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同恋是一种生活方式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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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同性恋是一种生活方式
同性恋者中还有一些人认为自己既非罪恶,也无疾病,同性恋只不过是一种可供选择的生活方式。一位同性恋者说:“人有爱的权利,即爱自己喜欢的人权利。爱的对象是异性就没有问题,是同性就不能公开,难道这公平吗?人有互相爱的权利,人有分房子、入党、提干、甚至竞选市长的权利,当然首先还是爱的权利。”
持这类价值观念的人认为,同性恋取向是个人的事情,社会不应当干涉。一位调查对象说:“现在社会对我们这种人的态度不合理,应该给我们这些人一些生活天地。我们的生活方式不侵害任何人,我们也为社会服务,为什么只能过地下生活呢?”有些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还附加了一些限制,例如:“对这事我觉得外人没必要干涉,但自己也不要放纵,是正常的。”“强迫别人干这种事不应该,如果不是强迫的就应允许存在。”有些人甚至说:“独身生活久了,习惯了。只要社会许可,我乐于公开自己的身份。”
一位中年同性恋者在很长时间里一直认为自己不正常,十分痛苦,在他已过“不惑这年”之后,却逐渐改变了看法,认为“这是自然的”了,他为一个性学会议写过一篇题为“重新认识同性恋”的文章,其中一些观点很能代表此类同性恋者的价值观。文中指出有三个对同性恋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其一为“变态论”他认为,既然同性恋是古而有之,那它就是常态,不是变态;其二为“道德败坏论”他认为这不是道德品质败坏的问题,因为他曾经痛恨自己,极想改变自己,但终于改变不了,可见至少不是明知故犯;其三为“享乐论”他驳斥了一般人认为同性恋者是贪图享乐这一观点,反问道:如果是为了追求享乐,为什么不去找异性呢?
同性恋者中最具自信心的一群认为,同性恋纯粹是个人爱好问题,男同性恋和女性公没有什么关系,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同性恋者。同性恋与正常人相比,只是某些性方式不一样,性关系的对象不一样,其他一切都没什么不同。他们中的一位就:“我之所以接受调查,是因为想让人们正确对待我们,不要以为我们是怪物、有病、有生理缺陷、十分可怕等等。一位同性恋者在问卷上写道:“我们并没有罪,不应该受到歧视和处分。我们同样是血肉丰满、感情丰富的人,我们渴望得到理解和帮助。”“应当承认这种现象,有公正看法,不应说是不道德,受人指责歧视,认为是流氓。”“希望世人不要歧视我们。我们与大家一样有人格,我们和大家一样纯洁我很想公开自己的性对向(性倾向?),不被世人指责,因为我觉得这很正常。”还有人说不要求社会承认他们,不要求能够正确看待他们就行了。“我们不是神经病,不是道德败坏,这只不过是一种生活方式,这些人都是自愿的。”
不少持这种观点的人强调同性恋成因的先天性,他们说:“这不属于道德问题,许多人是遗传、先天的,比如有人生来就有女性相貌,与生俱来的。”他们当中流传着北京某艺术团体一位艺术家的“事迹”这个同性恋者的单位偏找他,给他作工作,希望他能改变自己的性取向,他回答说:“我没办法,你们把我杀了吧。”
尽管他们强调先天形成的因素,但并不同意有关同性恋者是在男女两性之外的“第三性”这一观点,他们说:同性恋的男人也是男人,同性恋的女人也是女人,只不不定期是选择了与异性恋者不同的性生活方式了。
