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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条大江的汇聚处。这个年代交通基本靠陆路和水路,临海县因为天然的地理优势成了一个交通枢纽,这里人来人往,非常热闹。
从安源县到临海县走的是水路,沈旭辰和程以华搭了一条商船。起初,他们每天欣赏一下江景,吃一下新鲜的江鱼,倒也颇有乐趣。但很快沈旭辰就腻味了,习惯了都市快节奏的人果然不喜欢古代这种生活节奏啊。还好,他们还有智能ai,两只ai是解闷利器。
到了临海县以后,因为沈旭辰身上不缺金银,他们就大手笔地租下了一间环境清幽的小院子,两个人一起住在里面。每天,他们白天在街上逛逛逛,晚上在床上啪啪啪,日子倒是过得非常逍遥。如此半个月以后,他们终于弄到了一条不知道能不能算是线索的线索。
银楼那胡子花白的掌柜摇头晃尾地说:“这……如今湘妃玉不好找啊,那原本就是有底蕴的富贵人家才使得起。民间原也有些,比如说那个江南第一商的庄家,就有这么一块,约莫这么大,刻了吉祥如意四字。只是,如今都知道昌宁侯最爱湘妃玉,民间这些尽都被他搜罗去了……客官的口音听着不像是我们大景之人,想必不知道昌宁侯吧?那是泰源六年的探花郎……”
湘妃玉指的是一种特殊的玉石,不看玉石质地,只看雕工,专指前朝哀帝亲手雕刻的一种玉。那位哀帝当皇帝不行,却有一手出神入化惊才绝艳的玉雕本事。相传,他最爱的一位妃子便是湘妃,他雕的很多玉都赐给了湘妃。因此后人以湘妃玉命名。当初何明襁褓中压着的那块正是湘妃玉。
沈旭辰眯了眯眼,昌宁侯么?
古代消息传输不便,但临海县毕竟是非常繁华的交通枢纽,每一天过路的客商、行人非常多,连带着消息也传递得非常快。沈旭辰在酒楼中坐了几次听了不少消息,此刻又听银楼掌柜说了一通,便知道了不少关于昌宁侯的事情。
首先,这昌宁侯在文人清流中名声极好。他出身于勋贵之家,本是可以蒙受祖荫直接继承爵位入朝为官的,但他依然悬梁苦读,凭自己本事走上了科举之路。据说,他的卷子答得极好,原是可以成为状元的,不过皇帝一看他面冠如玉,是前三甲中最好看的那个,大赞,就点了他做探花。(当朝皇帝的确有些任性。)
其次,这昌宁侯是个痴情种。哪怕古代的女子多含蓄,如昌宁侯这般有才有貌的人,也有本事叫人一见误终身。但他偏偏洁身自好,娶了门当户对的定国公府嫡幼女纪氏为妻,婚后夫妻俩举案齐眉羡煞旁人。可惜,纪氏福薄,婚后第二年就因难产去了,只留下一女。昌宁侯哀痛万分,如今十多年过去了,他依然空悬妻位,只过继了一位旁系子弟立为世子。
如此一来,人们提到昌宁侯时,都是大加褒扬的。
“原来如此……这湘妃玉可是稀罕物,想要的人必然不少,昌宁侯这般搜罗……若是得罪了人……”沈旭辰故作诧异地压低了声音问。
掌柜的摇了摇头,同样压低了声音说:“昌宁侯身后站着贵妃娘娘呢,那位可了不得啊!胭脂粉堆里出来的英雄人物……唉,我和您说这些干什么,掌嘴掌嘴……宫里的事情不是我们能议论的。”
这位贵妃娘娘也是个传奇人物,她是昌宁侯夫人纪氏的亲姐姐,也就是定国公府的嫡长女,入宫这些年,一直圣宠不衰。可惜子嗣缘分差了些,当初为了救驾,她硬生生流了一个孩子。皇上怜惜她,就让她把宫侍所出的二皇子养在了面前。后来调理好了身子,贵妃娘娘又生了一个女儿,倒也算是有儿有女了。
这些年,见昌宁侯心心念念都是自己早逝的妹妹,贵妃娘娘自然投桃报李,对昌宁侯府非常好,甚至去皇上面前给昌宁侯的女儿求了个郡主的头衔。反过来说,因为定国公府已经没落,对于贵妃娘娘而言,昌宁侯这个妹夫也是一种助力啊!
