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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好了!”我将双手半举。“戴名牌hermès手表的朱仑啊,谢谢你给我大开了眼界。其他唯一和我有关的是montblanc的钢笔。但在钢笔单项上,我还不止montblanc呢,我还用pelikan那些名牌,别忘了,在用钢笔上,我可是文化贵族。名牌钢笔的确有助于我把自己变成名牌,因为我可以写出更自己的汉字,在这个世界上,十七岁的人再也写不过我了。”
“我想,十七岁超不过你的太多了、太多了,岂止写钢笔字,你赢了所有的十七岁,除了青春。”
“其实,在年龄上我有好多十七了,数字上也是赢的。”
“除了青春。”
“除了莎士比亚笔下的青春。像在第十二夜所说的thencomekissme,sweetandtty,/youth’sastuffwillnotendure。(趁青春年华,来吻我吧,青春的特质,就是老化。)”
“我可以补充一下吗?”朱仑想了一下。“莎士比亚原文sweetandtty中的andtty是加重语气,并不是指二十岁,后代的人英文中文都有点破,就以为andtty是二十岁了,我想莎士比亚一定很呕,如果他重活一次,我想他一定写得明确一点,把二十岁写成十七岁,变成:thencomekissme,sweetandseventeen,/youth’sastuffwillnotendure。不是吗?所以呀,你真正赢的,是莎士比亚的十七岁,你赢在十七岁的起跑点上。十七岁的最大特色是反叛,可是啊,阁下是反叛大王,在你面前穿着衣服的十七岁充满自卑感,对你敬畏有加,因此,十七岁只好脱掉衣服。”
“我一直以为十七岁靠抽烟、喝酒、说脏话来表达反叛。”
“我已无须靠抽烟、喝酒、说脏话来表达。”她微笑一下,充满了自信。
“你靠什么?穿衣服、穿怪一点的衣服吗?所谓奇装异服?”
“衣服是流行的,但衣服是一般性的,算不上什么反叛。”
“那你靠什么?靠什么表达反叛?”
“我吗?”她微笑。“我、我”她摇头,又点头,又摇头。“你真要知道?真的?”
“真的。”
“那,我就告诉你真的。用你的讲话方式。”
“好啊,我在听,用我的。”
“你知道吗?我是靠”她神秘的微笑“说了吧,是靠我坐在上面那种姿式表达我的反叛的。怎么样?坦白吧?”
“啊!”我真的有点吃惊。
“我有点坦白得吓到你了吧?”
“有一点儿。”我冷冷的回答。“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如果enjoy到你漂亮的肉体,即使被你反叛一下,也值得的。如果你觉得那种姿式是表达反叛的话。”
“不过,那时候我脸上,一定汗水和泪水混在一起,我心里问我自己反叛成功了吗?那么需要那根工具帮助你反叛,是那门子反叛?这种方式的反叛,别的女孩子很少做得到,这是我的成功,但是,这种反叛又有多少成功意义呢?”她一脸茫然。
我拍拍她的脸。“青年人的反叛行为,很多都是形式,其实没有多少意义,尤其形式表现在人叛我亦叛的形式上,更是如此,人家抽烟,我也叼一支;人家喝酒,我也喝一口;人家说脏话,我也骂几声这算什么本领呢?比较起来,我觉得你那种我坐了你,反倒有一点自我。”
“如果那种情况是我和你,你要吗?”
“我吗?我会欢迎你要的那种姿式,然后要你哀求让你下来。”
“你会让我下来?”
“不会。我要你不但哀求,还哭着哀求。哭着哀求让你下来,让你在男人下面。还要连说三次再也不敢了,还加一句:十七岁愿意为你做任何姿式,只要不是这种姿式。”
朱仑无奈的笑起来。“我想,你说的都会是真的。那一天,会到来吗?”
我笑着。“不会说不会,而说不知道。对我说来,不知道自己已不再青春,是荒谬;不知道却还享有自己以外的青春,是大荒谬。现在,听了你的所谓叛逆的姿式,我真的相信了,因为它真的荒谬。”
“别以为荒谬、大荒谬都是你的,想想十七岁,十七岁才是真正荒谬的一代,因为十七岁的模特儿想要六十七岁的大师上床,并且用那种反叛的姿式。怎么办?上帝都不会原谅你,十七岁,可不可以一开始就不要那样荒谬?”
