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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六章【男爵的生日】
在这种冷兵器时代的长途旅程,纵然有马匹代步,但赶路的速度却依然很慢。
从前身为宅男的陈道临曾经听说过什么骑兵长途千里奔袭之类的传奇故事,什么古代的千里宝马能日行千里夜行八百。
可真的当他穿越到这个时代之后,才发现其中大部分都是扯淡。
四条腿的马匹,跑起来的确是比两条腿的人要快许多,但是一匹马在正常负重的情况下,每天最多也就是走个一百里地,也就顶天了。即便是军队里的骑兵正常行军,每天也不过就是不到两百里,换算成公里也不到一百公里。
而在罗兰帝国境内赶路,还要考虑到长途旅程之中的补给点——这种赶路并不说,拿出一张地图来,在出发点和目的地中间划上一条直线,然后就按照直线跑就行了。
道路的修建绝不会是直线的,而且沿途还要考虑到一些可以提供补给的地方,村镇,城市。
所以正常来说,陈道临一行人虽然有马匹和马车代步,但每天也就能走上一百里左右,这已经算是很快的速度了。
赶路的陈道临并没有发现自己已经被人盯上了,蒙托亚虽然经验丰富,但是他负责在最前面领队,而负责在队伍最后境界的阿德,偏偏又被陈道临的一番话说得魂不守舍。
这么走一天下来,下午的时候来到了一个沿途的村镇。再次停下住宿——若是错过这个村镇的话,距离下一个可以休息和补充补给的村镇还有很远。天黑之前是绝到不了的,错过这里的话,那么大家就只能露宿野外了。
这里距离帝都已经有差不多三百多里的样子,换算成公里也不过是一百五六十公里,换做现实世界,走高速公路也就是不到两个小时。
然而在罗兰帝国,这几百里的路程,就使得这里几乎和帝都就仿佛是存在于两个世界一样。
帝都里的那种弥漫在空气之中的紧张气氛丝毫没有影响到这里。镇子上的人看上去都是神色轻松,镇子里一片安宁祥和。
陈道临等人到来的时候,居然还意外的赶上了一场热闹。
这个镇子所处位置,恰好出于某一位帝国的贵族领地之内,按照帝国的法令,这位贵族只是一位男爵,并没有建立自己私人军队的权力。也没有权利在领地内设立官员和掌管执政权力,这种领地给予这位男爵的好处,只限于每年的财政收入,他可以从中分润上一大笔。
可以说,这个叫做皮埃尔的男爵,算是罗兰帝国的贵族体系这种最低层的那一种。也就是被帝都的那些真正的豪门权贵们口中所称的“乡下贵族”。
可即便是乡下贵族,也是贵族,在这种时代,在远离帝都和大城市的这种村镇里,一位男爵就已经足以堪称是响当当的大人物了。
所以。这位皮埃尔男爵,要举办自己的五十岁的生日。自然也成为了镇子里的一件值得庆贺的节日。
陈道临的队伍进入了这个镇子里,很快就感受到了一股类似于节日一样的气氛。在镇口的一家旅店入住之后,一个胖乎乎的圆脸老板很快带着自己的手下迎接出来,一番安顿完毕之后,这个老板还很是骄傲的宣布:因为皮埃尔男爵大人的生日,在今天所有来到镇子里的外地旅客的住宿费用全部免费,由皮埃尔男爵大人支付。
而且,为了庆贺这位男爵大人的五十岁生日,将会在镇子里的广场举办一场庆典,还有男爵府从帝都采购来的焰火燃放。
从这位店主的口中所说来看,这位叫皮埃尔的男爵大人似乎颇得民心,他从来不插手地方的政务,只是老老实实的收税,平日里还经常做一些修路架桥之类的善良之事,也不会欺压自己领地的平民,甚至有时候还会自己出钱从城市里教会请来神职人员为平民免费看病。
这么一个善良的贵族,自然颇得民心。所以当他举办自己五十岁生日的时候,整个镇子里的人都乐得为他高兴。
五十岁,对于罗兰帝国的人来说,已经算是很不错的寿数了。
陈道临在学院里的时候曾经仔细的研究过罗兰帝国的情况,根据他的大概估算,仅仅以帝都这个城市的统计,帝都的人口大约在百万以上,而人均的寿命,说起来实在叫人很惊讶:四十三岁!!
