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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轻骑而来,头上戴着一顶范阳竹笠,宽大的阴影里,他的眼神异常的郑重。
刚答应杨玉环的时候,他并不觉得安禄山有多么难对付,可一路行来,越接近范阳,守备越来越是森严,就连骑马都变得困难。
他这才知道安禄山的军力,果然是厉害,和唐朝内地那些只知道虚报钱粮领取俸禄的官兵简直有天壤之别,一旦接战,可以想象会败成什么样子。
要不是唐朝沿路窃听到安禄山近卫兵的一些暗号,杀了一个哨兵,夺取了他的马匹,他才不能顺利的到达这心腹之地。
他必须保持自己的体力,所以他不用轻功。
他现在的轻功,已达极高的境界,但是用来长途跋涉,显然不是明智之举,他比谁都明白养精蓄锐的道理,他知道自己身上的胆子不轻。
历史上安禄山就是一个大大有名的人物,绝不能掉以轻心,以他掌握的在西北近百万的兵力,在这范阳老巢里杀他,实在也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唐朝沿途看到一队队的士兵在加紧操练,老百姓则被征用来担土修墙,供给军队日用,越靠近范阳,气愤越是紧张,检查也越是严格。
唐朝手上有传信士兵的手令以及令牌,倒也没有遇到阻拦,顺利的来到了范阳。
好一座大城,映着日光,
范阳古城在唐朝的眼里有无限的沧桑感,就连那烧得黑灰色的城墙,也仿佛在诉说着自己的不堪重负。
历史太沉重了,尤其是来杀这历史上著名的凶人。
唐朝就这样进了城。城中倒不如唐朝想象中的那样森严,市肆依旧繁华,各种小贩沿街叫卖,两边商铺林立,阵阵酒肉的香气传来。
唐朝信步走进了一家附近的酒楼——留白居。
李白其时虽然健在,但已经大名满天下,传说此楼曾经将李白留住了三日不去,因此得名。
唐朝一进去,店小二见了他气度不凡,赶紧有人牵马,有人将他引到二楼靠窗的一个雅座上,打恭作揖的问道:“客官,要什么酒菜?”
唐朝就从怀中取一出锭金元宝,大约有十两,当啷一声扔在桌上,说道:“拿去存在柜上,但有好酒好菜,都给我端上来,不用问了。”
店小二的眼睛顿时直了,平常再阔的人物,也不过抛出十两银子,但这人随手取出的竟是十两黄金,而且还是一个人吃,他这一辈子,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财大气粗的人物,楞了半晌之后,赶紧一迭连声的去催促上菜去了。
这区区之物,对唐朝而言,自不算什么,但对这酒楼的伙计,还是有种巨大的震慑力的。
他这个时候已经坐下,却不将头上的斗笠取下,为的,也不过是不要暴露身份。
他这个时候的相貌,脸色白皙如处子,英俊潇洒赛屈原,随便哪里一站,都是鹤立鸡群的人物,所以他不想惊世骇俗。
他这是来刺杀的,不是来显摆的。
有钱能通神,果然不错,立即的,酒菜就是流水一样的给搬了上来,都是范阳的名菜。
唐朝长途赶路,早已经肚饿,拿起筷子,风一样的吃了起来,只觉得油滑可口,甚是满意,心想,这里虽不如长安的鸿宾楼,但能有这样的口味,已经是不错了。
酒到半酣,突听街上马匹声响,无数的战马奔驰在青石的街道上,声势很大,顿时吸引住了他的眼光,向楼下望去,只见长街尽头驶过来十余骑骏马。
这些马不似一般的战马,而是铁甲马,每匹马神俊无比不说,就看那马蹄上的银蹄,也是不凡之物。这十余匹马的速度极快,发出得得得得繁密的声音,几乎一匹马踏出的声音等于平常两马的声音。
当先一骑上一名高大的汉子,手长脚长,脸色却出奇的白皙,只有他下颌几缕稀疏的胡子才显示,这人的年纪已经不算小,大约在四十岁左右。
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一群人也是上这酒楼吃饭的。
不旋踵之间,店小二已经领着这批人上来了,那首领模样的中年人走在最前面!
他一上楼的时候就看了唐朝一眼。
就一眼,使唐朝心中产生了惊讶!
我本倒世间除了李南靖铁慕容之外,再没有杰出的高手,想不到这里还能碰到一位。
他看唐朝这一眼的时候,使唐朝觉得斗笠根本起不到遮蔽的作用,他觉得自己全身都在对方的视线中。
“好英俊的年轻人!”
