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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去呢?
王维皓烦躁的抓着头,点了烟抽没两口又拧熄,烟灰缸里满满堆成小山的烟蒂。
他很清楚自己的烦躁不是因为阿伟刮坏了他的爱车,那不过是花钱就能处理好的事,不值得他这么烦心,况且,他也已经扁过阿伟了,照道理来说应该能消气了,怎么仍旧觉得看什么都不顺眼呢?
最让他光火的是,他完全不了解这种感觉是怎样的感觉,只是觉得胸口闷塞,像是和人打架受了内伤的样子。
偏偏他已经多年不曾亲自出马砍人了,那种活早就交给阿伟和底下的兄弟去干,根本没可能会受什么内伤,可是那股无形的压力又确确实实地郁结在心口,让他几乎想大声地将它吼出来。
他倒了一杯酒,仰头一口灌入喉咙,却猛地被胸口那阵郁气反激出来,呛得他直咳,心头一阵火起,抓起酒瓶便往墙上摔去。
酒瓶的撞击力引来门外几个小弟的警戒,一群人三秒之内撞开房门冲进来。
“老大,你没事吧?”阿伟手握着枪,眼光梭巡着四周,谨慎地寻找开枪者的踪影。
还有几个人团团将他围住,组成一堵人墙,生怕埋伏的杀手再补上一枪。
维皓很满意这些小弟的机警与忠心,脸上却没有露出丝毫赞赏的神情,只是淡淡地说:“没事,只是摔了个瓶子,你们出去吧。”
一群人讪讪地走出去,留下他一个人坐在椅子上左右晃着。
起身到酒柜里又拿了瓶酒,酒柜的玻璃上清楚地映着他的影像。
他看到一张冷峻的脸孔,一双炽人心神的眼睛,两道眉则是伺机而动的猛虎,随时都有可能在瞬间吞噬掉灵魂,而那恰似鹰般的鼻梁,仿佛能划被狂风,在苍穹中留下属于他自己的线条。
他扯扯嘴角,抚着那满是胡碴的下颌,想起自己刚出来闯的那一年,一个算命的曾对他说过——
“你这面相与八字,若在古代,不是个王也是个将军,就算到了现代,也绝对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
可不是吗?
才二十出头,便已经是道上叫得出名号的一方角头,手下的弟兄也有上百人,随便踩一跺脚,黑白两道便要乱上一阵子,天大的难事,在他来说不过是几十声枪响就简单的摆平了,哪像今天这样,居然会为了一个陌生女子的一句话而方寸大乱。
她怎能算是个陌生女子呢?
毕竟,两人曾共度极亲密的一夜;毕竟,她将最珍贵的第一次给了他;毕竟,他已经破坏了自己的规定,和对方交换了姓名。
但就是这样才教他心烦,他的耳边还萦绕着她的话语——
下礼拜天到宜兰救我
今天就是礼拜天,他到底该不该去呢?
本以为过了这么多天,他会将她所说的地址给忘了,但这件事却不断地在心头涌现,而且随着时间的逼近,她说这句话的表情就越显清晰,让他想忘都忘不了。
那个喝醉酒的女人不!她只能算是个小女孩,不过是他十多年猎艳生涯中的一段小插曲而已,根本不值得为这件事心烦啊!
可是,打从那女走出房门后,一种从未有过的失落感竟然悄没无声地占据他原本狂放不羁的心。
等你来救我喔,我的屠龙王子
一想到那只小白兔对他说的话,他脸上似刀凿的线条缓缓地柔和成春风拂过的森林。
黑豹杀手、嗜血狂狼、催命无常什么样奇奇怪怪的外号他都有过,无一不是带了些凶狠残暴的意味,头一回有人叫他“屠龙王子”这外号要是给那些手下听见了,不笑掉他们的牙才怪!
但这个外号听起来蛮特别的,好像古时候的勇士,挥舞着剑和喷火的恶龙正进行着一场殊死战
维皓出神地想着,阿伟探头进办公室,见他手上拿着杂志,便吹着口哨走进来。
可恶的阿伟,居然这么不凑趣地打断他的思绪!
维皓投去一个足以杀死人的目光,冷冷的命令道:“闭嘴!”
他已经够烦了,阿伟还来这吵他,真不要命了!
阿伟一派嬉皮笑脸“皓哥,你看看,天气这么好,又是美丽的礼拜天,怎么不出去外头走走?”
一听到“礼拜天”三字,他轻哼了声,胸口有些难以形容的郁闷,火冒三丈的回道:“谁规定礼拜天就一定要出去走走的?”
