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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铃铃
“讨厌!”芷阳用枕头砸向吵个不停的闹钟,大脑在五分钟后开始运作:起床,洗漱,搭公车,上班
脚?脚!她弹起来,脚还在痛,挤不成公车了。糟了糟了,今天新任总经理要来。
五分钟洗脸刷牙,五分钟盘头,套上亚麻布七分裤,西装式短袖外套和运动鞋,已经七点二十分了。用十分钟将自己挪到小鲍寓楼下,看看肿成馒头大的脚踝,芷阳咬咬牙一狠心,坐计程车吧。
破天荒提前十分钟到达公司,拿着花名册,芷阳简直哭笑不得,居然又是最后一个。总机没了往日的嚣张尖刻,紧张兮兮地盯着门口,想来那位决定众人命运的大人物还投到吧。
将花名册放好,就听总机小姐喊:“喂,先生,你干吗的?这里不能随便进。”
一张温和而略显疲惫的男性面孔在窗口放大“不好意思,我找人。”
这声音有些熟,芷阳好奇地回头,心中怦然一动:这张脸方正略瘦的脸型,浓黑的剑眉,大而有神的星目,温文柔和的笑容如此熟悉。埋藏在记忆深处七年之久的面孔与眼前的面孔重叠,退去了年轻时的俊逸飞扬,增添了刚毅成熟的风采。
“请问您找准?”总机小姐的声音一下子温柔起来,目光贪婪地看着面前的大帅哥。
“我找纪青山总经理。”他从衬衫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我是他业务上的朋友。”
他穿着一件发灰的白衬衫,没打领带,西装裤也皱皱巴巴,显得风尘仆仆。
“请等一下。”总机拨了总经理室的电话,回头多余地问他:“您的名字?”
“凌云志。”
芷阳的心随着这三个字而剧烈狂跳,果然是他!没想到多年以后,在这座相同的城市又遇到了他。她下意识地捂住心口,一时不知如何是好,该上去打声招呼,还是当作不认识?也许,他早已忘记她这个学妹了。并不是所有人都会记得年轻时青涩幼稚的回忆,何况对他来说这段回忆并不算美好。他的大学生活,有太多多姿多彩的事情值得记忆,而她,太渺小太微不足道了。
凌云志抬腕看表,眉头不自觉蹙紧。
芷阳惊觉抬头,电子表上显示七点五十五分,光顾着发呆了,还是想办法把自己弄上楼吧。他只是过客,不可能再有机会见面,还是不要多生事端为好。
芷阳蹒跚地迈开脚步,该死的脚,就不能走快点吗?该死的电梯,就不能迟点坏吗?
总机放下电话,甜甜地道:“纪总在开会,您到他办公室等吧,十楼右转最里间。”
芷阳听到身后脚步声渐近,心中急躁,脚下自然加快,冷不防挫到受伤的脚。她痛得轻呼一声,忙抓紧楼梯扶手,稳住踉跄的身子。
一双大手扶住她胳膊,关切地问:“小姐,你没事吧?”
芷阳像被烫到,迅速挣脱,痹篇与凌云志对视:“没,没什么,只是扭到脚。”
“我帮你看一下。”他作势要蹲下来。
“啊?不用了,已经敷过葯了。”
他对她的畏缩感到诧异。这女孩一直低着头,好像故意痹篇他似的,他有什么可怕吗?见她吃力地迈了一个台阶,他又有礼地问:“我扶你吧。”
“不必了,”芷阳极力控制自己擂鼓般的心跳“一会儿就到了,我自己可以走,谢谢。”
“不要客气,反正我要上十楼。”他很自然地架起她左侧手臂,力量不轻不重,距离不远不近,刚好可以承担她一半的重量,又不会显得太亲密。即使如此,芷阳仍觉得呼吸紧张,脸红到耳根,一种沉闷的尴尬弥漫在空气中。她心中不停地交战:认他?不认他?
凌云志首先打破沉默“你是这儿的员工吧?”
“唔。”她装作与楼梯奋战,仍然不敢面对他。
“工作多久了?”
