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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是个冬日里难得的暖阳晴天, 余笙没穿厚外套,单穿着羊毛衫, 披了一件他的衬衣就出门了。
那衬衣够骚气, 黑底,金线勾的花纹从肩膀缠绕到胸口, 也不知道他穿过没,放在休息室的衣柜里备用,余笙就拿来使了。
她一女孩子, 穿上毫无违和感。
修身款被她穿出了松松垮垮的街头潮流范儿, 她对着洗手间的镜子看了看,还挺酷。
余笙别别扭扭地出门了,好在这会儿还早, 没什么人, 而且今天公司不会来太多人,年会定在了银光大酒店,是在晚上, 白天员工不用来打卡上班。
临近年关,大多公司也已经放假, 整片写字楼都安安静静的。
余笙出门的时候, 阳光照在身上,是晴冷的感觉, 并不算暖,不过也没关系,
她是去晨练的, 早上起来的时候姜博言还在睡,她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躺下的,想来也不会太早,所以就没叫醒他。她整个人发懵,软绵绵的,头疼身子疼,浑身每一处都泛着酸困,她摸了摸额头,也没有发烧。
不知道是怎么了,索性起来去晨练,让自己清醒清醒。
大概就是这几日吃吃睡睡把身子养废了,精神头都不太好了。
果然啊,生命还是在于运动。
出门的时候余笙才发现自己把手机落在了洗手台上,也没能留条信息给他,不过她没放在心上,也出去不了多久。
沿着人行道跑步半个小时,浑身那股劲儿才稍微缓过来些,余笙在路边资助贩卖机上买了一瓶水,灌了一口,被冷的龇牙咧嘴。
往前走两步就是那天凌晨姜博言和她一起去的早餐店,她打算过去买份早餐带回去,他醒来估计都该饿了。
然后就看见了一辆车,停在店门口,是辆双门牧马人,这车虽然不算太稀奇,可余笙还是忍不住凑近去看了一眼。
没想到车牌号真是她熟悉的那个。
心头一跳,刀刀姐回来了?
怎么也没听谁说起。
余笙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罗阳出来倒垃圾,就看见了门口的她,叫了声“小嫂子?”
余笙抬起头,看见他的时候,惊讶得嘴巴能塞进去一颗鸭蛋了“罗师兄,你怎么在这儿?”
她不就买个早餐吗?怎么遇见的净是熟人。
罗阳耸了耸肩“我爸妈的店,我偶尔过来帮忙,顺带蹭口饭吃。我们单身狗,吃顿饭也是不容易的。”
余笙脑子转了九曲十八弯,然后才似乎艰难地明白了“原来这是你家的?我说怎么有人在这样的地段开平价早点铺子,罗师兄真是有钱任性偷偷问一句,收入能抵消房租吗?”
罗阳笑了起来,往里面看了一眼,确认父母听不到,才压低了声音说:“有时候还是能的。”
余笙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没办法,老头老太太一辈子做这个,让他们安心养老跟谋财害命似的,我把他们从老家接过来就租了这么个店,他们开心就好,别的不重要。”罗阳领着余笙往里走,边走边说着“我爸妈从乡下来,人实诚,我要是让他们把价格按原料的几倍提上去,他们非揍我不可。”
“因为你是奸商思维,阿姨和叔叔不是。”
“无商不奸,所以我爸妈不适合做生意,偏偏又喜欢,我能有什么办法。”罗阳颇无奈地摊了摊手。
余笙这才想起来,跟姜博言一起创业的,除了出身好的二代子,还有罗阳这种从底层一步一步爬上来的上进青年。
“这不还有师兄你吗?”有这么个儿子,做梦都该笑醒了。
不过叔叔阿姨大概也没意识到自己捡了个多宝贝的儿子。
余笙一脚跨进去,然后看见刀刀,她对面坐着的是鬼妹!
