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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说,我的初恋应该是迟到的。迟到的初恋,不同于婚后想入非非的只能称之为“邪念”的单恋,因为初恋是双方的相互的一种牵挂;也不同于婚外恋,因为婚外恋不仅具有丧失了婚姻新鲜感而感叹选错了对象的悔意,而且有把欲望变成现实的行为却又缺少彻底摆脱现实的勇气。那么,迟到的初恋只能是一个彼此有了牵挂却又无可奈何于已满足的不想也不可能舍弃的现实的自我抑制并不出轨的过程,所以,迟到的初恋是辛苦的,尽管也有现实的偶然让之变成现实的可能,但这种可能太过酸涩,往往要以对人致命的打击为代价,未免太过不值了:显然地,人不需要这种假设,人是不能假设的,唯独人不能,即使不假设,生活中也常偏有这种太过艰辛的巧合,姑且称之为巧合吧。或许我的概念不够确切,不过,我们终究不是在研究概念。暂且这么说吧,如确有不足,不妨从我的讲述中去找答案。
再三犹豫,我还是和阿秀结了婚。阿秀虽连小学也没有上完,却是我们屯子里公认的最俊最贤惠的女人。她左眉心有一颗黑痣,张半仙称之为乱草藏珠,如果嫁给命相合的人,必定大富大贵旺子旺夫。反之,注定要短命至少也命运多劫。待我到乡中心中学任教特别是做了副校长后,阿秀成了张半仙神算的有力佐证,他因此声名大振,据说他现在在城里拥有三套楼房,业务也已拓展到了城里。
且说当时虽然有如此让人憧憬的背景,结婚的那天,我却没有因为期待而带来的喜悦和疯狂,先是平静得如死水一般,继而便紧张得要命,尤其是客人散去后,我几乎要屏住了呼吸:里面有羞红着脸低垂着头的阿秀和不知所措的我,外面有听墙根的人故意让人听清却又做作地把声音极力压低的嬉闹声。
现在,我确已无法记起当时自己都说了些什么,或许便只有阿秀那句土得掉渣的到我儿子平安降生才让我从羞怯中解脱出来的“关灯睡吧”。当然,我们做了新婚夫妻该做的功课,这一点儿印象最深刻,因为天刚放亮我娘就骄傲地把象征着阿秀贞节的被血染了的白床单挂到了门外。
我认为,这是我们那里最有损女人尊严的一种陋习,曾竭力反对,可我娘哪里肯听,她说,这可是件了不得的大事,那年,有人家忘了这事,遭人讥笑后才记起,可已经有嘴说不清了,兴许真的有事,后来果然真的出了事。我娘所说的出事,自然指家庭不和睦。奇谈怪论!难道人是为他人活着吗?我执拗地想。却不料,这事竟连阿秀也信,看到她那一脸的幸福相,我突然感到一股莫名其妙的腻歪。真是浅薄!
婚后,我一直未回的那封信日益多了起来,而且似乎由于时间的积淀变得更加固执和坚持不懈,语言也越来越尖刻越来越露骨。
信是丽萍写的,一个文静的女孩,因彼此间有好感曾约定一起考省师范学院,后来失了联系,信几经周转才传到我手里。
只要有了隐私,人往往就无法坦然,除非已丧失了诚实这一最起码的做人原则。
一次爱过之后,我终于鼓起勇气向阿秀坦白了。对于我的坦诚,阿秀甚感动,表现出少有的冷静,她只轻轻地推了推那厚厚的一摞信,便把头扎进了我怀里,用因辛劳而变得粗糙的手轻轻地抚着我的胸膛,许久才说,俺知道,俺没文化,俺配不上你。
我能够感受得到她声音里的那份颤栗和不安,故意说,难道我有外遇你也不管吗?
