵着陈欣岚走向海边。“对!你想的没错,这里是宜兰。来,我们来拍张相,留作纪念。”
拍完照,他们来到街上,陈欣岚开始觉得有点饿;而李凌比陈欣岚的肚子还敏感,在她的肚子咕噜咕噜叫之前,李凌已经带她来到早餐店前。
“我想你大概饿了,你先进去,我停好车子就来。”李凌对陈欣岚说着。
在享用早餐时,李凌才真正明白,她的食量并不大。
“你必须多吃点,瞧你瘦得像非洲难民似的,你得多长一些肉,看起来才会比较有精神一点。”
“我已经吃饱了,其他的食物留给你好了。”
“你不多吃点,待会儿怎么会有力气玩?”
“等一下你要带我去哪里?”
“带你去卖!”李凌开玩笑地说。
陈欣岚则是一本正经地告诉李凌:“我不会帮你数钞票的。”
出了早餐店后,两人便又骑着“魔神”沿着兰阳溪往上游走,到了机车不能再前进时,两人便下车。李凌牵着陈欣岚来到溪边,背对背地坐在一块较大的石头上,欣赏着风景,气氛是出奇地沉默。
李凌突然听见她口中哼着曲调。“你在唱什么歌啊?”李凌好奇地问。
“歌啊!”陈欣岚的回答让他哭笑不得。
“小姐,你是在鸡同鸭讲吗?我当然知道你是在唱歌啊!我的意思是说,你在唱什么歌?”
“民谣,是一首法国民谣;不过,我只会唱中文版。”
“唱来听听!”李凌要求着。
“好啊!不过我先声明,若是你刚刚吃下的东西全吐出来,那可不能怪我!”
“好啦!”
于是陈欣岚清清喉咙,唱着:
河水静静向东流,流过山村和城市;
河水日夜向东流,流过荒野峡谷;
河水啊!我托付你,
把我的思念和乡情,
带给我的故乡人——遥远的故乡人。
“唱得很好啊!再唱一遍嘛!”
陈欣岚应李凌要求再唱一次,而李凌则是轻轻和着。
“喂!我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她唱完歌后,很慎重地问。
“不要喂啊喂的!我的名字叫李凌,别告诉我,你从来没听过。”李凌边说边拿起小石子往溪里丢去。
“我当然记得你的名字,可是直接叫你的名字,我觉得好奇怪哦!不如这样吧!以后我叫你大哥,好不好?”
“没有别的选择吗?”
“没有!”
陈欣岚回答得既干脆又霸道,因此觉得无奈的李凌,不再丢掷石头,俯下身去洗手,说道:“说吧!你要问我什么问题?”
“你会不会觉得我很随便啊?”
正在洗手的李凌一听,一个重心不稳,来个“倒栽葱”还好他及时用手顶住,否则这位老兄的头就要插进溪里去了。
“大哥!你没事吧?”
“没事才怪!难道你不知道老人家是禁不起吓的吗?”
陈欣岚扶起李凌,说道:“我又没吓你,只不过问了一个问题嘛!包何况,你又不是老人家,你不想回答就算了嘛!”
李凌转过身来面对有点难过的陈欣岚,柔声问道:“我的看法对你很重要吗?”
“那倒不是,只是我比较在乎别人的想法。”
李凌霎时僵住了他的温柔,醋意正狂乱地袭击他的心;他冷冷地说:“别人?别人是谁?那个叫林文彦的吗?”
“林文彦?你怎么会认为是他呢?我干嘛在乎他对我的观感?我说的别人是指一般人,我又没别的意思。”
李凌这才松了一口气,又以温柔的口吻问:“你为什么觉得别人会认为你很随便呢?”
“因为在一般人的观念里,今天我和你出来,可以说是有点不合情理。”
“不合情理?!”
“对啊!我们才见三次面,就一般常理而言,我们只能算是不太熟的朋友,而我一个女孩子家,跟着一个不太熟的男人跑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在别人眼中,我不是很随便吗?”
“那你为什么还要跟我出来呢?”
