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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低垂,街灯下是我拉长的身影。我倚着树干一口接一口地抽着烟。烟真他妈的是个好东西。烦恼时、悠闲时、孤独时、陷入困境时、痛苦时、幸福时是我不离不弃的“情人”我缓缓吐出一个烟圈,将自己暂时笼罩在烟雾中,看着烟雾渐渐由浓变淡,再继续吐烟圈。我喜欢这样腾云驾雾的感觉。
一个妖冶的女子一扭一扭地向我走来,飘来一股浓烈得剌鼻的廉价香水味。我佯装视而不见。“帅哥,想不想爽一回啊?”话刚落音,丰满的胸已贴近我身,故意在我胸前来回蹭,很暴露的吊带裙里乳房若隐惹现,鬼知道是真是假。这年头假东西太多,况且我对这样的风尘女子没有兴趣。我不耐烦地推开她“滚一边去,老子没心情。”“一会就有心情了,包你满意。”她还在不停地纠缠。一双手甚至不安份地来探我下身。“再不走我叫你吃不了兜着走。”我用力拽住那双不安份的手,瞪着一双杀气的眼睛,压低嗓门道。“装什么啊?肯定有病”或许是我的眼神震慑了她,她嘴里嘟嘟囔囔地,悻悻离去。
两年没回来了,这个城市既熟悉又陌生,依旧繁华。只是这个城市将不再属于我。两年前我涉及了一桩命案,虽说我不是主犯,也是参与者。两年来我东躲西藏,我不是害怕掉命,是因为心里一桩心愿未遂。因为一个我爱得发疯的女人。今天回来的目的也是为了她。我知道这个城市不能久留,一不小心就会锒铛入狱。可我还是弃一切不顾回来了。我不知我究竟抽了多少烟,直到感觉嘴皮有点发麻。在弟兄们的眼里,为事果断是我被尊为大哥的骄傲。想到这,我将手中的烟猛吸一口,扔在地上,狠狠踩上一脚,去实施我的行动。
我先去理了发,刮了胡子。我不想让她看到我如此落魄和狼狈。我总想将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至少在她面前自己不会显得过于自卑,因为她是个很精致很挑剔的女人。为了不让她感觉唐突,我事先拔了她的电话。电话号码不存在,可能换号了。我一身清爽走在那条熟悉的街,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已换了招牌,蓦地一份沧桑涌上心头。她还好吗?我向附近的人打听她的电话,未果。那些熟面孔竟然都认不出我了,我算是哪门子名人啊,别人非得记住我?自嘲。在她家楼下静静地伫立,又习惯性地点燃一根烟,火光映着我熏得焦黄的手指,有点丑陋。挨家挨户的窗户里亮着橘黄的灯,那般温馨和宁静。我无聊地数着那一盏盏灯,却没有一盏灯是为我而亮。不知谁家的厨房飘出一缕菜香,那是我一直渴盼的生活,如今只能是一种奢望。偶尔有倦鸟在半空中盘旋,是不是也和我一样迷失了回家的路?她此时在做什么呢?胡思乱想间被燃着的烟头烫了手,回过神来,决定豁出去了。我无法控制对她的思念。
走到她家门前,摁门铃。门很快打开,只开了小缝。我站在门口看着她在厨房里的背影,心止不住狂跳。她还是这样不懂保护自己,看都没看轻易就将门打开。如果进来的是图谋不轨的歹徒呢?我忘了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人。她以为是她女儿放学回来了,边炒菜边在说什么今天怎么回来得早一些啊,我站在门口没吱声。可能是她发现有什么不对,才回过头来。她尖叫了一声,花容失色,一双惊恐的眼睛像是遇到了从天而降的恶魔,双手紧紧地护住身子。其实我不想惊吓她的,可还是吓到了她。“我不会伤害你的。”不容她迟疑,我进了屋。屋里只有她一人。不大却很整洁的空间让我忌妒那个拥有她的男人。惊魂未定的她脸色苍白,面无表情站在客厅中央。