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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良久,开始讨价还价,“半根?!我还没吃过呢。”
寒安接口,“成交!”
大哥欲哭无泪,加快脚步,两小孩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似乎刚才不愉快的对话没有发生过。
小孩子之间的故事大人无意去关心,程栋天天准点上下班,吉拉拉每天往王宫跑,一晃十来天过去。又是晚上,一家吃饭时吉拉拉突然宣布明天去哈吉村。
“妈,你的事都忙完了?”余哲问。
吉拉拉皱了下眉头,“没我什么事,斯米特亚说有把握。温克勒带我们去,他一家也要回去探亲。”
“可以看到嫂子啰。”寒安起哄,余哲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长途自然要做准备,即使默伊曼能干,程栋也了如指掌,但家里那辆大浮空车的检修仍然让两人忙活到深夜,这是平时几乎不用的后果。吉拉拉在处理其他的事情,琐事繁多,这次出去短期内回不来,很多都需要交待。三个未成年人很兴奋,这次是去父亲的老家,跟以前不一样。
长途旅行要准备充分,现在局势微妙,难免会有意外发生。余哲没有管弟弟妹妹,进入自己的藏宝室开始准备。
首先是武器。藏宝室里有一套阿莫人的组合热兵器,威力没有在武道馆用的那么大,做工精美,算是工艺品。这套武器据武器店老板说是阿莫人的大师级人物开发的,既美观又实用。余哲没花钱,武器店老板看中了他收藏的一块橙色石头,很少见,想要,于是两人作了交换。
“这东西虽然精巧,故障率也不高,但威力似乎差了点,只能当工艺品。”主人犹豫良久,决定放弃,目光转向了另外一把热兵器,父亲说叫“步枪”,他于是命名为“步枪一号”。
这支步枪是余哲自己做的,花了不少钱。枪管不是金属的,高强度高韧性,据工艺店老板说是一种叫“埃斯巴特斯”的复合材料,具体是什么东西,他倒不了解。膛线是工艺店老板用专用设备拉的,他量过,很完美,没有瑕疵。
子弹的设计则花了余哲很长的时间,到处请教,才最终完成,前前后后制造了三千发。非金属材料制造的弹头有两种:一种能燃烧爆炸,另外一种有剧毒。金属弹头则很普通,主要用来打猎和玩耍。推进剂来自于御花园里一种叫“海棃梓”的树,它的汁液晾干会变成粉末,处理过后燃速极快,算是假公济私。火帽里用的也是伦特特产,一种叫“碰碰”的有趣植物,到处都是,不过想到将它的分泌物做成火帽的不多。父亲程栋用它制造了很多好看的烟花,余哲小时候经常玩。
这支步枪结构简单,完成后进行了极限环境测试,几乎没有故障,射程、精度和威力都相当不错。余哲从小力气就很大,不在乎它惊人的后坐力,到王都附近的陀巴洛山玩耍时经常用它射击一种叫“刺犹塔”的动物。这种不大的动物满身坚甲,几乎没有死角,跑得极快,用来当移动靶训练再合适不过了,经常被余哲打得吱吱叫。少年有时哈哈大笑,有时则很狼狈,被赶得落荒而逃,甚至爬到树上避难。
远程兵器有了,近程兵器得想想。余哲的收藏中射速快的自动武器很少,威力不怎么样,只能用来打鸟,但打鸟在伦特属于非法行为,更不要说有些凶猛的鸟类是不能惹的。他想来想去,都觉得不好,于是信手拿过一把阿莫人开发的工艺品,也是非金属材料制造的老古董,威力倒不错,就是精度有限,普通人拿着连他这样水平不高的武者都打不中。
冷兵器好选多了,伦特的冷兵器工艺发达,不过余哲自然不会收藏普通货色,他选了一把奇特的匕首。这把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牙齿做的匕首看起来不起眼,但很坚固,仿佛里面有东西在流动,连阿莫人的光武器都奈何不了。打磨整整花了他四个月的时间,累得够呛。一把冷兵器不保险,两把,于是一柄古朴的短刀进入了装备清单。
兵器要选,防护装备不能不选。坚固的铠甲不少,不过大多笨重,少年选了一套防护全面的轻皮甲外加怪异的头盔。靴子是他自己做的,军用标准,舒适轻便坚固。他想了想,连辅助用的也装上,于是靴子看起来很肥,美感全无。头盔是军用品的仿制品,防护材料也来自植物,父亲程栋擅长植物研究,余哲以前经常跟着他,知道哪些东西难得。
全副武装好,戴头盔时碰到了麻烦。少年正在长身体,选的头盔太小,让他的脑袋很难受,无奈之下将大号的头盔加了些填充物,不怎么舒服,没办法解决,只能将就。能想到的都想到了,暂时无法想到的慢慢想,迷迷糊糊什么都不想了。
第二天一大早,余哲收拾好行李,带齐装备,跑到院子里集合,大人们一看不由得乐了。
“你是打算去哈吉村打仗还是探亲?带几百公斤的行李,不累?”程栋问。
余哲看了看身上,“很轻松啊,累什么,路上风险高,我多带点有备无患。”他披挂齐全,左手和右手各拎着一个巨大的子弹箱,背着军用食品和应急装备,武器挂在两侧,匕首插在大腿的皮套里。
吉拉拉笑道:“随你,只要你拎得动。赛琪,赛铭,赶快下来吃饭啊,不要再磨蹭。”
楼上传来两个小孩前后的应答声,不长时间大家都很无语。
寒安穿着一套漂亮的小猎装,里面估计是某种轻便的铠甲,因为看起来有些胖;背着一套军用弩,腰上挂着两支小手枪,靴子旁边插着一把军用制式小匕首。
泽熙套着小长袍,手上抱着流线型的可变形飞行头盔,身上估计有飞行器具,小筒靴的皮套上有两把阿莫人开发的微型组合热兵器。
吉拉拉有些无奈,问女儿:“你是不是还有一把小刀?”
