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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宅的客厅挑高五十公尺,约莫是五、六层楼的高度,展现无比恢弘的气势,从步入中庭开始,放眼所及的地面、廊柱,都是意大利进口的大理石。
客厅总共有三道回旋梯通往二楼,连楼梯扶手上也镶嵌着上千颗熠熠生辉的宝石,室内铺着纽西兰进口的高级羊毛地毯,地毯上全是精致细密的金色图案,那是用真正的金线以手工缀织而成的。
“哈哈哈”美轮美奂的辜家豪宅客厅里,很不给面子的绵长笑声出自一名英俊到爆的男子口中。
他是辜至俊,人如其名,此刻脸上还带着一股淡淡的慵懒,深蓝色睡袍只在腰间打了个结,露出叫男人嫉妒、女人迷醉的小麦色结实胸肌,以及一双修长有力的双腿。
他当然也难逃父亲辜政允的魔爪,目前在联通环球集团担任副总裁,看一些他了无兴趣又不得不看的文件。
他在美国是知名的罗曼史作家,笔名艾蒙雷欧,出道五年,第一本书就令他红到发紫,随后维持每三个月推出一本作品的速度,至今累积了二十本作品,光是英、美两国的版税就抽到手软。
写罗曼史完全是他的兴趣,他也比较幸运,没有因为被召回台湾而中止了兴趣。
现在他一样可以写,只不过出书的速度因为要去集团上班的关系变得比较慢,这点出版社表现得非常体谅他的身不由己,他们只求他不要封笔就好。
天知道以他的财富,他根本就不需要工作,他们好怕他回到台湾后就不写了。
所以喽,他现在仍受到广大读者粉丝们的爱戴,他也用持续不断的创作来回报她们。
但他说什么也不愿曝光就是了,被他父亲知道还得了,他父亲一定会提早跟上帝报到。
只不过,长得一副比罗曼史男主角还男主角的他,走到哪里都有女人对他流口水,应该是风流韵事很多吧?
如果这么以为,那就大错特错了。
他因为常被女人痴迷的眼光吓到,加上长期编织罗曼史,现在变得对女人不太感兴趣,甚至是?!倒胃口。
今天是因为他感冒,不但鼻塞,还有严重的发烧,所以待在家里没去上班,也正因为如此,他第一个目睹了至酷的“小未婚妻”
“酷,你确定她有十八岁?”他狂笑之后问道。
那个叫莫荳莲的少女跟着管家香姨上楼去整理行李了。
看至酷一副扑克脸,加上这种剧情他写过,他大概猜得出来,这桩婚事男方是被逼的,女方可能“有了”吧,所以至酷只好娶她。
“我确定。”辜至酷懒洋洋的在沙发坐下,交迭起双腿,点起一根烟。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一时冲动把她给带回来?
到底是什么刺激了他?
那见鬼的“张大哥”吗?
这很奇怪,他跟莫荳莲之间又没有感情,他为什么会对她崇拜那个张大哥感到不爽?
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比任何男人都优秀吗?所以当她一直称赞姓张的,又对联通环球的对手台宝集团一脸倾慕,他就受不了了。
总之,他已经把莫荳莲带回来了,他也告诉她,他永远不可能签那张悔约书,因为他不想一辈子活在内疚里。
既然不想签悔约书,那么他就要履行他的“保证书”
好,他同意娶她,反正这个世界上有种关系叫离婚。
没有人规定他不能跟莫荳莲离婚。
他认为这是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既可以给莫氏夫妇一个交代,又可以名正言顺的照顾莫荳莲的生活,因为离婚后,他打算给她一大笔赡养费?!至少两亿起跳,他认为这是她应得的。
“那你们什么时候结婚?”辜至俊在酒柜前为自己倒了杯威士忌。
他知道自己感冒发烧,刚刚还服过葯,此刻不宜喝酒,如果香姨看到,肯定会大惊小敝很久。
但管他的,家里要有喜事了,这件事虽然透着古怪,但值得喝酒庆祝一下不是吗?
