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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手里牵着的狗都会自叹不如。
同时,我也是个左撇子,从小和别人不一样。
别人习惯右手喝水写字,而我习惯用左手解决生活中的任何事情。
包括牵手。
那是我第一次被表白,我依稀记得,午后的阳光挥洒在她长满青春痘的脸上,红晕掩盖了她的粉刺。
她双手捧起,递给我一封蛮厚的信,双脚扭捏着,我知道这代表什么意思。
只是,当时我的左手牵着我家的狗,根本腾不出空间去接收那封信,我就这么干瞪着眼,直到对方眼里噙出了泪,丢下信封转身撒腿跑开。
等我再见不到她身影的时候,低头发现信封已经被狗叼起,我心里想着这样也好,这么让它叼着,一直到回到家我才松开狗链腾出了左手。
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从狗的嘴里夺过信封,信封上面沾满了口水,腥腥的。
“我想认识你……”
信封开头的第一句话便是这句,后面的我已经不记得。
只记得我躺在地上看完了信封的内容,并且决定第二天去找她。
所幸,第二天我们又一次在相同的地方见面。
“嗯?你好像长高了。”这是我见面后第一句话。
“嗯,因为穿了高跟鞋。”她低头说着。
我突然看到她额头有些白色的粉迹,就像粉笔灰掉落后遗留下的灰尘,我说,“你没洗脸?”
我看得出来,她有些错愕,脸颊瞬间滚烫。
她头低下得更严重,以至于我完全看不到她的脸。后来我知道,那天她第一次给脸上了妆,那些白色的粉,不是灰尘,而是一种霜。
我当时并不懂这些,我依旧不依不饶的盘问,“我知道了,你脸上这么多粉刺,都是因为平时不注意卫生导致的!”
我还很庆幸给她找到了造成粉刺的原因,刚想抬起左手,想给她擦拭掉额头上的粉尘,她一溜烟,再一次的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悬空着手臂,手掌下面正对着一双粉色的高跟鞋,我呆滞的望着它,直到微风吹醒了我的身子,虽然心里多了一双鞋,但是却依旧空荡荡的。
就仿佛本该藏在心里的东西掏出来扣在掌面上,东西完好无损的展现在手里,但却瞬间掏空了整个内心世界。
我躬下腰拾起那双鞋,返身回家。
之后我再没有见过她。
我以为我的青春就像这双被人遗弃的高跟鞋,从此再也不会有人愿意试穿,可是生活就爱开玩笑。
在几年后,我上了大学。
大学里,我依旧保持了原有的模样,左撇子,外加幽怨的眼神,可谓是闷骚内敛。
正是这样的我,依旧在大二的结识了一位天真无邪的小女生。
如果不是她的性格,我很怀疑究竟是不是上帝在跟我玩捉迷藏。
因为我很确信,像我这样的直男,根本不可能有接触恋爱的机会。
那是大一军训结束的最后一天,学校操场上的新生已经列队结束,踏正步,走队形等等都进行的差不多。
我左手抓着正对操场的栏杆,身子往前倾斜,一半的重量的靠在了杆上。
保持这个姿势差不多有三十多分钟了。
随着新生军训帷幕的下落,我知道,自己已经成为彻彻底底的“大二师兄”。
操场号角声响起,我却忽然感觉左手上的栏杆频频发出振动,波动的频率给人一种不舒服的触动。
“你是隔壁班的?”她问。
“嗯,是的吧。”我有气无力的回应着,并松开了手准备离开。
“等等!”她忽然拦在我面前。
“干嘛?我要回去。”
当时我脑海里浮现的画面,是一股莫名其妙的不屑,因为她和我一样,同样抬起了左手。
“我想认识你……”她说。
空气霎时间凝固,同样的开场白,声音把我拉回到了“第一次”,我故作镇定,我不能再重蹈覆辙。
“嗯?你不是已经认识我了?你说过的——我是隔壁班的。”
她有些羞赧,可还是振作起身子。
“不是这个认识,我指的是了解你,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喜欢逛的地方,爱看的书,还有总喜欢逃的课。”
“哦——”
我音调稍稍上扬,原来“认识”是这个意思。
我看着她,转而应道:“我喜欢吃老家小街巷卖的棉花糖,喜欢逛林荫小道,爱看钻牛角尖的书,还有,我最不愿意上的课——是体育。”
她诧异的怔住,或许她从来没想到我会一次性抛出这些回答。
也或许,她知道我再一次的歪解了“认识”的意思。
那天我们肩并肩离开操场正对面的栏杆,她有意无意的用纤细的手臂撞我,手指时不时的贴过我的手背,感觉蛮不舒服的。
我很纳闷,走路就走路,为什么还要撞我?
