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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我让你付出什么代价?”
没有目标,不顾一切,向来三思而后谋动的郑夕问有了行动,让感情凌驾于理智之上,当着众人的面前“绑架”于弄晴。
曾经,他们是令人称羡的一对,足迹踏遍东北角每一个风景地点,留下无数美丽的记忆和亲吻。
数过小野柳的岩石,上八斗子烤肉、露营,漫步沙滩打著水仗,她霸道地要他捡拾十二个贝壳,扯著他去看情侣们的欧欧私语,要他学著点。
植物园里荷花正盛,人家是去赏荷,而她却是怂恿他去偷摘荷,还笑着一脚将他踹下荷花池,大喊有人要偷抓鱼,引来市民围观。
情人双双到庙来,不求儿女不求财,神前跪下起重誓,谁先变心谁先埋。这是北投的情人庙中所题的诗;而她轻啐著誓言不值钱,满山满谷都是负心人。
他虽没起誓却对她说:我不是贪心人。
当时记得她俏皮的扮个鬼脸,做了那小鸟飞走的动作,她说人不能太天真,说不定她会是负心人。
一语成忏。
在他们正式交往的第三个月她飞走了,他手中那只小文鸟飞向广阔的天边,遥远而陌生。
或许是他们对神明不敬吧!情人庙前不说情话和誓言,轻蔑地嘲笑爱情无常所受的惩罚。
他母亲的介入只是让他们提早走向分离之路,怪她怨她恨自己,到头来如镜花水月一般,见不著心痛,见著了心酸,近在咫尺,遥如天涯。
她欠他一声再见。
“告诉我,认识我让你付出什么代价,一千万还不够吗?”她才是那个背离爱情的人。
她瑟缩了一下。“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过去的事永远也无法改变。”
“你很任性。”她一向我行我素,不管道德的规范,年少轻狂的时候,她进出警察局的次数多不可数。
“你又不是今天才认识我,打从我一出生就叛逆到现在。”二十七年不算短,遇上她是他的不幸。
她标准的回答。幽然一叹,郑夕问嘲笑着自己自找苦吃。“离开我之后过得好吗?”
“你不恨我?”她讶异地转头看向他。
从被他硬塞进豪华宽敞的宾士车前座,她先是愤怒不已地想跳车,不愿如他所愿,继而害怕与他独处,仿佛会再一次失去什么。
在许多许多年之后,她才知道十年前的伤害对她而言是场梦魇,无时无刻地纠缠她,叫她更加的想让自己快乐,拥有她想要的一切。
她渴望爱情,谈过一场又一场的恋爱,一个城市一个情人的流浪著。
可是,她总是碰到不对的男人错放感情,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到头来心里牵挂的,是最初的那一段青涩岁月,那一段属于十七岁女孩的爱情故事。
问她后悔吗?
答案是不。
如果时光倒流回到那一年,她仍会毫不犹豫的走出去,负心的人没有权利回头看。
“你又恨我吗?”是他造成她的出走。
她的表情是一片错愣。“我没理由恨你呀!放弃爱情的人是我。”
懊骂的人是她。
“因为我没有给你足够的爱,我并未尽到保护你的责任。”那时,他正如她所言的天真,以为相爱容易。
却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家世。
他可以不在乎她的出身是否为名门之后,可是活跃于上流社会的父母却是十分重视门第观念,他们绝不会容许他和个名声壤到众所皆知的女孩来往。
与其说她放弃了爱情,不如说爱情放弃了他俩,只因他的爱不够深刻到足以留下她。
或者,她根本不知道他爱她。
“问,你别这样啦!我自私又无赖你是晓得的,你要骂就骂吧!我保证绝不还嘴。”她轻轻扯著他的手,一副十七岁女孩的表情。
怕挨骂,很无辜。
“笨蛋。”
“哇!你这家伙未免太小气了吧!真记恨到现在,我随便说说你还当真呀!”她哪里笨,于问晴都说她是聪明妈咪。
当然接下来的话省略,像是鲁莽啦、好胜、贪睡之类。
他的眼底有丝丝笑意。“我有指名道姓吗?”
