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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篇文章,我认识了一个人。因为在初冬的阳光下怀念一个人的名字,我认识了嘎玛丹增。
打开他的文集,我看见一个行走在路途上的人,正用真诚去感知和认识世界,执意要在孤独的旅程中寻找纯粹的亲情、友情和爱情,他穿梭在都市午夜的霓虹灯下,假想一朵紫色的玫瑰开放在欲望时代看了许久之后,我轻轻地关了文集的页面,想要在键盘上敲打些什么,我又怕我稚嫩的敲打触及不到他思维的深度,我怕我触及到的只是一些皮毛。我想假如是一只孔雀,即使只看到它的一根羽毛,这羽毛也是美丽的。我触及到的或许是一只孔雀的羽毛呢,所以我还是愿意将我触及到的他的皮毛呈现出来。
他出生在川南一个偏僻的小镇上,父亲是前国民党的一个军官,解放前夕随军起义,1955年从抗美援朝战场衣锦还乡。母亲是小镇上一个清纯美丽的少女,被父亲看中,被父亲以十块大洋买下,从此用柔弱的肩膀承载一家人的生活。后来父亲早丧,他和母亲开始了艰难困苦的生活。童年的贫困生活磨砺着他,使他在以后的岁月中,坚强地面对人生,无论遇到多大的苦难和挫败,他都会摇摇头,将苦难和挫败抛弃在黑暗深处。
还在他五、六岁的时候,他喜欢躺在外婆温暖的臂湾里,听外婆讲聊斋和仙女侠客的故事,这些故事放飞了他的人生理想,为他的梦想插上了腾飞的翅膀。也是在五、六岁时,他跟外婆一起,到田野中采摘野菜,田野中的一切都让他觉得新奇,他对田野中的甲虫、蜗牛、蟋蟀等昆虫充满了兴趣,他还开心地玩苇草,射苇叶。他还喜欢吃外婆做的煎饼,也因为偷人家的玉米被外婆狠狠地揍过。童年的经历让他亲近自然,养成了他真诚朴实的性格,使他的性格中有了更多的人文意识,从此他知道了做人要干净,要无愧于心。
在对外婆的无限怀念中,在母亲慈爱的目光中,他走过了金色的童年,走过了花季少年,走向成熟。成年后的他做了一名电视台编导,2000年秋天,到西藏采拍电视纪录片西部的发现,去到了昌都地区嘎玛乡。于是浓郁的西藏情结在他的心中扎根,他至今仍无法忘记嘎玛乡那个有着成群牛羊和伟岸挺拔雪山的美丽村寨,无法忘记臓族同胞知天达命、贫富不争、善待天下之人和天下万物的人生态度,于是给自己起名:嘎玛丹增。
踏上工作岗位的他,在干好工作的同时,也收获了刻骨铭心的爱情。南方特区那片热土是他火热的牵挂。几年前,不愿循规蹈矩的他,亲自把爱人送上了南下的飞机。于是他开始不知疲倦地奔波在两地之间,时间的距离,空间的距离,都没能阻止他奔波的步伐。但是特区毕竟是特区,特区生活的忙碌和缺少人情味,让爱人不再相信爱情的海市蜃楼,她变得更加现实。曾经他们之间有过这样一段对话:
她问:“距离和爱情有什么关系?”
他说:“痛苦。”
她问:“你有能力让我上大学么?”
他说:“没有!”
她问:“你了解五年来的我吗?”
他说:“走远了,了解你的只剩下你自己。”
她说:“废话!没意思。”
漂在小梅沙辽阔的海面上,远望深蓝的天空和悠悠的白云,他终于明白,背后的她冷冷地说着没意思的真正含义。他终于知道:
爱情像一次散步
走得太远了
就会疲惫
失败的婚姻给他留下了一道永远无法愈合的伤痕,处在围城边缘的他开始迷茫,开始思考,开始拒绝。他开始思索关于情绪,开始倾听黄叶掉在地上的声音,开始拒绝浪漫邂逅在雨在雨的深处。他曾经无数次的假想一朵紫色的玫瑰开放在欲望时代但当真的有紫色的玫瑰盛开在他面前的时候,他终于无视地走过,任它自开自落,自生自灭。
时光易逝,人生易老,如今,步入不惑之年的他,在历尽沧桑之后,终于获得了真爱。不断的寻枫听雨中,他终于放弃了漂泊,只想守住寻枫的岁月,任时光在头顶悄然走过。
他常在午夜,倾听别人的故事,别人的悲欢离合生离死别,常让他感叹阳光已经远去,他看不到阳光,只能看到阳光的背影。
他常在初冬的阳光下怀念一个人的名字,怀念一个叫杰克.伦敦的人的名字。
他喜欢送人书。
马丁。伊登和欧文.斯通写的杰克.伦敦传记马背上的水手成为他送人的必备书目。
18岁开始读杰克.伦敦的书,使他对杰克.伦敦有着近乎疯狂的热爱,许是现实生活太过压抑,杰克的豪放,杰克的阳刚之气,杰克的狼一样坚韧的意志,对他具有深深的诱惑,使他像杰克.伦敦一样喜欢狼的血性狼的忠诚狼的凶残狼的顽强。
对于人生,他没有太多的期望。
他只是期望,如果他死了,在他的墓碑上一定要有一支玫瑰花。有人能在清明节的早晨,为他深情地方放上一支带着露水和阳光的玫瑰花,这就足够了。