这些事情都不是什么隐秘,稍微一打听就能知道了,程以华的目光闪了闪。沈旭辰笑着说:“多谢多谢。对了,我们方才看过的那几块玉,都包起来吧,全买了。”
这是好大一笔生意,掌柜的立刻笑得不见眼了。他一面打发伙计下去把贵客要的玉石都包起来,一面犹豫了一下,压低了声音又添了一句:“贵妃娘娘手段了得啊,她膝下养着二皇子,听说文武双全有目共睹……近来一直有传言,都说太子地位要不保啊。我看二位是要进京吧?若没有要事在身,不妨再等等,如今京中有得乱呢。”
回到住处,沈旭辰打了个哈欠,说:“看样子,杀害何明的幕后黑手不是昌宁侯,也和昌宁侯有关系。毕竟只有他一个人在大张旗鼓寻找湘妃玉。”他们逛了很多玉铺银楼,又很有技巧地向来往客商打探过消息,收集湘妃玉的确定只有昌宁侯一个。
程以华揉了揉沈旭辰的头发。他很喜欢沈旭辰的长发,因为手感非常好,可见系统还是有点用处的嘛。沈旭辰偏了一下头,说:“别把我的发型弄乱了……你也知道,梳个能出去见人的发型有多么不容易!讲真的,长发太难打理了!”
程以华开着玩笑问:“要不要去给你买个小丫鬟回来?每天不用干别的,每天伺候你梳头就可以了。”
沈旭辰装出一副纨绔子弟的样子,用食指在程以华的下巴上点了一下:“还要买什么小丫鬟……你不就是我的家养小丫鬟么?今天早上给我梳头时,你手劲太重了,扯得我头皮有点疼,主人决定要好好惩罚一下你!”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啊,我好怕你的惩罚啊!”
“表情还能再走心一点么?”沈旭辰恨铁不成钢地说。
程以华笑了一下:“我就喜欢看你这么炸毛的样子。”
沈旭辰面无表情地看着程以华。
程以华举手投降:“好吧好吧,是我炸毛,我一直在炸毛。”
沈旭辰终于绷不住冷酷的表情,一下子笑了出来:“我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幼稚了?不和你开玩笑了,来说正事吧。理论上,我们可以在这个时空生活到何明自然死亡的那一天,就算这个年代人均寿命不高,我们在这个时空也要待几十年呢。昌宁侯有权有势有名气,要是不能一棍子打死他,别说能不能确保何明的安全,我们自己的日子也过得不痛快。”
“我倒是注意到一个细节。”程以华说,“昌宁侯的妻子纪氏难产生下的那个女儿,今年是十二岁。贵妃娘娘生下的八公主,今年也是十二岁。她们都和何明同龄。”
沈旭辰忍不住皱了眉头。要是何明是女孩,沈旭辰都要怀疑这里面有狸猫换太子的剧情了,毕竟这年代的人都想要生儿子,只有儿子才有继承权。但是,何明是男孩子,这就说不通了,谁会把亲生儿子换出去,然后再养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女孩?何明的亲生父母到底是谁?他的身世到底牵扯了什么以至于会让人灭口?
“我们接下来做什么?回去找何明,还是去京城打探消息?”程以华问。
“去京城。”沈旭辰说。
现在玉佩在他们手里,如果昌宁侯只能靠玉佩来找人,那么何明暂时就是安全的。但他们也不能掉以轻心。毕竟,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天长日久,总有疏懈的时候。他们要是不弄清楚这里面的原因,何明日后还有可能会在不知不觉间被害了,尤其考虑到何明还有天赋有能力,打算走科举之路。
固然,为了安全,沈旭辰可以忽悠何明一辈子都不离开那个山村。但是,为什么要为了别人的恶意,让一个年轻人放弃自己的梦想呢?在这个世界上,若是没有反抗的能力那就算了,既然有了,为什么还要让被害者给加害者让路?打个比方,如果社会上强/奸案频发,所以就要把年轻姑娘都关在家里么?不,当然是要把强/奸犯全部干掉!
