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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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里在被汗水浸湿的床上睡觉,除了一条掸裤,全身赤裸。他成天价无所事事,每个月大约有三个星期在营地里,每次来凯奥克他达呆上几天,仍旧是为了打发时日,因为他几乎没什么文书工作可做。
他的卧室是一间又大又方的屋子,白色的石膏墙、通透的门道,没有天花板,只有几根麻雀筑巢其上的椽子。除了一张四腿的大床没什么家具,床上那个收卷起来的蚊帐像个天蓬,再就是一副柳条桌椅和一张不大的镜子,另外还有几个做工粗糙的书架,里面摆着几百本书,全都由于漫长的雨季发了霉、还被蠹虫蛀了洞。一只壁虎趴在墙上,身体扁平、一动不动,活像一只纹章龙。在阳台的屋檐外,日光普照,如同闪光的白蜡。竹林里的几只鸽子一直在低沉而单调地叫着,奇怪的是,这叫声同高温倒也相称——是一种充满睡意的声音,不过这可是麻醉剂的睡意,而非催眠曲的睡意。
二百码之外,在麦克格雷格先生的平房那儿,有个看门人,像是一个活钟表,在一块铁杆上敲了四下。弗洛里的佣人柯斯拉闻声起床,走进厨房吹起炭火的余烬,烧了开水好泡茶,然后戴上粉红色的头巾、穿上棉布做的颖衣,把茶盘端到弗洛里的床边。
柯斯拉(他的真名叫蒙桑拉,柯斯拉是简称)是个身材短小、肩膀很宽、长相粗陋的缅甸人。他的皮肤很黑,神情疲倦,留着黑色的小胡子,向下弯曲到嘴的两边,但跟大多数缅甸男人一样,他的下巴上没大有胡子。从弗洛里来缅甸的第一天起,他就是他的仆人。两人年纪大体相仿,还是孩子的时候就在一起,一同撵沙锥鸟和鸭子,一同坐在狩猎台上徒劳地等着老虎出现,一同体验过无数次露营和远足的困苦;而且柯斯拉还为弗洛里拉皮条,从中国放债人那儿为他借钱,酒醉后背他上床,照料他熬过好几次高烧。在柯斯拉眼中,尚未成家的弗洛里还是个孩子,而柯斯拉本人早已结婚,生了五个孩子,然后再次结婚,成了一个无名的重婚殉道者。就跟所有伺候单身汉的佣人一样,柯斯拉又懒又脏,但他对弗洛里可是忠心耿耿。他决不容许其他任何人侍奉弗洛里吃饭,或者在他上马的时候给他扛抢或扶马头。出行的路上,假如前面有条河,他就会背着弗洛里过河。他这样同情弗洛里,一方面是因为他觉得对方还很幼稚、容易上当受骗,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那个胎记,他觉得那可是个可怕的东西。
柯斯拉将茶盘轻轻地放在桌子上,然后绕到床的另一端,轻挠弗洛里的脚心。他凭经验知道,这是叫醒弗洛里又不会惹他发火的唯一方法。弗洛里翻了翻身,一边骂着一边把头埋进了枕头里。
“四点的钟已经响过了,主人,”柯斯拉说道。“我拿了两个茶杯,因为那个女人说她要来。”
“那个女人”指的是弗洛里的情妇马拉美。柯斯拉老是叫她“那个女人”以表示自己的不满——倒不是说他对弗洛里养情妇不满,而是对马拉美在家里指手画脚十分嫉恨。
“主人今天晚上还打网球吗?”柯斯拉问道。
“不打了,天儿太热了,”弗洛里用英语答道。“我什么也不想吃,把这堆废物拿走,上点威士忌来。”
柯斯拉不会讲英语,但他听得很明白,于是端上一瓶威士忌,还有弗洛里的网球拍,他有意将球拍靠在床对面的墙根那儿。在他的眼里,网球是一种神奇的仪式,所有英国人都义不容辞,而且他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主人在晚上无所事事。
弗洛里反感地把柯斯拉端上来的烤面包片和黄油推到一旁,但他往茶里掺了一点威士忌,喝下去以后觉得好些了。他从中午就开始睡,脑袋和全身的骨头都发疼,嘴里还有股烧纸的味儿。多少年来,他都没有享用过一顿美味了。在缅甸,所有的欧洲饭都让人觉得恶心——面包蓬蓬松松的,是用棕榈汁发酵起来的,味道就像是小干果面包,黄油是罐装的,牛奶也是,除非是那种灰不溜秋的送上门的稀释奶品。就在柯斯拉走出房间的时候,外面传来一阵刺耳的凉鞋声,接着一个缅甸女孩儿尖嗓门儿地喊道:“我的主人起来了吗?”
