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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两个干什么的?喂,穿制服的那两个?
“哪个是姚青?”沈文进门就问。床上两只,地上一只。
赵亮正翘着二郎腿顶着一个鸟窝坐在桌边喝粥呢,一抬眼,差点呛着,学校话剧社团就在球迷协会隔壁,两社团还搞过几次联谊,可我怎么从没见过这人啊,看年纪像指导老师。咦,后面那人还系着腰带呢,话剧社什么时候这么敬业了?那腰上别的怎么这么像枪啊。啊?枪?等等,这服装看起来也很专业啊?难道难道是真的,天哪,姚青,你做什么了直接把解放军叔叔都招来了?
姚青自己也是十分忐忑加一头雾水。
“你就是姚青?”沈文见着姚青其实是有些意外的,虽然已经知道了是个学生年纪肯定大不了,只是他原本以为会是个高高壮壮的,没想到是个这么白净的,甚至有点秀气了。
姚青点点头。
“我来是有事相求的。你不必顾虑太多,先上车吧,咱们车上说。”
姚青听他这么说就安心不少,虽然还是疑惑他能帮解放军叔叔什么忙,但还是乖乖上了车,跟赵亮摆摆手,说了句没事。
吉普车马力全开,直奔医院小食堂。在车上沈文跟领导做了汇报,又把事情的原委和病人的情况跟姚青说了。
原来是这样啊,姚青一颗心终于落回了肚子里。事情就是某个军队领导的孩子切了胃,喝了两次他烧的玉米粥,初步猜测还就爱喝他做的,至于什么原因,谁知道呢生病的人总是难琢磨的。所以就有了吉普车开到饭店再开到学校把他带到这来的这么个情况。
姚青并不自大地认为他做的粥就比饭店大厨做的好,但既然是为了厌食的病人,那他自然是尽力而为了。实际上区别就在于他做的粥糙了一点。孟彦隋本身并不喜欢喝粥,做了手术以后尤其没有胃口,厌食反应很明显,其实是想吃一点有些嚼头的东西的。但医生叮嘱要吃流食。大饭店的粥都较鲜,他吃了反而犯恶心,家里送来的他说吃着木,总之就是不合口味。
姚青做的玉米粥芡得粘而不厚,玉米颗粒小,而且是先蒸过的,入口既软绵又需要用牙齿舌头再抿一下,这就要求蒸的时候要把时间火候掌握好。总之就是合了孟少爷的胃了。
可现在的问题是,病人爱喝玉米粥,这食堂里没有玉米要他怎么烧,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要不然换地瓜粥行不行?”姚青指着地上一堆番薯问沈文。
沈文也傻眼了,这是他的失误,他应该先确认一下的,也只能硬着头皮给首长汇报。
孟昭华立刻做出指示,马上着人去买,先烧地瓜粥。
既然事情看来很急,姚青想米汤慢慢熬的话实在太费时,改用高压锅会快一些,不过口感上可能会打一点折扣。病人爱吃玉米粥,可能是偏爱清,淡,甘。刚动完切胃手术,地瓜粒要切得非常小颗,米汤熬好以后,把地瓜放到锅上蒸,半分钟用筷子试一下硬度,因为食堂的这种比较大的蒸锅姚青从来没用过,怕蒸成地瓜泥了。
蒸好把地瓜倒进玻璃碗,随手抓一点绵糖撒到上面,因为这个时候的地瓜,没有白露以后的甜,盖上盖子。几分钟以后,把转了几次火的米汤转最大火翻起花,地瓜粒和勾芡得很薄的淀粉倒进去,搅拌几下,煮沸转小火一分钟,这地瓜粥就成了。
姚青做了无数次的地瓜粥,这一次用的时间最短。米煮到十分烂,地瓜粒绵而不散,红白配装在青花细瓷小碗里。看着这吗精致的小碗,姚青想,这一定是个注重视觉享受的病人。
果然,孟彦隋很赏脸地吃了半碗,包括晚一些和再晚一些时候的玉米粥。这似乎真的验证了孟家小孙女早先说的那句话:她家小叔叔不是不喜欢吃饭,而是只喜欢吃那家饭店的那位叔叔做的饭。
们两个干什么的?喂,穿制服的那两个?