当我们问到他们是否对自己的性取向感到有压力时,他们当中不少人说自己并不感到压抑,其中一位这样讲:“没压力,想清楚就没压力了。我觉得我和别人哪儿都有一样。有的人认为自己白天是人,晚上是鬼,这种人越玩越苦恼。思想跟不上,理论跟不上,就会越玩越痛苦。这种窝囊废不如别玩。想通了一点事没有。想不通的人是接受了报上的观点,认为自己有病,不正常。我经常和人变我的这些观点。”
一位调查对象把这种感觉表达得更加生动,他说:“我翻来覆去想,我的一生只能是悲剧。但在我最高兴的时候,也会感觉得很幸福,因为大多数人不能理解的,不能感受到的,我能感受到,我好像探索了一点什么秘密似的。别人只有一种幸福和快乐,我却有两种。”
对同性恋现象持有上述价值评判的调查对象,常常强调以下三点事实:第一,具有这种倾向的人很多;第二,这种人什么地方都有,只要有足够大的人群,就会有这种人的存在;第三,这种人社会各个阶层、各种职业都有。
首先,关于同性恋群体在人口所点的比例,一位同性恋者这样说:“你问有多少人?说百分之一你信吗?我是从分析单位里的人看出来的。我们单位一共有多少人,同性恋有几个人,一除不清楚了。”提供这个比例数字的人还特地补充道:“我们单位知识分子占一半,工人占一半,是比较有代表性的。”
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说:“八四、八五、八六、八七这几年,我每月结识好几个伴侣,结识了好几十个,有的还有第二、三次接触。我能见面眼熟的有一二百人。有的就是见面彼此点头打个招呼,有的有亲切的感觉。现在这已是公开的秘密,神秘感不强的了。我知道有七、八个接头的地点。”
全北京市有多少经常在社会上走动的同性恋者?据一位经常出入这些场所的调查对象说,全北京至少有一千多人他可以达到见面眼熟的程度。仅他居住的xx区就有二百多名。加上大量从不在社会上活动的同性恋者,绝对人数是相当可观的。当我们向一些调查对象提到,有人告诉我们,他见面眼熟的人能有一两千时,他们都表示,这种说法“不算邪门,我们也差不多”
其次,他们强调同性恋活动遍布全国各大中城市,甚至小城市,什么地方都有。据说在上海、广州、青岛、大连、石家庄、保定、西安、哈尔滨以及新疆等地,均有活跃的男同性恋社群。每地均有多处同性恋活动场所。谈到外地的情况,许多同性恋者都认为,上海人更懂得同性恋,即能意识到这种人的存在。一位同性恋者举例就,在上海,他带单耳环在大街上走,路上行人都会指指点点地说:这是同性恋(当然,现在已不只同性恋者戴单耳环了)。可在北京,没有人意识到这一点,仅会以为是男孩养得娇(北京旧风俗,给男孩打耳朵眼,戴耳环,以佑其平安)。就连顾客买蛋糕时开玩笑地问售货员,这蛋糕上为什么要一男一女时,售货员都会顺嘴说出:要是弄上两个男的不成了同性恋了?或北京恐怕没有多少人知道同性恋这个词。这位调查对象说:“上海同性恋人数多,也很敏感。我第二次去时,围了七十多人聊天,觉得很享受。局外人都冲我们说:这是同性恋。但话里没有贬意。北京人不敏感,麻木不仁。”还有其他人讲到上海的情况:“上海人更明显,都烫头。长得像白面书生,有女气,走路扭,一眼就能看出来。”
关于其他城市的情况还有下列说法:“天津同性恋特多,北京人不喜欢天津人,觉得他们太粗。北京人喜欢上海、青岛的。北京人声誉不错,外地人都说,北京小伙子热情,长得也不错。”
“青岛人长得好,实在。”有一位北京同性恋者如此描述了他在青岛的经历:“我碰上一个人,跟我说我穿的背心不错,我说,你喜欢这背心?他说,不光喜欢背心”
“新疆特别多,过去有钱的牧主买男孩子有传统。伊斯兰、白俄罗斯、乌兹别克和哈萨克族中都有这种人。”
“我有时到外地和这些人玩,有时是公出,有时是自费,去上海、青岛、杭州,都和这些人有接触,有时有人邀请也去。”
“上海多,沿海地方多,哈尔滨人多,零下二十度还有人出来。”
还有人说:“全国互相串得特别厉害。只要在这群人里稍一打听,就能打听到沈阳、石家庄等地在哪儿可以找到这些人。”
总之,无论大中小城市,只要有一个足够大的人群,就会有同性恋的活动,据说有些比较繁荣的县城里都有,比如涿县就有。
第三,对同性恋持这种价值评判的人常强调,这个人群里什么阶层、什么职业的人都有。关于这一点有以下说法:“梨园界百分之六十(不知道这个比例是根据什么得出的。)是同性恋。