“四年。”
“四年。”他低低重复,该有二十七八岁了,但这一身装束显得她很年轻,他猜想她该有一张明媚可爱的脸。他突然间有股强烈的愿望,想看看她长什么样子。他甩掉这莫名其妙的想法,可能是两天两夜没睡的关系,脑袋开始混沌了,接到总公司的调令,他就马不停蹄地处理柏林方面的业务,办交接手续,昨天下午才将德国那批原料定下来,气没喘上一口又登上飞机,在飞机上开始研究这边的资料,下飞机已经七点。看这一身狼狈,谁会想到新任总经理是这副德行?
芷阳轻轻的一声“到了”打断了他的思绪。她匆匆道了声谢便闪进办公室,脚下不稳速度却快,办公室的门毫不客气地在他鼻子前面合上。
哦!凌云志苦笑,新任总经理就接受这种待遇闭门羹。这样也好,不通知人来接机,就是要先私下了解一下公司的实际情况。不过,他一向是万人迷的,什么时候变成凶神恶煞了?他抬头看看门牌:设计部。搞设计的,难怪古里古怪,这种人多少有些让人捉摸不透的脾气。只是凌云志暂时抹去心中那奇异的熟悉之感,总有机会再见的。
芷阳一个上午都恍恍惚惚的,对着电脑发呆,半小时没画一条线。
“喂,回魂了!”纪小洁香喷喷的俏脸凑过来,惹得芷阳直打喷嚏。“怎么了?思春啊!招吧,心里想着哪个帅哥呢?”
“只有你还有心情胡扯,”芷阳轻描淡写地回了一句。好在大家也都心神不宁,不晓得新老总何时会冒出来,纪小洁也没有追问。
芷阳的心思又飘忽起来,飞回七年前那场辩论赛。
主席拿着评委会的最后决定,高声宣布:“此次辩论赛,建筑工程学院胜。”
“噢”观众席上欢呼雷动,芷阳和其余三位辩友同时举手击掌,相互拥抱。
紧接着主席又宣布:“最佳辩手得主,建筑工程学院何芷阳同学。”
“噢”又是一片欢呼,寝友在观众席上站起来边击掌边喊:“芷阳,最棒!芷阳,最棒!”
芷阳站起来深深鞠了一躬,诚恳地道:“谢谢,谢谢大家。”上大学以来第一次参加全校规模的活动,就取得这样好的成绩,说不激动是骗人的,她觉得自己的声音都在颤抖。
凌云志身为学生会会长,以特邀嘉宾的身份为最佳辩手颁奖。芷阳早就听说过他,他是校园中的“风云人物”先不说能担任学生会会长必然有极强的组织能力和交际能力,光是弹得一手很棒的吉它就已风靡全校三分之二的女生了(另外的三分之一是名花有主的)。他拥有小说中“白马王子”的条件,一米八一的身高,剑眉星目,举手抬足之间温文儒雅,为人亲切热情,脸上总是挂着一抹淡淡的微笑,言谈之间散发着自信的魅力,俊逸飞扬的神采让人禁不住被吸引。风评对于他足“自信但不自负,谦虚但不虚伪。”做人做到这种程度,想让人不欣赏不佩服也难了。
芷阳从小到大都很优秀,在家是独生女,在学校深得老师宠爱,学的虽然是理工科,但文学基础深厚,一向被誉为“才女”所以形成了自信乐观又有些高傲任性的性格。她对人对事有自己的评价,很少跟着别人附和,对凌云志也是如此。
递过奖品,凌云志用一种赞赏的眼光望着她,微笑着问:“有没有兴趣进学生会?”
芷阳调皮地眨眨眼道:“要我做你的接班人吗?”
