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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宁烨走出咖啡馆,身后传来店内服务人员的声音
“谢谢光临。”
自动门在他身后再度阖上,连带将店里的谈话声与柔美的音乐掩去。
浓眉、长目、挺鼻、薄唇组合出一张十分俊挺、充满阳刚味的男性脸孔,但此刻,他轮廓分明的五官却微露一丝阴郁。
左颊隐隐浮著泛红的五指印痕,很显然,不久前似乎有人“不小心”将手掌挥到他脸上。
他举步要离开,一旁略嫌激动的声音窜入耳膜,他冷锐的黑眸循声睐去,瞥见一名女子在讲手机。
“你知道我在这里等你多久了吗?两个小时,结果你到现在才打电话来跟我说不过来了!”聆听著彼端传来的解释,向欢的胸口急促起伏著“所以为了安慰她失恋受伤的心灵,你宁愿陪她也不愿意陪我过生日?你难道不知道我今天有很重要的事要跟你说?!”
五指紧握手机贴在耳上,听著男友不豫的轻责,她的脸上是伤心多于愤怒。
“你知道这是你第几次为了别人放我鸽子吗?第三十次。”她悲哀的说出一个数字,然而男友竟责备她小心眼,她闭了闭眼,心里有了决定。
她受够了!不想再忍下去。
“对,我任性、不成熟、没有度量,又不懂得体谅,你说的都没错,既然我这么惹你厌烦,我们还是分手吧。”
心痛的说毕,她面无表情的将手机重重砸向一旁的墙壁,然后垂下脸,拚命忍著不想让眼泪流下来。
她无法再忍受男友的温柔与体贴不独属于她,而且在成为他的女友后,她分到的温柔与体贴反而愈来愈少,与王文谦交往两年,在所有属于情人的重要节日,他不曾陪她度过。
因为那种时候,总有人需要他,一通电话便轻易把他给召了过去,让他一次又一次的对她失约,让她每每像个傻瓜一样的苦等著他,最后等到的是,他一通告知她不来了的电话。
就像今天,明明是她的生日,而且她事先就提过有件重要的事要跟他说,但他还是宁愿去陪一个失恋的女性朋友
终究没有人在乎她,母亲死后,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爱她。
避宁烨瞥了眼那支被狠狠砸向墙角的手机,然后做了个自己也不明白的举动,他走过去捡起,缓步来到她面前。
向欢低垂著螓首,迷蒙的视线里出现一双黑色的皮鞋在她面前停下,一只手掌忽然伸到她面前,掌心上躺著的正是那支被她丢弃的手机。
“我不要了。”她哑著嗓说。
他浓眉微扬睨著她,性感的薄唇轻吐出一句话“小姐,就算你不要,也不应该乱丢垃圾。”
闻言,向欢一愕,抬首迎上一双冷黑的眼眸,那眼神里似带著一丝嘲弄睨觑著她。
心在阵阵抽痛著,她没有多余的力气反驳他的话,瞥向他掌心里的手机,她只觉得这一切荒谬得好笑。
这是她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这么任性的摔东西,结果,却有人要她别乱丢垃圾。
弯唇想笑,适才强忍住的眼泪却在此时不争气的滚落眼眶,一滴接著一滴。
避宁烨垂目望向手掌,有几滴泪滴到他的掌心,他微蹙起眉峰,似是嫌恶又似是有些错愕。
不是没看过女人哭,但这是第一次有人的眼泪直接落在他的掌心,明明是温凉的泪水,在落下来的那一刹那,竟感觉有些烫手。
没有想到自己会突然掉起眼泪,向欢慌张的用身上外套的袖子,胡乱的替他擦了擦,然后接过手机。
逼自己吞回所有的眼泪,她深吸一口气后,拨了一组电话,却懊恼的发现手机被她摔坏了,再无法拨通。
“用我的吧。”随著低沉的男嗓落下,在她面前出现了一支黑色的手机。
她默默的接过手机,拨了一组号码,接通后,木然的开口“爸,是我,你说的那件事,我答应。”
***
向欢走向餐厅的脚步有点迟疑,虽然她答应了父亲的安排,但此刻,她忽然觉得自己的决定太草率了。
可她都亲口答应了,以父亲的个性,是不可能同意她反悔的。甩甩头,她要自己不要再多想,走进了餐厅。
“爸。”来到包厢,她一眼就见到父亲那抹霸道魁梧的身影。
“怎么这么晚才来?”向勤责备的看了她一眼。
她低头觑了眼腕表,刚好七点半,她并没有迟到,是他们早到了,但她只是垂首并没有为自己辩解。
避志彬略带病容的脸上扬起温和的笑,招呼她“不晚不晚,我们也才刚到不久,过来坐啊。”
她安静的走过去,在父亲身边的位子坐下。