要知道,帝都已经是整个罗兰帝国最繁华最文明最发达的地区了。若是将这个数字均摊到整个罗兰帝国,恐怕人均寿命的数字还要往下滑上一大截。
对于一个还处在冷兵器时代的文明而言,局限于医疗水准,人均寿命不高,是一个无法避免的状况。
即便是在现实之中,古代天朝,那号称最最强大的唐朝,贞观年间的人均寿命也不过只有三十出头罢了。
所以,这位皮埃尔男爵的五十岁生日,的确是很值得祝贺一下。
大概是看陈道临等人举止不凡,尤其是陈道临一身长袍,看似简单,但衣料质地却华贵,而且身边还带着彪悍的武士扈从,美貌的女伴,以及低眉顺眼的仆从,甚至还有一只兽族狼人奴隶。所以这个老板判断出陈道临必定是一位身份不凡的贵人老爷,还很好心的提醒:皮埃尔男爵今晚会与民同乐,在镇子外举办一场聚会,邀请了镇子里一些有身份的人前往参加,而一些外来的贵客,若是愿意也可以前往。店主认为,以陈道临举止看来,他的身份应该是足以参加这种“高档聚会”了。
原本陈道临对于这种聚会是没什么兴趣的,在帝都里。皇宫里的那种晚宴都见识过了,这种地方上的小贵族的生日聚会有什么意思。邀请的所未有身份的人,也无非就是地方上的小官员和商人之类。
不过这个店主的另外一句话,却让陈道临留了心。
据说这位皮埃尔男爵的家族生意做的很是不小,这个家族除了男爵大人平日里乐善好施之外,还有一件叫人敬佩的事情!
“男爵大人的弟弟,可是一位魔法师呢!而且还是帝国魔法学院里出来的厉害人物啊!老天,帝国魔法学院那种地方,听说只有最最厉害的天才才能进入那个地方。这样的人物。平日里可是连看都看不到一眼的,可听说今天,那位魔法师老爷也回到了家里,就是为了庆贺男爵大人的五十岁生日呢。”
魔法学院里出来的魔法师?
陈道临心中一动,立刻就改变了主意。
这样看来,倒是有必要去瞧瞧了啊。
……
傍晚的时候,在旅店里安顿好后。陈道临带着巴罗莎和夏夏出门了,随行的还有蒙托亚。至于狼人查克,因为样子太过扎眼,为了避免麻烦自然就不带了,而阿德么……既然穿着仆人的衣服就要有仆人的觉悟,留下来看家吧!
陈道临早已经准备好了一张名帖。
关于自己的身份。倒是很容易作假。好歹他也和庞贝商会合作了那么久,他的储物戒指里,就有一枚庞贝商会的徽章戒指,这枚徽章即可以作为饰品使用,而沾上印泥之后。就可以当做印章使用。这样的徽章,在庞贝商会里。只有中层以上的管事级的人才有。这枚一枚徽章陈道临拿来原本是打算发给自己无双坊里的人使用的,没想到新年之后遭遇大事,东西却留在了自己手里。
如今无双坊在帝都已经被查封,庞贝商会的总号在暂时关门歇业,躲避风声。
但是庞贝商会家大业大,帝国各地都有分号,帝都的总号是暂时歇业了,但是各地分会却依然照常运转,陈道临随便拿出这枚徽章来,冒充一下庞贝商会里过路的商队管事,倒也不难,以庞贝商会内部分会遍布各地,事后想追查他也很难。
在镇子里采购了几件礼物,又从自己的储物戒指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储藏里翻出了一套质地和品相都还算不错的铠甲作为最重要的礼品(那个店主说这位皮埃尔男爵颇为尚武),一行人就出门前往镇子外的聚会地点。
镇子北边的大路旁,便是一片并不算太茂密的林子,据说这片林子是属于皮埃尔家族的猎场,而就在林子边的有一座修建了花园的大房子,两层的建筑并不算很高大,也和奢侈沾不上边,这里便是皮埃尔男爵的“猎场别院”了。
和帝都的那些豪门相比,这种排场似乎有些寒酸,但是考虑到只是一个地方上的小贵族,居然还如此讲究的给自己弄上一片猎场和别院,看来这位皮埃尔男爵倒是很喜欢讲究排场的。