从临海县到京城,依然可以走水路。在船上晃晃悠悠了小半个月,下船的时候,沈旭辰觉得自己的腿都是软的。嘤,要给这年代的交通工具跪了!
也是巧了,等他们到达城门口时,正赶上戒严。城门口都是人。沈旭辰四下看了看,见一位老伯伯面色激动,便面色和蔼地问:“老人家,我与兄长二人从外地来,实在是不知道这……如今是个什么状态,您可否给我们讲讲。”
老伯伯见这二人衣着华丽,晓得他们是富家子弟,自觉不能得罪,又见沈旭辰这般有礼,他也不拿大,说:“自从十二年前,纪国公战死沙场,西北就一直乱着啊,这些年都折了多少将军在里头了,唉!好在,前些日子贵妃娘娘替二皇子请命,今日正是这位皇子去往西北的日子。贵妃娘娘入宫之前是纪家人,想必她教导出来的皇子定是不凡,纪家军总算是后继有人了啊!”
又是十二年前这个数字……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
城门口的戒严持续了很久。隔着拥挤的人群,沈旭辰和程以华远远看到一支队伍从城门内走了出来,想必那就是二皇子一行人。沈旭辰视力好,隔着那么远依然看得清楚。那支队伍中,为首的年轻人看上去只有十七/八岁(当然这古代也算得上是当爹的年纪了),虽不知他为人究竟如何,但就这么看着,沈旭辰觉得这应该是一个非常正派的年轻人。若这样的年轻人是贵妃娘娘一手教导出来的,那么这位贵妃娘娘或许并不是什么“奸妃”啊。
好容易入了京城,沈旭辰和程以华照样是先找地方住。不想,京城的房子比临海县紧俏多了,他们一时间也找不到合心意的,只能先住了客栈。
这客栈条件不错,也提供吃食,沈旭辰和程以华在大厅用餐时,听到几位书生也在议论今日二皇子之事。也是景朝政治环境相对而言宽松,这样大庭广众之下议论政事,只要不涉及到格外敏感的话题,一般是不会被查水表的。
“前些日子,有人在朝堂上议论废储之事,原是想讨好贵妃娘娘,却不想娘娘竟然因此大怒。据传,娘娘穿上了布衣,戴着木簪子,跪在皇上的书房外面陈情,只说,她教导出来的二皇子绝不是那等会觊觎储君之位的人。若是二皇子心有妄念,便叫他们母子死无葬身之地。为表忠心,二皇子这便去了西北,不平西北绝不回京。”有一位书生摇头晃脑地说。他语气生动,仿佛真的看到了贵妃陈情的场景似的。
“太子身为嫡长,地位岂是能轻易动摇的?贵妃娘娘高义啊!”
“此言极是,贵妃娘娘不愧是出自定国公府的啊!”
几位书生连连附和。按说,他们是书生,本该不喜欢武将,但听他们话里话外的意思,他们像是极其佩服定国公府的。
沈旭辰和程以华又对视一眼。若这位贵妃娘娘真说了这样的话,那么以后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情,哪怕太子真的被废,二皇子也登不上皇位了啊。这毕竟是在一个非常看重誓言和承诺的古代。贵妃娘娘膝下只有二皇子这么一位养子,她真的不想争夺皇位吗?还是说,她真的觉得抓住西北的兵权就够了,以后不管谁登上皇位,她和养子都能过逍遥日子?
