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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会喜欢吧,我想──”苏明筝笑了起来,示意苏蓉涵戴上手套后翻开笔记本。
那晚的展示品很多,有些是拍卖品,有些是非卖品,兼顾着应酬苏蓉涵也没有全部浏览一遍。这是本褐面的笔记本,大小接近现代a4纸,但笔记本诞生的年代肯定不是现代,纸张留下了岁月的痕迹。
笔记本封面的标题苏蓉涵看不懂,只隐约认出这是法文,但她熟知下方落款的作者姓名──
“是创作昆虫记的『法布尔』!”
真的吗?竟然是那位法布尔的手札?苏蓉涵迫不亟待地扳开保护匣的绊扣,用戴着手套的手翻开书页。
苏明筝怀抱趣味地坐在旁边等待,顺道解说:“法布尔在漫长的观察昆虫的岁月里,时常蹲伏在野外,于是也不定时见到许多小动物,这本笔记就是他观察昆虫之余,顺手写下的,对野外小动物的生活所见所闻。还有许多素描画。”比起大名鼎鼎的昆虫记,只有极少的人知道有这本笔记的存在,笔记的内容早被崇敬大师的学者研究了透,但手稿被精心地保存了下来。
“其实我是看放在旁边的解说牌记下来的。”
“啊……”苏蓉涵眼神有些起伏不定地抬头望向苏明筝。“有小兔兔……”她无奈地指出笔记内容。
“是野兔。”
法布尔在笔记中记载了许多他所见关于野兔、野兔家族的趣事,当然,法文苏蓉涵是看不懂的,但一只只毛绒团般的野兔画她看得十分清楚。
往后翻阅,还有田鼠、松鼠、狐狸的观察笔记,既有小动物们的图画,还有简略的环境描画,小动物的窝、觅食图,配上随性密密麻麻的法文描述。
不过苏蓉涵知道,苏明筝肯定是看到了对野兔观察的那几页,所以刻意买下来当生日礼物。
想着就好笑。
小兔兔呀…还真是好想让自己当小兔兔,手札中的兔子画得,也还是拙朴又可爱,大概,还是不错吧。
“我很喜欢。”这样珍贵的礼物,学习生物的学生都知道的大师手札,竟能落入自己手中,如果不是有苏明筝,绝对不可能,苏蓉涵抬起头,和煦地仰望苏明筝。又有些苦笑,那晚当苏明筝与那名约略三十岁的淑女谈话,并且两人同去见许老的时候,苏蓉涵心里是发酸的,谁知道……
苏明筝知道的,想当初带她去拍卖会,她就拍了一只企鹅、一架鱼骨头化石回家,小兔兔就是喜欢野生动物。
许老慈善拍卖会那晚,大手笔买下这本笔记时苏明筝也不知道今天会变成这样的局面,只是那时与苏蓉涵的关系稍微好转了,想使她高兴,有个喜欢的生日礼物,于是借用与许老攀谈的机会提出要求。
谁知道,一向知进退、守规矩、乖巧懂事的苏蓉涵会冲进雨里。
她也可以在昨晚把礼物拿出来,但她选择了在今晨。
“都是法文,你看得懂吗?”