炳,他要有大嫂了。
真不敢相信至酷会自己走进礼堂,而且对象还是个呃,恕他直言,对象还是个小美眉。
在美国时,他不是跟那个叫凌子珊还是凌芷珊的合伙人走得很近吗?她看起来很知性,他觉得还颇适合至酷这类型的工作狂。
不管了,他认为这件事最高兴的一定非他爸妈莫属了,他们一直催促他们五个人结婚,但他们都当是耳边风。
眼看着人家台宝集团的公子千金们都纷纷步入了礼堂,他们很怕辜家会在他们手上断了香火。
现在好了,至酷要结婚了,应该叫林伯放串鞭炮庆祝一下。
“不知道。”辜至酷知道自己还没收拾好心情,语气有点烦躁。
他很少这么狼狈,觉得自己被那对看似好人的莫氏夫妇将了一军。
也不能这么说,当年他们根本没有要求他回报,是他坚持要回报他们的,只不过,他怎么算也算不到,他们会在十年后送给他这么一个“大礼”
这件事给了他一个教训?!做人真的不能太自以为是。
当年他还没满二十岁,桀骜不驯,可以说有点目中无人,是个盛气凌人的小伙子,自以为出身背景特别,天下没有他们辜家用财富做不到的事,所以写保证书写得很阿莎力。
那一年他一直在等莫氏夫妇连络他,他好展现辜家的实力,好好回报他们。
但他没等到,而时间一年年的过去,他也就渐渐忘了这件事,如果不是莫荳莲的出现
至于结婚
他还没想那么多,光是把她介绍给家人认识就很令他的太阳穴发疼了,看看至俊的反应,还有至帅跟至雅呢,他们会怎么看这件事?
幸好他母亲陪着父亲到美国做化疗了,不然她会高兴得跳起来,以为他真的要定下来。
事实上,在带莫荳莲回来的路上,他们已经约法三章。
第一、关于匆促结婚的内幕,除了他知、她知之外,不得向第三人提起,也就是说,连对他的家人也要保守秘密。
至于已经知道的至美,他威胁他不得说出去,否则他就假戏真作,让他瞧不起的莫荳莲真的变成他的大嫂!
第二、没有婚礼。
他打算等一年过去,跟她办好离婚手续后,到时他要按照原本的计划跟芷珊进一步发展,所以他跟她的婚姻,越少人知道越好,最好只有他的家人知道,所以婚礼必须省略。
第三、婚后她不得干涉他的自由,他同样不得干涉她的。
有了以上三点的保障,这么一来就万无一失了吧?
荳莲没看过这么大的一张餐桌,好像在“请客”哦!
她数了数,吃饭的总共有五个人,加她六个,但他们用的却是足以坐得下三十个人的长餐桌。
这就算了,至少他们集中坐在餐桌的前半段,所以还不算奇怪,奇怪的是,只有六个人吃饭,佣人却有八个!
会不会太夸张啊?这就是富豪名流的排场吗?
菜一道又一道的端上来,他们每个都吃得不多,这样吃得完吗?吃不完的菜咧?倒掉吗?很浪费耶。
不过话说回来,这餐厅好豪华,天花板好高好高,还金光闪闪的。
黑色大理石桌面,乳白色大理石地面,橘色高背餐椅,一大面的格子窗,外头的椰子树在晚风中摇曳,窗子两边垂着浪漫的纱帘,高台上摆着一株很美的兰花,而餐具都是白色的,显得优雅又有品味。
“‘大嫂’,你怎么不吃,一直用眼睛在看?这样不会饱哦。”辜至帅很故意的加强重音来称呼她,还露出一个坏坏的迷人笑容。
香姨打给他,说大哥晚上有重要的事要宣布,请他务必回家吃饭。
他的心情本来还有点沉重,以为是父亲已经稍微好转的病情又恶化了,没想到回到家竟听到这个破天荒的好消息。
炳~老大要结婚!
这不奇怪,老大已经三十岁了,正是男人的适婚年龄,而且他结婚也可以减轻他们其它四个人的压力,至少不会再被父母逼婚。
比较离奇的是他的结婚对象。
她叫莫荳莲,来自梨山的果农之女?!
他看不出这位果农之女跟辜家有任何相配之处,而且在他看来,他大哥跟莫小妹妹之间的互动很生疏,显示他们不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侣。
那么到底是为什么,他们会走到结婚这一步?而且婚事宣布得毫无预警?
“你不必现在就叫我大嫂啦,因为我还没有跟辜先生结婚。”荳莲很不好意思的说。
奔至酷几乎听见丧钟敲响,她说这种话,无疑是鱼儿在引猫过来。
“辜先生?”辜至帅盯着荳莲瞧,炯亮的眼瞳闪现一抹兴味。
这可有趣了。
都要结婚了,她竟称未来老公为“先生”?