这人也似乎忽然对唐朝动了兴趣,忽然长身而起,向唐朝走来。
唐朝吃惊,却不知道这人比他还吃惊十倍,只因为在他的注视下,唐朝居然若无其事的饮酒,仿佛根本不知道有人在看他一样。
这可以说是一种耻辱,因... -->>
唐朝轻骑而来,头上戴着一顶范阳竹笠,宽大的阴影里,他的眼神异常的郑重。
刚答应杨玉环的时候,他并不觉得安禄山有多么难对付,可一路行来,越接近范阳,守备越来越是森严,就连骑马都变得困难。
他这才知道安禄山的军力,果然是厉害,和唐朝内地那些只知道虚报钱粮领取俸禄的官兵简直有天壤之别,一旦接战,可以想象会败成什么样子。
要不是唐朝沿路窃听到安禄山近卫兵的一些暗号,杀了一个哨兵,夺取了他的马匹,他才不能顺利的到达这心腹之地。
他必须保持自己的体力,所以他不用轻功。
他现在的轻功,已达极高的境界,但是用来长途跋涉,显然不是明智之举,他比谁都明白养精蓄锐的道理,他知道自己身上的胆子不轻。
历史上安禄山就是一个大大有名的人物,绝不能掉以轻心,以他掌握的在西北近百万的兵力,在这范阳老巢里杀他,实在也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唐朝沿途看到一队队的士兵在加紧操练,老百姓则被征用来担土修墙,供给军队日用,越靠近范阳,气愤越是紧张,检查也越是严格。
唐朝手上有传信士兵的手令以及令牌,倒也没有遇到阻拦,顺利的来到了范阳。
好一座大城,映着日光,
范阳古城在唐朝的眼里有无限的沧桑感,就连那烧得黑灰色的城墙,也仿佛在诉说着自己的不堪重负。
历史太沉重了,尤其是来杀这历史上著名的凶人。
唐朝就这样进了城。城中倒不如唐朝想象中的那样森严,市肆依旧繁华,各种小贩沿街叫卖,两边商铺林立,阵阵酒肉的香气传来。
唐朝信步走进了一家附近的酒楼——留白居。
李白其时虽然健在,但已经大名满天下,传说此楼曾经将李白留住了三日不去,因此得名。
唐朝一进去,店小二见了他气度不凡,赶紧有人牵马,有人将他引到二楼靠窗的一个雅座上,打恭作揖的问道:“客官,要什么酒菜?”
唐朝就从怀中取一出锭金元宝,大约有十两,当啷一声扔在桌上,说道:“拿去存在柜上,但有好酒好菜,都给我端上来,不用问了。”
店小二的眼睛顿时直了,平常再阔的人物,也不过抛出十两银子,但这人随手取出的竟是十两黄金,而且还是一个人吃,他这一辈子,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财大气粗的人物,楞了半晌之后,赶紧一迭连声的去催促上菜去了。
这区区之物,对唐朝而言,自不算什么,但对这酒楼的伙计,还是有种巨大的震慑力的。
他这个时候已经坐下,却不将头上的斗笠取下,为的,也不过是不要暴露身份。
他这个时候的相貌,脸色白皙如处子,英俊潇洒赛屈原,随便哪里一站,都是鹤立鸡群的人物,所以他不想惊世骇俗。
他这是来刺杀的,不是来显摆的。
有钱能通神,果然不错,立即的,酒菜就是流水一样的给搬了上来,都是范阳的名菜。
唐朝长途赶路,早已经肚饿,拿起筷子,风一样的吃了起来,只觉得油滑可口,甚是满意,心想,这里虽不如长安的鸿宾楼,但能有这样的口味,已经是不错了。
酒到半酣,突听街上马匹声响,无数的战马奔驰在青石的街道上,声势很大,顿时吸引住了他的眼光,向楼下望去,只见长街尽头驶过来十余骑骏马。
这些马不似一般的战马,而是铁甲马,每匹马神俊无比不说,就看那马蹄上的银蹄,也是不凡之物。这十余匹马的速度极快,发出得得得得繁密的声音,几乎一匹马踏出的声音等于平常两马的声音。
当先一骑上一名高大的汉子,手长脚长,脸色却出奇的白皙,只有他下颌几缕稀疏的胡子才显示,这人的年纪已经不算小,大约在四十岁左右。
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一群人也是上这酒楼吃饭的。
不旋踵之间,店小二已经领着这批人上来了,那首领模样的中年人走在最前面!
他一上楼的时候就看了唐朝一眼。
就一眼,使唐朝心中产生了惊讶!
我本倒世间除了李南靖铁慕容之外,再没有杰出的高手,想不到这里还能碰到一位。
他看唐朝这一眼的时候,使唐朝觉得斗笠根本起不到遮蔽的作用,他觉得自己全身都在对方的视线中。
“好英俊的年轻人!”
这人也似乎忽然对唐朝动了兴趣,忽然长身而起,向唐朝走来。
唐朝吃惊,却不知道这人比他还吃惊十倍,只因为在他的注视下,唐朝居然若无其事的饮酒,仿佛根本不知道有人在看他一样。
这可以说是一种耻辱,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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