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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口玩自焚。就是为了让警察们替她收尸的吧?一个人能用这么极端,且动静极大的方式自杀,不是绝望到极点的人,做不出这样的事情。
苏志刚和姜聪是今天的执勤民警。当他们看到那个女人进来,并且点起火的时候。一切已经太迟。那个女人自杀的决心一定十分坚定,能在短短2分钟时间内将自己烧成焦炭,她的身上一定加了不少的助燃剂,当他们取过来灭火器去灭火的时候。那个女人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他们一边打电话向上级领导汇报,一边将值班室床上的被单。先拽出来盖着尸体。门外聚集的群众越来越多,就这么让一句尸体光天化日的躺着。影响也太不好了。
这个女人,鼎鼎大名。阿尔县公安局的人就没有不认识她的。女人名叫阿花,至于她姓什么没人知道,他是阿尔县的老上访户了,两年前第一次到镇政府信访办上访至今,县里市里省里的信访局公安局,政府和党委,她不知道去了多少回,有的时候是她一个人,有的时候会领着个瘦小的小女孩一起。
至于她上访的原因,是为了解决她和她三个孩子的户口问题。按理说,中国这么多年受计划生育政策影响,黑户人口大概有好几百万,已经成为了一个很难解决的社会问题,这不前不久,政府刚刚出台的相关政策,就是帮助黑户落户口的,虽然实际操作起来还有一定的不便之处,但是也确实有一部分的人,因为这个政策解决了户口问题。由此可以看出国家是在做努力的,愿意给所有的黑户解决问题,让他们能够正正常常的上学读书享受社会保险的各项福利。
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些黑户如何成为黑户的,有着方方面面的历史原因,解决的手段,当然也不能一刀切,需要各政府部门之间互相配合协调解决。国家的态度摆在这里,能在自己的国家堂堂正正地做人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哪怕问题暂时解决不了,以后慢慢都会解决掉的,也不至于让阿花想不开就此走了绝路。
阿花的户口问题为什么一直没能落实,主要原因还在她自己身上。据阿花自己说,她是在五六岁的时候,被人拐卖,给一户没孩子的夫妻当闺女,搭桥领个孩子来的。在我们国家很多地区,一直都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一对夫妻如果常年没有孩子,领养一个女孩,一段时间后她就会带过来一个弟弟或者妹妹。虽然没什么科学依据,但是大家都挺相信的。按理说阿花被人领养了,不管是被买来也好,还是走正规的收养手续也罢,她都算是重新有了一个家,以后好好过日子就好。但是也算阿花的运气不好,等到她十岁上,那对夫妻真的生了一个孩子,有了亲生的这抱养来的孩子当然变成了野草,几乎被当成佣人一般作贱,不给饱饭吃,不给暖衣穿,阿花十五岁的时候终于受不了跑了。
可她只是个小女孩,不明白外面世道险恶,这一次又被人给拐了,卖到深山老林里给人当媳妇,17岁就当了妈,二十五六岁的年纪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因为常年挨打受骂,吃不饱睡不好,还接二连三地生孩子却没有足够的营养,导致她现在看起来就像四十岁的大妈一样苍老。
直到两年前,那个大了她起码十五岁的丈夫,醉酒回家的路上摔断了腿,想打阿花的时候再也追不上她,阿花的日子才好过一点,她也终于有机会,借着买生活用品的功夫,跑到了镇政府,哭着喊着说自己被拐卖被虐待的遭遇。
镇政府通知了派出所出警,如果证实她确实被虐待,那么虐待她的人可以先抓起来,保证她的安全,然后再慢慢查她的身份,证实是被拐卖的,愿意返回原籍生活的,政府可以安排人专门送她回去。
看着挺好吧?挺完美的解决办法吧?对阿花算是尽到责任和义务了吧?这人民公仆和人民警察上人民两个字当之无愧吧?