凌云志微怔,随即又笑了“只要你有这能力。”
凭这句话,芷阳给他打了八十五分,这男孩有识人的眼光和容人的肚量,至少算一位好领袖。
一星期之后,芷阳进了学生会宣传部。她写得一手好字,又善于国画,很快成为宣传部的骨干,有什么大型活动都要她负责出板报画版面,宣传部部长钟岩总是拍着她的肩头说:“小丫头,好好干,有发展。”
芷阳通常抿嘴微笑,口中不说什么,心中甚是得意。但有时候就见凌云志远远地举起食指在面前摇一摇,仿佛在说:“小丫头,不要得意,你还差得远呢。”
她昂起头,心中暗暗发誓一定要坐上他的位置,为女同胞争口气。
十月中旬,h市下了第一场雪,学生会组织同学到安老院慰问扫雪。芷阳是大一少数的几个学生会干部之一,通知大一同学的任务就落到她的肩上:女生宿舍在校园第一生活区,大一男生宿舍在第二生活区,往返一次要二十分钟。芷阳打了三次电话都没找到那个物理部的周雷,只好请他的寝友代为转达。
马上就要发车了,周雷还没有到。凌云志问副会长梁蕾“周雷是谁负责通知的?”
芷阳急忙道:“是我。我打了三次电话都没找到他,就让他的寝友代为转达,可能、可能”
凌云志淡淡地望着她,唇边微笑收敛,眸光闪亮犀利,让她感到无所遁形,仿佛她做了一件天大的错事。
芷阳心中不服,但又莫名其妙地涌起强烈的愧疚感。是,她的确没有尽到责任,但毕竟努力过了,虽然没有亲自找到周雷本人,但是芷阳心中反反复复,惭愧和委屈交杂拉扯,感觉鼻子酸酸的,眼睛也酸涩热辣。她咬紧牙关,不让自己掉眼泪。
凌云志看一下时间,道:“走吧,不等他了。”路过芷阳身边时,他顺手将她按到座位上“开车了,坐稳。”
芷阳侧头瞄见他坐到文艺部部长叶钦兰身边。叶钦兰清脆地笑道:“干吗扳着脸?你吓到人家学妹了。”
凌云志靠进椅背,眼中恢复了温和的神色。
钟岩在旁边也笑道:“芷阳是我罩的,为难她就是不给我面子哦1”
凌云志微微一笑,双手举起作投降状,也不出声。大家哈哈一笑便罢了。芷阳本来要哭了,见叶钦兰和钟岩都帮她说话,又见凌云志好笑的动作,忍不住也笑了。
扫完了雪,大家围坐在休息室中与老人谈心,表演节目。凌云志捧起吉它,与叶钦兰合作了一首beyond的真的爱你。他的声音浑厚悠扬,用标准的普通话唱这首歌,别有一番风味。叶钦兰的吉它水平比凌云志更高一筹,据说已经通过八级了。八级是个什么概念,芷阳并不清楚,只是看着俊男美女的组合,听着动人心魄的音乐,感觉有些浑然忘我。一直以来,她认为弹吉它只有在月光下、草地上、篝火旁才叫浪漫,才会引人心动。但今天她知道不是,美好的东西到任何时候都是叫人羡慕的,甚至,引人嫉妒。虽然她不愿意承认,但在内心深处,她的的确确嫉妒叶钦兰。嫉妒她的开朗活泼,嫉妒她的光彩照人,嫉妒她的才华横溢。
音乐声停了,直到周围掌声雷动,芷阳才回过神来,甩甩头,用力地拍起掌来.拍得掌心发红,火辣辣地疼。
回程之前,芷阳去了一趟洗手间,出来时大家都上车了,她站在车门口看了看,没有看到空座。
凌云志拿起身旁的吉它盒抱在膝上,朝她招招手。芷阳垂着头走过去坐了,脸侧向里,不与他对视。
凌云志将吉它盒横过来,小端放在芷阳膝上,状似无心地道:“太重了,帮忙分担一下,不会介意吧?”
芷阳眼看他“没关系。”
车行了好一会儿,凌云志突然道:“其实今天来的人足够多了,周雷来不来并不重要。”
芷阳转头看他。
他正视她道:“但是这件事对你来说代表着责任心的问题。而且,也影响了周雷在大家心目中的印象,你明白吗?”