“进来,”弗洛里没好气地说道。
马拉美走了进来,在门口踢掉了脚上的红漆凉鞋。她获准可以过来喝茶,这算是一项优待,但不包括其他用餐,也不许在主人面前穿着凉鞋。
马拉美是个二十二三岁的女人,大概有五英尺高。她身上裹着一条淡蓝色的罗衣,上面镶着中国缎子,还有一条薄纱颖衣,挂着好几个金坠子。她的头发盘得紧紧的,盘成黑色的圆柱形,活像一段乌木,点缀着几朵茉莉花。她的身体小而平坦,十分苗条,像刻在树上的浮雕一样没什么轮廓。她那椭圆形的平静脸庞呈鲜铜色,眼睛小小的,很像个洋娃娃,是那种长相奇特却异常漂亮的洋娃娃。一进屋,她就带进来一股檀香木和椰子油的味儿。
马拉美来到床前,坐在床沿儿上,突然伸出胳膊揽住弗洛里。她以缅甸人特有的方式,用自己那只扁扁的鼻子闻了闻弗洛里的脸。
“为什么我的主人今天下午没有派人去叫我?”她说。
“我在睡觉。天儿太热了,没法干那事儿。”
“所以你就宁肯自己睡,也不愿意和马拉美在一起?你肯定是觉得马拉美长得够丑的!我真的丑吗,主人?”
“走开,”他一边说着,一边把她向后推搡。“这种时候我可不需要你。”
“那至少也要用你的嘴唇碰碰我吧。(缅甸语中没有”吻“这个单词。)所有的白人都对他们的女人这样的。”
“那好,行了吧。现在别再烦我了。去把烟拿来,给我一支。”
“为什么最近你老是不跟我做ài了?唉,两年前的时候可不是这样啊!那时候你好爱我的。你送给我曼德勒产的金手镯和丝绸罗衣。可现在呢,你看”——马拉美伸出一只裹着薄纱的胳膊来——“连一个手镯都没有了。上个月我还有三十个,现在却都当掉了。没有手镯,身上老缠着那一件罗衣,你叫我怎么上集市去?我在别的女人面前都觉得怪丢脸的。”
“难道说,你把手镯当掉了,还是我的错不成?”
“搁两年前,你肯定会为我赎回来的。哦,你不再爱马拉美了!”
她又搂住了他,亲吻起他来,这是他曾教过她的欧洲习惯。从她身上冒出一股檀香木、大蒜、椰子油和茉莉花混杂在一起的味儿,这种味道总是令他牙齿打颤。他心不在焉地把她的脑袋按回枕头上,垂眼打量她那张奇怪而年轻的脸,还有那高高的颧骨、长长的眼睑、小而匀称的嘴唇。她的牙长得很好,就像小猫的牙一样。她是他两年前花了三百卢比从她父母手里买下来的。他开始轻抚她那褐色的喉咙,喉咙从她无领的罗衣中露出来,仿似一株光滑纤细的茎梗。
“你喜欢我仅仅因为我是个白人,手里有些钱,”他说。
“主人,我爱你,我爱你超过这世上的一切。你为什么这么讲?我不是一直对你很忠诚的吗?”
“你有个缅甸情人。”
“啊!”马拉美假装一副很震惊的样子。“让他们那些讨厌的黑手摸我,想想都讨厌!我宁肯死掉也不愿意让一个缅甸人摸我!”