寒安很惊奇,“您是怎么知道的?”说罢提起脚,将一把薄如蝉翼的小刀从靴子里慢慢抽出来,还是件高级货,她为数不多的收藏里最锋利的武器。
大人们都无语,程栋问小儿子:“泽熙,你身上是什么东西?”
小毛头掀开小长袍,露出里面的装备,“我人小,跑得快才不会拖累你们,所以我带了最快的飞行器,储备充足,可以围绕伦特大陆飞一圈。”
“你腿上的两把武器只能用来玩,没什么用的。”默伊曼说。
小毛头眨了眨眼睛,不服气,“它们用来打眼睛刚刚好,很准。”
大人们恶寒。
余哲看了看父母,两个大人的穿着都很随意。程栋穿着常见的套装,没带武器。吉拉拉的穿着打扮一如既往,没有任何改变,武器就是那两把基本不离身的短刀。
父亲要孩子们去换衣服,但三人很坚持,无奈之下只好算了,吉拉拉于是进屋给他们收拾了一些正式服装备用。大家整理完,吃好早餐,不长时间温克勒一家便到了。
程栋使劲擦了擦眼睛,以为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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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良久,开始讨价还价,“半根?!我还没吃过呢。”
寒安接口,“成交!”
大哥欲哭无泪,加快脚步,两小孩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似乎刚才不愉快的对话没有发生过。
小孩子之间的故事大人无意去关心,程栋天天准点上下班,吉拉拉每天往王宫跑,一晃十来天过去。又是晚上,一家吃饭时吉拉拉突然宣布明天去哈吉村。
“妈,你的事都忙完了?”余哲问。
吉拉拉皱了下眉头,“没我什么事,斯米特亚说有把握。温克勒带我们去,他一家也要回去探亲。”
“可以看到嫂子啰。”寒安起哄,余哲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长途自然要做准备,即使默伊曼能干,程栋也了如指掌,但家里那辆大浮空车的检修仍然让两人忙活到深夜,这是平时几乎不用的后果。吉拉拉在处理其他的事情,琐事繁多,这次出去短期内回不来,很多都需要交待。三个未成年人很兴奋,这次是去父亲的老家,跟以前不一样。
长途旅行要准备充分,现在局势微妙,难免会有意外发生。余哲没有管弟弟妹妹,进入自己的藏宝室开始准备。
首先是武器。藏宝室里有一套阿莫人的组合热兵器,威力没有在武道馆用的那么大,做工精美,算是工艺品。这套武器据武器店老板说是阿莫人的大师级人物开发的,既美观又实用。余哲没花钱,武器店老板看中了他收藏的一块橙色石头,很少见,想要,于是两人作了交换。
“这东西虽然精巧,故障率也不高,但威力似乎差了点,只能当工艺品。”主人犹豫良久,决定放弃,目光转向了另外一把热兵器,父亲说叫“步枪”,他于是命名为“步枪一号”。
这支步枪是余哲自己做的,花了不少钱。枪管不是金属的,高强度高韧性,据工艺店老板说是一种叫“埃斯巴特斯”的复合材料,具体是什么东西,他倒不了解。膛线是工艺店老板用专用设备拉的,他量过,很完美,没有瑕疵。
子弹的设计则花了余哲很长的时间,到处请教,才最终完成,前前后后制造了三千发。非金属材料制造的弹头有两种:一种能燃烧爆炸,另外一种有剧毒。金属弹头则很普通,主要用来打猎和玩耍。推进剂来自于御花园里一种叫“海棃梓”的树,它的汁液晾干会变成粉末,处理过后燃速极快,算是假公济私。火帽里用的也是伦特特产,一种叫“碰碰”的有趣植物,到处都是,不过想到将它的分泌物做成火帽的不多。父亲程栋用它制造了很多好看的烟花,余哲小时候经常玩。