芷阳半晌才讷讷地道:“我没想这么多。”
凌云志轻笑一声转开视线“你太小,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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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厌!”芷阳用枕头砸向吵个不停的闹钟,大脑在五分钟后开始运作:起床,洗漱,搭公车,上班
脚?脚!她弹起来,脚还在痛,挤不成公车了。糟了糟了,今天新任总经理要来。
五分钟洗脸刷牙,五分钟盘头,套上亚麻布七分裤,西装式短袖外套和运动鞋,已经七点二十分了。用十分钟将自己挪到小鲍寓楼下,看看肿成馒头大的脚踝,芷阳咬咬牙一狠心,坐计程车吧。
破天荒提前十分钟到达公司,拿着花名册,芷阳简直哭笑不得,居然又是最后一个。总机没了往日的嚣张尖刻,紧张兮兮地盯着门口,想来那位决定众人命运的大人物还投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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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温和而略显疲惫的男性面孔在窗口放大“不好意思,我找人。”
这声音有些熟,芷阳好奇地回头,心中怦然一动:这张脸方正略瘦的脸型,浓黑的剑眉,大而有神的星目,温文柔和的笑容如此熟悉。埋藏在记忆深处七年之久的面孔与眼前的面孔重叠,退去了年轻时的俊逸飞扬,增添了刚毅成熟的风采。
“请问您找准?”总机小姐的声音一下子温柔起来,目光贪婪地看着面前的大帅哥。
“我找纪青山总经理。”他从衬衫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我是他业务上的朋友。”
他穿着一件发灰的白衬衫,没打领带,西装裤也皱皱巴巴,显得风尘仆仆。
“请等一下。”总机拨了总经理室的电话,回头多余地问他:“您的名字?”
“凌云志。”
芷阳的心随着这三个字而剧烈狂跳,果然是他!没想到多年以后,在这座相同的城市又遇到了他。她下意识地捂住心口,一时不知如何是好,该上去打声招呼,还是当作不认识?也许,他早已忘记她这个学妹了。并不是所有人都会记得年轻时青涩幼稚的回忆,何况对他来说这段回忆并不算美好。他的大学生活,有太多多姿多彩的事情值得记忆,而她,太渺小太微不足道了。
凌云志抬腕看表,眉头不自觉蹙紧。
芷阳惊觉抬头,电子表上显示七点五十五分,光顾着发呆了,还是想办法把自己弄上楼吧。他只是过客,不可能再有机会见面,还是不要多生事端为好。
芷阳蹒跚地迈开脚步,该死的脚,就不能走快点吗?该死的电梯,就不能迟点坏吗?
总机放下电话,甜甜地道:“纪总在开会,您到他办公室等吧,十楼右转最里间。”
芷阳听到身后脚步声渐近,心中急躁,脚下自然加快,冷不防挫到受伤的脚。她痛得轻呼一声,忙抓紧楼梯扶手,稳住踉跄的身子。
一双大手扶住她胳膊,关切地问:“小姐,你没事吧?”
芷阳像被烫到,迅速挣脱,痹篇与凌云志对视:“没,没什么,只是扭到脚。”
“我帮你看一下。”他作势要蹲下来。
“啊?不用了,已经敷过葯了。”
他对她的畏缩感到诧异。这女孩一直低着头,好像故意痹篇他似的,他有什么可怕吗?见她吃力地迈了一个台阶,他又有礼地问:“我扶你吧。”
“不必了,”芷阳极力控制自己擂鼓般的心跳“一会儿就到了,我自己可以走,谢谢。”
“不要客气,反正我要上十楼。”他很自然地架起她左侧手臂,力量不轻不重,距离不远不近,刚好可以承担她一半的重量,又不会显得太亲密。即使如此,芷阳仍觉得呼吸紧张,脸红到耳根,一种沉闷的尴尬弥漫在空气中。她心中不停地交战:认他?不认他?
凌云志首先打破沉默“你是这儿的员工吧?”
“唔。”她装作与楼梯奋战,仍然不敢面对他。
“工作多久了?”