“撒谎。”
他把手放在了她的乳房上。私底下,马拉美不怎么喜欢这样,因为这会让她想起自己还有乳房——一个缅甸女人的理想就是没有乳房。她躺了下来,任他对自己为所欲为,她非常顺从,也格外满足,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就像一只小猫愿意被人抚摸一样。弗洛里的拥抱对她而言无关紧要(柯斯拉的弟弟巴贝是她背地里的情人),可当他疏忽这一举动的时候,她还是很受伤害。有时候,她甚至在他的饭里放过催情药。她所热爱的,正是闲散的情妇生活,能穿上自己全部的漂亮衣服回到村里,这时候她就可以夸耀自己“波卡多”缅甸语,字面意思为“官太太”——译者注的身份——也就是白人的太太,因为她已经说服所有人,包括她自己,相信她就是弗洛里的合法妻子。
弗洛里跟她干完事后,疲倦而羞耻地转过身去,静静地躺在那儿,左手捂着脸上的胎记。每当他做了什么感觉可耻的事情之后,就会想起自己的胎记。他厌烦地将头埋进枕头里,枕头潮乎乎的,有股椰子油味儿。天气热得要命,外面的鸽子还在咕咕直叫。裸着身体的马拉美斜躺在弗洛里旁边,手持从桌子那儿拿过来的柳条扇,轻轻地给他扇着风。
不一会儿,她起身穿上衣服,点了一支烟。然后又来到床边,坐了下来,开始抚摸起弗洛里裸露的肩膀来。他那白色的皮肤在她眼里很是新奇,具有一种力量感,所以对她颇有吸引力。在这种时候,她总是令他感到恶心和讨厌,他唯一的念头就是让她远离自己的视线。
“出去,”他说。
马拉美把嘴里的烟卷拿出,伸给弗洛里。“为什么主人一跟我做完爱,就冲我发火呢?”她问道。
“出去,”他重复道。
马拉美继续抚摸弗洛里的肩膀。她始终学不会,在这种时候不要去烦他。她认为淫欲就是一种魔法,能够赋予女人控制男人的神奇力量,直到她最终把他变成近乎白痴的奴隶。每来上一次拥抱,都会腐蚀弗洛里的意志,让魔力增强——她就是这么想的。她开始一再地烦扰他。她放下烟卷,伸出胳膊搂着他,一边责怪他冷若冰霜,一边试图让他脸朝自己,好吻他那扭到一旁的脸。
“走开,走开!”他生气地说道。“看看我的短裤口袋吧,里面还有点钱。拿五个卢比然后赶紧走。”
马拉美找出了一张五卢比的钞票,塞进颖衣的胸口里,可她还是不走,围着床转来转去地烦弗洛里,他终于火了,跳将起来。
“滚出这个房间!我都说过让你滚了。我跟你完事儿之后就不需要你在这儿了。”
“您跟我说话的口气可太好了!您对我就像对一个妓女。”
“你不就是妓女吗?快滚出去,”他一边说,一边抓着她的肩膀把她推到屋外,并把她的凉鞋给踢了过去。他们的会面常常以这种方式收场。
弗洛里站在屋子中... -->>
弗洛里在被汗水浸湿的床上睡觉,除了一条掸裤,全身赤裸。他成天价无所事事,每个月大约有三个星期在营地里,每次来凯奥克他达呆上几天,仍旧是为了打发时日,因为他几乎没什么文书工作可做。
他的卧室是一间又大又方的屋子,白色的石膏墙、通透的门道,没有天花板,只有几根麻雀筑巢其上的椽子。除了一张四腿的大床没什么家具,床上那个收卷起来的蚊帐像个天蓬,再就是一副柳条桌椅和一张不大的镜子,另外还有几个做工粗糙的书架,里面摆着几百本书,全都由于漫长的雨季发了霉、还被蠹虫蛀了洞。一只壁虎趴在墙上,身体扁平、一动不动,活像一只纹章龙。在阳台的屋檐外,日光普照,如同闪光的白蜡。竹林里的几只鸽子一直在低沉而单调地叫着,奇怪的是,这叫声同高温倒也相称——是一种充满睡意的声音,不过这可是麻醉剂的睡意,而非催眠曲的睡意。
二百码之外,在麦克格雷格先生的平房那儿,有个看门人,像是一个活钟表,在一块铁杆上敲了四下。弗洛里的佣人柯斯拉闻声起床,走进厨房吹起炭火的余烬,烧了开水好泡茶,然后戴上粉红色的头巾、穿上棉布做的颖衣,把茶盘端到弗洛里的床边。
