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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金石剥离了出来。五指嵌入皮肉的时候,注入了灵力。那名少年没感觉到任何血肉剥离的痛苦,便死去了。
萧如松撤了手,那名少年便软绵绵地靠在了他身上。他一只手覆在那少年尸身的后背,抬头看这一方世界的黑红之气慢慢退去,嘴里缓缓吐出了四个字。
“对你不起。”
金石早已与少年融为一体,那些杀戮之气全部以少年为源头,蹿入凶兽体内,再催化衍生。
所以,萧如松引渡回这些杀戮之气的时候,看到了少年的过去。
少年叫什么名字,连他自己都忘了,记忆里只有一个跟金同音的音节。循着记忆回到最初,那是金唯一一段还算快乐的时光,但这份快乐已经在记忆的深处变得模糊不清。
清晰的记忆,是从一片血红开始的。
一群村民吵闹着涌进一家破旧散乱的小院,嘴里嚷嚷着“妖邪祭天”“还村宁静”诸如此类的话。
想来也不过就是邪教、祭祀一类的活动。
越是穷远的地方,越容易听信“方士”的胡言乱语。妖邪不一定作怪,这世界作怪最多的一定是人心。
锄头、柴刀、方铲,胡乱地落下来,金只看到一片阴影倒在自己身上,那是他的父母。鲜血彻底挡住了他的视线。
再醒来时,是在乱葬岗。金从腐臭冲天的人堆里爬出来,一直跑一直跑,一心只想着离那片杀死他过去的地方越远越好。
这样一路跑,一路乞讨,不知过了多久,也不知到了哪里。少年的衣服已经短了一小截的时候,他遇上了人牙子。转着被卖了几手,最后落在一个邪教手里,被当作展示“神功”的试验品。
他病了好,好了病,身体虚弱到不行。一日夜里,他听到门外的两个人说话。
“都这样了,用不了了。带着也是累赘,杀了吧。”
金撑着两条软绵绵的腿爬到窗外,在夜色里爬进了河边一个废弃的柳叶舟里。他就那么躺着,一路飘出了很远。再次踏上土地的时候,那里的人说话他已经听不懂了。
金已经过了最适合乞讨的年纪,他虽然瘦,却还是看着大了一些,很难再讨到那些人的怜悯了。于是他学会了偷,偷那些穿得好的、钱袋子都拿发光料子做的人;学会了抢,抢那些市集上眼睛放在别人胸脯和屁股上的人,扯了钱袋子就跑。
他靠着这些小偷小摸活着,仍然在不停地走。金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只知道自己永远不会停下来。
常在河边走,总有湿鞋的时候。那次金在一个村里偷了些鸡、摸了些鸭。那时他生了病,发了烧,没办法才在那个村多待了几日。陆续丢了东西的村里人,很快从枯草垛里把他揪了出来。
这是个远离城镇的偏远村落,运行的还是自己古老的制度。没人愿意给这个外来的贼网开一面,更不会有人大发善心收留这样一个外人。
“心术不正的人,杀了吧。”
杀了吧……杀了吧……杀了吧……
又是“杀了吧”。
是不是不管什么事情,只要用“杀了吧”三个字就都可以解决。
金被关在泛着霉味的废弃柴屋里。脑海里还在不停地重复那三个字。
他躲在柴门后面,一锄头打在了进来的那个人的后背上。那人当时就倒在血泊里,起不来了。
这人是来拉他去杀的。而这是金杀的第一个人。
他尝到了血腥的味道,便一发不可收拾。
借着自己瘦小的身形,藏在墙角,一锄头挖在过路人的后脑勺上;藏在别人的院子里,夜半的时候再摸进去,一刀扎在人心口,睡梦中的人连喊都喊不出来就咽了气;又或者只是窝在树叶后面,搬着石头随机砸一个过路的村民……
全都是笨得不能再笨的办法,但金很开心。他好像终于懂了,那些人为什么总说“杀了吧”。原来杀人这么简单。况且自己不杀,别人就会来要他的命。
村里人心惶惶,终于去镇上请了驻地仙家。金又跑了。