“学生里也有,属于哑巴一类,玩完就走,不跟人聊天,脾气古怪,玩完连再见都不说。”
“在社会上活动的大学生不太多,一般人都喜欢大学生。大学生比一般人接受起来快,跟他们接触,一般不会引起他们的反感.他们比较胆小,有人和他们好上以后就骗他们,吓唬他们,说外面在抓人,让他们别出去。”
“据了解门头沟矿工人里有不少,特别有意思,他们只在自己圈里搞,从不到外面来。”
“饭馆业过去有很多同性恋。可能是因为全是男性,而且住在一起。徒弟当中流传着一句话:要想学得会,就和师傅睡。解放前的xx园饭店,男招待全都化女妆,专门提供这种服务。”
“军队和监狱里也有这种人。”
第一节、历史上的处境
(本节缺失。)
第二节、同性恋者的社会地位
者即使被偶然结识的陌生人殴打或抢劫也不敢报警。
二十世纪下半叶以来,各国关于同性恋的法律开始明显放宽。在瑞典,一九九四年以前,法律是制裁同性恋的,但自一九九四年起,同性恋行为只要不涉及十八岁以下的青少年,不卷入特殊的关系(如师生关系),就不会触犯法律。由于同性恋经历对非同性恋少年的影响,可能会保持终生,所以法律禁止与十八岁以下的少年搞同性恋。
同性恋法律地位变迁过程中的最重大事件当推沃芬顿报告。一九五四年,约翰。沃芬顿公爵及一个著名的委员会开始检查有关同性恋的英国法律。沃芬顿委员会报告的结论是:“除非社会通过法律机构专门去将犯罪与恶这两个概念等同起来,否则就应保留一个由个人来判定行为是否道德的领域,这个领域用简明的话来说,不关法律的事。这么说不是要宽恕或者鼓励私下的不道德。相反,强调道德或不道德的判定纯属私下的及个人的性质,是为了强调个人与私下的责任。可以期盼一个成熟的人会在没有法律惩罚的威胁下,自觉地承担起责任。”(拉里亚,第一七八——一八一页)沃芬顿报告以其将法律领域与道德领域划分开来的思想,对后世的法律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划时代的影响。
英国一九五六年颁布的性犯罪法规定,凡不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厕)双方同意而没有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鸡奸,不算犯罪;除此以外的鸡奸行为仍以鸡奸罪论处。一九六七年,英国法律终于使彼此同意的成年人之间的同性恋关系合法化。这一法律规定,年满二十一岁,双方同意的同性恋行为不算犯罪。但仍旧限定,参与者在二人以上或在公共场合的同性恋行为视为犯罪。此外,规定军事及警察机构人员中的同性恋行为仍属非法行为。
我们或许认为,法律不应惩罚自愿的、没有受害者的行为,但是在美国经历了长时间的清教统治后“性即是罪”的观念仍有强大的影响力。对于某些行为,法律把社会看成是受害者。一直到一九六二年,美国各州的法律仍规定,在任何情况下的鸡奸行为都属犯罪行为,甚至在夫妻之间进行的口淫行为和肛交行为均属鸡奸罪。从一九六三年起,美国伊利诺伊州颁布了新的法典,不再严格禁止成年人之间双方自愿的私下鸡奸行为。一九七二年,康涅狄格州及随后有十九个州先后废除了鸡奸法令。但大部分的州仍然保留了鸡奸法令。
一直到一九七五年十一月,美国最高法院仍判定,弗吉尼亚州禁止双方自愿的私下的同性恋活动的法令十合乎宪法精神的,最高法院的裁决还引用了圣经的训诫。一九七七年六月七日,在佛罗里达州。还否决了一项关于保护同性恋者,不许在招工和分配住房时歧视同性恋者的议案。由此可见,同性恋要取得合法的地位是困难重重的。美国日前有二十一个州允许同性恋合法存在,其余各州同性恋仍属犯法,但只判处罚款和处罚涉及重罪的行为。在实施法律的过程中,很少有人因同性恋行为被捕,因为这种行为多是在私人场所进行的。法律对同性卖淫和在公共场所中的同性恋活动加以管束,制裁往往是以猥琐、流浪、在公共场所周围逗留、拉皮条或向同性出卖男色等名义进行的。
在德国,十八岁以上男子与未满十八岁男子进行猥琐,或将自己供对方作猥琐行为者,处五年以下自由刑,并科罚金。若行为人犯罪时尚未满二十一岁,或犯罪行为违法情节轻微的,法院可以免除他的刑罚。