柯斯拉(他的真名叫蒙桑拉,柯斯拉是简称)是个身材短小、肩膀很宽、长相粗陋的缅甸人。他的皮肤很黑,神情疲倦,留着黑色的小胡子,向下弯曲到嘴的两边,但跟大多数缅甸男人一样,他的下巴上没大有胡子。从弗洛里来缅甸的第一天起,他就是他的仆人。两人年纪大体相仿,还是孩子的时候就在一起,一同撵沙锥鸟和鸭子,一同坐在狩猎台上徒劳地等着老虎出现,一同体验过无数次露营和远足的困苦;而且柯斯拉还为弗洛里拉皮条,从中国放债人那儿为他借钱,酒醉后背他上床,照料他熬过好几次高烧。在柯斯拉眼中,尚未成家的弗洛里还是个孩子,而柯斯拉本人早已结婚,生了五个孩子,然后再次结婚,成了一个无名的重婚殉道者。就跟所有伺候单身汉的佣人一样,柯斯拉又懒又脏,但他对弗洛里可是忠心耿耿。他决不容许其他任何人侍奉弗洛里吃饭,或者在他上马的时候给他扛抢或扶马头。出行的路上,假如前面有条河,他就会背着弗洛里过河。他这样同情弗洛里,一方面是因为他觉得对方还很幼稚、容易上当受骗,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那个胎记,他觉得那可是个可怕的东西。
柯斯拉将茶盘轻轻地放在桌子上,然后绕到床的另一端,轻挠弗洛里的脚心。他凭经验知道,这是叫醒弗洛里又不会惹他发火的唯一方法。弗洛里翻了翻身,一边骂着一边把头埋进了枕头里。
“四点的钟已经响过了,主人,”柯斯拉说道。“我拿了两个茶杯,因为那个女人说她要来。”
“那个女人”指的是弗洛里的情妇马拉美。柯斯拉老是叫她“那个女人”以表示自己的不满——倒不是说他对弗洛里养情妇不满,而是对马拉美在家里指手画脚十分嫉恨。
“主人今天晚上还打网球吗?”柯斯拉问道。
“不打了,天儿太热了,”弗洛里用英语答道。“我什么也不想吃,把这堆废物拿走,上点威士忌来。”
柯斯拉不会讲英语,但他听得很明白,于是端上一瓶威士忌,还有弗洛里的网球拍,他有意将球拍靠在床对面的墙根那儿。在他的眼里,网球是一种神奇的仪式,所有英国人都义不容辞,而且他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主人在晚上无所事事。
弗洛里反感地把柯斯拉端上来的烤面包片和黄油推到一旁,但他往茶里掺了一点威士忌,喝下去以后觉得好些了。他从中午就开始睡,脑袋和全身的骨头都发疼,嘴里还有股烧纸的味儿。多少年来,他都没有享用过一顿美味了。在缅甸,所有的欧洲饭都让人觉得恶心——面包蓬蓬松松的,是用棕榈汁发酵起来的,味道就像是小干果面包,黄油是罐装的,牛奶也是,除非是那种灰不溜秋的送上门的稀释奶品。就在柯斯拉走出房间的时候,外面传来一阵刺耳的凉鞋声,接着一个缅甸女孩儿尖嗓门儿地喊道:“我的主人起来了吗?”
“进来,”弗洛里没好气地说道。
马拉美走了进来,在门口踢掉了脚上的红漆凉鞋。她获准可以过来喝茶,这算是一项优待,但不包括其他用餐,也不许在主人面前穿着凉鞋。
马拉美是个二十二三岁的女人,大概有五英尺高。她身上裹着一条淡蓝色的罗衣,上面镶着中国缎子,还有一条薄纱颖衣,挂着好几个金坠子。她的头发盘得紧紧的,盘成黑色的圆柱形,活像一段乌木,点缀着几朵茉莉花。她的身体小而平坦,十分苗条,像刻在树上的浮雕一样没什么轮廓。她那椭圆形的平静脸庞呈鲜铜色,眼睛小小的,很像个洋娃娃,是那种长相奇特却异常漂亮的洋娃娃。一进屋,她就带进来一股檀香木和椰子油的味儿。
马拉美来到床前,坐在床沿儿上,突然伸出胳膊揽住弗洛里。她以缅甸人特有的方式,用自己那只扁扁的鼻子闻了闻弗洛里的脸。
“为什么我的主人今天下午没有派人去叫我?”她说。
“我在睡觉。天儿太热了,没法干那事儿。”
“所以你就宁肯自己睡,也不愿意和马拉美在一起?你肯定是觉得马拉美长得够丑的!我真的丑吗,主人?”
“走开,”他一边说着,一边把她向后推搡。“这种时候我可不需要你。”
“那至少也要用你的嘴唇碰碰我吧。(缅甸语中没有”吻“这个单词。)所有的白人都对他们的女人这样的。”
“那好,行了吧。现在别再烦我了。去把烟拿来,给我一支。”
“为什么最近你老是不跟我做ài了?唉,两年前的时候可不是这样啊!那时候你好爱我的。你送给我曼德勒产的金手镯和丝绸罗衣。可现在呢,你看”——马拉美伸出一只裹着薄纱的胳膊来——“连一个手镯都没有了。上个月我还有三十个,现在却都当掉了。没有手镯,身上老缠着那一件罗衣,你叫我怎么上集市去?我在别的女人面前都觉得怪丢脸的。”
“难道说,你把手镯当掉了,还是我的错不成?”