她轻却坚决地说,除非我死了。说着,眼里竟夹着泪。
心中不忍,便对天起誓,她唯恐我说出那几个被她认作极不吉利的字,赶紧用手捂了我的嘴,轻轻地说,俺信你,你不会,你该给她回信。
之后,又再三催促,我才勉强给她回了信,因此却惹来了麻烦:那年暑假,为了表示自己的决心,丽萍从遥远的省城徒步来到了我们屯子。
衣着前卫的她在屯子里一出现,立即吸引了全屯子的目光,大家象观赏珍稀动物一样盯着她,指指点点地议论着。
这便是与众不同的后果——最容易成为人们关注的中心,让人特别是让大多数的人关注也需要勇气。她偏有这样的勇气,或许这又是她的与众不同之处吧:除了不解之外,她显然没有丝毫的羞涩。
她无疑已完全变了样,变得让人不敢相信:刚进门便不容我分说地冲我爹娘甜甜地叫“爸、妈”,叫得本已相顾愕然的我爹娘茫然无措竟也毫不在乎,随后又冲向始终含着笑的阿秀,直嚷着要公平竞争,而且她是认真的,丝毫没有做秀的成分。
我爹娘早已躲进了房间不肯再见她,连饭都不让管。阿秀便劝,不管饭,咱们理亏。那时,阿秀因圆满完成了我们庄家的传宗接代任务已接过了我娘执掌了三十年的家庭财权,各方面都打理得井井有条,颇有家道兴旺之象。我爹娘对此无疑是满意的,见她这么说,只说一句“傻媳妇儿”便躲到了邻居家,饭是坚决不与丽萍同吃的。
阿秀悄悄告诉了我,她说,放心吧,俺不会让你为难的。她做了我们家过年都舍不得吃的丰盛饭菜,并再三解释我爹我娘的行为,说一个亲戚家突然有急事必须赶过去。她在说谎,她原不会说谎,偏是丽萍非要问出个子丑寅卯,急得她脸颊赤红,若不是我随声附和,丽萍断不肯坐下来。
总算坐了下来,阿秀便开始上菜,阿秀是做菜的高手,她做的菜在我们屯子里那可是有口皆碑的。丽萍欢快地吃着,嘴里却在不停地吹嘘省城的饭店怎样怎样,乡下的饭菜又怎样怎样不讲营养。这已经让阿秀的脸上快要挂不住了,她仍在说,而且分明在胡编乱造,不着边际,譬如我们曾经关系如何如何铁又如何拥抱如何接吻之类。天地良心!
我几次欲打断她,可已经不可能,只好象她的翻译似的在她的每一句话之后都做必要的解释,她显然甚反感,但我必须要说,因为我分明已感受到了阿秀几乎要相信了的泪意。——即使阿秀当时闹起来,我也绝不会有丝毫的责备。但阿秀没有,反而扯了扯我的衣襟悄声说,让她说吧,俺不信。
或许丽萍由于没能看到阿秀那农妇勃然作色的泼辣相,甚为失望,便拼命地喝酒,最终醉得一塌糊涂,阿秀象护理婴儿一样照料了她。第二天,丽萍走了,没有留下片言只语。
后来才知道,丽萍复读一年后,仍按我们当时的约定考取了省师范学院。完成学业后,留校做了一名... -->>
教授说,我的初恋应该是迟到的。迟到的初恋,不同于婚后想入非非的只能称之为“邪念”的单恋,因为初恋是双方的相互的一种牵挂;也不同于婚外恋,因为婚外恋不仅具有丧失了婚姻新鲜感而感叹选错了对象的悔意,而且有把欲望变成现实的行为却又缺少彻底摆脱现实的勇气。那么,迟到的初恋只能是一个彼此有了牵挂却又无可奈何于已满足的不想也不可能舍弃的现实的自我抑制并不出轨的过程,所以,迟到的初恋是辛苦的,尽管也有现实的偶然让之变成现实的可能,但这种可能太过酸涩,往往要以对人致命的打击为代价,未免太过不值了:显然地,人不需要这种假设,人是不能假设的,唯独人不能,即使不假设,生活中也常偏有这种太过艰辛的巧合,姑且称之为巧合吧。或许我的概念不够确切,不过,我们终究不是在研究概念。暂且这么说吧,如确有不足,不妨从我的讲述中去找答案。
再三犹豫,我还是和阿秀结了婚。阿秀虽连小学也没有上完,却是我们屯子里公认的最俊最贤惠的女人。她左眉心有一颗黑痣,张半仙称之为乱草藏珠,如果嫁给命相合的人,必定大富大贵旺子旺夫。反之,注定要短命至少也命运多劫。待我到乡中心中学任教特别是做了副校长后,阿秀成了张半仙神算的有力佐证,他因此声名大振,据说他现在在城里拥有三套楼房,业务也已拓展到了城里。
且说当时虽然有如此让人憧憬的背景,结婚的那天,我却没有因为期待而带来的喜悦和疯狂,先是平静得如死水一般,继而便紧张得要命,尤其是客人散去后,我几乎要屏住了呼吸:里面有羞红着脸低垂着头的阿秀和不知所措的我,外面有听墙根的人故意让人听清却又做作地把声音极力压低的嬉闹声。
现在,我确已无法记起当时自己都说了些什么,或许便只有阿秀那句土得掉渣的到我儿子平安降生才让我从羞怯中解脱出来的“关灯睡吧”。当然,我们做了新婚夫妻该做的功课,这一点儿印象最深刻,因为天刚放亮我娘就骄傲地把象征着阿秀贞节的被血染了的白床单挂到了门外。
我认为,这是我们那里最有损女人尊严的一种陋习,曾竭力反对,可我娘哪里肯听,她说,这可是件了不得的大事,那年,有人家忘了这事,遭人讥笑后才记起,可已经有嘴说不清了,兴许真的有事,后来果然真的出了事。我娘所说的出事,自然指家庭不和睦。奇谈怪论!难道人是为他人活着吗?我执拗地想。却不料,这事竟连阿秀也信,看到她那一脸的幸福相,我突然感到一股莫名其妙的腻歪。真是浅薄!