他就是在烦要不要出去走走!
阿伟吐吐舌头“是没人这样规定啦,但我看你最近好像心神不宁,以为你出去走走散散心,会好一些”
他“啪”的一声丢下手边的汽车杂志,沉声喝道:“妈的!宾出去!有多远就给我滚多远!没事别来吵我!”
偏生阿伟是那种天生爱唱反调的人,越是要他走,他就越是黏着不放。
阿伟左看看右看看,嘴巴不时发出“啧啧”声,偶尔笑笑、偶尔皱眉。
“干什么?”维皓没好气的瞪眼。
“嘿嘿嘿”阿伟不笨,当然不会自首他什么也不知道,很聪明的先套话。“有些事,咱们哥俩心知肚明就好。”
闻言,维皓顿时有种莫名的心虚。
虽然她不是他第一个在pub到床上去的女孩,但是对于她,他却有着某种特殊的感觉,仿佛自己是辣手摧花的大野狼,为了一己之欲,毁了一个单纯女孩的清白。
小白兔说等他去救她
等等0救”她?!
这是什么意思?
谁要追杀她?
他的脸一沉,抓起钥匙“我出去兜风。”
虽然真的只是想开着他最心爱的跑车出来兜兜风,避开唠叨如老太婆的阿伟,但维皓还是来了——以不要命的速度,神奇的在一个小时内从台北一路狂飙到宜兰。
经过一次又一次的询问,终于,在她所说的时间前到达她所说的地点,准备营救他的小白兔。
放眼望去,四周全是一片农田,由中有几间低矮的房子,方圆十里内没有任何一家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商店,最热闹的不过是农会、公所、邮局集合的一条街,可以想象这里大概是那种在看完八点档连续剧后便会黑暗无声的地方。
但今晚似乎有些不同。
宁静的景色中,却有着异常的喧闹声。
农会套小小柄小的小小运动场里,搭起了钢管架,铺上一块又一块的塑胶顶篷以防下雨,再挂上一长串的灯与风扇,最前方的入口处还绑上了喜气的喜幛,与一长列署名大至县长、小到村长的贺联,内容不外乎是什么珠联璧合、百年好合、琴意和鸣等常见的祝贺之词。宽大篷架下,整齐的排满了圆桌与铁圆凳,桌上铺着桌巾,还有人穿梭其间,忙着放上各色饮品、瓜子,以及免洗碗筷。
这是办桌,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办桌、流水席。
若真要说哪里比较特别,大概也只有这里的桌数比一般人多上了一两倍,场面比较盛大些,想来是在此地具有某种社会地位的人要娶媳妇或嫁女儿才可能出现的排场,也许是乡长,也许是地方望族。
但,关他鸟事?
维皓浓眉一拧,眉头纹足以夹死苍蝇般深,带着杀气的眼半眯,瞪着喜幛上充满喜气的字句。
结婚?!
小白兔不是说要他来“救”她的吗?
怎么会是婚礼?
吱!被骗了!
害他一个礼拜来坐立不安,还大老远的冲到这,原来只是叫他来吃喜酒而已,真是个无聊的整人行为!
大概是她家也收到喜帖,才想到这样整他的吧。
他撇撇嘴,心中有点不是滋味,没想到自己居然会上当,但谁会想到清纯的小白兔也会骗人呢?他跃上车,正准备打道回府时,一长列的礼车来了,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不绝于耳、将本来就不大的街道挤得水泄不通,也挡住了他的路。
维皓重重地往后一靠,燃起一根烟,用力的抽着,再忿忿地吐出,也弄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在生气什么。
或许,是他心底还是希望回到平实,所以他才会喜欢小白兔,所以他才会相信小白兔,所以他才会来救小白兔的吧!
谁会想到连最纯真的小白兔也会骗人?
他无奈的扯扯嘴角,他不是三岁娃娃,人家说什么就要信,更不是第一天踏入社会,被骗也是他活该,凭什么生气?
维皓烦躁的拧熄烟,喝了两口提神饮料,又再点燃根烟。
幸好,礼车队伍已停止,新人在众人簇拥之下缓缓走进那所国小,看样子再不久便可解除壅塞交通,否则,他一连串“问候别人母亲”的脏话恐怕就要忍不住脱口而出。
等待的同时,他穷极无聊的转头看去,不看还好,一看之下,他震住了,瞠目结舌,嘴边的烟掉落,喉头不自觉地吞了口口水。
不、会、吧!
她是新娘叫。
难怪她... -->>
该不该去呢?