“是呀,等我跟辜先生结婚,你再叫我大嫂不迟。”荳莲根本没看见辜至酷的脸色,还自顾自的说下去“不过如果不想叫也没关系,毕竟你看起来比我大,叫我名字就好。”
除了辜至酷和辜至美之外,其它三个人... -->>
奔宅的客厅挑高五十公尺,约莫是五、六层楼的高度,展现无比恢弘的气势,从步入中庭开始,放眼所及的地面、廊柱,都是意大利进口的大理石。
客厅总共有三道回旋梯通往二楼,连楼梯扶手上也镶嵌着上千颗熠熠生辉的宝石,室内铺着纽西兰进口的高级羊毛地毯,地毯上全是精致细密的金色图案,那是用真正的金线以手工缀织而成的。
“哈哈哈”美轮美奂的辜家豪宅客厅里,很不给面子的绵长笑声出自一名英俊到爆的男子口中。
他是辜至俊,人如其名,此刻脸上还带着一股淡淡的慵懒,深蓝色睡袍只在腰间打了个结,露出叫男人嫉妒、女人迷醉的小麦色结实胸肌,以及一双修长有力的双腿。
他当然也难逃父亲辜政允的魔爪,目前在联通环球集团担任副总裁,看一些他了无兴趣又不得不看的文件。
他在美国是知名的罗曼史作家,笔名艾蒙雷欧,出道五年,第一本书就令他红到发紫,随后维持每三个月推出一本作品的速度,至今累积了二十本作品,光是英、美两国的版税就抽到手软。
写罗曼史完全是他的兴趣,他也比较幸运,没有因为被召回台湾而中止了兴趣。
现在他一样可以写,只不过出书的速度因为要去集团上班的关系变得比较慢,这点出版社表现得非常体谅他的身不由己,他们只求他不要封笔就好。
天知道以他的财富,他根本就不需要工作,他们好怕他回到台湾后就不写了。
所以喽,他现在仍受到广大读者粉丝们的爱戴,他也用持续不断的创作来回报她们。
但他说什么也不愿曝光就是了,被他父亲知道还得了,他父亲一定会提早跟上帝报到。
只不过,长得一副比罗曼史男主角还男主角的他,走到哪里都有女人对他流口水,应该是风流韵事很多吧?
如果这么以为,那就大错特错了。
他因为常被女人痴迷的眼光吓到,加上长期编织罗曼史,现在变得对女人不太感兴趣,甚至是?!倒胃口。
今天是因为他感冒,不但鼻塞,还有严重的发烧,所以待在家里没去上班,也正因为如此,他第一个目睹了至酷的“小未婚妻”
“酷,你确定她有十八岁?”他狂笑之后问道。
那个叫莫荳莲的少女跟着管家香姨上楼去整理行李了。
看至酷一副扑克脸,加上这种剧情他写过,他大概猜得出来,这桩婚事男方是被逼的,女方可能“有了”吧,所以至酷只好娶她。
“我确定。”辜至酷懒洋洋的在沙发坐下,交迭起双腿,点起一根烟。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一时冲动把她给带回来?
到底是什么刺激了他?
那见鬼的“张大哥”吗?
这很奇怪,他跟莫荳莲之间又没有感情,他为什么会对她崇拜那个张大哥感到不爽?
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比任何男人都优秀吗?所以当她一直称赞姓张的,又对联通环球的对手台宝集团一脸倾慕,他就受不了了。
总之,他已经把莫荳莲带回来了,他也告诉她,他永远不可能签那张悔约书,因为他不想一辈子活在内疚里。
既然不想签悔约书,那么他就要履行他的“保证书”
好,他同意娶她,反正这个世界上有种关系叫离婚。
没有人规定他不能跟莫荳莲离婚。
他认为这是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既可以给莫氏夫妇一个交代,又可以名正言顺的照顾莫荳莲的生活,因为离婚后,他打算给她一大笔赡养费?!至少两亿起跳,他认为这是她应得的。
“那你们什么时候结婚?”辜至俊在酒柜前为自己倒了杯威士忌。
他知道自己感冒发烧,刚刚还服过葯,此刻不宜喝酒,如果香姨看到,肯定会大惊小敝很久。
但管他的,家里要有喜事了,这件事虽然透着古怪,但值得喝酒庆祝一下不是吗?