“为了悲怜上帝,可以考虑改用传教士姿式(missionaryposition)。”
“传教士姿式?哦,这词有点古典,我立刻可以用一本美国遗产辞典(theamericanheritagedictionaryoftheenglishlanguage)来贴身输出它的定义:missionarypositionn。apositionforsexualintercourseinwhichawomanoh,aseventeenandmanliefacingeachother,withthewomanoh,theseventeenonthe波ttomandthemanonthetop。fromchristianmissionaries’supposedadvocacyofthispositionoverothercopulatorypositions。原来是指面对面的男人在上面的那种姿式,我懂了,但我不懂为什么叫传教士姿式?”
“因为古典的传教士主张上床的目的限定只是一个才对,就是传宗接代生小孩,姿式也限定只有一种,就是面对面的男人在上面的那种。所以叫传教士姿式,传教士不但主张这种姿式,并且排斥其他姿式,排斥othercopulatorypositions,结果,至少六十四种的其他姿式给排斥了。”
“六十四种的其他姿式?”
“六十四种的其他姿式。”
“谢谢你这么热忱的告诉十七岁的女生。”
“我用的是传教士的热忱(missionaryzeal)。”
“这种姿式,看来男人太胖是不适合的。”
“我给你找到一个,他体重一百三十六公斤,就是三百磅,身高一八三公分,就是六英尺,他做过美国总统,又做过美国最高法院的院长,他叫塔虎脱(taft)。他有老婆,taftwrotethathiswifewas“awomanwhoiswillingtotakemeasiam,forbetterofforworse。”这位老婆在被压四十四年后,还做寡妇活了十三年,可见她抗压性多么强。不过,她结婚时二十五岁,不是十七岁,我不太知道二十五岁是否能抗压,但我似乎知道十七岁不太抗得了压,尤其像你这样清瘦型的。”
“多谢你体贴我、怜惜我,还多谢你提醒我,并且救我一命。”
“我只是想告诉你,人死得变成一块饼,是可能的,飞机出事,会摔成一块饼;汽车出事,会撞成一块饼;但床上出事,被压成一块饼,未免太可惜了。因为,这原是可以避免的,法子很简单,别用传教士姿式,不就得了。”
“可是,跟像你这样标准体重的男人就例外。”
“你的意思是可以六十四?”
“我的意思正是如此。怎么回事,我们谈了这么多的荒谬。我的结论只是,别以为只有六十七岁的才荒谬,其实十七岁的也会,和六十七岁的一样,十七岁的也有她生命的定影年代,包括定向、定型、和定性。我只是佩服你,像毕卡索一样,你跟得上每一波时代的变化,尤其在爱情上,你好像比十七岁还无情。”
“在爱情上,我的确如此,我出自古典,但我参与了现代、发展了现代,即使在我自力不好了的时候,我还会发展出泼墨书法,画出风云。古典式,也就是旧式的基本特色,太痛苦了、太花时间了、太费力气了、太难解难分了,我认为都错了。但我毕竟年纪大了,我不要爱情了,尤其古典的爱情。但是,我喜欢的十七岁也未必现代得跟得上我,所以呀,我一个人了,没有了十七岁。”
“那,我们两人是什么关系?别忘了有一个人十七岁。”
“什么关系?一种最好不要问它答案的关系,不是吗?”
“我们两人根本的问题,其实只是一个,就是在世俗眼中,年龄的悬殊,年龄差得太大了,不是大十岁二十岁,是大五十岁,大到一个人要活三倍,才能活到另一个人这年纪。但问题其实不在——至少不全在身体上面,只要不走在一起,没人看到、没人感觉到,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至少有二分之一的人也看不到年龄问题,因为他只看到十七岁。”
“另外二分之一怎么办?”
“你别忽略了十七岁的眼光。有些十七岁,她觉得同年龄或同年级的男性太浅薄了。其中太多的杂碎。从杂碎高三男生到男模特儿、男歌星什么的,都是要小看的,男人要有男人样,男人不用功、没知识、没智慧,只会玩、混、扭、唱、走来走去,做女人拿手的事,这叫什么男人?更别提什么男子汉、什么英雄了。”
“你认为男人就要做英雄?”