“我会学习!”苏蓉涵就差把书抱在怀里了,但这种珍贵的脆弱品还是让它躺着小心翻阅好了,“重要的是学习大师细心观察的方式,看着他的手迹就可以猜想当时他在野外的情况。”苏蓉涵认真了起来。
“啊!先吃饭吧?”不好意思一直读书,苏蓉涵小心地阖上了书,关上匣子,仓促地回到料理台边忙碌。
“不愧是小兔兔,早餐是一大碗的草呀。”苏明筝调笑道。
“你不喜欢吗?”苏蓉涵有些不自信,“我想你在国外大概习惯吃色拉了,就做了凯萨色拉。”关于早餐的菜色她想了很久。
木碗中是鸡肉凯萨色拉,鲜脆的青嫩生菜上排放的,除了煎好的鸡排外,还有烤出了炭烤香味的拖鞋面包,面包切成了厚片,而鸡排切成长条,纷纷随性摆放,装点有黄椒与红椒,色彩鲜艳美如画。
“喜欢呀。”还真的是,挺习惯了。
“那你先吃,我再煎个羊肋排就好。”挂着围裙的苏蓉涵看起来真是个小厨娘,在采光明亮的开放式厨房里,画面无限美好。
自从苏明筝去了外国后,苏蓉涵对厨艺的爱好就由传统家常菜转换成了各色的异国料理,假日时为了怕手生时常会进厨房钻研一两道新菜,也算是某种释压的方式。
苏明筝坐在料理台旁陪她,小尝了一口色拉便知道:凯萨色拉的酱汁是她亲手调制,不是市售的商品,看摆在旁边的空瓶,大约是零脂酸奶当基底,还有红酒醋的气味,也有点黄芥末的呛,新鲜柠檬的酸,外加浓郁的起司。
问了苏蓉涵,结果小兔兔有些不好意思地捻起一边的发丝,别到耳后,回答:“还有一些罗勒叶。”将所有材料放进果汁机,全搅拌均匀便是新鲜清爽的色拉酱。
这时苏蓉涵已经在平底锅里放了油,煎起以香料腌过的羊排来,同时又跑到砧板处,切起青葱,以及两颗蕃茄,一红一黄,又将腌制的咸柠檬及辣椒切成小丁,重起另一个锅,放下青葱、咸柠檬与辣椒快炒,最后放入蕃茄切块,倒入一小碗橙红色的水,洒上少许盐。
“那个水莫非是?”颜色有些熟悉。
“泡了番红花的水。”苏蓉涵以锅勺翻炒着锅中的料,最后成了类似炖煮的状态,全都是亮色的材料,青绿、艳红、亮黄,在番红花水中炖煮成十分漂亮的画面。
“这是什么风味的菜呀?”番红花倒是时常用在西洋料理,苏明筝最早接触就是在西班牙的海鲜炖饭。
“摩洛哥。”苏蓉涵低了低头,又别了别头发。说到底,她就是有点紧张,不知道苏明筝会不会喜欢,可是摸了头发后她又跑去洗手,倒是忙得团团转。
看着小兔兔活跃地忙碌,苏明筝感觉自己的胃口也开了,扠起凯萨色拉的鸡肉,咬下一口。
──哎,香辣多汁呀。鸡排的外头洒了大量的红辣椒粉,又包裹着微甜的玉米粉,煎得外表酥脆,内里的鸡肉则保持了肉汁,搭配解腻的蔬菜刚刚好。
切片的拖鞋面包有炭烤的特殊香气,吃起来才... -->>
“你应该会喜欢吧,我想──”苏明筝笑了起来,示意苏蓉涵戴上手套后翻开笔记本。
那晚的展示品很多,有些是拍卖品,有些是非卖品,兼顾着应酬苏蓉涵也没有全部浏览一遍。这是本褐面的笔记本,大小接近现代a4纸,但笔记本诞生的年代肯定不是现代,纸张留下了岁月的痕迹。
笔记本封面的标题苏蓉涵看不懂,只隐约认出这是法文,但她熟知下方落款的作者姓名──
“是创作昆虫记的『法布尔』!”
真的吗?竟然是那位法布尔的手札?苏蓉涵迫不亟待地扳开保护匣的绊扣,用戴着手套的手翻开书页。
苏明筝怀抱趣味地坐在旁边等待,顺道解说:“法布尔在漫长的观察昆虫的岁月里,时常蹲伏在野外,于是也不定时见到许多小动物,这本笔记就是他观察昆虫之余,顺手写下的,对野外小动物的生活所见所闻。还有许多素描画。”比起大名鼎鼎的昆虫记,只有极少的人知道有这本笔记的存在,笔记的内容早被崇敬大师的学者研究了透,但手稿被精心地保存了下来。
“其实我是看放在旁边的解说牌记下来的。”
“啊……”苏蓉涵眼神有些起伏不定地抬头望向苏明筝。“有小兔兔……”她无奈地指出笔记内容。
“是野兔。”
法布尔在笔记中记载了许多他所见关于野兔、野兔家族的趣事,当然,法文苏蓉涵是看不懂的,但一只只毛绒团般的野兔画她看得十分清楚。
往后翻阅,还有田鼠、松鼠、狐狸的观察笔记,既有小动物们的图画,还有简略的环境描画,小动物的窝、觅食图,配上随性密密麻麻的法文描述。
不过苏蓉涵知道,苏明筝肯定是看到了对野兔观察的那几页,所以刻意买下来当生日礼物。
想着就好笑。
小兔兔呀…还真是好想让自己当小兔兔,手札中的兔子画得,也还是拙朴又可爱,大概,还是不错吧。
“我很喜欢。”这样珍贵的礼物,学习生物的学生都知道的大师手札,竟能落入自己手中,如果不是有苏明筝,绝对不可能,苏蓉涵抬起头,和煦地仰望苏明筝。又有些苦笑,那晚当苏明筝与那名约略三十岁的淑女谈话,并且两人同去见许老的时候,苏蓉涵心里是发酸的,谁知道……
苏明筝知道的,想当初带她去拍卖会,她就拍了一只企鹅、一架鱼骨头化石回家,小兔兔就是喜欢野生动物。
许老慈善拍卖会那晚,大手笔买下这本笔记时苏明筝也不知道今天会变成这样的局面,只是那时与苏蓉涵的关系稍微好转了,想使她高兴,有个喜欢的生日礼物,于是借用与许老攀谈的机会提出要求。
谁知道,一向知进退、守规矩、乖巧懂事的苏蓉涵会冲进雨里。
她也可以在昨晚把礼物拿出来,但她选择了在今晨。
“都是法文,你看得懂吗?”
