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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小姐三天前,在扫尘时,不慎被金属之物所慑,全身起了很多红疹子,到现在也没下去。
“被金属所慑?可是我们金萨国所说的过敏症?”宗泽翰想了想之后问道。
“正是!只是这过敏症不易医治,除非能找到对症之药,否则即便是好了,也会因为拖延的时间过久而会落下程度不一的疤痕。”想起林倾宸也帮福运来不少的忙,郑凯也为她遗憾,若是男子落下疤痕也就算了,可是一个女儿家要是落下,以后找婆家都很难。
“你忘了,我们从金萨国来时可是带了不少良方秘药,其中就有治这过敏症状的药物,你只需亲自到逗你玩打个转,瞅个时机将药交与店里的掌柜,还怕小林子的脸上会留下疤痕么?”宗泽翰语若无其事的看了郑凯一眼,但眼里的热切却是不容忽视的。
郑凯哪里会听不明白宗泽翰话里的意思,连忙派了人去宣乐胡同取药,自己亲自跑了一趟逗你玩。
此时,林倾宸正拉着帷幔,死活不愿意让自己的母亲和妹妹看到她现在这副吓人的样子。
“姐姐,雅儿不怕,也不会嫌弃你变丑的。”早已懂事的林倾雅,泪水在眼眶里不停地打转,自从姐姐生病以后,她都三天没再见姐姐的面了,无论自己如何哀求,姐姐都说会吓坏她,不让她看。
“雅儿,姐姐真的没事,过几天就好了,你赶紧跟母亲回去吧。”林倾宸有些沙哑的声音从帷幔里传出来,显得有气无力的。
连着几日,身体都有些发烫,那些小疹子更是痒的难受,要不是她害怕挠破后会留下疤痕,估计是个手指都不够她用的,她狼狈的将后背抵住床内侧的墙,适当地蹭了蹭后背,借以减轻一些瘙痒的感觉,还要分出心神应对关心自己的妹妹。
被母亲看到也就罢了,可是被年幼的妹妹看到,林倾宸还真的有些担心她晚上会做噩梦,因为自己照镜子的时候,看到脸上那些像草莓粒一样均匀分布的红疹子时都觉得很渗人。
“雅儿,姐姐现在难受,我们不要打扰她休息,这样她才能好的更快一些。”卢氏拉起小女儿的手,硬是哄着她出了房门。
连日来,林家二房因为林倾宸的无辜生病而笼罩着一种忧虑,众人脸上的笑意也不见了几分,尤其是做公仔的那个女工,更是忧心自己的这份活计是不是能继续干下去,因为林倾宸已经好几天都没有过问这些做出来的东西了。
众人都当从来不说话的青梅是个聋子,却不知她却将众人的议论都听在耳里,记到心里,当她听到林倾宸是因为金属引起的过敏时,眼睛忽然一凉,连忙放下手中做了一半的公仔跑了出去。其她几人只当她是内急,也没放在心上。
过了约莫半柱香的时辰,青梅从林家二房的后花园里转到卢氏的雁引院,又从雁引院逛到外院林仲仁打理事务的地方,终于找到了她要找的东西。当下二话没说,端起东西就跑。
“哎,你这丫头,干嘛要搬老爷最喜欢的芦荟?赶紧放下来,这可是老爷的命根子,要是弄坏了消息拨了你的皮都不够赔的。”打理书房的小厮见一个容貌秀丽的丫头,一头冲进书房后不仅东张西望地摆出一副找东西的样子,还连声招呼都没打就搬起老爷高价买回来的芦荟就向外跑去,连忙追了出去。
也不知道这丫环是哪个院子的,跑路的速度之快不亚于一个男子,书房的小厮一边喊着,一边气喘吁吁的追着。
幸好这盆芦荟不算大,要不然青梅还跑不了这么快,但是女子的体力到底是不如男子,书房的小厮很快就追上了青梅,将她拦在宸新院的门口。
“发生了什么事?”此时,卢氏正牵了林倾雅出来,见老爷书房的小厮和买来的女工站在那里大眼瞪小眼,一脸的不解。
“回回夫人,这这丫环也不知是干干什么,居然抱抱起老爷最喜爱的芦芦荟就跑,小人是一路从书书房追过来的。”因为跑得过于猛烈了,书房小厮说话的语气断断续续的。
“呜呜呜呜”青梅连忙将栽有芦荟的花盆放下,又从上面折下一小片厚厚的枝叶,往自己的胳膊和身上擦抹,然后又用手指了指宸新院。
卢氏灵光一闪,惊喜的说道:“你是说将这芦荟涂到宸儿的身上?”