婚后,我一直未回的那封信日益多了起来,而且似乎由于时间的积淀变得更加固执和坚持不懈,语言也越来越尖刻越来越露骨。
信是丽萍写的,一个文静的女孩,因彼此间有好感曾约定一起考省师范学院,后来失了联系,信几经周转才传到我手里。
只要有了隐私,人往往就无法坦然,除非已丧失了诚实这一最起码的做人原则。
一次爱过之后,我终于鼓起勇气向阿秀坦白了。对于我的坦诚,阿秀甚感动,表现出少有的冷静,她只轻轻地推了推那厚厚的一摞信,便把头扎进了我怀里,用因辛劳而变得粗糙的手轻轻地抚着我的胸膛,许久才说,俺知道,俺没文化,俺配不上你。
我能够感受得到她声音里的那份颤栗和不安,故意说,难道我有外遇你也不管吗?
她轻却坚决地说,除非我死了。说着,眼里竟夹着泪。
心中不忍,便对天起誓,她唯恐我说出那几个被她认作极不吉利的字,赶紧用手捂了我的嘴,轻轻地说,俺信你,你不会,你该给她回信。
之后,又再三催促,我才勉强给她回了信,因此却惹来了麻烦:那年暑假,为了表示自己的决心,丽萍从遥远的省城徒步来到了我们屯子。
衣着前卫的她在屯子里一出现,立即吸引了全屯子的目光,大家象观赏珍稀动物一样盯着她,指指点点地议论着。
这便是与众不同的后果——最容易成为人们关注的中心,让人特别是让大多数的人关注也需要勇气。她偏有这样的勇气,或许这又是她的与众不同之处吧:除了不解之外,她显然没有丝毫的羞涩。
她无疑已完全变了样,变得让人不敢相信:刚进门便不容我分说地冲我爹娘甜甜地叫“爸、妈”,叫得本已相顾愕然的我爹娘茫然无措竟也毫不在乎,随后又冲向始终含着笑的阿秀,直嚷着要公平竞争,而且她是认真的,丝毫没有做秀的成分。
我爹娘早已躲进了房间不肯再见她,连饭都不让管。阿秀便劝,不管饭,咱们理亏。那时,阿秀因圆满完成了我们庄家的传宗接代任务已接过了我娘执掌了三十年的家庭财权,各方面都打理得井井有条,颇有家道兴旺之象。我爹娘对此无疑是满意的,见她这么说,只说一句“傻媳妇儿”便躲到了邻居家,饭是坚决不与丽萍同吃的。
阿秀悄悄告诉了我,她说,放心吧,俺不会让你为难的。她做了我们家过年都舍不得吃的丰盛饭菜,并再三解释我爹我娘的行为,说一个亲戚家突然有急事必须赶过去。她在说谎,她原不会说谎,偏是丽萍非要问出个子丑寅卯,急得她脸颊赤红,若不是我随声附和,丽萍断不肯坐下来。
总算坐了下来,阿秀便开始上菜,阿秀是做菜的高手,她做的菜在我们屯子里那可是有口皆碑的。丽萍欢快地吃着,嘴里却在不停地吹嘘省城的饭店怎样怎样,乡下的饭菜又怎样怎样不讲营养。这已经让阿秀的脸上快要挂不住了,她仍在说,而且分明在胡编乱造,不着边际,譬如我们曾经关系如何如何铁又如何拥抱如何接吻之类。天地良心!
我几次欲打断她,可已经不可能,只好象她的翻译似的在她的每一句话之后都做必要的解释,她显然甚反感,但我必须要说,因为我分明已感受到了阿秀几乎要相信了的泪意。——即使阿秀当时闹起来,我也绝不会有丝毫的责备。但阿秀没有,反而扯了扯我的衣襟悄声说,让她说吧,俺不信。
或许丽萍由于没能看到阿秀那农妇勃然作色的泼辣相,甚为失望,便拼命地喝酒,最终醉得一塌糊涂,阿秀象护理婴儿一样照料了她。第二天,丽萍走了,没有留下片言只语。
后来才知道,丽萍复读一年后,仍按我们当时的约定考取了省师范学院。完成学业后,留校做了一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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