“许地仙曾说:‘在城市住久了,每要害起村庄的相思病。’虽然我对乡村没有多大的留恋,但牢宠般的都市生活,已侵蚀了我的心;所以,我才想出来走走,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我一心觉得台北快要令我窒息,学校、家庭,快使我活不下去了;而且,我觉得你不像是坏人,而我又没有什么朋友,就算是想和你做个朋友吧!况且,我只不过是和你出来走走而已啊!话又说回来,如果你只把我当做是你生命中的过客,那我这个过客对你的过去未兔也知道得太多了吧!”
李凌笑着说道:“这就是你纯真的地方。对你认为是‘朋友’的人,给予百分之百的信任,虽说防人之心不可无,但是我相信你可以做出正确的判断,因为纯真并不等于愚笨”
“可是”
“欣岚!俗话说:‘凡事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所以,记住!以后凡是你认为对的,不会损害自己与他人的事,你大可放心去做;掌声是给你鼓励,嘘声是给你警惕,只要是自己真正想做的,就不要放弃。你看我,我就是一个失败的例子。别人的眼光可以给我们力量,亦可以使我们灭亡,但重要的不是别人怎么看你,而是你怎么看自己。好,那我现在问你,你会后悔跟我出来吗?”
“嗯——不会!”
“很好,那我再问你,你认为你是一个随便的女孩吗?”
“不是!”“这一次你回答得倒是挺快的,我很高兴你能这么认为。记住我刚才跟你说的话,因为我认为光明磊落地做自己,是一生中最重要,也是最难的事。”
陈欣岚抬头好奇地问:“你是读心理系的吗?”
“为何有此一问?”
“因为我觉得你很会说服人,而且你对人性了解得透彻,也很达观。”
“这倒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这样说我。其实,只要生命的历练足够,你也能够洞悉人性,了解生命的。时间不早了,我们走吧!”“魔神”的声音再次回响在山谷中。
宜兰——雨的城市,在这里,老天爷像是个爱哭的女孩,不时地落下串串泪珠。在回台北的途中,一路上皆是——细雨;陈欣岚与李凌虽然没有被雨淋成落汤鸡,但由于“魔神”在雨中潇洒地穿梭,他们两人的头发可也找不到一根是干的。
李凌送陈欣岚回到家,在门口,他不断地叮咛:“欣岚,赶快进去把头发弄干,否则会感冒的,知道吗?如果中午你没饭吃,打个电话给我,别再乱吃东西了,知道吗?”李凌把他的电话号码写在陈欣岚手上,那可是私人电话啊!当陈欣岚转身要进去时,李凌又开口:“喂!欣岚,等等!”
陈欣岚转过头。“我会记得把头发吹干,还有,不可乱吃东西,你要说的,我都快会背了。你这只老公鸡,再不让我进去,我看,我就快感冒了。”
“哈哈!‘老公鸡’,很好玩的外号!我叫你是要问你,你每天都几点放学?”
“九点十分,你问这个干嘛?”
“没事,随便问问,你赶快进去吧!”李凌催促着。
“好啦!那我进去了,你也要记得把头发弄干,拜拜!”
李凌看着陈欣岚进入家中后才离去。
上班,我对我的人生很仿惶;不要以为生涯规划是每个人都能做的,这世上浑浑噩噩过日子的人不计其数。生涯规划是为自己的将来做打算,先给自己一个目标,好让自己朝着理想迈进;但当自己的理想与实际情况毫无交集时,做生涯规划根本是在浪费时间。我,就是那种不愿意浪费时间的人,所以我开始怀疑我自己;一颗想环游世界、乘风破浪的心,被绑在硬梆梆的办公桌前,我不知道我这样浪费生命对不对?而且,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件事能让我产生挣脱这道枷锁的勇气与决心;所以那天下班后,我的心情恶劣到了极点,所以,我才会跑出去散心。不过,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在那座桥上停下来,或许是老天刻意安排吧!当时我若不停下脚步,就不会遇上你了。”
“遇上我,就等于遇上麻烦!哪天如我心情不好,你的下场可能会跟林文彦差不多。”
李凌笑了笑,陈欣岚又不解地问:“你现在在‘柯氏企业’上班,难道你被你干爹从芝加哥带回去之后,他就真的把你绑去上课吗?”