“想不明白就别想了。明天,我们再去搜集一下信息。有时候消息一整合,自然就知道他们下一步是什么了。你快尝尝这个,我觉得味道还不错。”程以华说。
沈旭辰尝了一口,说:“微微有些淡了,不如你做得好吃。”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嗯了一声,继续埋头吃饭,只不过身后有了一条具现化的尾巴,慵懒地晃了一下。
两条大江的汇聚处。这个年代交通基本靠陆路和水路,临海县因为天然的地理优势成了一个交通枢纽,这里人来人往,非常热闹。
从安源县到临海县走的是水路,沈旭辰和程以华搭了一条商船。起初,他们每天欣赏一下江景,吃一下新鲜的江鱼,倒也颇有乐趣。但很快沈旭辰就腻味了,习惯了都市快节奏的人果然不喜欢古代这种生活节奏啊。还好,他们还有智能ai,两只ai是解闷利器。
到了临海县以后,因为沈旭辰身上不缺金银,他们就大手笔地租下了一间环境清幽的小院子,两个人一起住在里面。每天,他们白天在街上逛逛逛,晚上在床上啪啪啪,日子倒是过得非常逍遥。如此半个月以后,他们终于弄到了一条不知道能不能算是线索的线索。
银楼那胡子花白的掌柜摇头晃尾地说:“这……如今湘妃玉不好找啊,那原本就是有底蕴的富贵人家才使得起。民间原也有些,比如说那个江南第一商的庄家,就有这么一块,约莫这么大,刻了吉祥如意四字。只是,如今都知道昌宁侯最爱湘妃玉,民间这些尽都被他搜罗去了……客官的口音听着不像是我们大景之人,想必不知道昌宁侯吧?那是泰源六年的探花郎……”
湘妃玉指的是一种特殊的玉石,不看玉石质地,只看雕工,专指前朝哀帝亲手雕刻的一种玉。那位哀帝当皇帝不行,却有一手出神入化惊才绝艳的玉雕本事。相传,他最爱的一位妃子便是湘妃,他雕的很多玉都赐给了湘妃。因此后人以湘妃玉命名。当初何明襁褓中压着的那块正是湘妃玉。
沈旭辰眯了眯眼,昌宁侯么?
古代消息传输不便,但临海县毕竟是非常繁华的交通枢纽,每一天过路的客商、行人非常多,连带着消息也传递得非常快。沈旭辰在酒楼中坐了几次听了不少消息,此刻又听银楼掌柜说了一通,便知道了不少关于昌宁侯的事情。
首先,这昌宁侯在文人清流中名声极好。他出身于勋贵之家,本是可以蒙受祖荫直接继承爵位入朝为官的,但他依然悬梁苦读,凭自己本事走上了科举之路。据说,他的卷子答得极好,原是可以成为状元的,不过皇帝一看他面冠如玉,是前三甲中最好看的那个,大赞,就点了他做探花。(当朝皇帝的确有些任性。)
其次,这昌宁侯是个痴情种。哪怕古代的女子多含蓄,如昌宁侯这般有才有貌的人,也有本事叫人一见误终身。但他偏偏洁身自好,娶了门当户对的定国公府嫡幼女纪氏为妻,婚后夫妻俩举案齐眉羡煞旁人。可惜,纪氏福薄,婚后第二年就因难产去了,只留下一女。昌宁侯哀痛万分,如今十多年过去了,他依然空悬妻位,只过继了一位旁系子弟立为世子。
如此一来,人们提到昌宁侯时,都是大加褒扬的。
“原来如此……这湘妃玉可是稀罕物,想要的人必然不少,昌宁侯这般搜罗……若是得罪了人……”沈旭辰故作诧异地压低了声音问。
掌柜的摇了摇头,同样压低了声音说:“昌宁侯身后站着贵妃娘娘呢,那位可了不得啊!胭脂粉堆里出来的英雄人物……唉,我和您说这些干什么,掌嘴掌嘴……宫里的事情不是我们能议论的。”
这位贵妃娘娘也是个传奇人物,她是昌宁侯夫人纪氏的亲姐姐,也就是定国公府的嫡长女,入宫这些年,一直圣宠不衰。可惜子嗣缘分差了些,当初为了救驾,她硬生生流了一个孩子。皇上怜惜她,就让她把宫侍所出的二皇子养在了面前。后来调理好了身子,贵妃娘娘又生了一个女儿,倒也算是有儿有女了。
这些年,见昌宁侯心心念念都是自己早逝的妹妹,贵妃娘娘自然投桃报李,对昌宁侯府非常好,甚至去皇上面前给昌宁侯的女儿求了个郡主的头衔。反过来说,因为定国公府已经没落,对于贵妃娘娘而言,昌宁侯这个妹夫也是一种助力啊!