“你是说我笨得自动对号入座喽!等等,你好奸诈,让我自己承认笨。”啊!怎么连说两个笨,被他拐了。
奸商、奸商,无奸不成商,出了社会是有差,以前那个呆呆拙拙很好骗的大男孩变狡猾了,现在和大野狼简直像是亲戚。
吃人不吐骨头。
“你不笨,只是欠骂。”他这么说,以她的个性怕不找人拚命才怪。
除了外表成熟,她的行为和思考模式仍停留在十七岁不见“进化”
果然
“喂喂喂!你给我客气些,我行得正,坐得端,哪里欠骂了?”他分明是抹黑她高尚的人格。
如果她记得收藏在哪一个柜子的话。
“你抛弃我。”他一针见血的道。
这下于弄晴说话可不敢盛气凌人了。“过去的事何必提起,往事如流水,一去不回头。”
“没想到你还懂得安慰人,做错事的人还有胆说往事如流水,你想一笔勾销吗?”他语气轻柔却扎得人心痛。
“我我哪有做错事,我是为了你的家庭和谐才忍痛牺牲。”开始气弱,说到最后她反倒理直气壮了起来。
“死不认错。”缺点之一。
“郑夕问你别逼人太甚,我干么要在这里接受你的审问?我要下车!”该死的中控锁,什么烂设计嘛!
分明增加受害者的机率,让人逃无可逃的就义。
“要不要我借你一根扳手,一把敲碎车窗好爬出去?”真怕车把被她扭断。
她恼怒的坐正。“我是淑女不爬窗子,但是你要借我不会拒绝。”
“喔!在后车箱,你只要打开车门就可以到后面拿。”很方便,几步路而已。
“好,谢谢”手一靠近车把她才意识到,他这样说不是在讲废话吗?转过头来,她愤怒的指著他鼻子“你竟然敢耍我”
她要下得了车何必借扳手。
“有吗?借人东西不犯法吧!”好人难为,他有十足的诚意。
“少装了,我看见你在笑,你真是卑鄙、无耻、下流、没头发。”她气得十指大张。
“没头发?”他不解的挑高左眉。
她不会再受骗了。“我要拔光你的头发,一根一根的塞入你的胃。”
“那你会很辛苦,麻烦你了。”他一副无所谓的模样任人摆布。
车流走得很慢,适逢下课下班人潮,在十步一红绿灯的市区行驶有如龟速,慢得让车里的人想下车步行,说不定还比开车快。
因此郑夕问根本不怕她的狮爪逞凶会危及其他驾驶,顶多他脸上、身上再多添几道抓痕,而她会丢脸地指控他,害她做出有违淑女气质的行径。
十年的距离并未改变对她的了解,她像单细胞生物,一次只能做一件事,思考亦然。
“郑夕问你很讨厌,我要彻底的讨厌你。”于弄晴不假思索的发下豪语。
“相反的,我很喜欢你,想要彻底的拥有你。”他很久不笑了,而今天他只想微笑。
“你不要学我说话,谁希罕你喜欢啊!你这个不要脸的东西。”她不知想到什么、突然“啪”地一掌挥过去。
方向盘歪了一下,他连忙导正。“晴儿,我什么都没做。”
“不许叫我晴儿,你这个恶心的下三滥,人类的耻辱,国家的害虫,我不会同意的。”他最好死了这条心。
“同意什么?”她说的话他没一句听得懂。
不过她骂人的词汇还是一样精采,从以前到现在不曾逊色,可见还有不少人受她荼毒。
“当你的情妇。”她对著他耳边一喊。
郑夕问忽地踩下煞车,以极不可思议的怪异眼神瞧她。“你要当我的情妇?”
他从来没搞懂她脑中有几根接错的神经,老是口出疯言疯语。
“是你要我当你的情妇,这头没大脑的猪。”她气急败坏地挥著拳头。
明明是他说的,怎会变成她的意思?他定在装蒜,故意诱她上当。
“冷静点,晴儿,我几时说过这话?”一定是她断章取义想歪了。
情妇,亏她想得出来。
“你还敢狡辩,你刚说要彻底的拥有我,不就明摆著要我当情妇?”哼!她还想包养小白脸呢!
想要她当情妇,等到死吧!
天呀!多丰富的想象力,原来他失笑的一喟。“你不能往光明面思考吗?”