别院前已经停了几辆马车,大部分倒也普通,其中最华贵的一辆马车,大概是主人家自用的,马车车身倒是很讲究,但是陈道临一眼就看出了,这架马车乃是郁金香工坊出品的,而且应该还是前几年的老款(自从和庞贝商会合作以来,陈道临已经把郁金香工坊作为假想敌仔细的研究过)。虽然保养的很不错,但是依然可以看得出已经是过气的款式了。若是在帝都,哪一个贵族家里开出这样的马车,很快就会成为笑柄。
但是在这种偏远地方,这样的马车已经足以傲视群雄了。
让陈道临意外的是,马车虽然一般,但是那几匹拉车的马却似乎品种不错,就连蒙托亚这种高级骑士,都多看了两眼。
出示了自己的印记,陈道临一行人立刻就就引为了贵宾。
庞贝商会可是罗兰帝国商界排名最前列之一的庞然大物,纵然陈道临此刻只是冒充一个庞贝商会旗下的一个中层管事,但是在这个小镇上出现,就已经可以算是很了不起的人物了。
几人还在门口,那盖上了印信的名帖送进去。很快就听见了里面传来了匆忙的脚步声,一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男子。中等身材,穿着最常见的贵族式样的短衣外罩长袍,满脸欣喜的走了出来。
这人眼光倒也不错,眼神扫过来,先是在蒙托亚身上停留了一下,然后很快就准确的落在了陈道临的身上,似乎一眼就看出了这批人是以陈道临为首的。
“您一定就是庞贝商会的贵客了。”这个贵族男子微微欠身抚胸行礼,这等贵族礼仪倒是一丝不苟。抬起头来,客客气气笑道:“我是波洛米尔?皮埃尔。男爵之子。听闻您的到来,我父亲让我出来迎接您。今天这样的日子,没想到居然有庞贝商会的贵客到访,实在是叫人欣喜。只是还没请教您的名字……”
“艾伦,艾伦?耶格尔。”陈道临随意报了个自己熟悉的名字,神色从容。淡淡笑道:“我在庞贝商会里只是一个小人物,无意之中路过这里,听闻皮埃尔男爵大人的生日聚会,就不请自来,还请主人原谅我的失礼。”
说着,他对着蒙托亚丢了个眼色。蒙托亚立刻闪过身子,将身后的马车让了出来。马车之上,一个打开了的高木箱就高高的架在那儿。
蒙托亚轻轻的扯下了蒙在箱子上的黑布……
很快,这位男爵之子就发出了一声惊呼,然后长长的吸了口气!
不止是这位男爵之子。就连周围的一切其他距离近的宾客,以及门口的仆从和护卫。也都瞪大了眼睛,露出了惊奇的表情。
这是一副铠甲,准确的来首,这是一副罗兰帝国骑士全身铠甲。
在这个时代,冶金炼铁的工艺并不算很发达,冷兵器时代的钢铁产量,放在现实天朝的话,一个罗兰帝国的全国产量,恐怕都远远不如一个地方的小钢铁厂的产能。
所以全金属的铠甲,在帝都的那些豪门家族虽然很常见,但是对于真正的绝大部分罗兰人,甚至是很多地方的贵族而言,都是十分难得的好东西!
陈道临带来的这一套骑士铠甲,是庞贝商会的武器工坊出品。尖顶式的头盔,加了覆面的钩环,护肩和胸甲都是用的板甲的工艺,只是在手臂上采用了鳞甲,头盔和胸甲上都有花纹浮雕,象征着庞贝商会出品。整套铠甲重量达到了四十公斤,部分要害部位用了上号的钢片,其他大部分的地方,虽然甲面经过了抛光处理,但其实还是普通的铁质,并不算是太上等的货色。
在庞贝商会里,这样的铠甲也只能算是中等偏下的货色,在帝都里,这样的铠甲,真正的豪门贵族之人是绝不会穿的,只会买来赏赐给手下得力的武士扈从作为装备。
但即便如此,这么一个可以算是量产的大路货,在罗兰帝国这种冷兵器文明的世界,价值也十分不菲了,售价达到两百金币,足以抵得上一个帝都的中等家庭数年的全部收入,而且还是在不吃不喝的前提下。
两百金币,在帝都那种地方自然算不上什么,但是对于很多地方上的小贵族而言,就已经算是一笔不菲的钱财了。