“是。至少志在英雄、取法英雄。”
“有女人喜欢上你说的杂碎。”我异议。
“女人有她浅薄的一面,她们想掩饰这种浅薄,但总会在她们喜欢上泄了底。泄了底还算好的呢,要吃亏上当、要梦碎梦醒。问题是青春毕竟有限,梦碎梦醒几次,人也不再年轻了。”
“女人最后选择了安全感。”我说。
“不会分辨杂碎的,永远得不到安全感,永远得到的是梦碎。”
“你的讲法很不十七岁,你好像也叛逆了十七岁。”我提醒。
“别以为叛逆只是年轻对成年的,反过来也有可能。你不是在写我吗?”
“我在写你。”
“把我写成什么样的?”
“本来计划,是写成flat(扁平)的。如英国文学家所分类的,角色分为flat和肉nd(圆形)两类。如果单纯的描写一个人,这就是扁平的,像照片一样。一般说来,这种描法描写出来的人物是失败的。但是,如果在造型上,这个人就是扁平的,是十七岁的瘦身女生,你据实描写,也不能说不成功。还有,这种女生的生活方式、人生经验,都千篇一律,也是扁平的,除了扁平,没有漂亮以外的漂亮。我本来以为,真实的十七岁就是十七岁,十七岁的质、量、与变,大体上不多也不少,除了非常有气质的漂亮外,和其他的芸芸十七相较,了无异状。她们既然同是十七,就是大同,若有小异,其实不多,你认为多的,其实是你赋予的,那些异状,是你因形生幻,色不自异人自异而已。当然,这种赋予是一种快慰,并且是一切艺术作品的起点。艺术品总比模特儿伟大,艺术家自己知道这一事实;艺术品有知,也知道这一事实。但是,模特儿本身未必知道,她只知道她赤身裸体,她不知道她成就了艺术的伟大。正如我所描写的诗:
十七岁永远不死,
她只是回到她的世界。
那是富裕中的贫乏、
鲜红中的贫血、
单独发言的众口一声、
自以为酷的千篇一律。
灵光偶尔会一闪,
在名牌的霓虹灯下奄奄一息。
可是,在我认识一个十七岁后,我的看法动摇了。我发现这个十七岁太优秀了,我无法把她写成flat、写成扁平,我很懊恼,懊恼我会败退,因此我拚命吃,吃到超过我这标准体重,变成一百三十六公斤、三百磅的大胖子,把这个优秀的十七岁压成扁平,然后逃掉。漂亮的模特儿再见。磺溪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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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好了!”我将双手半举。“戴名牌hermès手表的朱仑啊,谢谢你给我大开了眼界。其他唯一和我有关的是montblanc的钢笔。但在钢笔单项上,我还不止montblanc呢,我还用pelikan那些名牌,别忘了,在用钢笔上,我可是文化贵族。名牌钢笔的确有助于我把自己变成名牌,因为我可以写出更自己的汉字,在这个世界上,十七岁的人再也写不过我了。”
“我想,十七岁超不过你的太多了、太多了,岂止写钢笔字,你赢了所有的十七岁,除了青春。”
“其实,在年龄上我有好多十七了,数字上也是赢的。”
“除了青春。”
“除了莎士比亚笔下的青春。像在第十二夜所说的thencomekissme,sweetandtty,/youth’sastuffwillnotendure。(趁青春年华,来吻我吧,青春的特质,就是老化。)”
“我可以补充一下吗?”朱仑想了一下。“莎士比亚原文sweetandtty中的andtty是加重语气,并不是指二十岁,后代的人英文中文都有点破,就以为andtty是二十岁了,我想莎士比亚一定很呕,如果他重活一次,我想他一定写得明确一点,把二十岁写成十七岁,变成:thencomekissme,sweetandseventeen,/youth’sastuffwillnotendure。不是吗?所以呀,你真正赢的,是莎士比亚的十七岁,你赢在十七岁的起跑点上。十七岁的最大特色是反叛,可是啊,阁下是反叛大王,在你面前穿着衣服的十七岁充满自卑感,对你敬畏有加,因此,十七岁只好脱掉衣服。”
“我一直以为十七岁靠抽烟、喝酒、说脏话来表达反叛。”
“我已无须靠抽烟、喝酒、说脏话来表达。”她微笑一下,充满了自信。
“你靠什么?穿衣服、穿怪一点的衣服吗?所谓奇装异服?”
“衣服是流行的,但衣服是一般性的,算不上什么反叛。”
“那你靠什么?靠什么表达反叛?”
“我吗?”她微笑。“我、我”她摇头,又点头,又摇头。“你真要知道?真的?”