“我能往什么光明面想,别忘了你还有七天就要结婚了,而我是负责让你婚礼完美进行的人。”正确算来是六天半。
“别提醒我这件事。”他的神情转为冷淡,不愿讨论此事。
空虚感袭上她心头。“我不会当你的情妇,你趁早打消这个卑劣的想法。”
“你当不了情妇,我怕被你宰了。”她向来无所顾忌,一发狠不瞻前思后。
他无奈的语气逗笑了她。
口气转柔,她似有感而发“问,回头路不好走,你要好好珍惜眼前的一切,季小姐是个不错的妻子人选。”干么?心口一阵不舒服,真是没道理。
她于弄晴是何许人也,提得起、放得下的女中豪杰,她不至于因为过去的一段恋情吃味,是她先放手的。
然而酸涩的感觉仍充斥胸口,很闷很闷的挤著胸膛。
“她是比你适合当郑氏集团的女主人。”而她不称职,只会扯后腿。
“你是外国人呀!文法用错了,是郑家的女主人,郑氏集团又不是要易主了。”就说吧!凤配凤,鸦配鸦,木瓜不会配西瓜。
讨厌的郑夕问,混蛋家伙,他x的变形龟,适合就适合嘛!吧么向她炫耀?她又没有差到哪去,顶多脾气坏了些,不太甩人而已。
郑氏集团在台湾算是大企业,但是和她以往接触的跨国企业一比起来,可是小巫见大巫,若非她不想待在人家手底下做事受限制,十年下来好歹是总经理,或是执行总监的身份,随便调动资金都能淹死它。
而星雨服装造型公司的规模虽然比不上郑氏集团,但那是她懒得扩大规模,若再多给她十来年努力,超越郑氏集团不是问题,到时所有人都要来巴结、奉承她,看谁敢说她适不适合。
“不,我说的是郑氏集团的女主人,在社交上。”也就是形象,这对一个集团成败影响颇大。
“难道你不是爱上她才要娶她的?”所谓的企业联姻只会扼杀爱情。
他看了她一眼沉重的道:“经过你之后,我还能相信爱情吗?”
“我我是例外啦!季小姐是好人。”她嗫嚅地缩缩脖子,不想背负太多的罪恶感。
“好人不代表值得我去爱,我偏爱坏女孩。”迂回暗示著,郑夕问没时间等待了。
只剩七天。
她像个爱吃糖,又偏怪牙医为了赚她健保费而送糖的孩子似的噘起嘴巴。“你少占我便宜,我还不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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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我让你付出什么代价?”
没有目标,不顾一切,向来三思而后谋动的郑夕问有了行动,让感情凌驾于理智之上,当着众人的面前“绑架”于弄晴。
曾经,他们是令人称羡的一对,足迹踏遍东北角每一个风景地点,留下无数美丽的记忆和亲吻。
数过小野柳的岩石,上八斗子烤肉、露营,漫步沙滩打著水仗,她霸道地要他捡拾十二个贝壳,扯著他去看情侣们的欧欧私语,要他学著点。
植物园里荷花正盛,人家是去赏荷,而她却是怂恿他去偷摘荷,还笑着一脚将他踹下荷花池,大喊有人要偷抓鱼,引来市民围观。
情人双双到庙来,不求儿女不求财,神前跪下起重誓,谁先变心谁先埋。这是北投的情人庙中所题的诗;而她轻啐著誓言不值钱,满山满谷都是负心人。
他虽没起誓却对她说:我不是贪心人。
当时记得她俏皮的扮个鬼脸,做了那小鸟飞走的动作,她说人不能太天真,说不定她会是负心人。
一语成忏。
在他们正式交往的第三个月她飞走了,他手中那只小文鸟飞向广阔的天边,遥远而陌生。
或许是他们对神明不敬吧!情人庙前不说情话和誓言,轻蔑地嘲笑爱情无常所受的惩罚。
他母亲的介入只是让他们提早走向分离之路,怪她怨她恨自己,到头来如镜花水月一般,见不著心痛,见著了心酸,近在咫尺,遥如天涯。
她欠他一声再见。
“告诉我,认识我让你付出什么代价,一千万还不够吗?”她才是那个背离爱情的人。
她瑟缩了一下。“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过去的事永远也无法改变。”
“你很任性。”她一向我行我素,不管道德的规范,年少轻狂的时候,她进出警察局的次数多不可数。
“你又不是今天才认识我,打从我一出生就叛逆到现在。”二十七年不算短,遇上她是他的不幸。
她标准的回答。幽然一叹,郑夕问嘲笑着自己自找苦吃。“离开我之后过得好吗?”