带着一腔热血,去抓这个有家庭暴力倾向的男人的警察们没有想到,阿花这个女人,绝绝对对是个疯子,她在镇政府里边说的,自己过的是多凄惨,一把鼻涕一把泪,还脱掉了外衣和长裤让所有的人都看着她身上层层叠叠的伤痕,还有背上和胳膊上现在还残存的青紫,那真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恨不得立刻就把那家庭暴力男给抓来狠揍一顿,给这个可怜的女人出出气。
派出所的民警也是抱着这样的目的,才跟着阿花去她家,准备为她撑腰。没想到等他们到了她家后,准备动真格抓人了,阿花那疯婆子却先跳了出来,对着抓着她丈夫不放手的警察又踢又咬又骂,说什么人民警察不给他们活路了,欺负他们家没钱了,要抓着她的丈夫让他们一家几口都活不下去了。哭声震天,引得整个村子的人都出来围观,那几个警察差点没让人给打了,最后是抄小路狼狈地跑了出去。
回了派出所,几个人狠狠骂了一通解解气这件事也就算过去了,他们在这一行干得久了,什么样的人基本上都见过,虽然像阿华这样的极品了一些,但是也算见怪不怪吧,如果事情到这儿就算完了,警察们顶多觉得阿花是一个受虐狂,被打骂了多年,有些斯德哥尔摩症候,这种家务事,他们管不了。
但是这个疯女人,从那天开始,隔三差五就跑镇政府和派出所来哭,又说自己怎么怎么被虐,怎么怎么可怜,警察怎么怎么不管,他们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等等等等之类的话。你说她是正常人吧,面对警察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询问她一问三不知,拒绝回答自己以前是哪里的人,是从哪儿被拐卖的,还有什么亲人在,还记不记得自己小时候的家在哪里之类的问题。你说她傻吧,她还知道趁着镇里赶集的日子,就坐在人最多的地方,呼天抢地的哭,让不明真相的群众,对她抱以深切的同情,纷纷指责警察和政府的不作为,搞得镇政府的人一口老血憋在心中,恨不得把阿花给活撕了。(未完待续。)
门口玩自焚。就是为了让警察们替她收尸的吧?一个人能用这么极端,且动静极大的方式自杀,不是绝望到极点的人,做不出这样的事情。
苏志刚和姜聪是今天的执勤民警。当他们看到那个女人进来,并且点起火的时候。一切已经太迟。那个女人自杀的决心一定十分坚定,能在短短2分钟时间内将自己烧成焦炭,她的身上一定加了不少的助燃剂,当他们取过来灭火器去灭火的时候。那个女人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他们一边打电话向上级领导汇报,一边将值班室床上的被单。先拽出来盖着尸体。门外聚集的群众越来越多,就这么让一句尸体光天化日的躺着。影响也太不好了。
这个女人,鼎鼎大名。阿尔县公安局的人就没有不认识她的。女人名叫阿花,至于她姓什么没人知道,他是阿尔县的老上访户了,两年前第一次到镇政府信访办上访至今,县里市里省里的信访局公安局,政府和党委,她不知道去了多少回,有的时候是她一个人,有的时候会领着个瘦小的小女孩一起。
至于她上访的原因,是为了解决她和她三个孩子的户口问题。按理说,中国这么多年受计划生育政策影响,黑户人口大概有好几百万,已经成为了一个很难解决的社会问题,这不前不久,政府刚刚出台的相关政策,就是帮助黑户落户口的,虽然实际操作起来还有一定的不便之处,但是也确实有一部分的人,因为这个政策解决了户口问题。由此可以看出国家是在做努力的,愿意给所有的黑户解决问题,让他们能够正正常常的上学读书享受社会保险的各项福利。
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些黑户如何成为黑户的,有着方方面面的历史原因,解决的手段,当然也不能一刀切,需要各政府部门之间互相配合协调解决。国家的态度摆在这里,能在自己的国家堂堂正正地做人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哪怕问题暂时解决不了,以后慢慢都会解决掉的,也不至于让阿花想不开就此走了绝路。