哎呀,时间有限,错字一会再改,大家见谅,云儿家的小宝宝今天实在是有点淘气,占用了不少时间,明天双更补偿大家。
/> “林小姐三天前,在扫尘时,不慎被金属之物所慑,全身起了很多红疹子,到现在也没下去。
“被金属所慑?可是我们金萨国所说的过敏症?”宗泽翰想了想之后问道。
“正是!只是这过敏症不易医治,除非能找到对症之药,否则即便是好了,也会因为拖延的时间过久而会落下程度不一的疤痕。”想起林倾宸也帮福运来不少的忙,郑凯也为她遗憾,若是男子落下疤痕也就算了,可是一个女儿家要是落下,以后找婆家都很难。
“你忘了,我们从金萨国来时可是带了不少良方秘药,其中就有治这过敏症状的药物,你只需亲自到逗你玩打个转,瞅个时机将药交与店里的掌柜,还怕小林子的脸上会留下疤痕么?”宗泽翰语若无其事的看了郑凯一眼,但眼里的热切却是不容忽视的。
郑凯哪里会听不明白宗泽翰话里的意思,连忙派了人去宣乐胡同取药,自己亲自跑了一趟逗你玩。
此时,林倾宸正拉着帷幔,死活不愿意让自己的母亲和妹妹看到她现在这副吓人的样子。
“姐姐,雅儿不怕,也不会嫌弃你变丑的。”早已懂事的林倾雅,泪水在眼眶里不停地打转,自从姐姐生病以后,她都三天没再见姐姐的面了,无论自己如何哀求,姐姐都说会吓坏她,不让她看。
“雅儿,姐姐真的没事,过几天就好了,你赶紧跟母亲回去吧。”林倾宸有些沙哑的声音从帷幔里传出来,显得有气无力的。
连着几日,身体都有些发烫,那些小疹子更是痒的难受,要不是她害怕挠破后会留下疤痕,估计是个手指都不够她用的,她狼狈的将后背抵住床内侧的墙,适当地蹭了蹭后背,借以减轻一些瘙痒的感觉,还要分出心神应对关心自己的妹妹。
被母亲看到也就罢了,可是被年幼的妹妹看到,林倾宸还真的有些担心她晚上会做噩梦,因为自己照镜子的时候,看到脸上那些像草莓粒一样均匀分布的红疹子时都觉得很渗人。
“雅儿,姐姐现在难受,我们不要打扰她休息,这样她才能好的更快一些。”卢氏拉起小女儿的手,硬是哄着她出了房门。
连日来,林家二房因为林倾宸的无辜生病而笼罩着一种忧虑,众人脸上的笑意也不见了几分,尤其是做公仔的那个女工,更是忧心自己的这份活计是不是能继续干下去,因为林倾宸已经好几天都没有过问这些做出来的东西了。
众人都当从来不说话的青梅是个聋子,却不知她却将众人的议论都听在耳里,记到心里,当她听到林倾宸是因为金属引起的过敏时,眼睛忽然一凉,连忙放下手中做了一半的公仔跑了出去。其她几人只当她是内急,也没放在心上。
过了约莫半柱香的时辰,青梅从林家二房的后花园里转到卢氏的雁引院,又从雁引院逛到外院林仲仁打理事务的地方,终于找到了她要找的东西。当下二话没说,端起东西就跑。
“哎,你这丫头,干嘛要搬老爷最喜欢的芦荟?赶紧放下来,这可是老爷的命根子,要是弄坏了消息拨了你的皮都不够赔的。”打理书房的小厮见一个容貌秀丽的丫头,一头冲进书房后不仅东张西望地摆出一副找东西的样子,还连声招呼都没打就搬起老爷高价买回来的芦荟就向外跑去,连忙追了出去。
也不知道这丫环是哪个院子的,跑路的速度之快不亚于一个男子,书房的小厮一边喊着,一边气喘吁吁的追着。
幸好这盆芦荟不算大,要不然青梅还跑不了这么快,但是女子的体力到底是不如男子,书房的小厮很快就追上了青梅,将她拦在宸新院的门口。
“发生了什么事?”此时,卢氏正牵了林倾雅出来,见老爷书房的小厮和买来的女工站在那里大眼瞪小眼,一脸的不解。
“回回夫人,这这丫环也不知是干干什么,居然抱抱起老爷最喜爱的芦芦荟就跑,小人是一路从书书房追过来的。”因为跑得过于猛烈了,书房小厮说话的语气断断续续的。
“呜呜呜呜”青梅连忙将栽有芦荟的花盆放下,又从上面折下一小片厚厚的枝叶,往自己的胳膊和身上擦抹,然后又用手指了指宸新院。
卢氏灵光一闪,惊喜的说道:“你是说将这芦荟涂到宸儿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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