炳,他要有大嫂了。
真不敢相信至酷会自己走进礼堂,而且对象还是个呃,恕他直言,对象还是个小美眉。
在美国时,他不是跟那个叫凌子珊还是凌芷珊的合伙人走得很近吗?她看起来很知性,他觉得还颇适合至酷这类型的工作狂。
不管了,他认为这件事最高兴的一定非他爸妈莫属了,他们一直催促他们五个人结婚,但他们都当是耳边风。
眼看着人家台宝集团的公子千金们都纷纷步入了礼堂,他们很怕辜家会在他们手上断了香火。
现在好了,至酷要结婚了,应该叫林伯放串鞭炮庆祝一下。
“不知道。”辜至酷知道自己还没收拾好心情,语气有点烦躁。
他很少这么狼狈,觉得自己被那对看似好人的莫氏夫妇将了一军。
也不能这么说,当年他们根本没有要求他回报,是他坚持要回报他们的,只不过,他怎么算也算不到,他们会在十年后送给他这么一个“大礼”
这件事给了他一个教训?!做人真的不能太自以为是。
当年他还没满二十岁,桀骜不驯,可以说有点目中无人,是个盛气凌人的小伙子,自以为出身背景特别,天下没有他们辜家用财富做不到的事,所以写保证书写得很阿莎力。
那一年他一直在等莫氏夫妇连络他,他好展现辜家的实力,好好回报他们。
但他没等到,而时间一年年的过去,他也就渐渐忘了这件事,如果不是莫荳莲的出现
至于结婚
他还没想那么多,光是把她介绍给家人认识就很令他的太阳穴发疼了,看看至俊的反应,还有至帅跟至雅呢,他们会怎么看这件事?
幸好他母亲陪着父亲到美国做化疗了,不然她会高兴得跳起来,以为他真的要定下来。
事实上,在带莫荳莲回来的路上,他们已经约法三章。
第一、关于匆促结婚的内幕,除了他知、她知之外,不得向第三人提起,也就是说,连对他的家人也要保守秘密。
至于已经知道的至美,他威胁他不得说出去,否则他就假戏真作,让他瞧不起的莫荳莲真的变成他的大嫂!
第二、没有婚礼。
他打算等一年过去,跟她办好离婚手续后,到时他要按照原本的计划跟芷珊进一步发展,所以他跟她的婚姻,越少人知道越好,最好只有他的家人知道,所以婚礼必须省略。
第三、婚后她不得干涉他的自由,他同样不得干涉她的。
有了以上三点的保障,这么一来就万无一失了吧?
荳莲没看过这么大的一张餐桌,好像在“请客”哦!
她数了数,吃饭的总共有五个人,加她六个,但他们用的却是足以坐得下三十个人的长餐桌。
这就算了,至少他们集中坐在餐桌的前半段,所以还不算奇怪,奇怪的是,只有六个人吃饭,佣人却有八个!
会不会太夸张啊?这就是富豪名流的排场吗?
菜一道又一道的端上来,他们每个都吃得不多,这样吃得完吗?吃不完的菜咧?倒掉吗?很浪费耶。
不过话说回来,这餐厅好豪华,天花板好高好高,还金光闪闪的。
黑色大理石桌面,乳白色大理石地面,橘色高背餐椅,一大面的格子窗,外头的椰子树在晚风中摇曳,窗子两边垂着浪漫的纱帘,高台上摆着一株很美的兰花,而餐具都是白色的,显得优雅又有品味。
“‘大嫂’,你怎么不吃,一直用眼睛在看?这样不会饱哦。”辜至帅很故意的加强重音来称呼她,还露出一个坏坏的迷人笑容。
香姨打给他,说大哥晚上有重要的事要宣布,请他务必回家吃饭。
他的心情本来还有点沉重,以为是父亲已经稍微好转的病情又恶化了,没想到回到家竟听到这个破天荒的好消息。
炳~老大要结婚!
这不奇怪,老大已经三十岁了,正是男人的适婚年龄,而且他结婚也可以减轻他们其它四个人的压力,至少不会再被父母逼婚。
比较离奇的是他的结婚对象。
她叫莫荳莲,来自梨山的果农之女?!
他看不出这位果农之女跟辜家有任何相配之处,而且在他看来,他大哥跟莫小妹妹之间的互动很生疏,显示他们不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侣。
那么到底是为什么,他们会走到结婚这一步?而且婚事宣布得毫无预警?
“你不必现在就叫我大嫂啦,因为我还没有跟辜先生结婚。”荳莲很不好意思的说。
奔至酷几乎听见丧钟敲响,她说这种话,无疑是鱼儿在引猫过来。
“辜先生?”辜至帅盯着荳莲瞧,炯亮的眼瞳闪现一抹兴味。
这可有趣了。
都要结婚了,她竟称未来老公为“先生”?
“是呀,等我跟辜先生结婚,你再叫我大嫂不迟。”荳莲根本没看见辜至酷的脸色,还自顾自的说下去“不过如果不想叫也没关系,毕竟你看起来比我大,叫我名字就好。”
除了辜至酷和辜至美之外,其它三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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