似这位皮埃尔男爵,爵位不过是一个男爵,拥有的领地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镇子,每年从领地得到的财政收入也不过一千多金币,而贵族人家,即便是小贵族,为了维持贵族的生活排场,花费和消耗总是不小的,要养活家中大大小小的仆从护卫马夫,要维持宅子的日常开支,一年下来,也不够就是勉强有些盈余而已,若是遇到一个不会持家没有生财之道的贵族,很容易就会破家败落。
这位皮埃尔男爵,似乎家里还有经商的产业,日子大概过的还不错,但是怎么估算,扣除掉所有开支,一年能有用千把金币的盈余就已经算是混得相当不错了。
若是换上一个再偏远一点的地方小贵族,放在现实世界天朝的话,大约也就相当于旧时候的乡下地主,能有这么一套铠甲,甚至都足以当做传家宝贝了。
没看见这别院门口,还站着几位大概是护卫角色的人——男爵的爵位按照帝国的法令是没有拥有私军的权力的。但是身为贵族,一些家族的护卫总要养活几个了。
但是这些护卫。和帝都里的那些豪门护卫,可就差得太远了。
这几位护卫。稍微好一点的,身上都穿着牛皮的皮甲,有些上面已经有脱硝的痕迹了,一看就是陈年的旧货,只是在这样的日子里,拿出来擦洗干净,穿起来撑门面的。
至于穿金属铠甲的,那就一个都没有了。
哪里像在帝都。随便一个豪门的随从武士,若是没有一套漂亮的武士铠甲,简直都是没有脸面出去见人的。
波洛米尔的眼睛里立刻露出了一丝热切,但毕竟顾虑到身份,还不好表露得太过失礼,忍着心中的激动,才深深的吸了口气。郑重的向陈道临致谢,然后亲自引着陈道临一行人进入了别院之中。
至于拿一套铠甲,自然有家中的仆从搬运进去。
这么一套铠甲,想来可以算作家族的一件重要的收藏品了吧。
随随便便就送出了这么一套骑士铠甲,其实就连蒙托亚都有些心中嘀咕,教会虽然财大气粗。但是也没有奢侈到把这种价值几百金币的东西随便丢给人。神圣骑士团算是教会里最最纯洁的地方,很大程度的保留了艰苦朴素的苦修传统。
这样一套骑士铠甲,蒙托亚自己也是在晋级了骑士身份之后才有资格得到了一套的。
不过对于真正财大气粗的达令老爷来说,这种东西,自己的戒指里还有七八套。>
第三百四十六章【男爵的生日】
在这种冷兵器时代的长途旅程,纵然有马匹代步,但赶路的速度却依然很慢。
从前身为宅男的陈道临曾经听说过什么骑兵长途千里奔袭之类的传奇故事,什么古代的千里宝马能日行千里夜行八百。
可真的当他穿越到这个时代之后,才发现其中大部分都是扯淡。
四条腿的马匹,跑起来的确是比两条腿的人要快许多,但是一匹马在正常负重的情况下,每天最多也就是走个一百里地,也就顶天了。即便是军队里的骑兵正常行军,每天也不过就是不到两百里,换算成公里也不到一百公里。
而在罗兰帝国境内赶路,还要考虑到长途旅程之中的补给点——这种赶路并不说,拿出一张地图来,在出发点和目的地中间划上一条直线,然后就按照直线跑就行了。
道路的修建绝不会是直线的,而且沿途还要考虑到一些可以提供补给的地方,村镇,城市。
所以正常来说,陈道临一行人虽然有马匹和马车代步,但每天也就能走上一百里左右,这已经算是很快的速度了。
赶路的陈道临并没有发现自己已经被人盯上了,蒙托亚虽然经验丰富,但是他负责在最前面领队,而负责在队伍最后境界的阿德,偏偏又被陈道临的一番话说得魂不守舍。
这么走一天下来,下午的时候来到了一个沿途的村镇。再次停下住宿——若是错过这个村镇的话,距离下一个可以休息和补充补给的村镇还有很远。天黑之前是绝到不了的,错过这里的话,那么大家就只能露宿野外了。
这里距离帝都已经有差不多三百多里的样子,换算成公里也不过是一百五六十公里,换做现实世界,走高速公路也就是不到两个小时。
然而在罗兰帝国,这几百里的路程,就使得这里几乎和帝都就仿佛是存在于两个世界一样。