“四年。”
“四年。”他低低重复,该有二十七八岁了,但这一身装束显得她很年轻,他猜想她该有一张明媚可爱的脸。他突然间有股强烈的愿望,想看看她长什么样子。他甩掉这莫名其妙的想法,可能是两天两夜没睡的关系,脑袋开始混沌了,接到总公司的调令,他就马不停蹄地处理柏林方面的业务,办交接手续,昨天下午才将德国那批原料定下来,气没喘上一口又登上飞机,在飞机上开始研究这边的资料,下飞机已经七点。看这一身狼狈,谁会想到新任总经理是这副德行?
芷阳轻轻的一声“到了”打断了他的思绪。她匆匆道了声谢便闪进办公室,脚下不稳速度却快,办公室的门毫不客气地在他鼻子前面合上。
哦!凌云志苦笑,新任总经理就接受这种待遇闭门羹。这样也好,不通知人来接机,就是要先私下了解一下公司的实际情况。不过,他一向是万人迷的,什么时候变成凶神恶煞了?他抬头看看门牌:设计部。搞设计的,难怪古里古怪,这种人多少有些让人捉摸不透的脾气。只是凌云志暂时抹去心中那奇异的熟悉之感,总有机会再见的。
芷阳一个上午都恍恍惚惚的,对着电脑发呆,半小时没画一条线。
“喂,回魂了!”纪小洁香喷喷的俏脸凑过来,惹得芷阳直打喷嚏。“怎么了?思春啊!招吧,心里想着哪个帅哥呢?”
“只有你还有心情胡扯,”芷阳轻描淡写地回了一句。好在大家也都心神不宁,不晓得新老总何时会冒出来,纪小洁也没有追问。
芷阳的心思又飘忽起来,飞回七年前那场辩论赛。
主席拿着评委会的最后决定,高声宣布:“此次辩论赛,建筑工程学院胜。”
“噢”观众席上欢呼雷动,芷阳和其余三位辩友同时举手击掌,相互拥抱。
紧接着主席又宣布:“最佳辩手得主,建筑工程学院何芷阳同学。”
“噢”又是一片欢呼,寝友在观众席上站起来边击掌边喊:“芷阳,最棒!芷阳,最棒!”
芷阳站起来深深鞠了一躬,诚恳地道:“谢谢,谢谢大家。”上大学以来第一次参加全校规模的活动,就取得这样好的成绩,说不激动是骗人的,她觉得自己的声音都在颤抖。
凌云志身为学生会会长,以特邀嘉宾的身份为最佳辩手颁奖。芷阳早就听说过他,他是校园中的“风云人物”先不说能担任学生会会长必然有极强的组织能力和交际能力,光是弹得一手很棒的吉它就已风靡全校三分之二的女生了(另外的三分之一是名花有主的)。他拥有小说中“白马王子”的条件,一米八一的身高,剑眉星目,举手抬足之间温文儒雅,为人亲切热情,脸上总是挂着一抹淡淡的微笑,言谈之间散发着自信的魅力,俊逸飞扬的神采让人禁不住被吸引。风评对于他足“自信但不自负,谦虚但不虚伪。”做人做到这种程度,想让人不欣赏不佩服也难了。
芷阳从小到大都很优秀,在家是独生女,在学校深得老师宠爱,学的虽然是理工科,但文学基础深厚,一向被誉为“才女”所以形成了自信乐观又有些高傲任性的性格。她对人对事有自己的评价,很少跟着别人附和,对凌云志也是如此。
递过奖品,凌云志用一种赞赏的眼光望着她,微笑着问:“有没有兴趣进学生会?”
芷阳调皮地眨眨眼道:“要我做你的接班人吗?”