“不!他没强迫我,相反的,是我自己要去的。”
“为什么?”
“因为一个人。”
“女人?”她瞪大眼睛猜着。
看着好奇得连眼珠子都快掉下来的陈欣岚,李凌觉得非常好笑,而他的笑声,却吸引了店里的每一双眼睛。“你别笑,快说嘛!”
李凌也意识到自己的笑声太过分了,所以马上收起笑容,回答道:“是一个男人。”
这回,陈欣岚的眼睛瞪得更大,似乎在告诉李凌:李先生,你该不会是“同性恋”吧?!
李凌马上制止她的猜测。“不准胡思乱想!我是一个很正常的男人!”
李凌又继续刚刚的话题。“他叫季郡邦,如今是我的上司。那时,他刚到美国,干爹想栽培他,才要他到美国念书的。而我认为他是一个值得我深交的朋友,所以我牺牲自己,陪他进耶鲁;毕业后,干爹就把公司交给我们,而我就是为此到台湾来白勺。”
“原来如此!”
“喂!我们好像在店里待太久了,不如先离开,你想上哪儿去,我都奉陪。”李凌说。
欣岚看了看表,表上显示的时间是八点十分。“如果你能在一个小时内,骑着‘魔神’绕完台北市一圈,我们就去兜风,我很喜欢那种坐在摩托车上让风拂在脸上的感觉!”
“没问题!”
“那走吧!”
绕完台北市的李凌与陈欣岚,又停在小餐馆前。
“接下来你想去哪里?”李凌询问着。
陈欣岚的回答很干脆:“回家!我想回家休息!”
“也好,今天你大概真的累了,那——我送你回家。”李凌骑着摩托车载着她,绕了几条街道,最后停在一栋大楼前。
“这就是你家?”
“嗯!”“很气派喔!”
“是啊!是很‘气派’呢!再见了!”
“喂”光顾着笑的李凌,差点忘了最重要的事。“明天你有空吗?”
陈欣岚想了一下,本想说没空的,可是跟他在一起的那种快乐感觉,令她不忍心拒绝他。“有!不过,只有上午有空,因为下午我得念书。”
“哦,也对!你是高三学生,课业压力很重,那你明天上午还愿意陪我出去玩吗?”
“嗯——好啊!要去哪儿?”
“去接触大自然好不好?”
“好啊!太棒了!斑中三年,我觉得我是‘入狱’三年,这回,我得趁机‘逃狱’一下。”
李凌笑着拍了拍她的头。“真是调皮!那我走了,明天早上七点,我在这里等你,不准嫌早,拜拜!”说完后,李凌就骑着“魔神”离去,而陈欣岚也转身进入家中。
回到“柯氏企业”大楼的李凌,一进入大楼,便直接上十二楼。他今天真的要狠下心肠,把一切公事都忘得一干二净。与陈欣岚相处了一整个下午,让他觉得很快乐,更让他觉得他的生命很充实;于是他踩着愉快的步伐走出电梯,边开门边吹着口哨。
当他推开门之际,一个沉思中的人影映入他的眼帘——季郡邦,这个多情种,他的拜把兄弟。这几年来,他一直活在回忆中,像这样没冲动的人,却是商场老手,这要是传出去,就怕打死人也没有人会相信。又,如果让季郡邦的客户看到现在的他,那他的一世英名铁定毁于一旦了;到时候,人家肯定会真正明白,季郡邦只是只纸老虎罢了。
李凌一纵身,跳上沙发,恰好与季郡邦面对面。
“早啊!老哥!我还以为这个时候你应该还在办公室里才对。”李凌贼贼地说着。
季郡邦给了他一个有点生气又不怎么生气的眼光。“好说!好说!我说啊,我眼前的这位兄弟,季郡邦就算再贱,也犯不着为了一个跷班的混蛋来累死自己。”
认识郡邦这么多年,他会以这种口气说话,还是第一次听到,小心点!李凌在心里想着,口头上却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啦!那等你想通了,准备跷班时,我一定会义不容辞地替你工作。”
季郡邦给了李凌一个看不太出来的微笑,说道:“看你满面春风,我就饶你这一次,下不为例。对了,有什么艳遇,说来听听吧!”