瑞士的有关规定为,引诱十六岁以下未成年同... -->>
第三节、同性恋是一种生活方式
同性恋者中还有一些人认为自己既非罪恶,也无疾病,同性恋只不过是一种可供选择的生活方式。一位同性恋者说:“人有爱的权利,即爱自己喜欢的人权利。爱的对象是异性就没有问题,是同性就不能公开,难道这公平吗?人有互相爱的权利,人有分房子、入党、提干、甚至竞选市长的权利,当然首先还是爱的权利。”
持这类价值观念的人认为,同性恋取向是个人的事情,社会不应当干涉。一位调查对象说:“现在社会对我们这种人的态度不合理,应该给我们这些人一些生活天地。我们的生活方式不侵害任何人,我们也为社会服务,为什么只能过地下生活呢?”有些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还附加了一些限制,例如:“对这事我觉得外人没必要干涉,但自己也不要放纵,是正常的。”“强迫别人干这种事不应该,如果不是强迫的就应允许存在。”有些人甚至说:“独身生活久了,习惯了。只要社会许可,我乐于公开自己的身份。”
一位中年同性恋者在很长时间里一直认为自己不正常,十分痛苦,在他已过“不惑这年”之后,却逐渐改变了看法,认为“这是自然的”了,他为一个性学会议写过一篇题为“重新认识同性恋”的文章,其中一些观点很能代表此类同性恋者的价值观。文中指出有三个对同性恋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其一为“变态论”他认为,既然同性恋是古而有之,那它就是常态,不是变态;其二为“道德败坏论”他认为这不是道德品质败坏的问题,因为他曾经痛恨自己,极想改变自己,但终于改变不了,可见至少不是明知故犯;其三为“享乐论”他驳斥了一般人认为同性恋者是贪图享乐这一观点,反问道:如果是为了追求享乐,为什么不去找异性呢?
同性恋者中最具自信心的一群认为,同性恋纯粹是个人爱好问题,男同性恋和女性公没有什么关系,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同性恋者。同性恋与正常人相比,只是某些性方式不一样,性关系的对象不一样,其他一切都没什么不同。他们中的一位就:“我之所以接受调查,是因为想让人们正确对待我们,不要以为我们是怪物、有病、有生理缺陷、十分可怕等等。一位同性恋者在问卷上写道:“我们并没有罪,不应该受到歧视和处分。我们同样是血肉丰满、感情丰富的人,我们渴望得到理解和帮助。”“应当承认这种现象,有公正看法,不应说是不道德,受人指责歧视,认为是流氓。”“希望世人不要歧视我们。我们与大家一样有人格,我们和大家一样纯洁我很想公开自己的性对向(性倾向?),不被世人指责,因为我觉得这很正常。”还有人说不要求社会承认他们,不要求能够正确看待他们就行了。“我们不是神经病,不是道德败坏,这只不过是一种生活方式,这些人都是自愿的。”
不少持这种观点的人强调同性恋成因的先天性,他们说:“这不属于道德问题,许多人是遗传、先天的,比如有人生来就有女性相貌,与生俱来的。”他们当中流传着北京某艺术团体一位艺术家的“事迹”这个同性恋者的单位偏找他,给他作工作,希望他能改变自己的性取向,他回答说:“我没办法,你们把我杀了吧。”
尽管他们强调先天形成的因素,但并不同意有关同性恋者是在男女两性之外的“第三性”这一观点,他们说:同性恋的男人也是男人,同性恋的女人也是女人,只不不定期是选择了与异性恋者不同的性生活方式了。
当我们问到他们是否对自己的性取向感到有压力时,他们当中不少人说自己并不感到压抑,其中一位这样讲:“没压力,想清楚就没压力了。我觉得我和别人哪儿都有一样。有的人认为自己白天是人,晚上是鬼,这种人越玩越苦恼。思想跟不上,理论跟不上,就会越玩越痛苦。这种窝囊废不如别玩。想通了一点事没有。想不通的人是接受了报上的观点,认为自己有病,不正常。我经常和人变我的这些观点。”