王维皓烦躁的抓着头,点了烟抽没两口又拧熄,烟灰缸里满满堆成小山的烟蒂。
他很清楚自己的烦躁不是因为阿伟刮坏了他的爱车,那不过是花钱就能处理好的事,不值得他这么烦心,况且,他也已经扁过阿伟了,照道理来说应该能消气了,怎么仍旧觉得看什么都不顺眼呢?
最让他光火的是,他完全不了解这种感觉是怎样的感觉,只是觉得胸口闷塞,像是和人打架受了内伤的样子。
偏偏他已经多年不曾亲自出马砍人了,那种活早就交给阿伟和底下的兄弟去干,根本没可能会受什么内伤,可是那股无形的压力又确确实实地郁结在心口,让他几乎想大声地将它吼出来。
他倒了一杯酒,仰头一口灌入喉咙,却猛地被胸口那阵郁气反激出来,呛得他直咳,心头一阵火起,抓起酒瓶便往墙上摔去。
酒瓶的撞击力引来门外几个小弟的警戒,一群人三秒之内撞开房门冲进来。
“老大,你没事吧?”阿伟手握着枪,眼光梭巡着四周,谨慎地寻找开枪者的踪影。
还有几个人团团将他围住,组成一堵人墙,生怕埋伏的杀手再补上一枪。
维皓很满意这些小弟的机警与忠心,脸上却没有露出丝毫赞赏的神情,只是淡淡地说:“没事,只是摔了个瓶子,你们出去吧。”
一群人讪讪地走出去,留下他一个人坐在椅子上左右晃着。
起身到酒柜里又拿了瓶酒,酒柜的玻璃上清楚地映着他的影像。
他看到一张冷峻的脸孔,一双炽人心神的眼睛,两道眉则是伺机而动的猛虎,随时都有可能在瞬间吞噬掉灵魂,而那恰似鹰般的鼻梁,仿佛能划被狂风,在苍穹中留下属于他自己的线条。
他扯扯嘴角,抚着那满是胡碴的下颌,想起自己刚出来闯的那一年,一个算命的曾对他说过——
“你这面相与八字,若在古代,不是个王也是个将军,就算到了现代,也绝对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
可不是吗?
才二十出头,便已经是道上叫得出名号的一方角头,手下的弟兄也有上百人,随便踩一跺脚,黑白两道便要乱上一阵子,天大的难事,在他来说不过是几十声枪响就简单的摆平了,哪像今天这样,居然会为了一个陌生女子的一句话而方寸大乱。
她怎能算是个陌生女子呢?
毕竟,两人曾共度极亲密的一夜;毕竟,她将最珍贵的第一次给了他;毕竟,他已经破坏了自己的规定,和对方交换了姓名。
但就是这样才教他心烦,他的耳边还萦绕着她的话语——
下礼拜天到宜兰救我
今天就是礼拜天,他到底该不该去呢?
本以为过了这么多天,他会将她所说的地址给忘了,但这件事却不断地在心头涌现,而且随着时间的逼近,她说这句话的表情就越显清晰,让他想忘都忘不了。
那个喝醉酒的女人不!她只能算是个小女孩,不过是他十多年猎艳生涯中的一段小插曲而已,根本不值得为这件事心烦啊!
可是,打从那女走出房门后,一种从未有过的失落感竟然悄没无声地占据他原本狂放不羁的心。
等你来救我喔,我的屠龙王子
一想到那只小白兔对他说的话,他脸上似刀凿的线条缓缓地柔和成春风拂过的森林。
黑豹杀手、嗜血狂狼、催命无常什么样奇奇怪怪的外号他都有过,无一不是带了些凶狠残暴的意味,头一回有人叫他“屠龙王子”这外号要是给那些手下听见了,不笑掉他们的牙才怪!
但这个外号听起来蛮特别的,好像古时候的勇士,挥舞着剑和喷火的恶龙正进行着一场殊死战
维皓出神地想着,阿伟探头进办公室,见他手上拿着杂志,便吹着口哨走进来。
可恶的阿伟,居然这么不凑趣地打断他的思绪!
维皓投去一个足以杀死人的目光,冷冷的命令道:“闭嘴!”
他已经够烦了,阿伟还来这吵他,真不要命了!
阿伟一派嬉皮笑脸“皓哥,你看看,天气这么好,又是美丽的礼拜天,怎么不出去外头走走?”
一听到“礼拜天”三字,他轻哼了声,胸口有些难以形容的郁闷,火冒三丈的回道:“谁规定礼拜天就一定要出去走走的?”