这次他沿着山一路走,越走越远,越走越冷。
没人知道一个十岁出头的孩子,靠一双腿走了多久才走到北境;也没人知道他是怎么在那些山岭之中躲过兽族的攻击和北境领主的窥视,走到了千暮山。
连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这到底算运气好,还是不好。
直到他掉到火山里,找到一块白色的石头,他又觉得自己是运气好的。分明是个石头,金也从没有修习过,但他就是觉察到了自己和这石头之间的感应。
同样的对于杀戮的渴望。
不杀人,他就会被人杀。秉着这样的信念,他忍下了烈火焚骨的痛楚,和白色石头融为了一体。
不仅北境几域的领主没想到,萧如松在内的这几人也没想到,造就一片血屠地狱的,竟然是这样一个少年人。
萧如松知道,金只是在成长的路上被灌注了“杀戮能解决一切问题”的错误认知。
金像一只惊弓之鸟,始终怀揣着惊惧,在不断地逃亡。他只知道自己不动手,也会有别人动手。
没人教金正确的生存方式,甚至没人在意他是否活着。只有杀戮,能给他安全感。
他只是太想活着了。
萧如松曾经听过一个民间的传闻。说人在死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会成为他下辈子信念的起点。
现如今还没人参透天机成为真正的神,也无人知道投生转世之道到底如何运转。
但萧如松还是选择相信金会有下一个人生,也就相信了这个笑谈一般的传闻。
所以他几乎是在开口的一瞬间,就出手结果了金的性命。
只有真正心狠的人,才会拥有最坚定的意志。
心狠,不是要“杀人如麻”,不是要视人命为草芥。而是能“狠”到抛开世俗,“狠”到放下情感,“狠”到不被原始的欲望所控。那样才算真的无惧无畏,意志才不会为外物所动摇。
杀戮确实容易上瘾,恨意能将一个人逼到绝境。但爱和希望,却又能让人重新活着。
这辈子恨够了,那下辈子,就带着爱活下去吧。
,将金石剥离了出来。五指嵌入皮肉的时候,注入了灵力。那名少年没感觉到任何血肉剥离的痛苦,便死去了。
萧如松撤了手,那名少年便软绵绵地靠在了他身上。他一只手覆在那少年尸身的后背,抬头看这一方世界的黑红之气慢慢退去,嘴里缓缓吐出了四个字。
“对你不起。”
金石早已与少年融为一体,那些杀戮之气全部以少年为源头,蹿入凶兽体内,再催化衍生。
所以,萧如松引渡回这些杀戮之气的时候,看到了少年的过去。
少年叫什么名字,连他自己都忘了,记忆里只有一个跟金同音的音节。循着记忆回到最初,那是金唯一一段还算快乐的时光,但这份快乐已经在记忆的深处变得模糊不清。
清晰的记忆,是从一片血红开始的。
一群村民吵闹着涌进一家破旧散乱的小院,嘴里嚷嚷着“妖邪祭天”“还村宁静”诸如此类的话。
想来也不过就是邪教、祭祀一类的活动。
越是穷远的地方,越容易听信“方士”的胡言乱语。妖邪不一定作怪,这世界作怪最多的一定是人心。
锄头、柴刀、方铲,胡乱地落下来,金只看到一片阴影倒在自己身上,那是他的父母。鲜血彻底挡住了他的视线。
再醒来时,是在乱葬岗。金从腐臭冲天的人堆里爬出来,一直跑一直跑,一心只想着离那片杀死他过去的地方越远越好。
这样一路跑,一路乞讨,不知过了多久,也不知到了哪里。少年的衣服已经短了一小截的时候,他遇上了人牙子。转着被卖了几手,最后落在一个邪教手里,被当作展示“神功”的试验品。
他病了好,好了病,身体虚弱到不行。一日夜里,他听到门外的两个人说话。
“都这样了,用不了了。带着也是累赘,杀了吧。”
金撑着两条软绵绵的腿爬到窗外,在夜色里爬进了河边一个废弃的柳叶舟里。他就那么躺着,一路飘出了很远。再次踏上土地的时候,那里的人说话他已经听不懂了。