帝都里的那种弥漫在空气之中的紧张气氛丝毫没有影响到这里。镇子上的人看上去都是神色轻松,镇子里一片安宁祥和。
陈道临等人到来的时候,居然还意外的赶上了一场热闹。
这个镇子所处位置,恰好出于某一位帝国的贵族领地之内,按照帝国的法令,这位贵族只是一位男爵,并没有建立自己私人军队的权力。也没有权利在领地内设立官员和掌管执政权力,这种领地给予这位男爵的好处,只限于每年的财政收入,他可以从中分润上一大笔。
可以说,这个叫做皮埃尔的男爵,算是罗兰帝国的贵族体系这种最低层的那一种。也就是被帝都的那些真正的豪门权贵们口中所称的“乡下贵族”。
可即便是乡下贵族,也是贵族,在这种时代,在远离帝都和大城市的这种村镇里,一位男爵就已经足以堪称是响当当的大人物了。
所以。这位皮埃尔男爵,要举办自己的五十岁的生日。自然也成为了镇子里的一件值得庆贺的节日。
陈道临的队伍进入了这个镇子里,很快就感受到了一股类似于节日一样的气氛。在镇口的一家旅店入住之后,一个胖乎乎的圆脸老板很快带着自己的手下迎接出来,一番安顿完毕之后,这个老板还很是骄傲的宣布:因为皮埃尔男爵大人的生日,在今天所有来到镇子里的外地旅客的住宿费用全部免费,由皮埃尔男爵大人支付。
而且,为了庆贺这位男爵大人的五十岁生日,将会在镇子里的广场举办一场庆典,还有男爵府从帝都采购来的焰火燃放。
从这位店主的口中所说来看,这位叫皮埃尔的男爵大人似乎颇得民心,他从来不插手地方的政务,只是老老实实的收税,平日里还经常做一些修路架桥之类的善良之事,也不会欺压自己领地的平民,甚至有时候还会自己出钱从城市里教会请来神职人员为平民免费看病。
这么一个善良的贵族,自然颇得民心。所以当他举办自己五十岁生日的时候,整个镇子里的人都乐得为他高兴。
五十岁,对于罗兰帝国的人来说,已经算是很不错的寿数了。
陈道临在学院里的时候曾经仔细的研究过罗兰帝国的情况,根据他的大概估算,仅仅以帝都这个城市的统计,帝都的人口大约在百万以上,而人均的寿命,说起来实在叫人很惊讶:四十三岁!!
要知道,帝都已经是整个罗兰帝国最繁华最文明最发达的地区了。若是将这个数字均摊到整个罗兰帝国,恐怕人均寿命的数字还要往下滑上一大截。
对于一个还处在冷兵器时代的文明而言,局限于医疗水准,人均寿命不高,是一个无法避免的状况。
即便是在现实之中,古代天朝,那号称最最强大的唐朝,贞观年间的人均寿命也不过只有三十出头罢了。
所以,这位皮埃尔男爵的五十岁生日,的确是很值得祝贺一下。
大概是看陈道临等人举止不凡,尤其是陈道临一身长袍,看似简单,但衣料质地却华贵,而且身边还带着彪悍的武士扈从,美貌的女伴,以及低眉顺眼的仆从,甚至还有一只兽族狼人奴隶。所以这个老板判断出陈道临必定是一位身份不凡的贵人老爷,还很好心的提醒:皮埃尔男爵今晚会与民同乐,在镇子外举办一场聚会,邀请了镇子里一些有身份的人前往参加,而一些外来的贵客,若是愿意也可以前往。店主认为,以陈道临举止看来,他的身份应该是足以参加这种“高档聚会”了。
原本陈道临对于这种聚会是没什么兴趣的,在帝都里。皇宫里的那种晚宴都见识过了,这种地方上的小贵族的生日聚会有什么意思。邀请的所未有身份的人,也无非就是地方上的小官员和商人之类。
不过这个店主的另外一句话,却让陈道临留了心。
据说这位皮埃尔男爵的家族生意做的很是不小,这个家族除了男爵大人平日里乐善好施之外,还有一件叫人敬佩的事情!
“男爵大人的弟弟,可是一位魔法师呢!而且还是帝国魔法学院里出来的厉害人物啊!老天,帝国魔法学院那种地方,听说只有最最厉害的天才才能进入那个地方。这样的人物。平日里可是连看都看不到一眼的,可听说今天,那位魔法师老爷也回到了家里,就是为了庆贺男爵大人的五十岁生日呢。”
魔法学院里出来的魔法师?