最后还是没忍住,我忽然止住脚步,问道:
“你干嘛?”
她张着嘴,被我吓住了。
“我说你为什么总走不好路?总往我这边挤?知不知道我旁边是草坪,上面没有路。”
好吧,差不多就是这样。
女孩最后怎么样,有没有和我一起回去我也忘记了。
只是后来无心发现其它情侣,同样有些这样的“行为举动”,我才意识到,我又一次“直”到没朋友。
但是现在不一样,我有了自己的女人,她叫夏惠冉。
我发誓不会再让她受到一点而伤害,否则,我愧对自己的承诺。
有愧成为凶悍的鬼雄!
心中回归现实,我望着前方,不管身后倒下的那杯盘狼藉的画面。
夏惠冉也没有说什么,而是跟着我面部所朝着的方向行去,那个地方,是一条商业街。
花都商业街,里面东西是名牌,东西特别贵。
我以前从来都没有踏入过一步,一来是因为没钱,二还是因为没钱。
所以踏入这种地方,就是和你腰包的厚度挂钩的。
如果你没钱,还是好好的赚钱,然后再做选择。
“我带你买衣服,你现在穿的都已经旧了。”夏惠冉说。
我点头,并未说话。
其实我是因为不想和刚刚那伙人有任何的瓜葛,所以才一股脑的走进街道。
结果一踏入街道,却一脸懵逼,什么都不知道。
你比如说这家店叫什么名字,什么招牌,东西什么最贵,什么最好。
我基本上说不出一个词来形容。
“这家店的包看起来好像不错。”我看来对面一家店,然后心中觉得不能在夏惠冉面前表现的太过土气,然后说道。
【夏惠冉心声:啊?那家店的包包太贵了,而且服务员特别不好,买一个就要花费二十多万,我可消费不起……】
听到她的心声,我不由的乐呵了一下。
消费不起,那就是从来没消费过!
得,就去那家店。
我说:“对你做的那些事,是我不对,所以我得用最贵的东西弥补你,我们今天就去那家店。”
“啊?”夏惠冉好像有点担心的模样,问道:“真的?”
“当然是真的,你见过我骗过谁?”
我笑了一声,然后朝着那家店走进去。
这店的装潢的确是配得上它的东西,外观无比华丽,闪闪亮晶晶,就差镶上钻石了。
【夏惠冉心声:他真的有那么多钱?不过他好像有一栋豪宅,还有一架法拉利,说不定真的买得起。】
【夏惠冉心声:可即便是买得起,我也用不起啊,这东西动辄就要二十来万,我背出去,弄花了可不心疼死啊!】
“买一个就好,多了我也买不起。”
听到她的担忧,我只好笑道。其实我身上也没有多少钱,不过提起钱,似乎还是从信贷那借的。
好像已经过去好久了,找个时间我得回去看看。
“欢迎光临!”
就这样,我带着夏惠冉走进了超市,迎面笑脸相迎的是一个服务员。
【这么穷酸模样,也好意思踏进我们的店?】
果然夏惠冉说的这家店服务不太好是真的,你看这还没进门,就已经听到她恶心巴拉的心声。
简直可以把人气死,这世界到底怎么了,如此事俗的人到底要不要这么多啊!