李凌把他与陈欣岚的事告诉季郡邦;他嘴上说得很高兴,脸上亦是洋溢着幸福。
“看来,你就快要和我一样没救了;不过,我倒希望你有个好的结果。”这就是季郡邦听李凌说完后的感想。
李凌忽然想起季郡邦跟他女朋友的事。于是他好奇地问:“喂!郡邦,谈谈你女朋友吧!”
“怎么突然要我说她?”
“好奇嘛!你有没有她的照片?”
“于嘛!想比比,看是你的女朋友漂亮,还是我的芷菁好看,唉!你女朋友一定不是芷菁的对手。”季郡邦边说边从皮夹中掏出芷菁的照片,当他说完时,照片已递到李凌手上。
李凌看着照片中那个笑得灿烂的美人——天啊!她真的是很漂亮,难怪郡邦一直对她念念不忘。李凌心想着,但基于面子问题,故意说:“谁说的!我觉得欣岚比‘你的’芷菁可爱多了,也纯真多了!”
季郡邦看着好胜的李凌,笑着说:“唉!你啊——根本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看来,爱情果真是盲目的!”
告诉你,我现在懒得理你,我要去洗澡休息了,这样,我明天才有精神带欣岚去玩。”李凌说完后,就走入自己的卧室。
隔着一道门,季郡邦想的是芷菁的一切,而门内的李凌,则满脑袋瓜里全是陈欣岚的影子;她的多愁善感,她变化多端的俏皮可爱,她对他突如其来的惊吓与震撼,她的身影充塞他的每一个细胞李凌不仅在计划明天,他更在计划着他们的未来
天还未亮,李凌已经起床;他的心情就像是小学生要去郊游的前一天的心情——是那样的紧张与期待。
当李凌要去厕所,经过客厅时。天啊!是郡邦,他是已经睡醒了,还是根本没睡?
李凌看见季郡邦仍坐在客厅中,本想过去劝劝他,但后来想想:如果我劝得了他,那他早就听我的劝了。唉!老天爷,如果你也可怜郡邦,那就保佑他快点找到他的黎芷菁吧!叹了一口气后,李凌就转身进入厕所。
一切准备就绪的李凌,骑上‘魔神’,来到欣岚家门前,他看了一下手表——六点五十五分。
来早了,不知欣岚准备好了没?李凌心想着,丝毫没察觉出她已来到他身旁。
“喂!”陈欣岚叫了他一声。
回过神后的李凌,看见眼前的陈欣岚,不免又是一阵惊讶。“你来了!我怎么都没注意到?”
“是你自己心不在焉的。喂!你刚刚在想什么?”陈欣岚边说边“爬”上摩托车。
“想你啊!想你什么时候会出来?想你今天穿得漂不漂亮”
陈欣岚一听,顺口问:“那你说我今天漂不漂亮?”
李凌发动着车子,并没有转过去看她,只说:“漂亮!”
“你看都没看,怎么知道漂亮?”
“反正我怎么看,你都很漂亮。坐稳了!”
“魔神”就这样在清晨的台北市街道奔驰着,而陈欣岚抱着李凌,不管车速如何,她都想继续刚才的话题。“你说,不管你怎么看,我都很漂亮?我看你啊——若不是昨晚没睡好,就是你眼睛有问题!这样吧!澳天我带你去见识一下真正的美女”陈欣岚说到这里,突然想起黎芷菁。
李凌趁着等红灯的空当儿,转头告诉她:“不许你贬低自己!好了,如果你累了,你就趴在我背上睡一会儿,等到了目的地,我再叫你。”
“喔!”陈欣岚果真很听话,一路从台北睡到宜兰,连李凌都不禁要怀疑,这丫头昨晚是否没睡好!
到了宜兰的一处海边,李凌将摩托车停下,陈欣岚仍未醒来,她的两手仍紧紧地抱着李凌,李凌心想:干脆让她睡到太阳下山好了!
