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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他起身,端正的面对着面前比她矮了一个头的女孩。
晴凤眨了眨眼,顿觉尴尬。她怎么就忘了,他或许根本就不记得她。
面前的男子,举止优雅端庄,比起脑海里那模糊的影子,似乎变了不少,可是尽管这样,她还是一眼就能认出他。他就是曾经给她喝血的大哥哥。
他真的变了好多,变得更高大挺拔了,也更稳健成熟了。以前的他似乎很温柔纯和,而现在的他,似乎更加阳光健朗了。或许是常年在军营里的缘故,他身上文人的气息很少,倒是从头到脚都透露着一股正气。
至于摸样……晴凤只看了一眼就低下了头,小耳朵红红的。
而这时,跟着晴凤出来的小杨朝白宇豪说道:“白将军,这位是我们奉圣医的妹妹,我们奉圣医不在医馆里,您有何事不妨跟我们小姐说吧。”
圣医的妹妹?白宇豪低喃的重复了一遍,像是回想起什么,他突然诧异起来:“你就是当初的那个小姑娘?晴……晴……”晴什么来着。
晴凤见他还能想起自己,顿时心中一喜,赶紧帮他接话:“我叫晴凤。”
“对,就是晴凤。”白宇豪顿时也有些惊喜,“没想到几年不见,当年的小姑娘都长这般大了。”
晴凤再次低下了头,两只耳朵更红了。
对于面前的女孩,白宇豪要说忘记,肯定是忘不了的。当年盛莫的事,他可是亲自参与进去了的。且同柳雪岚在密室里的那一次,算是他最后一次见柳雪岚,怎么可能轻易忘记呢?
只不过六年的时间,小晴凤早就从黄毛小丫头变成了标志的小美人,个子长高了不说,眉眼也长开了,所以一时半会他才没想起来。此刻终于知道对方是谁,他也觉得惊喜。再如何说,大家也都是旧识,曾经在一起面对危险,算是患难与共过。
那小杨见两人是旧识,也就没再搭腔了,且非常有眼力劲的退远了一些,让两人更为方便说话。
晴凤羞赧归羞赧,但脑袋还算清晰。
抬起头,她有些腼腆的问道:“白大哥,这么晚了,你到医馆找我大哥有事吗?”
白宇豪叹了口气,神色突然变得凝重起来。“我娘不知道染上了什么疾症,终日精神恍惚,请了许多大夫看过都不见好转,我刚刚回京,听说圣医在此,就想请圣医前去替我娘看看。”
晴凤蹙起了秀眉:“有这样的事?”
白宇豪点了点头,再次叹了口气,炯亮的神色也暗淡起来。“我这些年一直在外,对爹娘的事关心得太少,爹娘也不想让我在外担心,就将此事一直瞒着,我回来之时,发现娘的病情已经颇为严重了。我深知圣医医术超绝,所以厚着脸皮前来,希望他能给个薄面替我娘看看。”
晴凤为难的皱起了眉:“白大哥,实在很抱歉,我哥这些天并不在医馆之中,而是有急事外出了。”
闻言,白宇豪的神色多了一抹失望:“他出去了吗?那他什么时候能回来你知道吗?”
晴凤摇头。“不知道。”哥哥说有几味药材很稀缺,要去比较远的地方,估计几天之内都不能回京吧?
白宇豪紧紧的抿着薄唇,眼底多了一丝悲伤,让他身上的阳光之气似乎都黯淡了下去,仿佛被阴云笼罩一般。他离家多年,未能在父母面前尽一份孝道,如今虽然铠甲而归,可是娘却传来如此噩耗,每次一想到这些,他心里就堵得难受。
看着面前表现得很为难的女孩,他僵硬的扯出一抹笑:“晴凤姑娘,白某打扰了,这就告辞。”
不难看出他眼底有着浓浓的失望,晴凤见他要走,赶紧伸手拦下:“白大哥,等等。”
白宇豪不解的看着她。
晴凤赶紧说道:“白大娘生病了,你既然到医馆来,自然不能空手而回。虽然我哥不在,可是我们医馆还有其他的大夫,同样医术精湛、盛名在外,你若是信得过,我这就给你安排一位大夫前去替白大娘看病如何?”
白宇豪有些纠结,应该说他有些不大相信其他人的医术,可是面前的女孩又如此热情的要帮他,他不由得有些犹豫起来。
晴凤看出了他的犹豫,很认真的对他点头:“白大哥,你相信我吧,我们医馆里的大夫是全京城最好的大夫,都是我大哥亲自请回来的。不管白大娘的病有多难治,多请一名大夫看看总归是好的。不是吗?”