一位调查对象把这种感觉表达得更加生动,他说:“我翻来覆去想,我的一生只能是悲剧。但在我最高兴的时候,也会感觉得很幸福,因为大多数人不能理解的,不能感受到的,我能感受到,我好像探索了一点什么秘密似的。别人只有一种幸福和快乐,我却有两种。”
对同性恋现象持有上述价值评判的调查对象,常常强调以下三点事实:第一,具有这种倾向的人很多;第二,这种人什么地方都有,只要有足够大的人群,就会有这种人的存在;第三,这种人社会各个阶层、各种职业都有。
首先,关于同性恋群体在人口所点的比例,一位同性恋者这样说:“你问有多少人?说百分之一你信吗?我是从分析单位里的人看出来的。我们单位一共有多少人,同性恋有几个人,一除不清楚了。”提供这个比例数字的人还特地补充道:“我们单位知识分子占一半,工人占一半,是比较有代表性的。”
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说:“八四、八五、八六、八七这几年,我每月结识好几个伴侣,结识了好几十个,有的还有第二、三次接触。我能见面眼熟的有一二百人。有的就是见面彼此点头打个招呼,有的有亲切的感觉。现在这已是公开的秘密,神秘感不强的了。我知道有七、八个接头的地点。”
全北京市有多少经常在社会上走动的同性恋者?据一位经常出入这些场所的调查对象说,全北京至少有一千多人他可以达到见面眼熟的程度。仅他居住的xx区就有二百多名。加上大量从不在社会上活动的同性恋者,绝对人数是相当可观的。当我们向一些调查对象提到,有人告诉我们,他见面眼熟的人能有一两千时,他们都表示,这种说法“不算邪门,我们也差不多”
其次,他们强调同性恋活动遍布全国各大中城市,甚至小城市,什么地方都有。据说在上海、广州、青岛、大连、石家庄、保定、西安、哈尔滨以及新疆等地,均有活跃的男同性恋社群。每地均有多处同性恋活动场所。谈到外地的情况,许多同性恋者都认为,上海人更懂得同性恋,即能意识到这种人的存在。一位同性恋者举例就,在上海,他带单耳环在大街上走,路上行人都会指指点点地说:这是同性恋(当然,现在已不只同性恋者戴单耳环了)。可在北京,没有人意识到这一点,仅会以为是男孩养得娇(北京旧风俗,给男孩打耳朵眼,戴耳环,以佑其平安)。就连顾客买蛋糕时开玩笑地问售货员,这蛋糕上为什么要一男一女时,售货员都会顺嘴说出:要是弄上两个男的不成了同性恋了?或北京恐怕没有多少人知道同性恋这个词。这位调查对象说:“上海同性恋人数多,也很敏感。我第二次去时,围了七十多人聊天,觉得很享受。局外人都冲我们说:这是同性恋。但话里没有贬意。北京人不敏感,麻木不仁。”还有其他人讲到上海的情况:“上海人更明显,都烫头。长得像白面书生,有女气,走路扭,一眼就能看出来。”
关于其他城市的情况还有下列说法:“天津同性恋特多,北京人不喜欢天津人,觉得他们太粗。北京人喜欢上海、青岛的。北京人声誉不错,外地人都说,北京小伙子热情,长得也不错。”
“青岛人长得好,实在。”有一位北京同性恋者如此描述了他在青岛的经历:“我碰上一个人,跟我说我穿的背心不错,我说,你喜欢这背心?他说,不光喜欢背心”
“新疆特别多,过去有钱的牧主买男孩子有传统。伊斯兰、白俄罗斯、乌兹别克和哈萨克族中都有这种人。”
“我有时到外地和这些人玩,有时是公出,有时是自费,去上海、青岛、杭州,都和这些人有接触,有时有人邀请也去。”
“上海多,沿海地方多,哈尔滨人多,零下二十度还有人出来。”
还有人说:“全国互相串得特别厉害。只要在这群人里稍一打听,就能打听到沈阳、石家庄等地在哪儿可以找到这些人。”
总之,无论大中小城市,只要有一个足够大的人群,就会有同性恋的活动,据说有些比较繁荣的县城里都有,比如涿县就有。
第三,对同性恋持这种价值评判的人常强调,这个人群里什么阶层、什么职业的人都有。关于这一点有以下说法:“梨园界百分之六十(不知道这个比例是根据什么得出的。)是同性恋。
“学生里也有,属于哑巴一类,玩完就走,不跟人聊天,脾气古怪,玩完连再见都不说。”
“在社会上活动的大学生不太多,一般人都喜欢大学生。大学生比一般人接受起来快,跟他们接触,一般不会引起他们的反感.他们比较胆小,有人和他们好上以后就骗他们,吓唬他们,说外面在抓人,让他们别出去。”