“你不恨我?”她讶异地转头看向他。
从被他硬塞进豪华宽敞的宾士车前座,她先是愤怒不已地想跳车,不愿如他所愿,继而害怕与他独处,仿佛会再一次失去什么。
在许多许多年之后,她才知道十年前的伤害对她而言是场梦魇,无时无刻地纠缠她,叫她更加的想让自己快乐,拥有她想要的一切。
她渴望爱情,谈过一场又一场的恋爱,一个城市一个情人的流浪著。
可是,她总是碰到不对的男人错放感情,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到头来心里牵挂的,是最初的那一段青涩岁月,那一段属于十七岁女孩的爱情故事。
问她后悔吗?
答案是不。
如果时光倒流回到那一年,她仍会毫不犹豫的走出去,负心的人没有权利回头看。
“你又恨我吗?”是他造成她的出走。
她的表情是一片错愣。“我没理由恨你呀!放弃爱情的人是我。”
懊骂的人是她。
“因为我没有给你足够的爱,我并未尽到保护你的责任。”那时,他正如她所言的天真,以为相爱容易。
却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家世。
他可以不在乎她的出身是否为名门之后,可是活跃于上流社会的父母却是十分重视门第观念,他们绝不会容许他和个名声壤到众所皆知的女孩来往。
与其说她放弃了爱情,不如说爱情放弃了他俩,只因他的爱不够深刻到足以留下她。
或者,她根本不知道他爱她。
“问,你别这样啦!我自私又无赖你是晓得的,你要骂就骂吧!我保证绝不还嘴。”她轻轻扯著他的手,一副十七岁女孩的表情。
怕挨骂,很无辜。
“笨蛋。”
“哇!你这家伙未免太小气了吧!真记恨到现在,我随便说说你还当真呀!”她哪里笨,于问晴都说她是聪明妈咪。
当然接下来的话省略,像是鲁莽啦、好胜、贪睡之类。
他的眼底有丝丝笑意。“我有指名道姓吗?”
“你是说我笨得自动对号入座喽!等等,你好奸诈,让我自己承认笨。”啊!怎么连说两个笨,被他拐了。
奸商、奸商,无奸不成商,出了社会是有差,以前那个呆呆拙拙很好骗的大男孩变狡猾了,现在和大野狼简直像是亲戚。
吃人不吐骨头。
“你不笨,只是欠骂。”他这么说,以她的个性怕不找人拚命才怪。
除了外表成熟,她的行为和思考模式仍停留在十七岁不见“进化”
果然
“喂喂喂!你给我客气些,我行得正,坐得端,哪里欠骂了?”他分明是抹黑她高尚的人格。
如果她记得收藏在哪一个柜子的话。
“你抛弃我。”他一针见血的道。
这下于弄晴说话可不敢盛气凌人了。“过去的事何必提起,往事如流水,一去不回头。”
“没想到你还懂得安慰人,做错事的人还有胆说往事如流水,你想一笔勾销吗?”他语气轻柔却扎得人心痛。
“我我哪有做错事,我是为了你的家庭和谐才忍痛牺牲。”开始气弱,说到最后她反倒理直气壮了起来。
“死不认错。”缺点之一。
“郑夕问你别逼人太甚,我干么要在这里接受你的审问?我要下车!”该死的中控锁,什么烂设计嘛!