阿花的户口问题为什么一直没能落实,主要原因还在她自己身上。据阿花自己说,她是在五六岁的时候,被人拐卖,给一户没孩子的夫妻当闺女,搭桥领个孩子来的。在我们国家很多地区,一直都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一对夫妻如果常年没有孩子,领养一个女孩,一段时间后她就会带过来一个弟弟或者妹妹。虽然没什么科学依据,但是大家都挺相信的。按理说阿花被人领养了,不管是被买来也好,还是走正规的收养手续也罢,她都算是重新有了一个家,以后好好过日子就好。但是也算阿花的运气不好,等到她十岁上,那对夫妻真的生了一个孩子,有了亲生的这抱养来的孩子当然变成了野草,几乎被当成佣人一般作贱,不给饱饭吃,不给暖衣穿,阿花十五岁的时候终于受不了跑了。
可她只是个小女孩,不明白外面世道险恶,这一次又被人给拐了,卖到深山老林里给人当媳妇,17岁就当了妈,二十五六岁的年纪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因为常年挨打受骂,吃不饱睡不好,还接二连三地生孩子却没有足够的营养,导致她现在看起来就像四十岁的大妈一样苍老。
直到两年前,那个大了她起码十五岁的丈夫,醉酒回家的路上摔断了腿,想打阿花的时候再也追不上她,阿花的日子才好过一点,她也终于有机会,借着买生活用品的功夫,跑到了镇政府,哭着喊着说自己被拐卖被虐待的遭遇。
镇政府通知了派出所出警,如果证实她确实被虐待,那么虐待她的人可以先抓起来,保证她的安全,然后再慢慢查她的身份,证实是被拐卖的,愿意返回原籍生活的,政府可以安排人专门送她回去。
看着挺好吧?挺完美的解决办法吧?对阿花算是尽到责任和义务了吧?这人民公仆和人民警察上人民两个字当之无愧吧?
带着一腔热血,去抓这个有家庭暴力倾向的男人的警察们没有想到,阿花这个女人,绝绝对对是个疯子,她在镇政府里边说的,自己过的是多凄惨,一把鼻涕一把泪,还脱掉了外衣和长裤让所有的人都看着她身上层层叠叠的伤痕,还有背上和胳膊上现在还残存的青紫,那真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恨不得立刻就把那家庭暴力男给抓来狠揍一顿,给这个可怜的女人出出气。
派出所的民警也是抱着这样的目的,才跟着阿花去她家,准备为她撑腰。没想到等他们到了她家后,准备动真格抓人了,阿花那疯婆子却先跳了出来,对着抓着她丈夫不放手的警察又踢又咬又骂,说什么人民警察不给他们活路了,欺负他们家没钱了,要抓着她的丈夫让他们一家几口都活不下去了。哭声震天,引得整个村子的人都出来围观,那几个警察差点没让人给打了,最后是抄小路狼狈地跑了出去。
回了派出所,几个人狠狠骂了一通解解气这件事也就算过去了,他们在这一行干得久了,什么样的人基本上都见过,虽然像阿华这样的极品了一些,但是也算见怪不怪吧,如果事情到这儿就算完了,警察们顶多觉得阿花是一个受虐狂,被打骂了多年,有些斯德哥尔摩症候,这种家务事,他们管不了。
但是这个疯女人,从那天开始,隔三差五就跑镇政府和派出所来哭,又说自己怎么怎么被虐,怎么怎么可怜,警察怎么怎么不管,他们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等等等等之类的话。你说她是正常人吧,面对警察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询问她一问三不知,拒绝回答自己以前是哪里的人,是从哪儿被拐卖的,还有什么亲人在,还记不记得自己小时候的家在哪里之类的问题。你说她傻吧,她还知道趁着镇里赶集的日子,就坐在人最多的地方,呼天抢地的哭,让不明真相的群众,对她抱以深切的同情,纷纷指责警察和政府的不作为,搞得镇政府的人一口老血憋在心中,恨不得把阿花给活撕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