因为一篇文章,我认识了一个人。因为在初冬的阳光下怀念一个人的名字,我认识了嘎玛丹增。
打开他的文集,我看见一个行走在路途上的人,正用真诚去感知和认识世界,执意要在孤独的旅程中寻找纯粹的亲情、友情和爱情,他穿梭在都市午夜的霓虹灯下,假想一朵紫色的玫瑰开放在欲望时代看了许久之后,我轻轻地关了文集的页面,想要在键盘上敲打些什么,我又怕我稚嫩的敲打触及不到他思维的深度,我怕我触及到的只是一些皮毛。我想假如是一只孔雀,即使只看到它的一根羽毛,这羽毛也是美丽的。我触及到的或许是一只孔雀的羽毛呢,所以我还是愿意将我触及到的他的皮毛呈现出来。
他出生在川南一个偏僻的小镇上,父亲是前国民党的一个军官,解放前夕随军起义,1955年从抗美援朝战场衣锦还乡。母亲是小镇上一个清纯美丽的少女,被父亲看中,被父亲以十块大洋买下,从此用柔弱的肩膀承载一家人的生活。后来父亲早丧,他和母亲开始了艰难困苦的生活。童年的贫困生活磨砺着他,使他在以后的岁月中,坚强地面对人生,无论遇到多大的苦难和挫败,他都会摇摇头,将苦难和挫败抛弃在黑暗深处。
还在他五、六岁的时候,他喜欢躺在外婆温暖的臂湾里,听外婆讲聊斋和仙女侠客的故事,这些故事放飞了他的人生理想,为他的梦想插上了腾飞的翅膀。也是在五、六岁时,他跟外婆一起,到田野中采摘野菜,田野中的一切都让他觉得新奇,他对田野中的甲虫、蜗牛、蟋蟀等昆虫充满了兴趣,他还开心地玩苇草,射苇叶。他还喜欢吃外婆做的煎饼,也因为偷人家的玉米被外婆狠狠地揍过。童年的经历让他亲近自然,养成了他真诚朴实的性格,使他的性格中有了更多的人文意识,从此他知道了做人要干净,要无愧于心。
在对外婆的无限怀念中,在母亲慈爱的目光中,他走过了金色的童年,走过了花季少年,走向成熟。成年后的他做了一名电视台编导,2000年秋天,到西藏采拍电视纪录片西部的发现,去到了昌都地区嘎玛乡。于是浓郁的西藏情结在他的心中扎根,他至今仍无法忘记嘎玛乡那个有着成群牛羊和伟岸挺拔雪山的美丽村寨,无法忘记臓族同胞知天达命、贫富不争、善待天下之人和天下万物的人生态度,于是给自己起名:嘎玛丹增。
踏上工作岗位的他,在干好工作的同时,也收获了刻骨铭心的爱情。南方特区那片热土是他火热的牵挂。几年前,不愿循规蹈矩的他,亲自把爱人送上了南下的飞机。于是他开始不知疲倦地奔波在两地之间,时间的距离,空间的距离,都没能阻止他奔波的步伐。但是特区毕竟是特区,特区生活的忙碌和缺少人情味,让爱人不再相信爱情的海市蜃楼,她变得更加现实。曾经他们之间有过这样一段对话:
她问:“距离和爱情有什么关系?”
他说:“痛苦。”
她问:“你有能力让我上大学么?”
他说:“没有!”
她问:“你了解五年来的我吗?”
他说:“走远了,了解你的只剩下你自己。”
她说:“废话!没意思。”
漂在小梅沙辽阔的海面上,远望深蓝的天空和悠悠的白云,他终于明白,背后的她冷冷地说着没意思的真正含义。他终于知道:
爱情像一次散步
走得太远了
就会疲惫
失败的婚姻给他留下了一道永远无法愈合的伤痕,处在围城边缘的他开始迷茫,开始思考,开始拒绝。他开始思索关于情绪,开始倾听黄叶掉在地上的声音,开始拒绝浪漫邂逅在雨在雨的深处。他曾经无数次的假想一朵紫色的玫瑰开放在欲望时代但当真的有紫色的玫瑰盛开在他面前的时候,他终于无视地走过,任它自开自落,自生自灭。
时光易逝,人生易老,如今,步入不惑之年的他,在历尽沧桑之后,终于获得了真爱。不断的寻枫听雨中,他终于放弃了漂泊,只想守住寻枫的岁月,任时光在头顶悄然走过。
他常在午夜,倾听别人的故事,别人的悲欢离合生离死别,常让他感叹阳光已经远去,他看不到阳光,只能看到阳光的背影。
他常在初冬的阳光下怀念一个人的名字,怀念一个叫杰克.伦敦的人的名字。
他喜欢送人书。
马丁。伊登和欧文.斯通写的杰克.伦敦传记马背上的水手成为他送人的必备书目。
18岁开始读杰克.伦敦的书,使他对杰克.伦敦有着近乎疯狂的热爱,许是现实生活太过压抑,杰克的豪放,杰克的阳刚之气,杰克的狼一样坚韧的意志,对他具有深深的诱惑,使他像杰克.伦敦一样喜欢狼的血性狼的忠诚狼的凶残狼的顽强。
对于人生,他没有太多的期望。
他只是期望,如果他死了,在他的墓碑上一定要有一支玫瑰花。有人能在清明节的早晨,为他深情地方放上一支带着露水和阳光的玫瑰花,这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