分明增加受害者的机率,让人逃无可逃的就义。
“要不要我借你一根扳手,一把敲碎车窗好爬出去?”真怕车把被她扭断。
她恼怒的坐正。“我是淑女不爬窗子,但是你要借我不会拒绝。”
“喔!在后车箱,你只要打开车门就可以到后面拿。”很方便,几步路而已。
“好,谢谢”手一靠近车把她才意识到,他这样说不是在讲废话吗?转过头来,她愤怒的指著他鼻子“你竟然敢耍我”
她要下得了车何必借扳手。
“有吗?借人东西不犯法吧!”好人难为,他有十足的诚意。
“少装了,我看见你在笑,你真是卑鄙、无耻、下流、没头发。”她气得十指大张。
“没头发?”他不解的挑高左眉。
她不会再受骗了。“我要拔光你的头发,一根一根的塞入你的胃。”
“那你会很辛苦,麻烦你了。”他一副无所谓的模样任人摆布。
车流走得很慢,适逢下课下班人潮,在十步一红绿灯的市区行驶有如龟速,慢得让车里的人想下车步行,说不定还比开车快。
因此郑夕问根本不怕她的狮爪逞凶会危及其他驾驶,顶多他脸上、身上再多添几道抓痕,而她会丢脸地指控他,害她做出有违淑女气质的行径。
十年的距离并未改变对她的了解,她像单细胞生物,一次只能做一件事,思考亦然。
“郑夕问你很讨厌,我要彻底的讨厌你。”于弄晴不假思索的发下豪语。
“相反的,我很喜欢你,想要彻底的拥有你。”他很久不笑了,而今天他只想微笑。
“你不要学我说话,谁希罕你喜欢啊!你这个不要脸的东西。”她不知想到什么、突然“啪”地一掌挥过去。
方向盘歪了一下,他连忙导正。“晴儿,我什么都没做。”
“不许叫我晴儿,你这个恶心的下三滥,人类的耻辱,国家的害虫,我不会同意的。”他最好死了这条心。
“同意什么?”她说的话他没一句听得懂。
不过她骂人的词汇还是一样精采,从以前到现在不曾逊色,可见还有不少人受她荼毒。
“当你的情妇。”她对著他耳边一喊。
郑夕问忽地踩下煞车,以极不可思议的怪异眼神瞧她。“你要当我的情妇?”
他从来没搞懂她脑中有几根接错的神经,老是口出疯言疯语。
“是你要我当你的情妇,这头没大脑的猪。”她气急败坏地挥著拳头。
明明是他说的,怎会变成她的意思?他定在装蒜,故意诱她上当。
“冷静点,晴儿,我几时说过这话?”一定是她断章取义想歪了。
情妇,亏她想得出来。
“你还敢狡辩,你刚说要彻底的拥有我,不就明摆著要我当情妇?”哼!她还想包养小白脸呢!
想要她当情妇,等到死吧!
天呀!多丰富的想象力,原来他失笑的一喟。“你不能往光明面思考吗?”
“我能往什么光明面想,别忘了你还有七天就要结婚了,而我是负责让你婚礼完美进行的人。”正确算来是六天半。
“别提醒我这件事。”他的神情转为冷淡,不愿讨论此事。
空虚感袭上她心头。“我不会当你的情妇,你趁早打消这个卑劣的想法。”
“你当不了情妇,我怕被你宰了。”她向来无所顾忌,一发狠不瞻前思后。
他无奈的语气逗笑了她。
口气转柔,她似有感而发“问,回头路不好走,你要好好珍惜眼前的一切,季小姐是个不错的妻子人选。”干么?心口一阵不舒服,真是没道理。
她于弄晴是何许人也,提得起、放得下的女中豪杰,她不至于因为过去的一段恋情吃味,是她先放手的。
然而酸涩的感觉仍充斥胸口,很闷很闷的挤著胸膛。
“她是比你适合当郑氏集团的女主人。”而她不称职,只会扯后腿。
“你是外国人呀!文法用错了,是郑家的女主人,郑氏集团又不是要易主了。”就说吧!凤配凤,鸦配鸦,木瓜不会配西瓜。
讨厌的郑夕问,混蛋家伙,他x的变形龟,适合就适合嘛!吧么向她炫耀?她又没有差到哪去,顶多脾气坏了些,不太甩人而已。
郑氏集团在台湾算是大企业,但是和她以往接触的跨国企业一比起来,可是小巫见大巫,若非她不想待在人家手底下做事受限制,十年下来好歹是总经理,或是执行总监的身份,随便调动资金都能淹死它。
而星雨服装造型公司的规模虽然比不上郑氏集团,但那是她懒得扩大规模,若再多给她十来年努力,超越郑氏集团不是问题,到时所有人都要来巴结、奉承她,看谁敢说她适不适合。
“不,我说的是郑氏集团的女主人,在社交上。”也就是形象,这对一个集团成败影响颇大。
“难道你不是爱上她才要娶她的?”所谓的企业联姻只会扼杀爱情。
他看了她一眼沉重的道:“经过你之后,我还能相信爱情吗?”
“我我是例外啦!季小姐是好人。”她嗫嚅地缩缩脖子,不想背负太多的罪恶感。
“好人不代表值得我去爱,我偏爱坏女孩。”迂回暗示著,郑夕问没时间等待了。
只剩七天。
她像个爱吃糖,又偏怪牙医为了赚她健保费而送糖的孩子似的噘起嘴巴。“你少占我便宜,我还不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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