他就是在烦要不要出去走走!
阿伟吐吐舌头“是没人这样规定啦,但我看你最近好像心神不宁,以为你出去走走散散心,会好一些”
他“啪”的一声丢下手边的汽车杂志,沉声喝道:“妈的!宾出去!有多远就给我滚多远!没事别来吵我!”
偏生阿伟是那种天生爱唱反调的人,越是要他走,他就越是黏着不放。
阿伟左看看右看看,嘴巴不时发出“啧啧”声,偶尔笑笑、偶尔皱眉。
“干什么?”维皓没好气的瞪眼。
“嘿嘿嘿”阿伟不笨,当然不会自首他什么也不知道,很聪明的先套话。“有些事,咱们哥俩心知肚明就好。”
闻言,维皓顿时有种莫名的心虚。
虽然她不是他第一个在pub到床上去的女孩,但是对于她,他却有着某种特殊的感觉,仿佛自己是辣手摧花的大野狼,为了一己之欲,毁了一个单纯女孩的清白。
小白兔说等他去救她
等等0救”她?!
这是什么意思?
谁要追杀她?
他的脸一沉,抓起钥匙“我出去兜风。”
虽然真的只是想开着他最心爱的跑车出来兜兜风,避开唠叨如老太婆的阿伟,但维皓还是来了——以不要命的速度,神奇的在一个小时内从台北一路狂飙到宜兰。
经过一次又一次的询问,终于,在她所说的时间前到达她所说的地点,准备营救他的小白兔。
放眼望去,四周全是一片农田,由中有几间低矮的房子,方圆十里内没有任何一家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商店,最热闹的不过是农会、公所、邮局集合的一条街,可以想象这里大概是那种在看完八点档连续剧后便会黑暗无声的地方。
但今晚似乎有些不同。
宁静的景色中,却有着异常的喧闹声。
农会套小小柄小的小小运动场里,搭起了钢管架,铺上一块又一块的塑胶顶篷以防下雨,再挂上一长串的灯与风扇,最前方的入口处还绑上了喜气的喜幛,与一长列署名大至县长、小到村长的贺联,内容不外乎是什么珠联璧合、百年好合、琴意和鸣等常见的祝贺之词。宽大篷架下,整齐的排满了圆桌与铁圆凳,桌上铺着桌巾,还有人穿梭其间,忙着放上各色饮品、瓜子,以及免洗碗筷。
这是办桌,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办桌、流水席。
若真要说哪里比较特别,大概也只有这里的桌数比一般人多上了一两倍,场面比较盛大些,想来是在此地具有某种社会地位的人要娶媳妇或嫁女儿才可能出现的排场,也许是乡长,也许是地方望族。
但,关他鸟事?
维皓浓眉一拧,眉头纹足以夹死苍蝇般深,带着杀气的眼半眯,瞪着喜幛上充满喜气的字句。
结婚?!
小白兔不是说要他来“救”她的吗?
怎么会是婚礼?
吱!被骗了!
害他一个礼拜来坐立不安,还大老远的冲到这,原来只是叫他来吃喜酒而已,真是个无聊的整人行为!
大概是她家也收到喜帖,才想到这样整他的吧。
他撇撇嘴,心中有点不是滋味,没想到自己居然会上当,但谁会想到清纯的小白兔也会骗人呢?他跃上车,正准备打道回府时,一长列的礼车来了,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不绝于耳、将本来就不大的街道挤得水泄不通,也挡住了他的路。
维皓重重地往后一靠,燃起一根烟,用力的抽着,再忿忿地吐出,也弄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在生气什么。
或许,是他心底还是希望回到平实,所以他才会喜欢小白兔,所以他才会相信小白兔,所以他才会来救小白兔的吧!
谁会想到连最纯真的小白兔也会骗人?
他无奈的扯扯嘴角,他不是三岁娃娃,人家说什么就要信,更不是第一天踏入社会,被骗也是他活该,凭什么生气?
维皓烦躁的拧熄烟,喝了两口提神饮料,又再点燃根烟。
幸好,礼车队伍已停止,新人在众人簇拥之下缓缓走进那所国小,看样子再不久便可解除壅塞交通,否则,他一连串“问候别人母亲”的脏话恐怕就要忍不住脱口而出。
等待的同时,他穷极无聊的转头看去,不看还好,一看之下,他震住了,瞠目结舌,嘴边的烟掉落,喉头不自觉地吞了口口水。
不、会、吧!
她是新娘叫。
难怪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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