被很多女孩子抱过的李凌,却觉得陈欣岚的一双手似是有着魔力般,让他感到那么温暖及眷恋,真想让此刻化为永恒,幸福的笑容在他脸上与旭日的光芒相互辉映着。
“嗯,目的地到了吗?”陈欣岚突然醒了,渐渐地松开她环抱在李凌腰上的双手,揉揉惺松眼睛,看看四周,然后打了一个很大的呵欠,说道:“这里是哪儿?”
因她的醒来而感到失望的李凌,一听到陈欣岚的声音,随即又精力充沛地说:“你看那边——”李凌指向海面上。
陈欣岚朝他所指的方向望去,看见一座小岛。“那是——”
“龟山岛。”
“你是说”陈欣岚露出欣喜,却显出不太相信的眼光。
李凌明白她的意思,所以他一停好车后,便拿着预先准备好的相机,牵着陈欣岚走向海边。“对!你想的没错,这里是宜兰。来,我们来拍张相,留作纪念。”
拍完照,他们来到街上,陈欣岚开始觉得有点饿;而李凌比陈欣岚的肚子还敏感,在她的肚子咕噜咕噜叫之前,李凌已经带她来到早餐店前。
“我想你大概饿了,你先进去,我停好车子就来。”李凌对陈欣岚说着。
在享用早餐时,李凌才真正明白,她的食量并不大。
“你必须多吃点,瞧你瘦得像非洲难民似的,你得多长一些肉,看起来才会比较有精神一点。”
“我已经吃饱了,其他的食物留给你好了。”
“你不多吃点,待会儿怎么会有力气玩?”
“等一下你要带我去哪里?”
“带你去卖!”李凌开玩笑地说。
陈欣岚则是一本正经地告诉李凌:“我不会帮你数钞票的。”
出了早餐店后,两人便又骑着“魔神”沿着兰阳溪往上游走,到了机车不能再前进时,两人便下车。李凌牵着陈欣岚来到溪边,背对背地坐在一块较大的石头上,欣赏着风景,气氛是出奇地沉默。
李凌突然听见她口中哼着曲调。“你在唱什么歌啊?”李凌好奇地问。
“歌啊!”陈欣岚的回答让他哭笑不得。
“小姐,你是在鸡同鸭讲吗?我当然知道你是在唱歌啊!我的意思是说,你在唱什么歌?”
“民谣,是一首法国民谣;不过,我只会唱中文版。”
“唱来听听!”李凌要求着。
“好啊!不过我先声明,若是你刚刚吃下的东西全吐出来,那可不能怪我!”
“好啦!”
于是陈欣岚清清喉咙,唱着:
河水静静向东流,流过山村和城市;
河水日夜向东流,流过荒野峡谷;
河水啊!我托付你,
把我的思念和乡情,
带给我的故乡人——遥远的故乡人。
“唱得很好啊!再唱一遍嘛!”
陈欣岚应李凌要求再唱一次,而李凌则是轻轻和着。
“喂!我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她唱完歌后,很慎重地问。
“不要喂啊喂的!我的名字叫李凌,别告诉我,你从来没听过。”李凌边说边拿起小石子往溪里丢去。
“我当然记得你的名字,可是直接叫你的名字,我觉得好奇怪哦!不如这样吧!以后我叫你大哥,好不好?”
“没有别的选择吗?”
“没有!”
陈欣岚回答得既干脆又霸道,因此觉得无奈的李凌,不再丢掷石头,俯下身去洗手,说道:“说吧!你要问我什么问题?”
“你会不会觉得我很随便啊?”
正在洗手的李凌一听,一个重心不稳,来个“倒栽葱”还好他及时用手顶住,否则这位老兄的头就要插进溪里去了。
“大哥!你没事吧?”
“没事才怪!难道你不知道老人家是禁不起吓的吗?”
陈欣岚扶起李凌,说道:“我又没吓你,只不过问了一个问题嘛!包何况,你又不是老人家,你不想回答就算了嘛!”