这支步枪结构简单,完成后进行了极限环境测试,几乎没有故障,射程、精度和威力都相当不错。余哲从小力气就很大,不在乎它惊人的后坐力,到王都附近的陀巴洛山玩耍时经常用它射击一种叫“刺犹塔”的动物。这种不大的动物满身坚甲,几乎没有死角,跑得极快,用来当移动靶训练再合适不过了,经常被余哲打得吱吱叫。少年有时哈哈大笑,有时则很狼狈,被赶得落荒而逃,甚至爬到树上避难。
远程兵器有了,近程兵器得想想。余哲的收藏中射速快的自动武器很少,威力不怎么样,只能用来打鸟,但打鸟在伦特属于非法行为,更不要说有些凶猛的鸟类是不能惹的。他想来想去,都觉得不好,于是信手拿过一把阿莫人开发的工艺品,也是非金属材料制造的老古董,威力倒不错,就是精度有限,普通人拿着连他这样水平不高的武者都打不中。
冷兵器好选多了,伦特的冷兵器工艺发达,不过余哲自然不会收藏普通货色,他选了一把奇特的匕首。这把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牙齿做的匕首看起来不起眼,但很坚固,仿佛里面有东西在流动,连阿莫人的光武器都奈何不了。打磨整整花了他四个月的时间,累得够呛。一把冷兵器不保险,两把,于是一柄古朴的短刀进入了装备清单。
兵器要选,防护装备不能不选。坚固的铠甲不少,不过大多笨重,少年选了一套防护全面的轻皮甲外加怪异的头盔。靴子是他自己做的,军用标准,舒适轻便坚固。他想了想,连辅助用的也装上,于是靴子看起来很肥,美感全无。头盔是军用品的仿制品,防护材料也来自植物,父亲程栋擅长植物研究,余哲以前经常跟着他,知道哪些东西难得。
全副武装好,戴头盔时碰到了麻烦。少年正在长身体,选的头盔太小,让他的脑袋很难受,无奈之下将大号的头盔加了些填充物,不怎么舒服,没办法解决,只能将就。能想到的都想到了,暂时无法想到的慢慢想,迷迷糊糊什么都不想了。
第二天一大早,余哲收拾好行李,带齐装备,跑到院子里集合,大人们一看不由得乐了。
“你是打算去哈吉村打仗还是探亲?带几百公斤的行李,不累?”程栋问。
余哲看了看身上,“很轻松啊,累什么,路上风险高,我多带点有备无患。”他披挂齐全,左手和右手各拎着一个巨大的子弹箱,背着军用食品和应急装备,武器挂在两侧,匕首插在大腿的皮套里。
吉拉拉笑道:“随你,只要你拎得动。赛琪,赛铭,赶快下来吃饭啊,不要再磨蹭。”
楼上传来两个小孩前后的应答声,不长时间大家都很无语。
寒安穿着一套漂亮的小猎装,里面估计是某种轻便的铠甲,因为看起来有些胖;背着一套军用弩,腰上挂着两支小手枪,靴子旁边插着一把军用制式小匕首。
泽熙套着小长袍,手上抱着流线型的可变形飞行头盔,身上估计有飞行器具,小筒靴的皮套上有两把阿莫人开发的微型组合热兵器。
吉拉拉有些无奈,问女儿:“你是不是还有一把小刀?”
寒安很惊奇,“您是怎么知道的?”说罢提起脚,将一把薄如蝉翼的小刀从靴子里慢慢抽出来,还是件高级货,她为数不多的收藏里最锋利的武器。
大人们都无语,程栋问小儿子:“泽熙,你身上是什么东西?”
小毛头掀开小长袍,露出里面的装备,“我人小,跑得快才不会拖累你们,所以我带了最快的飞行器,储备充足,可以围绕伦特大陆飞一圈。”
“你腿上的两把武器只能用来玩,没什么用的。”默伊曼说。
小毛头眨了眨眼睛,不服气,“它们用来打眼睛刚刚好,很准。”
大人们恶寒。
余哲看了看父母,两个大人的穿着都很随意。程栋穿着常见的套装,没带武器。吉拉拉的穿着打扮一如既往,没有任何改变,武器就是那两把基本不离身的短刀。
父亲要孩子们去换衣服,但三人很坚持,无奈之下只好算了,吉拉拉于是进屋给他们收拾了一些正式服装备用。大家整理完,吃好早餐,不长时间温克勒一家便到了。
程栋使劲擦了擦眼睛,以为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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