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怂了,嘟囔一声:好男不跟女斗。
谢映登把丑小子从地上拽起来,然后一起来到李风身前。李风看到没啥事,就摆摆手,叫学员们继续回去上课。
只有呼玛不大放心,留在李风身边。结果,弄得那个丑小子身上就跟长了虱子似的,浑身都不自在。
而谢映登则笑嘻嘻地说起来:“风哥,这是阿丑,是从济州东阿来京师的。叔父他们将爆竹弄出来的,我特意来向风哥报喜。结果阿丑这小子非得说要给你个惊喜,就在院子里放了一个。他还装作山贼要打劫,这么大人了,学什么不好,非得学山贼草寇的做派,说你什么好呢——”
“你你你——都是你叫俺做的好不好!”那丑小子急得脑门子上青筋直蹦。
谢映登踮着脚尖,拍拍对方的肩膀,他虽然在同龄人之中,已经算是长得高大,不过和丑汉相比,还是差了一大截:“阿丑,不要在意那些细节嘛,来,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风公子,快点叫风哥。”
丑小子则咣当着大眼珠子:“好像年龄还没有俺大呢。”
李风盯着他瞅了半天,忽然问道:“你可姓程?”
“嗯?”那丑汉一愣。
李风心里更有底了:“可是名为咬金?”
“你怎么知晓俺的名姓,肯定是谢科,小科子告诉你的对不对?”丑汉觉得小科子这个名字叫起来挺顺嘴的。
果然是你!李风的嘴角也浮现出笑意,一想到“咬金”这个名字,他就想笑:能取出这么接地气的名字,肯定是财迷啊!
至于这厮归唐之后,又取了个文绉绉的程知节,就颇为无趣了,还是咬金好,听着就喜庆。
而且程咬金的出身,其实也不差,祖、父也都是官员,绝非像演义里所说,是个私盐贩子。要知道,隋朝的时候,盐铁都是开放的,哪来的私盐贩子?
想不到,这货竟然跟谢映登还是旧识,估计两家是世交吧。
于是,把人都让到屋里,呼玛也去了教室。临走的时候,这胡女还很认真地告诉李风:若是论起马上功夫,她肯定不是这丑汉的对手。
这样一来,程咬金才感觉赚回了一些颜面,朝着李风叫了一声“风哥”。毕竟,他虽然向往江湖游侠、绿林大盗那种无拘无束的生活,但是自幼也是读过诗书的,听说过风公子的大名。
“咬金,你那个巡山大王实在太Low了,不如叫混世魔王的好。”李风瞧着程咬金那浓浓的眉毛以及不安分的五官就想笑。来来来,赶紧合个影儿吧,把你的丑脸变成永恒。
阿丑这个小名,估计是赖名好养活。这货肯定好养活啊,就是最后落了个名副其实。
虽然不知道啥是Low,但是程咬金还是大致听明白了,不由得击节叫好:“混世魔王,还是风哥你这个厉害,听着就霸气!”
其实,程咬金加入瓦岗军,也不是像演义里那般,截了皇杠,这才反上瓦岗山的;而是乱世之际,他组织乡勇,护卫家乡,后来被李密赏识,这才邀请加入瓦岗军。也算是过了当山大王的瘾。
逗了程咬金几句,李风就从谢映登那里要来鞭炮的成品瞧了瞧,大致跟后世的样子差不多。而且无论鞭炮大小,捻子都比较长,这样放起来比较安全。
毕竟这时候的人没放过这种鞭炮,点着之后,估计还都傻傻地站在旁边不知道跑呢。
“走,出去试试效果!”李风招呼小奴奴一声,一起去了大门外。当然要在街面上放,就当做广告了,反正这时候,也没有禁放令。京城怎么了,也得在鞭炮声中颤抖。
怂了,嘟囔一声:好男不跟女斗。
谢映登把丑小子从地上拽起来,然后一起来到李风身前。李风看到没啥事,就摆摆手,叫学员们继续回去上课。
只有呼玛不大放心,留在李风身边。结果,弄得那个丑小子身上就跟长了虱子似的,浑身都不自在。
而谢映登则笑嘻嘻地说起来:“风哥,这是阿丑,是从济州东阿来京师的。叔父他们将爆竹弄出来的,我特意来向风哥报喜。结果阿丑这小子非得说要给你个惊喜,就在院子里放了一个。他还装作山贼要打劫,这么大人了,学什么不好,非得学山贼草寇的做派,说你什么好呢——”
“你你你——都是你叫俺做的好不好!”那丑小子急得脑门子上青筋直蹦。
谢映登踮着脚尖,拍拍对方的肩膀,他虽然在同龄人之中,已经算是长得高大,不过和丑汉相比,还是差了一大截:“阿丑,不要在意那些细节嘛,来,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风公子,快点叫风哥。”
丑小子则咣当着大眼珠子:“好像年龄还没有俺大呢。”
李风盯着他瞅了半天,忽然问道:“你可姓程?”
“嗯?”那丑汉一愣。
李风心里更有底了:“可是名为咬金?”
“你怎么知晓俺的名姓,肯定是谢科,小科子告诉你的对不对?”丑汉觉得小科子这个名字叫起来挺顺嘴的。
果然是你!李风的嘴角也浮现出笑意,一想到“咬金”这个名字,他就想笑:能取出这么接地气的名字,肯定是财迷啊!
至于这厮归唐之后,又取了个文绉绉的程知节,就颇为无趣了,还是咬金好,听着就喜庆。
而且程咬金的出身,其实也不差,祖、父也都是官员,绝非像演义里所说,是个私盐贩子。要知道,隋朝的时候,盐铁都是开放的,哪来的私盐贩子?
想不到,这货竟然跟谢映登还是旧识,估计两家是世交吧。
于是,把人都让到屋里,呼玛也去了教室。临走的时候,这胡女还很认真地告诉李风:若是论起马上功夫,她肯定不是这丑汉的对手。
这样一来,程咬金才感觉赚回了一些颜面,朝着李风叫了一声“风哥”。毕竟,他虽然向往江湖游侠、绿林大盗那种无拘无束的生活,但是自幼也是读过诗书的,听说过风公子的大名。
“咬金,你那个巡山大王实在太Low了,不如叫混世魔王的好。”李风瞧着程咬金那浓浓的眉毛以及不安分的五官就想笑。来来来,赶紧合个影儿吧,把你的丑脸变成永恒。
阿丑这个小名,估计是赖名好养活。这货肯定好养活啊,就是最后落了个名副其实。
虽然不知道啥是Low,但是程咬金还是大致听明白了,不由得击节叫好:“混世魔王,还是风哥你这个厉害,听着就霸气!”
其实,程咬金加入瓦岗军,也不是像演义里那般,截了皇杠,这才反上瓦岗山的;而是乱世之际,他组织乡勇,护卫家乡,后来被李密赏识,这才邀请加入瓦岗军。也算是过了当山大王的瘾。
逗了程咬金几句,李风就从谢映登那里要来鞭炮的成品瞧了瞧,大致跟后世的样子差不多。而且无论鞭炮大小,捻子都比较长,这样放起来比较安全。
毕竟这时候的人没放过这种鞭炮,点着之后,估计还都傻傻地站在旁边不知道跑呢。
“走,出去试试效果!”李风招呼小奴奴一声,一起去了大门外。当然要在街面上放,就当做广告了,反正这时候,也没有禁放令。京城怎么了,也得在鞭炮声中颤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