闻言,白宇豪觉得言之有理。虽然爹说请过不少大夫,可是全天下的大夫这么多,他相信总有人会医治好娘的疾病。若是因为偏见而错失了一名好的大夫,他恐怕会恨死自己。
想明白之后,他朝晴凤抱拳施了一礼:“那白某就先谢过晴凤姑娘了,不管我娘的病情能否得以救治,晴凤姑娘的好意白某都会铭记在心。”
见他如此客气,晴凤不大乐意了:“白大哥,你无需如此见外,能帮忙的我自然要尽所能及的帮忙。更何况当初要不是你施血救我,我可能早就饿死了。白大哥的大恩,我还未能报答呢。要说人情,应该是我欠了白大哥一个天大的人情才是。”
白宇豪想到当日之事,有些心虚的笑了笑。当初他也没想过要用血救她,只不过因为不想看到岚儿自残,所以他才会用自己的血救她。不过,他想,就算当初不是为了岚儿,他应该也不会吝啬那点血才是。只不过自己肯定想不出那样的方法救人。
至于岚儿……听说她又怀有身子,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如何?
暗自叹了一口气,他敛回思绪,朝晴凤谢道:“那就有劳晴凤姑娘了。”
晴凤也不敢耽搁,虽然医馆已经打烊大夫们都各自回家去了,可是几位大夫的家她是知道的。于是交代了小杨一些事后,她就带着白宇豪出了医馆匆匆的寻到大夫家中去。
晴凤帮忙安排的是一位姓李的大夫,此人五十来岁,是被奉亦枫高价聘请到医馆的。
说起这个聘用问题,这还是当初白心染想的办法。在茅山村开辟了药庄以后,她就想着把生意做大。
可是在古代,一般懂医的都是自立门户,极少出现搭伙工作的事。这样的谋生方式不但显得自私,而且收入不可观。别看医生这职业伟大,在这个封建落后的社会,行医者想凭医术混生活,其实是极为不容易的,可不像现代社会,仗着有先进的医疗技术,动不动就压榨老百姓的钱。
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些弊端,白心染就同奉亦枫商量,要给保和堂聘请几位资深的老大夫。
当时奉亦枫不理解。要知道,医术这东西相当于密术,可不是能随便外传的。
可听白心染解说一番之后,他也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接受了。没想到,保和堂的生意竟然从一开始就好得不得了。
首先,有承王府在其后撑腰,保和堂顺利开张。其次,保和堂就跟皇上的御医院一样,大夫众多,生病的人都会首选来此。一来,是因为保和堂的背景,二来,大夫多了,如果这位大夫不行,还有其他大夫,也省得东奔西跑的麻烦。
就是在保和堂中,要是谁遇到疑难杂症都会彼此探讨,对彼此的医术也有提高。毕竟每个人的经验不同,大家有了更多借鉴的机会。
最重要的是保和堂开的酬金比自己开医馆强。
对于这些曾... -->>
“你是?”他起身,端正的面对着面前比她矮了一个头的女孩。
晴凤眨了眨眼,顿觉尴尬。她怎么就忘了,他或许根本就不记得她。
面前的男子,举止优雅端庄,比起脑海里那模糊的影子,似乎变了不少,可是尽管这样,她还是一眼就能认出他。他就是曾经给她喝血的大哥哥。
他真的变了好多,变得更高大挺拔了,也更稳健成熟了。以前的他似乎很温柔纯和,而现在的他,似乎更加阳光健朗了。或许是常年在军营里的缘故,他身上文人的气息很少,倒是从头到脚都透露着一股正气。
至于摸样……晴凤只看了一眼就低下了头,小耳朵红红的。
而这时,跟着晴凤出来的小杨朝白宇豪说道:“白将军,这位是我们奉圣医的妹妹,我们奉圣医不在医馆里,您有何事不妨跟我们小姐说吧。”
圣医的妹妹?白宇豪低喃的重复了一遍,像是回想起什么,他突然诧异起来:“你就是当初的那个小姑娘?晴……晴……”晴什么来着。
晴凤见他还能想起自己,顿时心中一喜,赶紧帮他接话:“我叫晴凤。”
“对,就是晴凤。”白宇豪顿时也有些惊喜,“没想到几年不见,当年的小姑娘都长这般大了。”
晴凤再次低下了头,两只耳朵更红了。
对于面前的女孩,白宇豪要说忘记,肯定是忘不了的。当年盛莫的事,他可是亲自参与进去了的。且同柳雪岚在密室里的那一次,算是他最后一次见柳雪岚,怎么可能轻易忘记呢?
只不过六年的时间,小晴凤早就从黄毛小丫头变成了标志的小美人,个子长高了不说,眉眼也长开了,所以一时半会他才没想起来。此刻终于知道对方是谁,他也觉得惊喜。再如何说,大家也都是旧识,曾经在一起面对危险,算是患难与共过。
那小杨见两人是旧识,也就没再搭腔了,且非常有眼力劲的退远了一些,让两人更为方便说话。
晴凤羞赧归羞赧,但脑袋还算清晰。
抬起头,她有些腼腆的问道:“白大哥,这么晚了,你到医馆找我大哥有事吗?”
白宇豪叹了口气,神色突然变得凝重起来。“我娘不知道染上了什么疾症,终日精神恍惚,请了许多大夫看过都不见好转,我刚刚回京,听说圣医在此,就想请圣医前去替我娘看看。”
晴凤蹙起了秀眉:“有这样的事?”