金已经过了最适合乞讨的年纪,他虽然瘦,却还是看着大了一些,很难再讨到那些人的怜悯了。于是他学会了偷,偷那些穿得好的、钱袋子都拿发光料子做的人;学会了抢,抢那些市集上眼睛放在别人胸脯和屁股上的人,扯了钱袋子就跑。
他靠着这些小偷小摸活着,仍然在不停地走。金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只知道自己永远不会停下来。
常在河边走,总有湿鞋的时候。那次金在一个村里偷了些鸡、摸了些鸭。那时他生了病,发了烧,没办法才在那个村多待了几日。陆续丢了东西的村里人,很快从枯草垛里把他揪了出来。
这是个远离城镇的偏远村落,运行的还是自己古老的制度。没人愿意给这个外来的贼网开一面,更不会有人大发善心收留这样一个外人。
“心术不正的人,杀了吧。”
杀了吧……杀了吧……杀了吧……
又是“杀了吧”。
是不是不管什么事情,只要用“杀了吧”三个字就都可以解决。
金被关在泛着霉味的废弃柴屋里。脑海里还在不停地重复那三个字。
他躲在柴门后面,一锄头打在了进来的那个人的后背上。那人当时就倒在血泊里,起不来了。
这人是来拉他去杀的。而这是金杀的第一个人。
他尝到了血腥的味道,便一发不可收拾。
借着自己瘦小的身形,藏在墙角,一锄头挖在过路人的后脑勺上;藏在别人的院子里,夜半的时候再摸进去,一刀扎在人心口,睡梦中的人连喊都喊不出来就咽了气;又或者只是窝在树叶后面,搬着石头随机砸一个过路的村民……
全都是笨得不能再笨的办法,但金很开心。他好像终于懂了,那些人为什么总说“杀了吧”。原来杀人这么简单。况且自己不杀,别人就会来要他的命。
村里人心惶惶,终于去镇上请了驻地仙家。金又跑了。
这次他沿着山一路走,越走越远,越走越冷。
没人知道一个十岁出头的孩子,靠一双腿走了多久才走到北境;也没人知道他是怎么在那些山岭之中躲过兽族的攻击和北境领主的窥视,走到了千暮山。
连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这到底算运气好,还是不好。
直到他掉到火山里,找到一块白色的石头,他又觉得自己是运气好的。分明是个石头,金也从没有修习过,但他就是觉察到了自己和这石头之间的感应。
同样的对于杀戮的渴望。
不杀人,他就会被人杀。秉着这样的信念,他忍下了烈火焚骨的痛楚,和白色石头融为了一体。
不仅北境几域的领主没想到,萧如松在内的这几人也没想到,造就一片血屠地狱的,竟然是这样一个少年人。
萧如松知道,金只是在成长的路上被灌注了“杀戮能解决一切问题”的错误认知。
金像一只惊弓之鸟,始终怀揣着惊惧,在不断地逃亡。他只知道自己不动手,也会有别人动手。
没人教金正确的生存方式,甚至没人在意他是否活着。只有杀戮,能给他安全感。
他只是太想活着了。
萧如松曾经听过一个民间的传闻。说人在死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会成为他下辈子信念的起点。
现如今还没人参透天机成为真正的神,也无人知道投生转世之道到底如何运转。
但萧如松还是选择相信金会有下一个人生,也就相信了这个笑谈一般的传闻。
所以他几乎是在开口的一瞬间,就出手结果了金的性命。
只有真正心狠的人,才会拥有最坚定的意志。
心狠,不是要“杀人如麻”,不是要视人命为草芥。而是能“狠”到抛开世俗,“狠”到放下情感,“狠”到不被原始的欲望所控。那样才算真的无惧无畏,意志才不会为外物所动摇。
杀戮确实容易上瘾,恨意能将一个人逼到绝境。但爱和希望,却又能让人重新活着。
这辈子恨够了,那下辈子,就带着爱活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