不过既然已经踏入进来,那就不管这么多了,包包今日是必须买了。
“你挑一个,我买单。”我对着夏惠冉说。
“好吧……”
她有些不好意思,然后对着服务员说道:“内个……你们最便宜的包是哪款,我想看看。”
我:“……”
额……好吧,勤俭持家,是个好媳妇,哈哈哈。
时手里牵着的狗都会自叹不如。
同时,我也是个左撇子,从小和别人不一样。
别人习惯右手喝水写字,而我习惯用左手解决生活中的任何事情。
包括牵手。
那是我第一次被表白,我依稀记得,午后的阳光挥洒在她长满青春痘的脸上,红晕掩盖了她的粉刺。
她双手捧起,递给我一封蛮厚的信,双脚扭捏着,我知道这代表什么意思。
只是,当时我的左手牵着我家的狗,根本腾不出空间去接收那封信,我就这么干瞪着眼,直到对方眼里噙出了泪,丢下信封转身撒腿跑开。
等我再见不到她身影的时候,低头发现信封已经被狗叼起,我心里想着这样也好,这么让它叼着,一直到回到家我才松开狗链腾出了左手。
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从狗的嘴里夺过信封,信封上面沾满了口水,腥腥的。
“我想认识你……”
信封开头的第一句话便是这句,后面的我已经不记得。
只记得我躺在地上看完了信封的内容,并且决定第二天去找她。
所幸,第二天我们又一次在相同的地方见面。
“嗯?你好像长高了。”这是我见面后第一句话。
“嗯,因为穿了高跟鞋。”她低头说着。
我突然看到她额头有些白色的粉迹,就像粉笔灰掉落后遗留下的灰尘,我说,“你没洗脸?”
我看得出来,她有些错愕,脸颊瞬间滚烫。
她头低下得更严重,以至于我完全看不到她的脸。后来我知道,那天她第一次给脸上了妆,那些白色的粉,不是灰尘,而是一种霜。
我当时并不懂这些,我依旧不依不饶的盘问,“我知道了,你脸上这么多粉刺,都是因为平时不注意卫生导致的!”
我还很庆幸给她找到了造成粉刺的原因,刚想抬起左手,想给她擦拭掉额头上的粉尘,她一溜烟,再一次的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悬空着手臂,手掌下面正对着一双粉色的高跟鞋,我呆滞的望着它,直到微风吹醒了我的身子,虽然心里多了一双鞋,但是却依旧空荡荡的。
就仿佛本该藏在心里的东西掏出来扣在掌面上,东西完好无损的展现在手里,但却瞬间掏空了整个内心世界。
我躬下腰拾起那双鞋,返身回家。
之后我再没有见过她。
我以为我的青春就像这双被人遗弃的高跟鞋,从此再也不会有人愿意试穿,可是生活就爱开玩笑。
在几年后,我上了大学。
大学里,我依旧保持了原有的模样,左撇子,外加幽怨的眼神,可谓是闷骚内敛。
正是这样的我,依旧在大二的结识了一位天真无邪的小女生。
如果不是她的性格,我很怀疑究竟是不是上帝在跟我玩捉迷藏。
因为我很确信,像我这样的直男,根本不可能有接触恋爱的机会。
那是大一军训结束的最后一天,学校操场上的新生已经列队结束,踏正步,走队形等等都进行的差不多。
我左手抓着正对操场的栏杆,身子往前倾斜,一半的重量的靠在了杆上。
保持这个姿势差不多有三十多分钟了。
随着新生军训帷幕的下落,我知道,自己已经成为彻彻底底的“大二师兄”。
操场号角声响起,我却忽然感觉左手上的栏杆频频发出振动,波动的频率给人一种不舒服的触动。
“你是隔壁班的?”她问。
“嗯,是的吧。”我有气无力的回应着,并松开了手准备离开。
“等等!”她忽然拦在我面前。
“干嘛?我要回去。”
当时我脑海里浮现的画面,是一股莫名其妙的不屑,因为她和我一样,同样抬起了左手。
“我想认识你……”她说。
空气霎时间凝固,同样的开场白,声音把我拉回到了“第一次”,我故作镇定,我不能再重蹈覆辙。
“嗯?你不是已经认识我了?你说过的——我是隔壁班的。”
她有些羞赧,可还是振作起身子。
“不是这个认识,我指的是了解你,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喜欢逛的地方,爱看的书,还有总喜欢逃的课。”
“哦——”
我音调稍稍上扬,原来“认识”是这个意思。
我看着她,转而应道:“我喜欢吃老家小街巷卖的棉花糖,喜欢逛林荫小道,爱看钻牛角尖的书,还有,我最不愿意上的课——是体育。”
她诧异的怔住,或许她从来没想到我会一次性抛出这些回答。
也或许,她知道我再一次的歪解了“认识”的意思。
那天我们肩并肩离开操场正对面的栏杆,她有意无意的用纤细的手臂撞我,手指时不时的贴过我的手背,感觉蛮不舒服的。
我很纳闷,走路就走路,为什么还要撞我?