我知道她的恐惧不外乎两种。一是怕我伤害她;二是怕她老公意外撞见。做为一个男人,我能了解男人的心理,突然有陌生男人找上门来,即使她是清白的,跳进黄河也洗不清。我甚至希望她老公能快快出现,他们之间产生误会分手后她就属于我了。我有意拖延时间,语无伦次说着此次回来的前因后果。“够了!别在我面前提你的丰功伟绩!请你马上离开我家!”她一脸的愤怒。对峙了半小时,我提了一个无理的要求,希望能抱她一下,然后离开。她依然冷若冰霜。拒绝。澄澈如水的双眼里有不可侵犯的威严。让人不忍亵渎,也令我无地自容。我败给了这双眼睛,带着破碎的心离去
谁说男子不流泪?只是未到伤心处。有时连我自己也无法相信,我砍人的时候都是不眨眼的。认识她已经五年,我不知在多少个夜里流过多少思念的泪。没遇到她以前,我一直以为人生中最重要的是朋友的义气,只有朋友才可以生死与共肝胆相照。可我在她面前却连男人的尊严都失去。兄弟们都劝我,不就是一个女人嘛,犯得着这样揪心揪肺的。世上有百媚千红,我独爱她这一种。她是纤尘不染的荷,是素雅芬芳的茉莉,干净、清新。有时我也想我凭什么去爱她,我只是一个作恶多端的社会渣滓,在她眼里我只是一个纠缠不休的无赖。可是我又不甘,难道我爱一个人有错吗?
浪迹天涯的我过的是飘泊动荡的生活。打心眼里我也想要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和爱的人过着平淡的日子。可是家的概念于我而言过于空洞。自小父母的不和,我就没有感觉过家的温暖。婚姻的失败更是让我觉得想要一个家是不可企及的梦。那个女人除了需要钱的时候才会想起我,我的生命不如她眼里的钱。更可恨的是,在我穷困潦倒时红杏出墙了。狠狠教训了那对狗男女后,毫不留恋毅然离开了家。和一帮朋友整日醉生梦死,四处挑衅滋事,整个一混世魔王。拘留所、管教所,看守所里我成了惯客,有管教看到我就说你又来报到了。对现实的不满让我玩世不恭,直到她的出现,给我阴冷潮湿的心洒进一缕阳光。
2000年秋,我刚从监狱出来不久,母亲怕我再闹事,托亲戚收留我在她公司打工。名义上是打工,实质是想让我和那些狐朋狗友断绝来往,并承诺给我一个安逸的岗位,我乐得逍遥。那天我如往常一样去街头吃早餐,我的目光被坐在对面的女子所吸引,一张极干净的脸,一双纯如婴儿般的眼,一身简单的装束,清新爽眼。这样的女子太少了,第一眼我就有种预感,这个女人会影响我一生。可能是我放肆的眼光在她脸上停留得太久,她有点不好意思,没吃完就匆匆地走了。望着她娇弱的背影,冷酷无情的我滋生出未曾有过的柔情来。
我依然每天在老地方吃早餐,希望能再次遇到她。虽然我知道这一丝的侥幸有点渺茫,执著依旧。或许我的诚心感动了老天,尽管她不再来吃早餐,却给了我另一个意外的惊喜。无事时我喜欢在厂区瞎逛,突然那个令我心动的身影出现在我视线里。她正和一小女孩打羽毛球。小女孩大约七八岁,很可爱。和她是什么关系?看起来那么年轻的她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孩子。绝不能让她从我的视野里消失。我主动上前有话没话搭讪。
“你就住这附近?”我投石问路。
“是啊,就住这栋楼。”她用手指着身后的房子。她可能不记得我了。
“这是你的”我狐疑地看着小女孩。
“我女儿啊。”脸上写满了幸福。
“你看起来像没生过孩子的,身材保持得这么好。”我由衷地夸道。
“我都三十了。”她边回答我边专心打球。