陈道临心中一动,立刻就改变了主意。
这样看来,倒是有必要去瞧瞧了啊。
……
傍晚的时候,在旅店里安顿好后。陈道临带着巴罗莎和夏夏出门了,随行的还有蒙托亚。至于狼人查克,因为样子太过扎眼,为了避免麻烦自然就不带了,而阿德么……既然穿着仆人的衣服就要有仆人的觉悟,留下来看家吧!
陈道临早已经准备好了一张名帖。
关于自己的身份。倒是很容易作假。好歹他也和庞贝商会合作了那么久,他的储物戒指里,就有一枚庞贝商会的徽章戒指,这枚徽章即可以作为饰品使用,而沾上印泥之后。就可以当做印章使用。这样的徽章,在庞贝商会里。只有中层以上的管事级的人才有。这枚一枚徽章陈道临拿来原本是打算发给自己无双坊里的人使用的,没想到新年之后遭遇大事,东西却留在了自己手里。
如今无双坊在帝都已经被查封,庞贝商会的总号在暂时关门歇业,躲避风声。
但是庞贝商会家大业大,帝国各地都有分号,帝都的总号是暂时歇业了,但是各地分会却依然照常运转,陈道临随便拿出这枚徽章来,冒充一下庞贝商会里过路的商队管事,倒也不难,以庞贝商会内部分会遍布各地,事后想追查他也很难。
在镇子里采购了几件礼物,又从自己的储物戒指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储藏里翻出了一套质地和品相都还算不错的铠甲作为最重要的礼品(那个店主说这位皮埃尔男爵颇为尚武),一行人就出门前往镇子外的聚会地点。
镇子北边的大路旁,便是一片并不算太茂密的林子,据说这片林子是属于皮埃尔家族的猎场,而就在林子边的有一座修建了花园的大房子,两层的建筑并不算很高大,也和奢侈沾不上边,这里便是皮埃尔男爵的“猎场别院”了。
和帝都的那些豪门相比,这种排场似乎有些寒酸,但是考虑到只是一个地方上的小贵族,居然还如此讲究的给自己弄上一片猎场和别院,看来这位皮埃尔男爵倒是很喜欢讲究排场的。
别院前已经停了几辆马车,大部分倒也普通,其中最华贵的一辆马车,大概是主人家自用的,马车车身倒是很讲究,但是陈道临一眼就看出了,这架马车乃是郁金香工坊出品的,而且应该还是前几年的老款(自从和庞贝商会合作以来,陈道临已经把郁金香工坊作为假想敌仔细的研究过)。虽然保养的很不错,但是依然可以看得出已经是过气的款式了。若是在帝都,哪一个贵族家里开出这样的马车,很快就会成为笑柄。
但是在这种偏远地方,这样的马车已经足以傲视群雄了。
让陈道临意外的是,马车虽然一般,但是那几匹拉车的马却似乎品种不错,就连蒙托亚这种高级骑士,都多看了两眼。
出示了自己的印记,陈道临一行人立刻就就引为了贵宾。
庞贝商会可是罗兰帝国商界排名最前列之一的庞然大物,纵然陈道临此刻只是冒充一个庞贝商会旗下的一个中层管事,但是在这个小镇上出现,就已经可以算是很了不起的人物了。
几人还在门口,那盖上了印信的名帖送进去。很快就听见了里面传来了匆忙的脚步声,一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男子。中等身材,穿着最常见的贵族式样的短衣外罩长袍,满脸欣喜的走了出来。
这人眼光倒也不错,眼神扫过来,先是在蒙托亚身上停留了一下,然后很快就准确的落在了陈道临的身上,似乎一眼就看出了这批人是以陈道临为首的。
“您一定就是庞贝商会的贵客了。”这个贵族男子微微欠身抚胸行礼,这等贵族礼仪倒是一丝不苟。抬起头来,客客气气笑道:“我是波洛米尔?皮埃尔。男爵之子。听闻您的到来,我父亲让我出来迎接您。今天这样的日子,没想到居然有庞贝商会的贵客到访,实在是叫人欣喜。只是还没请教您的名字……”
“艾伦,艾伦?耶格尔。”陈道临随意报了个自己熟悉的名字,神色从容。淡淡笑道:“我在庞贝商会里只是一个小人物,无意之中路过这里,听闻皮埃尔男爵大人的生日聚会,就不请自来,还请主人原谅我的失礼。”
说着,他对着蒙托亚丢了个眼色。蒙托亚立刻闪过身子,将身后的马车让了出来。马车之上,一个打开了的高木箱就高高的架在那儿。
蒙托亚轻轻的扯下了蒙在箱子上的黑布……
很快,这位男爵之子就发出了一声惊呼,然后长长的吸了口气!