白宇豪点了点头,再次叹了口气,炯亮的神色也暗淡起来。“我这些年一直在外,对爹娘的事关心得太少,爹娘也不想让我在外担心,就将此事一直瞒着,我回来之时,发现娘的病情已经颇为严重了。我深知圣医医术超绝,所以厚着脸皮前来,希望他能给个薄面替我娘看看。”
晴凤为难的皱起了眉:“白大哥,实在很抱歉,我哥这些天并不在医馆之中,而是有急事外出了。”
闻言,白宇豪的神色多了一抹失望:“他出去了吗?那他什么时候能回来你知道吗?”
晴凤摇头。“不知道。”哥哥说有几味药材很稀缺,要去比较远的地方,估计几天之内都不能回京吧?
白宇豪紧紧的抿着薄唇,眼底多了一丝悲伤,让他身上的阳光之气似乎都黯淡了下去,仿佛被阴云笼罩一般。他离家多年,未能在父母面前尽一份孝道,如今虽然铠甲而归,可是娘却传来如此噩耗,每次一想到这些,他心里就堵得难受。
看着面前表现得很为难的女孩,他僵硬的扯出一抹笑:“晴凤姑娘,白某打扰了,这就告辞。”
不难看出他眼底有着浓浓的失望,晴凤见他要走,赶紧伸手拦下:“白大哥,等等。”
白宇豪不解的看着她。
晴凤赶紧说道:“白大娘生病了,你既然到医馆来,自然不能空手而回。虽然我哥不在,可是我们医馆还有其他的大夫,同样医术精湛、盛名在外,你若是信得过,我这就给你安排一位大夫前去替白大娘看病如何?”
白宇豪有些纠结,应该说他有些不大相信其他人的医术,可是面前的女孩又如此热情的要帮他,他不由得有些犹豫起来。
晴凤看出了他的犹豫,很认真的对他点头:“白大哥,你相信我吧,我们医馆里的大夫是全京城最好的大夫,都是我大哥亲自请回来的。不管白大娘的病有多难治,多请一名大夫看看总归是好的。不是吗?”
闻言,白宇豪觉得言之有理。虽然爹说请过不少大夫,可是全天下的大夫这么多,他相信总有人会医治好娘的疾病。若是因为偏见而错失了一名好的大夫,他恐怕会恨死自己。
想明白之后,他朝晴凤抱拳施了一礼:“那白某就先谢过晴凤姑娘了,不管我娘的病情能否得以救治,晴凤姑娘的好意白某都会铭记在心。”
见他如此客气,晴凤不大乐意了:“白大哥,你无需如此见外,能帮忙的我自然要尽所能及的帮忙。更何况当初要不是你施血救我,我可能早就饿死了。白大哥的大恩,我还未能报答呢。要说人情,应该是我欠了白大哥一个天大的人情才是。”
白宇豪想到当日之事,有些心虚的笑了笑。当初他也没想过要用血救她,只不过因为不想看到岚儿自残,所以他才会用自己的血救她。不过,他想,就算当初不是为了岚儿,他应该也不会吝啬那点血才是。只不过自己肯定想不出那样的方法救人。
至于岚儿……听说她又怀有身子,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如何?
暗自叹了一口气,他敛回思绪,朝晴凤谢道:“那就有劳晴凤姑娘了。”
晴凤也不敢耽搁,虽然医馆已经打烊大夫们都各自回家去了,可是几位大夫的家她是知道的。于是交代了小杨一些事后,她就带着白宇豪出了医馆匆匆的寻到大夫家中去。
晴凤帮忙安排的是一位姓李的大夫,此人五十来岁,是被奉亦枫高价聘请到医馆的。
说起这个聘用问题,这还是当初白心染想的办法。在茅山村开辟了药庄以后,她就想着把生意做大。
可是在古代,一般懂医的都是自立门户,极少出现搭伙工作的事。这样的谋生方式不但显得自私,而且收入不可观。别看医生这职业伟大,在这个封建落后的社会,行医者想凭医术混生活,其实是极为不容易的,可不像现代社会,仗着有先进的医疗技术,动不动就压榨老百姓的钱。
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些弊端,白心染就同奉亦枫商量,要给保和堂聘请几位资深的老大夫。
当时奉亦枫不理解。要知道,医术这东西相当于密术,可不是能随便外传的。
可听白心染解说一番之后,他也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接受了。没想到,保和堂的生意竟然从一开始就好得不得了。
首先,有承王府在其后撑腰,保和堂顺利开张。其次,保和堂就跟皇上的御医院一样,大夫众多,生病的人都会首选来此。一来,是因为保和堂的背景,二来,大夫多了,如果这位大夫不行,还有其他大夫,也省得东奔西跑的麻烦。
就是在保和堂中,要是谁遇到疑难杂症都会彼此探讨,对彼此的医术也有提高。毕竟每个人的经验不同,大家有了更多借鉴的机会。
最重要的是保和堂开的酬金比自己开医馆强。
对于这些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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