“真的。”
“那,我就告诉你真的。用你的讲话方式。”
“好啊,我在听,用我的。”
“你知道吗?我是靠”她神秘的微笑“说了吧,是靠我坐在上面那种姿式表达我的反叛的。怎么样?坦白吧?”
“啊!”我真的有点吃惊。
“我有点坦白得吓到你了吧?”
“有一点儿。”我冷冷的回答。“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如果enjoy到你漂亮的肉体,即使被你反叛一下,也值得的。如果你觉得那种姿式是表达反叛的话。”
“不过,那时候我脸上,一定汗水和泪水混在一起,我心里问我自己反叛成功了吗?那么需要那根工具帮助你反叛,是那门子反叛?这种方式的反叛,别的女孩子很少做得到,这是我的成功,但是,这种反叛又有多少成功意义呢?”她一脸茫然。
我拍拍她的脸。“青年人的反叛行为,很多都是形式,其实没有多少意义,尤其形式表现在人叛我亦叛的形式上,更是如此,人家抽烟,我也叼一支;人家喝酒,我也喝一口;人家说脏话,我也骂几声这算什么本领呢?比较起来,我觉得你那种我坐了你,反倒有一点自我。”
“如果那种情况是我和你,你要吗?”
“我吗?我会欢迎你要的那种姿式,然后要你哀求让你下来。”
“你会让我下来?”
“不会。我要你不但哀求,还哭着哀求。哭着哀求让你下来,让你在男人下面。还要连说三次再也不敢了,还加一句:十七岁愿意为你做任何姿式,只要不是这种姿式。”
朱仑无奈的笑起来。“我想,你说的都会是真的。那一天,会到来吗?”
我笑着。“不会说不会,而说不知道。对我说来,不知道自己已不再青春,是荒谬;不知道却还享有自己以外的青春,是大荒谬。现在,听了你的所谓叛逆的姿式,我真的相信了,因为它真的荒谬。”
“别以为荒谬、大荒谬都是你的,想想十七岁,十七岁才是真正荒谬的一代,因为十七岁的模特儿想要六十七岁的大师上床,并且用那种反叛的姿式。怎么办?上帝都不会原谅你,十七岁,可不可以一开始就不要那样荒谬?”
“为了悲怜上帝,可以考虑改用传教士姿式(missionaryposition)。”
“传教士姿式?哦,这词有点古典,我立刻可以用一本美国遗产辞典(theamericanheritagedictionaryoftheenglishlanguage)来贴身输出它的定义:missionarypositionn。apositionforsexualintercourseinwhichawomanoh,aseventeenandmanliefacingeachother,withthewomanoh,theseventeenonthe波ttomandthemanonthetop。fromchristianmissionaries’supposedadvocacyofthispositionoverothercopulatorypositions。原来是指面对面的男人在上面的那种姿式,我懂了,但我不懂为什么叫传教士姿式?”
“因为古典的传教士主张上床的目的限定只是一个才对,就是传宗接代生小孩,姿式也限定只有一种,就是面对面的男人在上面的那种。所以叫传教士姿式,传教士不但主张这种姿式,并且排斥其他姿式,排斥othercopulatorypositions,结果,至少六十四种的其他姿式给排斥了。”
“六十四种的其他姿式?”
“六十四种的其他姿式。”
“谢谢你这么热忱的告诉十七岁的女生。”
“我用的是传教士的热忱(missionaryzeal)。”
“这种姿式,看来男人太胖是不适合的。”
“我给你找到一个,他体重一百三十六公斤,就是三百磅,身高一八三公分,就是六英尺,他做过美国总统,又做过美国最高法院的院长,他叫塔虎脱(taft)。他有老婆,taftwrotethathiswifewas“awomanwhoiswillingtotakemeasiam,forbetterofforworse。”这位老婆在被压四十四年后,还做寡妇活了十三年,可见她抗压性多么强。不过,她结婚时二十五岁,不是十七岁,我不太知道二十五岁是否能抗压,但我似乎知道十七岁不太抗得了压,尤其像你这样清瘦型的。”
“多谢你体贴我、怜惜我,还多谢你提醒我,并且救我一命。”
“我只是想告诉你,人死得变成一块饼,是可能的,飞机出事,会摔成一块饼;汽车出事,会撞成一块饼;但床上出事,被压成一块饼,未免太可惜了。因为,这原是可以避免的,法子很简单,别用传教士姿式,不就得了。”
“可是,跟像你这样标准体重的男人就例外。”
“你的意思是可以六十四?”