不止是这位男爵之子。就连周围的一切其他距离近的宾客,以及门口的仆从和护卫。也都瞪大了眼睛,露出了惊奇的表情。
这是一副铠甲,准确的来首,这是一副罗兰帝国骑士全身铠甲。
在这个时代,冶金炼铁的工艺并不算很发达,冷兵器时代的钢铁产量,放在现实天朝的话,一个罗兰帝国的全国产量,恐怕都远远不如一个地方的小钢铁厂的产能。
所以全金属的铠甲,在帝都的那些豪门家族虽然很常见,但是对于真正的绝大部分罗兰人,甚至是很多地方的贵族而言,都是十分难得的好东西!
陈道临带来的这一套骑士铠甲,是庞贝商会的武器工坊出品。尖顶式的头盔,加了覆面的钩环,护肩和胸甲都是用的板甲的工艺,只是在手臂上采用了鳞甲,头盔和胸甲上都有花纹浮雕,象征着庞贝商会出品。整套铠甲重量达到了四十公斤,部分要害部位用了上号的钢片,其他大部分的地方,虽然甲面经过了抛光处理,但其实还是普通的铁质,并不算是太上等的货色。
在庞贝商会里,这样的铠甲也只能算是中等偏下的货色,在帝都里,这样的铠甲,真正的豪门贵族之人是绝不会穿的,只会买来赏赐给手下得力的武士扈从作为装备。
但即便如此,这么一个可以算是量产的大路货,在罗兰帝国这种冷兵器文明的世界,价值也十分不菲了,售价达到两百金币,足以抵得上一个帝都的中等家庭数年的全部收入,而且还是在不吃不喝的前提下。
两百金币,在帝都那种地方自然算不上什么,但是对于很多地方上的小贵族而言,就已经算是一笔不菲的钱财了。
似这位皮埃尔男爵,爵位不过是一个男爵,拥有的领地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镇子,每年从领地得到的财政收入也不过一千多金币,而贵族人家,即便是小贵族,为了维持贵族的生活排场,花费和消耗总是不小的,要养活家中大大小小的仆从护卫马夫,要维持宅子的日常开支,一年下来,也不够就是勉强有些盈余而已,若是遇到一个不会持家没有生财之道的贵族,很容易就会破家败落。
这位皮埃尔男爵,似乎家里还有经商的产业,日子大概过的还不错,但是怎么估算,扣除掉所有开支,一年能有用千把金币的盈余就已经算是混得相当不错了。
若是换上一个再偏远一点的地方小贵族,放在现实世界天朝的话,大约也就相当于旧时候的乡下地主,能有这么一套铠甲,甚至都足以当做传家宝贝了。
没看见这别院门口,还站着几位大概是护卫角色的人——男爵的爵位按照帝国的法令是没有拥有私军的权力的。但是身为贵族,一些家族的护卫总要养活几个了。
但是这些护卫。和帝都里的那些豪门护卫,可就差得太远了。
这几位护卫。稍微好一点的,身上都穿着牛皮的皮甲,有些上面已经有脱硝的痕迹了,一看就是陈年的旧货,只是在这样的日子里,拿出来擦洗干净,穿起来撑门面的。
至于穿金属铠甲的,那就一个都没有了。
哪里像在帝都。随便一个豪门的随从武士,若是没有一套漂亮的武士铠甲,简直都是没有脸面出去见人的。
波洛米尔的眼睛里立刻露出了一丝热切,但毕竟顾虑到身份,还不好表露得太过失礼,忍着心中的激动,才深深的吸了口气。郑重的向陈道临致谢,然后亲自引着陈道临一行人进入了别院之中。
至于拿一套铠甲,自然有家中的仆从搬运进去。
这么一套铠甲,想来可以算作家族的一件重要的收藏品了吧。
随随便便就送出了这么一套骑士铠甲,其实就连蒙托亚都有些心中嘀咕,教会虽然财大气粗。但是也没有奢侈到把这种价值几百金币的东西随便丢给人。神圣骑士团算是教会里最最纯洁的地方,很大程度的保留了艰苦朴素的苦修传统。
这样一套骑士铠甲,蒙托亚自己也是在晋级了骑士身份之后才有资格得到了一套的。
不过对于真正财大气粗的达令老爷来说,这种东西,自己的戒指里还有七八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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