凌云志微怔,随即又笑了“只要你有这能力。”
凭这句话,芷阳给他打了八十五分,这男孩有识人的眼光和容人的肚量,至少算一位好领袖。
一星期之后,芷阳进了学生会宣传部。她写得一手好字,又善于国画,很快成为宣传部的骨干,有什么大型活动都要她负责出板报画版面,宣传部部长钟岩总是拍着她的肩头说:“小丫头,好好干,有发展。”
芷阳通常抿嘴微笑,口中不说什么,心中甚是得意。但有时候就见凌云志远远地举起食指在面前摇一摇,仿佛在说:“小丫头,不要得意,你还差得远呢。”
她昂起头,心中暗暗发誓一定要坐上他的位置,为女同胞争口气。
十月中旬,h市下了第一场雪,学生会组织同学到安老院慰问扫雪。芷阳是大一少数的几个学生会干部之一,通知大一同学的任务就落到她的肩上:女生宿舍在校园第一生活区,大一男生宿舍在第二生活区,往返一次要二十分钟。芷阳打了三次电话都没找到那个物理部的周雷,只好请他的寝友代为转达。
马上就要发车了,周雷还没有到。凌云志问副会长梁蕾“周雷是谁负责通知的?”
芷阳急忙道:“是我。我打了三次电话都没找到他,就让他的寝友代为转达,可能、可能”
凌云志淡淡地望着她,唇边微笑收敛,眸光闪亮犀利,让她感到无所遁形,仿佛她做了一件天大的错事。
芷阳心中不服,但又莫名其妙地涌起强烈的愧疚感。是,她的确没有尽到责任,但毕竟努力过了,虽然没有亲自找到周雷本人,但是芷阳心中反反复复,惭愧和委屈交杂拉扯,感觉鼻子酸酸的,眼睛也酸涩热辣。她咬紧牙关,不让自己掉眼泪。
凌云志看一下时间,道:“走吧,不等他了。”路过芷阳身边时,他顺手将她按到座位上“开车了,坐稳。”
芷阳侧头瞄见他坐到文艺部部长叶钦兰身边。叶钦兰清脆地笑道:“干吗扳着脸?你吓到人家学妹了。”
凌云志靠进椅背,眼中恢复了温和的神色。
钟岩在旁边也笑道:“芷阳是我罩的,为难她就是不给我面子哦1”
凌云志微微一笑,双手举起作投降状,也不出声。大家哈哈一笑便罢了。芷阳本来要哭了,见叶钦兰和钟岩都帮她说话,又见凌云志好笑的动作,忍不住也笑了。
扫完了雪,大家围坐在休息室中与老人谈心,表演节目。凌云志捧起吉它,与叶钦兰合作了一首beyond的真的爱你。他的声音浑厚悠扬,用标准的普通话唱这首歌,别有一番风味。叶钦兰的吉它水平比凌云志更高一筹,据说已经通过八级了。八级是个什么概念,芷阳并不清楚,只是看着俊男美女的组合,听着动人心魄的音乐,感觉有些浑然忘我。一直以来,她认为弹吉它只有在月光下、草地上、篝火旁才叫浪漫,才会引人心动。但今天她知道不是,美好的东西到任何时候都是叫人羡慕的,甚至,引人嫉妒。虽然她不愿意承认,但在内心深处,她的的确确嫉妒叶钦兰。嫉妒她的开朗活泼,嫉妒她的光彩照人,嫉妒她的才华横溢。
音乐声停了,直到周围掌声雷动,芷阳才回过神来,甩甩头,用力地拍起掌来.拍得掌心发红,火辣辣地疼。
回程之前,芷阳去了一趟洗手间,出来时大家都上车了,她站在车门口看了看,没有看到空座。
凌云志拿起身旁的吉它盒抱在膝上,朝她招招手。芷阳垂着头走过去坐了,脸侧向里,不与他对视。
凌云志将吉它盒横过来,小端放在芷阳膝上,状似无心地道:“太重了,帮忙分担一下,不会介意吧?”
芷阳眼看他“没关系。”
车行了好一会儿,凌云志突然道:“其实今天来的人足够多了,周雷来不来并不重要。”
芷阳转头看他。
他正视她道:“但是这件事对你来说代表着责任心的问题。而且,也影响了周雷在大家心目中的印象,你明白吗?”
芷阳半晌才讷讷地道:“我没想这么多。”
凌云志轻笑一声转开视线“你太小,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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