李凌转过身来面对有点难过的陈欣岚,柔声问道:“我的看法对你很重要吗?”
“那倒不是,只是我比较在乎别人的想法。”
李凌霎时僵住了他的温柔,醋意正狂乱地袭击他的心;他冷冷地说:“别人?别人是谁?那个叫林文彦的吗?”
“林文彦?你怎么会认为是他呢?我干嘛在乎他对我的观感?我说的别人是指一般人,我又没别的意思。”
李凌这才松了一口气,又以温柔的口吻问:“你为什么觉得别人会认为你很随便呢?”
“因为在一般人的观念里,今天我和你出来,可以说是有点不合情理。”
“不合情理?!”
“对啊!我们才见三次面,就一般常理而言,我们只能算是不太熟的朋友,而我一个女孩子家,跟着一个不太熟的男人跑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在别人眼中,我不是很随便吗?”
“那你为什么还要跟我出来呢?”
“许地仙曾说:‘在城市住久了,每要害起村庄的相思病。’虽然我对乡村没有多大的留恋,但牢宠般的都市生活,已侵蚀了我的心;所以,我才想出来走走,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我一心觉得台北快要令我窒息,学校、家庭,快使我活不下去了;而且,我觉得你不像是坏人,而我又没有什么朋友,就算是想和你做个朋友吧!况且,我只不过是和你出来走走而已啊!话又说回来,如果你只把我当做是你生命中的过客,那我这个过客对你的过去未兔也知道得太多了吧!”
李凌笑着说道:“这就是你纯真的地方。对你认为是‘朋友’的人,给予百分之百的信任,虽说防人之心不可无,但是我相信你可以做出正确的判断,因为纯真并不等于愚笨”
“可是”
“欣岚!俗话说:‘凡事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所以,记住!以后凡是你认为对的,不会损害自己与他人的事,你大可放心去做;掌声是给你鼓励,嘘声是给你警惕,只要是自己真正想做的,就不要放弃。你看我,我就是一个失败的例子。别人的眼光可以给我们力量,亦可以使我们灭亡,但重要的不是别人怎么看你,而是你怎么看自己。好,那我现在问你,你会后悔跟我出来吗?”
“嗯——不会!”
“很好,那我再问你,你认为你是一个随便的女孩吗?”
“不是!”“这一次你回答得倒是挺快的,我很高兴你能这么认为。记住我刚才跟你说的话,因为我认为光明磊落地做自己,是一生中最重要,也是最难的事。”
陈欣岚抬头好奇地问:“你是读心理系的吗?”
“为何有此一问?”
“因为我觉得你很会说服人,而且你对人性了解得透彻,也很达观。”
“这倒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这样说我。其实,只要生命的历练足够,你也能够洞悉人性,了解生命的。时间不早了,我们走吧!”“魔神”的声音再次回响在山谷中。
宜兰——雨的城市,在这里,老天爷像是个爱哭的女孩,不时地落下串串泪珠。在回台北的途中,一路上皆是——细雨;陈欣岚与李凌虽然没有被雨淋成落汤鸡,但由于“魔神”在雨中潇洒地穿梭,他们两人的头发可也找不到一根是干的。
李凌送陈欣岚回到家,在门口,他不断地叮咛:“欣岚,赶快进去把头发弄干,否则会感冒的,知道吗?如果中午你没饭吃,打个电话给我,别再乱吃东西了,知道吗?”李凌把他的电话号码写在陈欣岚手上,那可是私人电话啊!当陈欣岚转身要进去时,李凌又开口:“喂!欣岚,等等!”
陈欣岚转过头。“我会记得把头发吹干,还有,不可乱吃东西,你要说的,我都快会背了。你这只老公鸡,再不让我进去,我看,我就快感冒了。”
“哈哈!‘老公鸡’,很好玩的外号!我叫你是要问你,你每天都几点放学?”
“九点十分,你问这个干嘛?”
“没事,随便问问,你赶快进去吧!”李凌催促着。
“好啦!那我进去了,你也要记得把头发弄干,拜拜!”
李凌看着陈欣岚进入家中后才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