这些事情都不是什么隐秘,稍微一打听就能知道了,程以华的目光闪了闪。沈旭辰笑着说:“多谢多谢。对了,我们方才看过的那几块玉,都包起来吧,全买了。”
这是好大一笔生意,掌柜的立刻笑得不见眼了。他一面打发伙计下去把贵客要的玉石都包起来,一面犹豫了一下,压低了声音又添了一句:“贵妃娘娘手段了得啊,她膝下养着二皇子,听说文武双全有目共睹……近来一直有传言,都说太子地位要不保啊。我看二位是要进京吧?若没有要事在身,不妨再等等,如今京中有得乱呢。”
回到住处,沈旭辰打了个哈欠,说:“看样子,杀害何明的幕后黑手不是昌宁侯,也和昌宁侯有关系。毕竟只有他一个人在大张旗鼓寻找湘妃玉。”他们逛了很多玉铺银楼,又很有技巧地向来往客商打探过消息,收集湘妃玉的确定只有昌宁侯一个。
程以华揉了揉沈旭辰的头发。他很喜欢沈旭辰的长发,因为手感非常好,可见系统还是有点用处的嘛。沈旭辰偏了一下头,说:“别把我的发型弄乱了……你也知道,梳个能出去见人的发型有多么不容易!讲真的,长发太难打理了!”
程以华开着玩笑问:“要不要去给你买个小丫鬟回来?每天不用干别的,每天伺候你梳头就可以了。”
沈旭辰装出一副纨绔子弟的样子,用食指在程以华的下巴上点了一下:“还要买什么小丫鬟……你不就是我的家养小丫鬟么?今天早上给我梳头时,你手劲太重了,扯得我头皮有点疼,主人决定要好好惩罚一下你!”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啊,我好怕你的惩罚啊!”
“表情还能再走心一点么?”沈旭辰恨铁不成钢地说。
程以华笑了一下:“我就喜欢看你这么炸毛的样子。”
沈旭辰面无表情地看着程以华。
程以华举手投降:“好吧好吧,是我炸毛,我一直在炸毛。”
沈旭辰终于绷不住冷酷的表情,一下子笑了出来:“我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幼稚了?不和你开玩笑了,来说正事吧。理论上,我们可以在这个时空生活到何明自然死亡的那一天,就算这个年代人均寿命不高,我们在这个时空也要待几十年呢。昌宁侯有权有势有名气,要是不能一棍子打死他,别说能不能确保何明的安全,我们自己的日子也过得不痛快。”
“我倒是注意到一个细节。”程以华说,“昌宁侯的妻子纪氏难产生下的那个女儿,今年是十二岁。贵妃娘娘生下的八公主,今年也是十二岁。她们都和何明同龄。”
沈旭辰忍不住皱了眉头。要是何明是女孩,沈旭辰都要怀疑这里面有狸猫换太子的剧情了,毕竟这年代的人都想要生儿子,只有儿子才有继承权。但是,何明是男孩子,这就说不通了,谁会把亲生儿子换出去,然后再养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女孩?何明的亲生父母到底是谁?他的身世到底牵扯了什么以至于会让人灭口?
“我们接下来做什么?回去找何明,还是去京城打探消息?”程以华问。
“去京城。”沈旭辰说。
现在玉佩在他们手里,如果昌宁侯只能靠玉佩来找人,那么何明暂时就是安全的。但他们也不能掉以轻心。毕竟,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天长日久,总有疏懈的时候。他们要是不弄清楚这里面的原因,何明日后还有可能会在不知不觉间被害了,尤其考虑到何明还有天赋有能力,打算走科举之路。
固然,为了安全,沈旭辰可以忽悠何明一辈子都不离开那个山村。但是,为什么要为了别人的恶意,让一个年轻人放弃自己的梦想呢?在这个世界上,若是没有反抗的能力那就算了,既然有了,为什么还要让被害者给加害者让路?打个比方,如果社会上强/奸案频发,所以就要把年轻姑娘都关在家里么?不,当然是要把强/奸犯全部干掉!
