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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怪胎变成天才飞羽只用了一天的时间,一天之前是人人非议的不明少年,一天之后是人人羡慕的天才少年,这种大起大落的感觉令飞羽一时间很难接受,唯一习惯的就是那些指指点点,不过成为天才少年之后,多了一些女孩子们的身影,令飞羽有些陶醉。
这种陶醉的日子一晃就是半个月,这半个月的时间里,飞羽渐渐地走出了自我设置的阴影,恢复了活泼好动的本性,就连一向油嘴滑舌的扬斩师兄都不是他的对手,好几次都被他说的满脸黑线。
这天飞羽正在打坐的时候,突然感觉到体内有些异动,立即用神识审视自己的身体,发现混沌千目虫居然苏醒了。
太好了,这家伙苏醒了,有晶石可赚了。扬斩师兄果然聪明,居然能想到让我带着这只爬虫去给别人测试属性。
这几天飞羽对《万灵御兽诀》做了大量的学习和研究,特别是混动千目虫,如今已能完全驱使,不过这是理论上的,还需要一定的实践。
飞羽捏动法诀,开始尝试着驱使混沌千目虫,立即遭到了混动千目虫的反抗,法诀差一点被破了,幸好飞羽模拟过无数遍了,很快便控制住了情绪有些波动的混沌千目虫。
“小样,看你往哪里跑,给小哥我出来!”随着法诀的变换,混沌千目虫心不甘、情不愿的从飞羽食指尖上钻了出来。看着这个毛茸茸长着无数腿的千目怪物,飞羽得意洋洋道:“爬虫,你既然认我做了主人,那你以后就要听我的,我才不管你是上古灵兽还是洪荒灵兽,总之在小哥我面前,是龙你要给我盘着,是虎你要给我卧着,要不然惹得小哥我生气了,便把你这些腿都给你拔了,让你变成特等残废。”
混沌千目虫似乎听明白了飞羽的话,两只触角在半空中点了点,便小心翼翼地趴在飞羽的手掌上一动不动。
飞羽从《万灵御兽诀》中获知,当时混沌千目虫之所以会对自己认主,一是因为他灵根属性太强悍,将灵碑撑爆,使得混沌千目虫获得了自由;二是混沌千目虫在天羽的测试中已经被引导出了所有灵力,如若再不停下就会力竭而亡。而飞羽因为灵根属性极强,特别适合混沌千目虫滋养,无奈之下混沌千目虫才被迫选择认主。
否则,谁愿意失去自由,而且还是一个才有二魂地灵之境的小家伙。想当年,天荡那位师祖名震十界,已经修炼到了六魄天枢大圆满境界,也只是将混沌千目虫制服,而混沌千目虫宁愿被封印在灵碑之中,也不愿认其为主。
飞羽连续试验了几次,发现混沌千目虫非常配合,便兴冲冲地下了山,一边走一边幻想着无数的晶石落进了自己的口袋。
有钱了,有钱了,我这次有钱了。飞羽一边哼着怪异的调子,一边欣赏着沿途的风景。
今天,他发现天特别的蓝,树特别的绿,就连那五大三粗的村妇都美艳无比,娇滴滴的就像花儿一样。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啊!
天荡城就在天荡山下八百里处,八百里的距离对于那些可以驱使法宝的师兄弟们来说,也就半个时辰的路程,但是对于飞羽来说,那至少要走上四五个时辰,好在飞羽还算健硕,汗水流了不少,却并不十分劳累。
约莫走了四个半时辰,飞羽终于进了天荡城。一进城,飞羽便被这里的繁华吸引住了,人来人往车水马龙,怎一个闹字可以描述。这还是马上要黄昏了,若是上下午那要多热闹啊!
