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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历702年的夏天,王都伊斯特洛来了一个皮肤黝黑,头发纯黑的男孩。男孩只有十四岁,但却有着一双和年龄不相称眼睛。那深邃、机敏,对一切事物都早已淡漠的眼神,原本应该属于行将朽木之人眼中,却出现在他的脸上。
男孩黝黑的皮肤一看就知道是常年风吹日晒的结果,而他的黑头发,却是另外一回事。他拥有阿曼人的血统,只有阿曼人才有黑色的头发,而阿曼人无论在奥格兰还是西赛姆勒都是不受欢迎的对象。
橱窗里陈列的面包油光锃亮,无论看上去还是闻起来都很诱人。特别是当你已经几天没吃上一点象样的东西,饥肠辘辘的时候。
“滚!小杂种!别影响我做生意!”餐馆老板挥舞着胖乎乎的手,扭动那气球一般的身体冲过来把男孩赶走。男孩很快就逃开了,走之前还狠狠瞪了那头“肥猪”两眼,冲他吐乐意克度微吐沫,然后扬长而去。“肥猪”气呼呼的冲着地上啐了口吐沫“阿曼杂种!”
男孩跑开了,但没跑几步就停下来,继续步行。这种境域他遭遇过太多次了,他也早已习惯了被人看不起,早以习惯了低人一等。因为自出生以来他都是这样过来的。
杂种!婊子养的!这是男孩听到的最多的两个词汇。老实说,他们说得没错,男孩的母亲是奥格兰人,而他的父亲却是一个阿曼人。正因为如此,他才会有一头与众不同的黑头发。500年前的那场战争与他毫无相干,但人们都说阿曼人侵略了他们的领土,杀害他们的人民,奥格兰人为此一直对阿曼人有所抵触,对拥有阿曼血统的我也一样。他也一直引以为耻,因为这头发的颜色让他童年灰暗,充满了苦涩的回忆。人们都说,快乐的事情不会长久,而痛苦却会伴随一生。男孩来说,他不知道快乐是什么,对痛苦和歧视,也早以麻木。
男孩从没见过我的父亲“他办完事就走了,再没回来过。”每次他问起父亲的事情,他的母亲都是这么说的,当时的我还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母亲是个普通的农民,守着家门前的那一亩薄田,过日子。农闲的日子里,偶尔有几个人来雇她做一些细手工活,他们母子二人就这么过着清贫的日子打发着自己的生命,等待着入土为安的那一天。因为他是家里唯一的男人,所以很小我就开始帮母亲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不满十岁的时候,双手已经长满了老茧,整日的风吹日晒也把他的皮肤晒得黝黑。
男孩十三岁那年,或许是厌倦了现在的生活,又或许是因为其他原因,母亲去世了。或者更准确的说,她是自杀的。那天他从地里回家,看见母亲用一跟捆木柴用的绳子把自己吊死在了房梁上。
男孩没有流一滴眼泪,不知为什么,他没有要哭的意思,当然也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他只是默默的接受了这个现实。母亲对他不算好,但也不算坏,之所以哭不出来,或许是因为已经麻木了的缘故吧。男孩都不记得我最后一次流泪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总之在他的记忆当中,每当生活中有不顺的时候,他总是能说服自己去接受它。生活不就是如此吗?即使哭闹也不会让你得到得更多。
吝啬冷漠的邻居们头一次慷慨的帮助了他,他们帮他把母亲从房梁上搬了下来,然后在荒野找了个地方埋了,仅仅是因为尸体不处理掉的话会发臭。男孩的母亲下葬的时候,连个牧师都没有。他一直都不知道母亲为什么要自杀,不过说实话,他也没太想这件事情。母亲已经死了,即使他知道为什么,她也无法复活。
母亲死后,他只在家里呆了一晚上。地二天,他就变卖了所有家当,带着仅有几样随身物品和几个银币,离开了他居住十三年的村庄,一路向西走去了。男孩不知道他的目的地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自己将要走多远,他只想离开那里,离开那片只有苦涩的地方。
旅行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快乐,特别是当你孤独一人,而身上又没有分文的时候。变卖家当换来的钱很快就花完了,比你想象得还要快。没有钱,男孩只能自己想办法谋生,但没有哪个老板会雇佣他这样瘦弱的小子,更何况我还有那一头招人讨厌的黑头发。于是他如同一个野人一般,在山林里靠抓鱼和采摘野果为生。男孩的旅行依旧在继续,我顺着河道逆流向西走去,那时候,他已经有了目的地。
在旅行的途中,男孩听说了一种叫做“魔法”的东西,据说是无所不能的。虽然他不相信有什么东西会这么神奇,但他依旧对魔法起了兴趣。他想看一眼真正的魔法,如果真有这么神奇,男孩希望它能把他的头发变成和其他人一样的颜色。但奥格兰并不盛产魔法,大陆上魔法最发达的地方是西方的西赛姆勒,传闻那里是魔法的发源地,因此,为了改变自己头发的颜色,一个十三岁的男孩徒步穿越了整个奥格兰,来到了西赛姆勒境内魔法、政治和经济的交会地——伊斯特洛。
前往伊斯特洛的旅途充满了艰险,在水牛镇,男孩被人口贩子抓住,差点被卖到阿曼当阉奴。穿越黑森林的时候,他误食了毒蘑菇,吐了两天两夜,几乎把肚子里能吐的东西都吐出来了。在比卢普斯堡,他因为偷了一个面包被官兵抓住,险些被法王厅砍去双手。然而,当他历尽艰辛来到伊斯特洛的时候,他被告知没有资格学习魔法!