三十了?比我大几岁。我在心里暗暗估算着。可这并不影响我对她的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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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低垂,街灯下是我拉长的身影。我倚着树干一口接一口地抽着烟。烟真他妈的是个好东西。烦恼时、悠闲时、孤独时、陷入困境时、痛苦时、幸福时是我不离不弃的“情人”我缓缓吐出一个烟圈,将自己暂时笼罩在烟雾中,看着烟雾渐渐由浓变淡,再继续吐烟圈。我喜欢这样腾云驾雾的感觉。
一个妖冶的女子一扭一扭地向我走来,飘来一股浓烈得剌鼻的廉价香水味。我佯装视而不见。“帅哥,想不想爽一回啊?”话刚落音,丰满的胸已贴近我身,故意在我胸前来回蹭,很暴露的吊带裙里乳房若隐惹现,鬼知道是真是假。这年头假东西太多,况且我对这样的风尘女子没有兴趣。我不耐烦地推开她“滚一边去,老子没心情。”“一会就有心情了,包你满意。”她还在不停地纠缠。一双手甚至不安份地来探我下身。“再不走我叫你吃不了兜着走。”我用力拽住那双不安份的手,瞪着一双杀气的眼睛,压低嗓门道。“装什么啊?肯定有病”或许是我的眼神震慑了她,她嘴里嘟嘟囔囔地,悻悻离去。
两年没回来了,这个城市既熟悉又陌生,依旧繁华。只是这个城市将不再属于我。两年前我涉及了一桩命案,虽说我不是主犯,也是参与者。两年来我东躲西藏,我不是害怕掉命,是因为心里一桩心愿未遂。因为一个我爱得发疯的女人。今天回来的目的也是为了她。我知道这个城市不能久留,一不小心就会锒铛入狱。可我还是弃一切不顾回来了。我不知我究竟抽了多少烟,直到感觉嘴皮有点发麻。在弟兄们的眼里,为事果断是我被尊为大哥的骄傲。想到这,我将手中的烟猛吸一口,扔在地上,狠狠踩上一脚,去实施我的行动。
我先去理了发,刮了胡子。我不想让她看到我如此落魄和狼狈。我总想将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至少在她面前自己不会显得过于自卑,因为她是个很精致很挑剔的女人。为了不让她感觉唐突,我事先拔了她的电话。电话号码不存在,可能换号了。我一身清爽走在那条熟悉的街,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已换了招牌,蓦地一份沧桑涌上心头。她还好吗?我向附近的人打听她的电话,未果。那些熟面孔竟然都认不出我了,我算是哪门子名人啊,别人非得记住我?自嘲。在她家楼下静静地伫立,又习惯性地点燃一根烟,火光映着我熏得焦黄的手指,有点丑陋。挨家挨户的窗户里亮着橘黄的灯,那般温馨和宁静。我无聊地数着那一盏盏灯,却没有一盏灯是为我而亮。不知谁家的厨房飘出一缕菜香,那是我一直渴盼的生活,如今只能是一种奢望。偶尔有倦鸟在半空中盘旋,是不是也和我一样迷失了回家的路?她此时在做什么呢?胡思乱想间被燃着的烟头烫了手,回过神来,决定豁出去了。我无法控制对她的思念。
走到她家门前,摁门铃。门很快打开,只开了小缝。我站在门口看着她在厨房里的背影,心止不住狂跳。她还是这样不懂保护自己,看都没看轻易就将门打开。如果进来的是图谋不轨的歹徒呢?我忘了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人。她以为是她女儿放学回来了,边炒菜边在说什么今天怎么回来得早一些啊,我站在门口没吱声。可能是她发现有什么不对,才回过头来。她尖叫了一声,花容失色,一双惊恐的眼睛像是遇到了从天而降的恶魔,双手紧紧地护住身子。其实我不想惊吓她的,可还是吓到了她。“我不会伤害你的。”不容她迟疑,我进了屋。屋里只有她一人。不大却很整洁的空间让我忌妒那个拥有她的男人。惊魂未定的她脸色苍白,面无表情站在客厅中央。我知道她的恐惧不外乎两种。