得,今儿个这趟没白出来,她拽了拽自己的衬衣衣角,半尴不尬地往里走。
“刀刀姐也在,她昨天回来的。”罗阳循着余笙的目光,解释了句。
余笙盯着看了眼,高挑的身形,精致的眉眼,看多少遍都惊艳的人。
刀刀也看见了余笙,愣了片刻后,笑着挥了挥手“笙笙,好巧啊!”余笙走过去,欠了下身,对着两个人拘谨地点点头“好巧,我前几天来过一次,今天才知道是罗师兄家的店。”
“嗯,店虽然小,味道还是很好的。博言呢?我听罗阳说他昨晚在加班,也不知道有多少关紧事,都这个时候了,还不消停,你也就惯着他。”刀刀摇了摇头,似乎很不认同这件事,片刻后又问了句“你过来给他带早餐?”
余笙点点头“嗯,这几天一直窝着,早上就出来走动走动,顺便带早餐回去,他熬夜加班,这会儿应该还没醒。”
刀刀颔首,却是转了话题“以前公司在创业园区的时候,每次来这边吃饭都要开四十分钟的车,没想到公司这么快就搬到了这里,从这里到新公司,也就几分钟的路吧?”她捏了一个包子咬着,不胜唏嘘。
以前在创业园区的时候,她总会在早上带一份早餐给姜博言,他一直都挺拼的,有时候整宿整宿的熬夜,早上她去上班就能看见他随便窝在沙发的身影,或是一身倦怠地坐在办公椅上闭目养神。
他从来不心疼自己,都是她在心疼,请营养师开单子,照着食谱去给他准备早餐,他会说谢谢,嘱咐她不用太操心,可是她怎么会不操心?然而转眼间,这些琐事就再也不需要她去做了。
她也再没理由去做。
人与人之间,亲近或是疏远,有时候只是一转眼的事。
余笙这早上跟得了别扭症一样,说话都快不利索了,打包的早餐递到她手上的时候,她终于在心里松了口气,跟刀刀姐和鬼妹说了再见。
一直埋头吃着饭,打了招呼就没再说一句话的鬼妹突然抬了头... -->>
这天是个冬日里难得的暖阳晴天, 余笙没穿厚外套,单穿着羊毛衫, 披了一件他的衬衣就出门了。
那衬衣够骚气, 黑底,金线勾的花纹从肩膀缠绕到胸口, 也不知道他穿过没,放在休息室的衣柜里备用,余笙就拿来使了。
她一女孩子, 穿上毫无违和感。
修身款被她穿出了松松垮垮的街头潮流范儿, 她对着洗手间的镜子看了看,还挺酷。
余笙别别扭扭地出门了,好在这会儿还早, 没什么人, 而且今天公司不会来太多人,年会定在了银光大酒店,是在晚上, 白天员工不用来打卡上班。
临近年关,大多公司也已经放假, 整片写字楼都安安静静的。
余笙出门的时候, 阳光照在身上,是晴冷的感觉, 并不算暖,不过也没关系,
她是去晨练的, 早上起来的时候姜博言还在睡,她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躺下的,想来也不会太早,所以就没叫醒他。她整个人发懵,软绵绵的,头疼身子疼,浑身每一处都泛着酸困,她摸了摸额头,也没有发烧。
不知道是怎么了,索性起来去晨练,让自己清醒清醒。
大概就是这几日吃吃睡睡把身子养废了,精神头都不太好了。
果然啊,生命还是在于运动。
出门的时候余笙才发现自己把手机落在了洗手台上,也没能留条信息给他,不过她没放在心上,也出去不了多久。
沿着人行道跑步半个小时,浑身那股劲儿才稍微缓过来些,余笙在路边资助贩卖机上买了一瓶水,灌了一口,被冷的龇牙咧嘴。
往前走两步就是那天凌晨姜博言和她一起去的早餐店,她打算过去买份早餐带回去,他醒来估计都该饿了。
然后就看见了一辆车,停在店门口,是辆双门牧马人,这车虽然不算太稀奇,可余笙还是忍不住凑近去看了一眼。
没想到车牌号真是她熟悉的那个。
心头一跳,刀刀姐回来了?