最后还是没忍住,我忽然止住脚步,问道:
“你干嘛?”
她张着嘴,被我吓住了。
“我说你为什么总走不好路?总往我这边挤?知不知道我旁边是草坪,上面没有路。”
好吧,差不多就是这样。
女孩最后怎么样,有没有和我一起回去我也忘记了。
只是后来无心发现其它情侣,同样有些这样的“行为举动”,我才意识到,我又一次“直”到没朋友。
但是现在不一样,我有了自己的女人,她叫夏惠冉。
我发誓不会再让她受到一点而伤害,否则,我愧对自己的承诺。
有愧成为凶悍的鬼雄!
心中回归现实,我望着前方,不管身后倒下的那杯盘狼藉的画面。
夏惠冉也没有说什么,而是跟着我面部所朝着的方向行去,那个地方,是一条商业街。
花都商业街,里面东西是名牌,东西特别贵。
我以前从来都没有踏入过一步,一来是因为没钱,二还是因为没钱。
所以踏入这种地方,就是和你腰包的厚度挂钩的。
如果你没钱,还是好好的赚钱,然后再做选择。
“我带你买衣服,你现在穿的都已经旧了。”夏惠冉说。
我点头,并未说话。
其实我是因为不想和刚刚那伙人有任何的瓜葛,所以才一股脑的走进街道。
结果一踏入街道,却一脸懵逼,什么都不知道。
你比如说这家店叫什么名字,什么招牌,东西什么最贵,什么最好。
我基本上说不出一个词来形容。
“这家店的包看起来好像不错。”我看来对面一家店,然后心中觉得不能在夏惠冉面前表现的太过土气,然后说道。
【夏惠冉心声:啊?那家店的包包太贵了,而且服务员特别不好,买一个就要花费二十多万,我可消费不起……】
听到她的心声,我不由的乐呵了一下。
消费不起,那就是从来没消费过!
得,就去那家店。
我说:“对你做的那些事,是我不对,所以我得用最贵的东西弥补你,我们今天就去那家店。”
“啊?”夏惠冉好像有点担心的模样,问道:“真的?”
“当然是真的,你见过我骗过谁?”
我笑了一声,然后朝着那家店走进去。
这店的装潢的确是配得上它的东西,外观无比华丽,闪闪亮晶晶,就差镶上钻石了。
【夏惠冉心声:他真的有那么多钱?不过他好像有一栋豪宅,还有一架法拉利,说不定真的买得起。】
【夏惠冉心声:可即便是买得起,我也用不起啊,这东西动辄就要二十来万,我背出去,弄花了可不心疼死啊!】
“买一个就好,多了我也买不起。”
听到她的担忧,我只好笑道。其实我身上也没有多少钱,不过提起钱,似乎还是从信贷那借的。
好像已经过去好久了,找个时间我得回去看看。
“欢迎光临!”
就这样,我带着夏惠冉走进了超市,迎面笑脸相迎的是一个服务员。
【这么穷酸模样,也好意思踏进我们的店?】
果然夏惠冉说的这家店服务不太好是真的,你看这还没进门,就已经听到她恶心巴拉的心声。
简直可以把人气死,这世界到底怎么了,如此事俗的人到底要不要这么多啊!
不过既然已经踏入进来,那就不管这么多了,包包今日是必须买了。
“你挑一个,我买单。”我对着夏惠冉说。
“好吧……”
她有些不好意思,然后对着服务员说道:“内个……你们最便宜的包是哪款,我想看看。”
我:“……”
额……好吧,勤俭持家,是个好媳妇,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