一是怕我伤害她;二是怕她老公意外撞见。做为一个男人,我能了解男人的心理,突然有陌生男人找上门来,即使她是清白的,跳进黄河也洗不清。我甚至希望她老公能快快出现,他们之间产生误会分手后她就属于我了。我有意拖延时间,语无伦次说着此次回来的前因后果。“够了!别在我面前提你的丰功伟绩!请你马上离开我家!”她一脸的愤怒。对峙了半小时,我提了一个无理的要求,希望能抱她一下,然后离开。她依然冷若冰霜。拒绝。澄澈如水的双眼里有不可侵犯的威严。让人不忍亵渎,也令我无地自容。我败给了这双眼睛,带着破碎的心离去
谁说男子不流泪?只是未到伤心处。有时连我自己也无法相信,我砍人的时候都是不眨眼的。认识她已经五年,我不知在多少个夜里流过多少思念的泪。没遇到她以前,我一直以为人生中最重要的是朋友的义气,只有朋友才可以生死与共肝胆相照。可我在她面前却连男人的尊严都失去。兄弟们都劝我,不就是一个女人嘛,犯得着这样揪心揪肺的。世上有百媚千红,我独爱她这一种。她是纤尘不染的荷,是素雅芬芳的茉莉,干净、清新。有时我也想我凭什么去爱她,我只是一个作恶多端的社会渣滓,在她眼里我只是一个纠缠不休的无赖。可是我又不甘,难道我爱一个人有错吗?
浪迹天涯的我过的是飘泊动荡的生活。打心眼里我也想要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和爱的人过着平淡的日子。可是家的概念于我而言过于空洞。自小父母的不和,我就没有感觉过家的温暖。婚姻的失败更是让我觉得想要一个家是不可企及的梦。那个女人除了需要钱的时候才会想起我,我的生命不如她眼里的钱。更可恨的是,在我穷困潦倒时红杏出墙了。狠狠教训了那对狗男女后,毫不留恋毅然离开了家。和一帮朋友整日醉生梦死,四处挑衅滋事,整个一混世魔王。拘留所、管教所,看守所里我成了惯客,有管教看到我就说你又来报到了。对现实的不满让我玩世不恭,直到她的出现,给我阴冷潮湿的心洒进一缕阳光。
2000年秋,我刚从监狱出来不久,母亲怕我再闹事,托亲戚收留我在她公司打工。名义上是打工,实质是想让我和那些狐朋狗友断绝来往,并承诺给我一个安逸的岗位,我乐得逍遥。那天我如往常一样去街头吃早餐,我的目光被坐在对面的女子所吸引,一张极干净的脸,一双纯如婴儿般的眼,一身简单的装束,清新爽眼。这样的女子太少了,第一眼我就有种预感,这个女人会影响我一生。可能是我放肆的眼光在她脸上停留得太久,她有点不好意思,没吃完就匆匆地走了。望着她娇弱的背影,冷酷无情的我滋生出未曾有过的柔情来。
我依然每天在老地方吃早餐,希望能再次遇到她。虽然我知道这一丝的侥幸有点渺茫,执著依旧。或许我的诚心感动了老天,尽管她不再来吃早餐,却给了我另一个意外的惊喜。无事时我喜欢在厂区瞎逛,突然那个令我心动的身影出现在我视线里。她正和一小女孩打羽毛球。小女孩大约七八岁,很可爱。和她是什么关系?看起来那么年轻的她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孩子。绝不能让她从我的视野里消失。我主动上前有话没话搭讪。
“你就住这附近?”我投石问路。
“是啊,就住这栋楼。”她用手指着身后的房子。她可能不记得我了。
“这是你的”我狐疑地看着小女孩。
“我女儿啊。”脸上写满了幸福。
“你看起来像没生过孩子的,身材保持得这么好。”我由衷地夸道。
“我都三十了。”她边回答我边专心打球。
三十了?比我大几岁。我在心里暗暗估算着。可这并不影响我对她的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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