“我的意思正是如此。怎么回事,我们谈了这么多的荒谬。我的结论只是,别以为只有六十七岁的才荒谬,其实十七岁的也会,和六十七岁的一样,十七岁的也有她生命的定影年代,包括定向、定型、和定性。我只是佩服你,像毕卡索一样,你跟得上每一波时代的变化,尤其在爱情上,你好像比十七岁还无情。”
“在爱情上,我的确如此,我出自古典,但我参与了现代、发展了现代,即使在我自力不好了的时候,我还会发展出泼墨书法,画出风云。古典式,也就是旧式的基本特色,太痛苦了、太花时间了、太费力气了、太难解难分了,我认为都错了。但我毕竟年纪大了,我不要爱情了,尤其古典的爱情。但是,我喜欢的十七岁也未必现代得跟得上我,所以呀,我一个人了,没有了十七岁。”
“那,我们两人是什么关系?别忘了有一个人十七岁。”
“什么关系?一种最好不要问它答案的关系,不是吗?”
“我们两人根本的问题,其实只是一个,就是在世俗眼中,年龄的悬殊,年龄差得太大了,不是大十岁二十岁,是大五十岁,大到一个人要活三倍,才能活到另一个人这年纪。但问题其实不在——至少不全在身体上面,只要不走在一起,没人看到、没人感觉到,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至少有二分之一的人也看不到年龄问题,因为他只看到十七岁。”
“另外二分之一怎么办?”
“你别忽略了十七岁的眼光。有些十七岁,她觉得同年龄或同年级的男性太浅薄了。其中太多的杂碎。从杂碎高三男生到男模特儿、男歌星什么的,都是要小看的,男人要有男人样,男人不用功、没知识、没智慧,只会玩、混、扭、唱、走来走去,做女人拿手的事,这叫什么男人?更别提什么男子汉、什么英雄了。”
“你认为男人就要做英雄?”
“是。至少志在英雄、取法英雄。”
“有女人喜欢上你说的杂碎。”我异议。
“女人有她浅薄的一面,她们想掩饰这种浅薄,但总会在她们喜欢上泄了底。泄了底还算好的呢,要吃亏上当、要梦碎梦醒。问题是青春毕竟有限,梦碎梦醒几次,人也不再年轻了。”
“女人最后选择了安全感。”我说。
“不会分辨杂碎的,永远得不到安全感,永远得到的是梦碎。”
“你的讲法很不十七岁,你好像也叛逆了十七岁。”我提醒。
“别以为叛逆只是年轻对成年的,反过来也有可能。你不是在写我吗?”
“我在写你。”
“把我写成什么样的?”
“本来计划,是写成flat(扁平)的。如英国文学家所分类的,角色分为flat和肉nd(圆形)两类。如果单纯的描写一个人,这就是扁平的,像照片一样。一般说来,这种描法描写出来的人物是失败的。但是,如果在造型上,这个人就是扁平的,是十七岁的瘦身女生,你据实描写,也不能说不成功。还有,这种女生的生活方式、人生经验,都千篇一律,也是扁平的,除了扁平,没有漂亮以外的漂亮。我本来以为,真实的十七岁就是十七岁,十七岁的质、量、与变,大体上不多也不少,除了非常有气质的漂亮外,和其他的芸芸十七相较,了无异状。她们既然同是十七,就是大同,若有小异,其实不多,你认为多的,其实是你赋予的,那些异状,是你因形生幻,色不自异人自异而已。当然,这种赋予是一种快慰,并且是一切艺术作品的起点。艺术品总比模特儿伟大,艺术家自己知道这一事实;艺术品有知,也知道这一事实。但是,模特儿本身未必知道,她只知道她赤身裸体,她不知道她成就了艺术的伟大。正如我所描写的诗:
十七岁永远不死,
她只是回到她的世界。
那是富裕中的贫乏、
鲜红中的贫血、
单独发言的众口一声、
自以为酷的千篇一律。
灵光偶尔会一闪,
在名牌的霓虹灯下奄奄一息。
可是,在我认识一个十七岁后,我的看法动摇了。我发现这个十七岁太优秀了,我无法把她写成flat、写成扁平,我很懊恼,懊恼我会败退,因此我拚命吃,吃到超过我这标准体重,变成一百三十六公斤、三百磅的大胖子,把这个优秀的十七岁压成扁平,然后逃掉。漂亮的模特儿再见。磺溪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