从临海县到京城,依然可以走水路。在船上晃晃悠悠了小半个月,下船的时候,沈旭辰觉得自己的腿都是软的。嘤,要给这年代的交通工具跪了!
也是巧了,等他们到达城门口时,正赶上戒严。城门口都是人。沈旭辰四下看了看,见一位老伯伯面色激动,便面色和蔼地问:“老人家,我与兄长二人从外地来,实在是不知道这……如今是个什么状态,您可否给我们讲讲。”
老伯伯见这二人衣着华丽,晓得他们是富家子弟,自觉不能得罪,又见沈旭辰这般有礼,他也不拿大,说:“自从十二年前,纪国公战死沙场,西北就一直乱着啊,这些年都折了多少将军在里头了,唉!好在,前些日子贵妃娘娘替二皇子请命,今日正是这位皇子去往西北的日子。贵妃娘娘入宫之前是纪家人,想必她教导出来的皇子定是不凡,纪家军总算是后继有人了啊!”
又是十二年前这个数字……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
城门口的戒严持续了很久。隔着拥挤的人群,沈旭辰和程以华远远看到一支队伍从城门内走了出来,想必那就是二皇子一行人。沈旭辰视力好,隔着那么远依然看得清楚。那支队伍中,为首的年轻人看上去只有十七/八岁(当然这古代也算得上是当爹的年纪了),虽不知他为人究竟如何,但就这么看着,沈旭辰觉得这应该是一个非常正派的年轻人。若这样的年轻人是贵妃娘娘一手教导出来的,那么这位贵妃娘娘或许并不是什么“奸妃”啊。
好容易入了京城,沈旭辰和程以华照样是先找地方住。不想,京城的房子比临海县紧俏多了,他们一时间也找不到合心意的,只能先住了客栈。
这客栈条件不错,也提供吃食,沈旭辰和程以华在大厅用餐时,听到几位书生也在议论今日二皇子之事。也是景朝政治环境相对而言宽松,这样大庭广众之下议论政事,只要不涉及到格外敏感的话题,一般是不会被查水表的。
“前些日子,有人在朝堂上议论废储之事,原是想讨好贵妃娘娘,却不想娘娘竟然因此大怒。据传,娘娘穿上了布衣,戴着木簪子,跪在皇上的书房外面陈情,只说,她教导出来的二皇子绝不是那等会觊觎储君之位的人。若是二皇子心有妄念,便叫他们母子死无葬身之地。为表忠心,二皇子这便去了西北,不平西北绝不回京。”有一位书生摇头晃脑地说。他语气生动,仿佛真的看到了贵妃陈情的场景似的。
“太子身为嫡长,地位岂是能轻易动摇的?贵妃娘娘高义啊!”
“此言极是,贵妃娘娘不愧是出自定国公府的啊!”
几位书生连连附和。按说,他们是书生,本该不喜欢武将,但听他们话里话外的意思,他们像是极其佩服定国公府的。
沈旭辰和程以华又对视一眼。若这位贵妃娘娘真说了这样的话,那么以后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情,哪怕太子真的被废,二皇子也登不上皇位了啊。这毕竟是在一个非常看重誓言和承诺的古代。贵妃娘娘膝下只有二皇子这么一位养子,她真的不想争夺皇位吗?还是说,她真的觉得抓住西北的兵权就够了,以后不管谁登上皇位,她和养子都能过逍遥日子?
“想不明白就别想了。明天,我们再去搜集一下信息。有时候消息一整合,自然就知道他们下一步是什么了。你快尝尝这个,我觉得味道还不错。”程以华说。
沈旭辰尝了一口,说:“微微有些淡了,不如你做得好吃。”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嗯了一声,继续埋头吃饭,只不过身后有了一条具现化的尾巴,慵懒地晃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