“开玩笑!为什么我就不能学!”男孩大叫道,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
“不... -->>
太阳历702年的夏天,王都伊斯特洛来了一个皮肤黝黑,头发纯黑的男孩。男孩只有十四岁,但却有着一双和年龄不相称眼睛。那深邃、机敏,对一切事物都早已淡漠的眼神,原本应该属于行将朽木之人眼中,却出现在他的脸上。
男孩黝黑的皮肤一看就知道是常年风吹日晒的结果,而他的黑头发,却是另外一回事。他拥有阿曼人的血统,只有阿曼人才有黑色的头发,而阿曼人无论在奥格兰还是西赛姆勒都是不受欢迎的对象。
橱窗里陈列的面包油光锃亮,无论看上去还是闻起来都很诱人。特别是当你已经几天没吃上一点象样的东西,饥肠辘辘的时候。
“滚!小杂种!别影响我做生意!”餐馆老板挥舞着胖乎乎的手,扭动那气球一般的身体冲过来把男孩赶走。男孩很快就逃开了,走之前还狠狠瞪了那头“肥猪”两眼,冲他吐乐意克度微吐沫,然后扬长而去。“肥猪”气呼呼的冲着地上啐了口吐沫“阿曼杂种!”
男孩跑开了,但没跑几步就停下来,继续步行。这种境域他遭遇过太多次了,他也早已习惯了被人看不起,早以习惯了低人一等。因为自出生以来他都是这样过来的。
杂种!婊子养的!这是男孩听到的最多的两个词汇。老实说,他们说得没错,男孩的母亲是奥格兰人,而他的父亲却是一个阿曼人。正因为如此,他才会有一头与众不同的黑头发。500年前的那场战争与他毫无相干,但人们都说阿曼人侵略了他们的领土,杀害他们的人民,奥格兰人为此一直对阿曼人有所抵触,对拥有阿曼血统的我也一样。他也一直引以为耻,因为这头发的颜色让他童年灰暗,充满了苦涩的回忆。人们都说,快乐的事情不会长久,而痛苦却会伴随一生。男孩来说,他不知道快乐是什么,对痛苦和歧视,也早以麻木。
男孩从没见过我的父亲“他办完事就走了,再没回来过。”每次他问起父亲的事情,他的母亲都是这么说的,当时的我还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母亲是个普通的农民,守着家门前的那一亩薄田,过日子。农闲的日子里,偶尔有几个人来雇她做一些细手工活,他们母子二人就这么过着清贫的日子打发着自己的生命,等待着入土为安的那一天。因为他是家里唯一的男人,所以很小我就开始帮母亲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不满十岁的时候,双手已经长满了老茧,整日的风吹日晒也把他的皮肤晒得黝黑。
男孩十三岁那年,或许是厌倦了现在的生活,又或许是因为其他原因,母亲去世了。或者更准确的说,她是自杀的。那天他从地里回家,看见母亲用一跟捆木柴用的绳子把自己吊死在了房梁上。
男孩没有流一滴眼泪,不知为什么,他没有要哭的意思,当然也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他只是默默的接受了这个现实。母亲对他不算好,但也不算坏,之所以哭不出来,或许是因为已经麻木了的缘故吧。男孩都不记得我最后一次流泪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总之在他的记忆当中,每当生活中有不顺的时候,他总是能说服自己去接受它。生活不就是如此吗?即使哭闹也不会让你得到得更多。
吝啬冷漠的邻居们头一次慷慨的帮助了他,他们帮他把母亲从房梁上搬了下来,然后在荒野找了个地方埋了,仅仅是因为尸体不处理掉的话会发臭。男孩的母亲下葬的时候,连个牧师都没有。他一直都不知道母亲为什么要自杀,不过说实话,他也没太想这件事情。母亲已经死了,即使他知道为什么,她也无法复活。
母亲死后,他只在家里呆了一晚上。地二天,他就变卖了所有家当,带着仅有几样随身物品和几个银币,离开了他居住十三年的村庄,一路向西走去了。男孩不知道他的目的地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自己将要走多远,他只想离开那里,离开那片只有苦涩的地方。
旅行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快乐,特别是当你孤独一人,而身上又没有分文的时候。变卖家当换来的钱很快就花完了,比你想象得还要快。没有钱,男孩只能自己想办法谋生,但没有哪个老板会雇佣他这样瘦弱的小子,更何况我还有那一头招人讨厌的黑头发。于是他如同一个野人一般,在山林里靠抓鱼和采摘野果为生。男孩的旅行依旧在继续,我顺着河道逆流向西走去,那时候,他已经有了目的地。
在旅行的途中,男孩听说了一种叫做“魔法”的东西,据说是无所不能的。虽然他不相信有什么东西会这么神奇,但他依旧对魔法起了兴趣。他想看一眼真正的魔法,如果真有这么神奇,男孩希望它能把他的头发变成和其他人一样的颜色。但奥格兰并不盛产魔法,大陆上魔法最发达的地方是西方的西赛姆勒,传闻那里是魔法的发源地,因此,为了改变自己头发的颜色,一个十三岁的男孩徒步穿越了整个奥格兰,来到了西赛姆勒境内魔法、政治和经济的交会地——伊斯特洛。
前往伊斯特洛的旅途充满了艰险,在水牛镇,男孩被人口贩子抓住,差点被卖到阿曼当阉奴。穿越黑森林的时候,他误食了毒蘑菇,吐了两天两夜,几乎把肚子里能吐的东西都吐出来了。在比卢普斯堡,他因为偷了一个面包被官兵抓住,险些被法王厅砍去双手。然而,当他历尽艰辛来到伊斯特洛的时候,他被告知没有资格学习魔法!
“开玩笑!为什么我就不能学!”男孩大叫道,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
“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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