“我会学习!”苏蓉涵就差把书抱在怀里了,但这种珍贵的脆弱品还是让它躺着小心翻阅好了,“重要的是学习大师细心观察的方式,看着他的手迹就可以猜想当时他在野外的情况。”苏蓉涵认真了起来。
“啊!先吃饭吧?”不好意思一直读书,苏蓉涵小心地阖上了书,关上匣子,仓促地回到料理台边忙碌。
“不愧是小兔兔,早餐是一大碗的草呀。”苏明筝调笑道。
“你不喜欢吗?”苏蓉涵有些不自信,“我想你在国外大概习惯吃色拉了,就做了凯萨色拉。”关于早餐的菜色她想了很久。
木碗中是鸡肉凯萨色拉,鲜脆的青嫩生菜上排放的,除了煎好的鸡排外,还有烤出了炭烤香味的拖鞋面包,面包切成了厚片,而鸡排切成长条,纷纷随性摆放,装点有黄椒与红椒,色彩鲜艳美如画。
“喜欢呀。”还真的是,挺习惯了。
“那你先吃,我再煎个羊肋排就好。”挂着围裙的苏蓉涵看起来真是个小厨娘,在采光明亮的开放式厨房里,画面无限美好。
自从苏明筝去了外国后,苏蓉涵对厨艺的爱好就由传统家常菜转换成了各色的异国料理,假日时为了怕手生时常会进厨房钻研一两道新菜,也算是某种释压的方式。
苏明筝坐在料理台旁陪她,小尝了一口色拉便知道:凯萨色拉的酱汁是她亲手调制,不是市售的商品,看摆在旁边的空瓶,大约是零脂酸奶当基底,还有红酒醋的气味,也有点黄芥末的呛,新鲜柠檬的酸,外加浓郁的起司。
问了苏蓉涵,结果小兔兔有些不好意思地捻起一边的发丝,别到耳后,回答:“还有一些罗勒叶。”将所有材料放进果汁机,全搅拌均匀便是新鲜清爽的色拉酱。
这时苏蓉涵已经在平底锅里放了油,煎起以香料腌过的羊排来,同时又跑到砧板处,切起青葱,以及两颗蕃茄,一红一黄,又将腌制的咸柠檬及辣椒切成小丁,重起另一个锅,放下青葱、咸柠檬与辣椒快炒,最后放入蕃茄切块,倒入一小碗橙红色的水,洒上少许盐。
“那个水莫非是?”颜色有些熟悉。
“泡了番红花的水。”苏蓉涵以锅勺翻炒着锅中的料,最后成了类似炖煮的状态,全都是亮色的材料,青绿、艳红、亮黄,在番红花水中炖煮成十分漂亮的画面。
“这是什么风味的菜呀?”番红花倒是时常用在西洋料理,苏明筝最早接触就是在西班牙的海鲜炖饭。
“摩洛哥。”苏蓉涵低了低头,又别了别头发。说到底,她就是有点紧张,不知道苏明筝会不会喜欢,可是摸了头发后她又跑去洗手,倒是忙得团团转。
看着小兔兔活跃地忙碌,苏明筝感觉自己的胃口也开了,扠起凯萨色拉的鸡肉,咬下一口。
──哎,香辣多汁呀。鸡排的外头洒了大量的红辣椒粉,又包裹着微甜的玉米粉,煎得外表酥脆,内里的鸡肉则保持了肉汁,搭配解腻的蔬菜刚刚好。
切片的拖鞋面包有炭烤的特殊香气,吃起来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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