“据了解门头沟矿工人里有不少,特别有意思,他们只在自己圈里搞,从不到外面来。”
“饭馆业过去有很多同性恋。可能是因为全是男性,而且住在一起。徒弟当中流传着一句话:要想学得会,就和师傅睡。解放前的xx园饭店,男招待全都化女妆,专门提供这种服务。”
“军队和监狱里也有这种人。”
第一节、历史上的处境
(本节缺失。)
第二节、同性恋者的社会地位
者即使被偶然结识的陌生人殴打或抢劫也不敢报警。
二十世纪下半叶以来,各国关于同性恋的法律开始明显放宽。在瑞典,一九九四年以前,法律是制裁同性恋的,但自一九九四年起,同性恋行为只要不涉及十八岁以下的青少年,不卷入特殊的关系(如师生关系),就不会触犯法律。由于同性恋经历对非同性恋少年的影响,可能会保持终生,所以法律禁止与十八岁以下的少年搞同性恋。
同性恋法律地位变迁过程中的最重大事件当推沃芬顿报告。一九五四年,约翰。沃芬顿公爵及一个著名的委员会开始检查有关同性恋的英国法律。沃芬顿委员会报告的结论是:“除非社会通过法律机构专门去将犯罪与恶这两个概念等同起来,否则就应保留一个由个人来判定行为是否道德的领域,这个领域用简明的话来说,不关法律的事。这么说不是要宽恕或者鼓励私下的不道德。相反,强调道德或不道德的判定纯属私下的及个人的性质,是为了强调个人与私下的责任。可以期盼一个成熟的人会在没有法律惩罚的威胁下,自觉地承担起责任。”(拉里亚,第一七八——一八一页)沃芬顿报告以其将法律领域与道德领域划分开来的思想,对后世的法律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划时代的影响。
英国一九五六年颁布的性犯罪法规定,凡不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厕)双方同意而没有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鸡奸,不算犯罪;除此以外的鸡奸行为仍以鸡奸罪论处。一九六七年,英国法律终于使彼此同意的成年人之间的同性恋关系合法化。这一法律规定,年满二十一岁,双方同意的同性恋行为不算犯罪。但仍旧限定,参与者在二人以上或在公共场合的同性恋行为视为犯罪。此外,规定军事及警察机构人员中的同性恋行为仍属非法行为。
我们或许认为,法律不应惩罚自愿的、没有受害者的行为,但是在美国经历了长时间的清教统治后“性即是罪”的观念仍有强大的影响力。对于某些行为,法律把社会看成是受害者。一直到一九六二年,美国各州的法律仍规定,在任何情况下的鸡奸行为都属犯罪行为,甚至在夫妻之间进行的口淫行为和肛交行为均属鸡奸罪。从一九六三年起,美国伊利诺伊州颁布了新的法典,不再严格禁止成年人之间双方自愿的私下鸡奸行为。一九七二年,康涅狄格州及随后有十九个州先后废除了鸡奸法令。但大部分的州仍然保留了鸡奸法令。
一直到一九七五年十一月,美国最高法院仍判定,弗吉尼亚州禁止双方自愿的私下的同性恋活动的法令十合乎宪法精神的,最高法院的裁决还引用了圣经的训诫。一九七七年六月七日,在佛罗里达州。还否决了一项关于保护同性恋者,不许在招工和分配住房时歧视同性恋者的议案。由此可见,同性恋要取得合法的地位是困难重重的。美国日前有二十一个州允许同性恋合法存在,其余各州同性恋仍属犯法,但只判处罚款和处罚涉及重罪的行为。在实施法律的过程中,很少有人因同性恋行为被捕,因为这种行为多是在私人场所进行的。法律对同性卖淫和在公共场所中的同性恋活动加以管束,制裁往往是以猥琐、流浪、在公共场所周围逗留、拉皮条或向同性出卖男色等名义进行的。
在德国,十八岁以上男子与未满十八岁男子进行猥琐,或将自己供对方作猥琐行为者,处五年以下自由刑,并科罚金。若行为人犯罪时尚未满二十一岁,或犯罪行为违法情节轻微的,法院可以免除他的刑罚。
瑞士的有关规定为,引诱十六岁以下未成年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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