怎么也没听谁说起。
余笙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罗阳出来倒垃圾,就看见了门口的她,叫了声“小嫂子?”
余笙抬起头,看见他的时候,惊讶得嘴巴能塞进去一颗鸭蛋了“罗师兄,你怎么在这儿?”
她不就买个早餐吗?怎么遇见的净是熟人。
罗阳耸了耸肩“我爸妈的店,我偶尔过来帮忙,顺带蹭口饭吃。我们单身狗,吃顿饭也是不容易的。”
余笙脑子转了九曲十八弯,然后才似乎艰难地明白了“原来这是你家的?我说怎么有人在这样的地段开平价早点铺子,罗师兄真是有钱任性偷偷问一句,收入能抵消房租吗?”
罗阳笑了起来,往里面看了一眼,确认父母听不到,才压低了声音说:“有时候还是能的。”
余笙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没办法,老头老太太一辈子做这个,让他们安心养老跟谋财害命似的,我把他们从老家接过来就租了这么个店,他们开心就好,别的不重要。”罗阳领着余笙往里走,边走边说着“我爸妈从乡下来,人实诚,我要是让他们把价格按原料的几倍提上去,他们非揍我不可。”
“因为你是奸商思维,阿姨和叔叔不是。”
“无商不奸,所以我爸妈不适合做生意,偏偏又喜欢,我能有什么办法。”罗阳颇无奈地摊了摊手。
余笙这才想起来,跟姜博言一起创业的,除了出身好的二代子,还有罗阳这种从底层一步一步爬上来的上进青年。
“这不还有师兄你吗?”有这么个儿子,做梦都该笑醒了。
不过叔叔阿姨大概也没意识到自己捡了个多宝贝的儿子。
余笙一脚跨进去,然后看见刀刀,她对面坐着的是鬼妹!
得,今儿个这趟没白出来,她拽了拽自己的衬衣衣角,半尴不尬地往里走。
“刀刀姐也在,她昨天回来的。”罗阳循着余笙的目光,解释了句。
余笙盯着看了眼,高挑的身形,精致的眉眼,看多少遍都惊艳的人。
刀刀也看见了余笙,愣了片刻后,笑着挥了挥手“笙笙,好巧啊!”余笙走过去,欠了下身,对着两个人拘谨地点点头“好巧,我前几天来过一次,今天才知道是罗师兄家的店。”
“嗯,店虽然小,味道还是很好的。博言呢?我听罗阳说他昨晚在加班,也不知道有多少关紧事,都这个时候了,还不消停,你也就惯着他。”刀刀摇了摇头,似乎很不认同这件事,片刻后又问了句“你过来给他带早餐?”
余笙点点头“嗯,这几天一直窝着,早上就出来走动走动,顺便带早餐回去,他熬夜加班,这会儿应该还没醒。”
刀刀颔首,却是转了话题“以前公司在创业园区的时候,每次来这边吃饭都要开四十分钟的车,没想到公司这么快就搬到了这里,从这里到新公司,也就几分钟的路吧?”她捏了一个包子咬着,不胜唏嘘。
以前在创业园区的时候,她总会在早上带一份早餐给姜博言,他一直都挺拼的,有时候整宿整宿的熬夜,早上她去上班就能看见他随便窝在沙发的身影,或是一身倦怠地坐在办公椅上闭目养神。
他从来不心疼自己,都是她在心疼,请营养师开单子,照着食谱去给他准备早餐,他会说谢谢,嘱咐她不用太操心,可是她怎么会不操心?然而转眼间,这些琐事就再也不需要她去做了。
她也再没理由去做。
人与人之间,亲近或是疏远,有时候只是一转眼的事。
余笙这早上跟得了别扭症一样,说话都快不利索了,打包的早餐递到她手上的时候,她终于在心里松了口气,跟刀刀姐和鬼妹说了再见。
一直埋头吃着饭,打了招呼就没再说一句话的鬼妹突然抬了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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