“哪个是姚青?”沈文进门就问。床上两只,地上一只。
赵亮正翘着二郎腿顶着一个鸟窝坐在桌边喝粥呢,一抬眼,差点呛着,学校话剧社团就在球迷协会隔壁,两社团还搞过几次联谊,可我怎么从没见过这人啊,看年纪像指导老师。咦,后面那人还系着腰带呢,话剧社什么时候这么敬业了?那腰上别的怎么这么像枪啊。啊?枪?等等,这服装看起来也很专业啊?难道难道是真的,天哪,姚青,你做什么了直接把解放军叔叔都招来了?
姚青自己也是十分忐忑加一头雾水。
“你就是姚青?”沈文见着姚青其实是有些意外的,虽然已经知道了是个学生年纪肯定大不了,只是他原本以为会是个高高壮壮的,没想到是个这么白净的,甚至有点秀气了。
姚青点点头。
“我来是有事相求的。你不必顾虑太多,先上车吧,咱们车上说。”
姚青听他这么说就安心不少,虽然还是疑惑他能帮解放军叔叔什么忙,但还是乖乖上了车,跟赵亮摆摆手,说了句没事。
吉普车马力全开,直奔医院小食堂。在车上沈文跟领导做了汇报,又把事情的原委和病人的情况跟姚青说了。
原来是这样啊,姚青一颗心终于落回了肚子里。事情就是某个军队领导的孩子切了胃,喝了两次他烧的玉米粥,初步猜测还就爱喝他做的,至于什么原因,谁知道呢生病的人总是难琢磨的。所以就有了吉普车开到饭店再开到学校把他带到这来的这么个情况。
姚青并不自大地认为他做的粥就比饭店大厨做的好,但既然是为了厌食的病人,那他自然是尽力而为了。实际上区别就在于他做的粥糙了一点。孟彦隋本身并不喜欢喝粥,做了手术以后尤其没有胃口,厌食反应很明显,其实是想吃一点有些嚼头的东西的。但医生叮嘱要吃流食。大饭店的粥都较鲜,他吃了反而犯恶心,家里送来的他说吃着木,总之就是不合口味。
姚青做的玉米粥芡得粘而不厚,玉米颗粒小,而且是先蒸过的,入口既软绵又需要用牙齿舌头再抿一下,这就要求蒸的时候要把时间火候掌握好。总之就是合了孟少爷的胃了。
可现在的问题是,病人爱喝玉米粥,这食堂里没有玉米要他怎么烧,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要不然换地瓜粥行不行?”姚青指着地上一堆番薯问沈文。
沈文也傻眼了,这是他的失误,他应该先确认一下的,也只能硬着头皮给首长汇报。
孟昭华立刻做出指示,马上着人去买,先烧地瓜粥。
既然事情看来很急,姚青想米汤慢慢熬的话实在太费时,改用高压锅会快一些,不过口感上可能会打一点折扣。病人爱吃玉米粥,可能是偏爱清,淡,甘。刚动完切胃手术,地瓜粒要切得非常小颗,米汤熬好以后,把地瓜放到锅上蒸,半分钟用筷子试一下硬度,因为食堂的这种比较大的蒸锅姚青从来没用过,怕蒸成地瓜泥了。
蒸好把地瓜倒进玻璃碗,随手抓一点绵糖撒到上面,因为这个时候的地瓜,没有白露以后的甜,盖上盖子。几分钟以后,把转了几次火的米汤转最大火翻起花,地瓜粒和勾芡得很薄的淀粉倒进去,搅拌几下,煮沸转小火一分钟,这地瓜粥就成了。
姚青做了无数次的地瓜粥,这一次用的时间最短。米煮到十分烂,地瓜粒绵而不散,红白配装在青花细瓷小碗里。看着这吗精致的小碗,姚青想,这一定是个注重视觉享受的病人。
果然,孟彦隋很赏脸地吃了半碗,包括晚一些和再晚一些时候的玉米粥。这似乎真的验证了孟家小孙女早先说的那句话:她家小叔叔不是不喜欢吃饭,而是只喜欢吃那家饭店的那位叔叔做的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