“搁两年前,你肯定会为我赎回来的。哦,你不再爱马拉美了!”
她又搂住了他,亲吻起他来,这是他曾教过她的欧洲习惯。从她身上冒出一股檀香木、大蒜、椰子油和茉莉花混杂在一起的味儿,这种味道总是令他牙齿打颤。他心不在焉地把她的脑袋按回枕头上,垂眼打量她那张奇怪而年轻的脸,还有那高高的颧骨、长长的眼睑、小而匀称的嘴唇。她的牙长得很好,就像小猫的牙一样。她是他两年前花了三百卢比从她父母手里买下来的。他开始轻抚她那褐色的喉咙,喉咙从她无领的罗衣中露出来,仿似一株光滑纤细的茎梗。
“你喜欢我仅仅因为我是个白人,手里有些钱,”他说。
“主人,我爱你,我爱你超过这世上的一切。你为什么这么讲?我不是一直对你很忠诚的吗?”
“你有个缅甸情人。”
“啊!”马拉美假装一副很震惊的样子。“让他们那些讨厌的黑手摸我,想想都讨厌!我宁肯死掉也不愿意让一个缅甸人摸我!”
“撒谎。”
他把手放在了她的乳房上。私底下,马拉美不怎么喜欢这样,因为这会让她想起自己还有乳房——一个缅甸女人的理想就是没有乳房。她躺了下来,任他对自己为所欲为,她非常顺从,也格外满足,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就像一只小猫愿意被人抚摸一样。弗洛里的拥抱对她而言无关紧要(柯斯拉的弟弟巴贝是她背地里的情人),可当他疏忽这一举动的时候,她还是很受伤害。有时候,她甚至在他的饭里放过催情药。她所热爱的,正是闲散的情妇生活,能穿上自己全部的漂亮衣服回到村里,这时候她就可以夸耀自己“波卡多”缅甸语,字面意思为“官太太”——译者注的身份——也就是白人的太太,因为她已经说服所有人,包括她自己,相信她就是弗洛里的合法妻子。
弗洛里跟她干完事后,疲倦而羞耻地转过身去,静静地躺在那儿,左手捂着脸上的胎记。每当他做了什么感觉可耻的事情之后,就会想起自己的胎记。他厌烦地将头埋进枕头里,枕头潮乎乎的,有股椰子油味儿。天气热得要命,外面的鸽子还在咕咕直叫。裸着身体的马拉美斜躺在弗洛里旁边,手持从桌子那儿拿过来的柳条扇,轻轻地给他扇着风。
不一会儿,她起身穿上衣服,点了一支烟。然后又来到床边,坐了下来,开始抚摸起弗洛里裸露的肩膀来。他那白色的皮肤在她眼里很是新奇,具有一种力量感,所以对她颇有吸引力。在这种时候,她总是令他感到恶心和讨厌,他唯一的念头就是让她远离自己的视线。
“出去,”他说。
马拉美把嘴里的烟卷拿出,伸给弗洛里。“为什么主人一跟我做完爱,就冲我发火呢?”她问道。
“出去,”他重复道。
马拉美继续抚摸弗洛里的肩膀。她始终学不会,在这种时候不要去烦他。她认为淫欲就是一种魔法,能够赋予女人控制男人的神奇力量,直到她最终把他变成近乎白痴的奴隶。每来上一次拥抱,都会腐蚀弗洛里的意志,让魔力增强——她就是这么想的。她开始一再地烦扰他。她放下烟卷,伸出胳膊搂着他,一边责怪他冷若冰霜,一边试图让他脸朝自己,好吻他那扭到一旁的脸。
“走开,走开!”他生气地说道。“看看我的短裤口袋吧,里面还有点钱。拿五个卢比然后赶紧走。”
马拉美找出了一张五卢比的钞票,塞进颖衣的胸口里,可她还是不走,围着床转来转去地烦弗洛里,他终于火了,跳将起来。
“滚出这个房间!我都说过让你滚了。我跟你完事儿之后就不需要你在这儿了。”
“您跟我说话的口气可太好了!您对我就像对一个妓女。”
“你不就是妓女吗?快滚出去,”他一边说,一边抓着她的肩膀把她推到屋外,并把她的凉鞋给踢了过去。他们的会面常常以这种方式收场。
弗洛里站在屋子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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