还是这世俗世界好啊!修道修仙多苦啊!每天板着个脸,不是打坐,就是打坐,哪有这里热闹。
飞羽望着热闹非凡的城镇生活,心中生出一丝留恋之情。
不好,道心不稳,该死的,我怎么会生出这种留恋世俗生活的念想。飞羽立即双手合十、盘腿打坐,不顾来往人群的侧目。
修道修仙,其路艰辛无比,需要大意志大智慧才能走下去,很多天赋极佳的修道者因为无法抛开身边庶务,贪念红尘,耽误了修道之途,到老时已经后悔晚矣,只得身死神灭。飞羽对此自然知道,特别是当他在测试大会上表现出极高的逆天的天赋后,天衍真人不止一次提醒他。
淡淡的玄光出现在飞羽的双掌周边,形成一个小圈,小圈向外扩散而去,直至消... -->>
从怪胎变成天才飞羽只用了一天的时间,一天之前是人人非议的不明少年,一天之后是人人羡慕的天才少年,这种大起大落的感觉令飞羽一时间很难接受,唯一习惯的就是那些指指点点,不过成为天才少年之后,多了一些女孩子们的身影,令飞羽有些陶醉。
这种陶醉的日子一晃就是半个月,这半个月的时间里,飞羽渐渐地走出了自我设置的阴影,恢复了活泼好动的本性,就连一向油嘴滑舌的扬斩师兄都不是他的对手,好几次都被他说的满脸黑线。
这天飞羽正在打坐的时候,突然感觉到体内有些异动,立即用神识审视自己的身体,发现混沌千目虫居然苏醒了。
太好了,这家伙苏醒了,有晶石可赚了。扬斩师兄果然聪明,居然能想到让我带着这只爬虫去给别人测试属性。
这几天飞羽对《万灵御兽诀》做了大量的学习和研究,特别是混动千目虫,如今已能完全驱使,不过这是理论上的,还需要一定的实践。
飞羽捏动法诀,开始尝试着驱使混沌千目虫,立即遭到了混动千目虫的反抗,法诀差一点被破了,幸好飞羽模拟过无数遍了,很快便控制住了情绪有些波动的混沌千目虫。
“小样,看你往哪里跑,给小哥我出来!”随着法诀的变换,混沌千目虫心不甘、情不愿的从飞羽食指尖上钻了出来。看着这个毛茸茸长着无数腿的千目怪物,飞羽得意洋洋道:“爬虫,你既然认我做了主人,那你以后就要听我的,我才不管你是上古灵兽还是洪荒灵兽,总之在小哥我面前,是龙你要给我盘着,是虎你要给我卧着,要不然惹得小哥我生气了,便把你这些腿都给你拔了,让你变成特等残废。”
混沌千目虫似乎听明白了飞羽的话,两只触角在半空中点了点,便小心翼翼地趴在飞羽的手掌上一动不动。
飞羽从《万灵御兽诀》中获知,当时混沌千目虫之所以会对自己认主,一是因为他灵根属性太强悍,将灵碑撑爆,使得混沌千目虫获得了自由;二是混沌千目虫在天羽的测试中已经被引导出了所有灵力,如若再不停下就会力竭而亡。而飞羽因为灵根属性极强,特别适合混沌千目虫滋养,无奈之下混沌千目虫才被迫选择认主。
否则,谁愿意失去自由,而且还是一个才有二魂地灵之境的小家伙。想当年,天荡那位师祖名震十界,已经修炼到了六魄天枢大圆满境界,也只是将混沌千目虫制服,而混沌千目虫宁愿被封印在灵碑之中,也不愿认其为主。
飞羽连续试验了几次,发现混沌千目虫非常配合,便兴冲冲地下了山,一边走一边幻想着无数的晶石落进了自己的口袋。
有钱了,有钱了,我这次有钱了。飞羽一边哼着怪异的调子,一边欣赏着沿途的风景。
今天,他发现天特别的蓝,树特别的绿,就连那五大三粗的村妇都美艳无比,娇滴滴的就像花儿一样。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啊!
天荡城就在天荡山下八百里处,八百里的距离对于那些可以驱使法宝的师兄弟们来说,也就半个时辰的路程,但是对于飞羽来说,那至少要走上四五个时辰,好在飞羽还算健硕,汗水流了不少,却并不十分劳累。
约莫走了四个半时辰,飞羽终于进了天荡城。一进城,飞羽便被这里的繁华吸引住了,人来人往车水马龙,怎一个闹字可以描述。这还是马上要黄昏了,若是上下午那要多热闹啊!
还是这世俗世界好啊!修道修仙多苦啊!每天板着个脸,不是打坐,就是打坐,哪有这里热闹。
飞羽望着热闹非凡的城镇生活,心中生出一丝留恋之情。
不好,道心不稳,该死的,我怎么会生出这种留恋世俗生活的念想。飞羽立即双手合十、盘腿打坐,不顾来往人群的侧目。
修道修仙,其路艰辛无比,需要大意志大智慧才能走下去,很多天赋极佳的修道者因为无法抛开身边庶务,贪念红尘,耽误了修道之途,到老时已经后悔晚矣,只得身死神灭。飞羽对此自然知道,特别是当他在测试大会上表现出极高的逆天的天赋后,天衍真人不止一次提醒他。
淡淡的玄光出现在飞羽的双掌周边,形成一个小圈,小圈向外扩散而去,直至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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