向勤指著坐在对面的年轻男子为两人做介绍“他是宁烨,你管伯伯的儿子。宁烨,她就是我女儿向欢。”
她抬眸望去,却在看到对方面容时愣住了。
竟然是他?!昨天借她手机的那个男子。
“向小姐,你好。”管宁烨不动声色的朝她点头。在她进来包厢时,他就看见她了,他的惊讶不比她少。
“你好。”惊讶过后,她也点了点头。
“叫她向欢就好,你们都要结婚了,没必要这么生疏。”向勤扬声笑斥。
这个女婿可是他千挑百选才挑中的。他与志彬是多年朋友了,可以说看着宁烨从小长大的,他一直都很欣赏他,不论是人品或是能力,他都很出色。
四年前,宁烨学成返国,没有像一般企业第二代进入家族事业工作,而是另行集资创立一家光电公司。
四年下来,公司竟已赚进两个股本,惊人的获利成绩归功于他优异的管理能力与研发团队。
未婚的他,自然成为不少名媛的目标,他之前也曾开玩笑似的提过想将女儿嫁给他,却被他以已经有女友而婉拒了。
事实上向欢是他的私生女,她母亲是他众多情妇之一。
元配没有替他生下一儿半女,求子若渴的他在外头养了不少的情妇,但除了向欢的母亲,并没有其他人为他留下任何血脉。
他庞大的事业需要一个继承人,然而唯一的女儿不仅没遗传到他的商业头脑,平凡无奇的她对经商更是没有丝毫兴趣,对一向力求完美的他而言,这个唯一的女儿简直像是个失败品。
这让他一度十分苦恼,直到前阵子,志彬的公司发生了重大的财务危机向他求援,他于是想到了个办法。
他答应借钱给志彬,但条件是他的儿子必须娶向欢,而两人所生的前两个孩子必须姓向。
亟需金援度过难关的好友没有考虑多久,便同意了他的条件。
他不在乎女儿与宁烨之间有没有爱情,只要她能为他生下两个孙子继承他的公司,以后就算他们要离婚,他也无所谓。
“老向,他们两人第一次见面难免陌生,不如让他们年轻人自己聊聊。”管志... -->>
避宁烨走出咖啡馆,身后传来店内服务人员的声音
“谢谢光临。”
自动门在他身后再度阖上,连带将店里的谈话声与柔美的音乐掩去。
浓眉、长目、挺鼻、薄唇组合出一张十分俊挺、充满阳刚味的男性脸孔,但此刻,他轮廓分明的五官却微露一丝阴郁。
左颊隐隐浮著泛红的五指印痕,很显然,不久前似乎有人“不小心”将手掌挥到他脸上。
他举步要离开,一旁略嫌激动的声音窜入耳膜,他冷锐的黑眸循声睐去,瞥见一名女子在讲手机。
“你知道我在这里等你多久了吗?两个小时,结果你到现在才打电话来跟我说不过来了!”聆听著彼端传来的解释,向欢的胸口急促起伏著“所以为了安慰她失恋受伤的心灵,你宁愿陪她也不愿意陪我过生日?你难道不知道我今天有很重要的事要跟你说?!”
五指紧握手机贴在耳上,听著男友不豫的轻责,她的脸上是伤心多于愤怒。
“你知道这是你第几次为了别人放我鸽子吗?第三十次。”她悲哀的说出一个数字,然而男友竟责备她小心眼,她闭了闭眼,心里有了决定。
她受够了!不想再忍下去。
“对,我任性、不成熟、没有度量,又不懂得体谅,你说的都没错,既然我这么惹你厌烦,我们还是分手吧。”
心痛的说毕,她面无表情的将手机重重砸向一旁的墙壁,然后垂下脸,拚命忍著不想让眼泪流下来。
她无法再忍受男友的温柔与体贴不独属于她,而且在成为他的女友后,她分到的温柔与体贴反而愈来愈少,与王文谦交往两年,在所有属于情人的重要节日,他不曾陪她度过。
因为那种时候,总有人需要他,一通电话便轻易把他给召了过去,让他一次又一次的对她失约,让她每每像个傻瓜一样的苦等著他,最后等到的是,他一通告知她不来了的电话。
就像今天,明明是她的生日,而且她事先就提过有件重要的事要跟他说,但他还是宁愿去陪一个失恋的女性朋友
终究没有人在乎她,母亲死后,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爱她。
避宁烨瞥了眼那支被狠狠砸向墙角的手机,然后做了个自己也不明白的举动,他走过去捡起,缓步来到她面前。
向欢低垂著螓首,迷蒙的视线里出现一双黑色的皮鞋在她面前停下,一只手掌忽然伸到她面前,掌心上躺著的正是那支被她丢弃的手机。
“我不要了。”她哑著嗓说。
他浓眉微扬睨著她,性感的薄唇轻吐出一句话“小姐,就算你不要,也不应该乱丢垃圾。”
闻言,向欢一愕,抬首迎上一双冷黑的眼眸,那眼神里似带著一丝嘲弄睨觑著她。
心在阵阵抽痛著,她没有多余的力气反驳他的话,瞥向他掌心里的手机,她只觉得这一切荒谬得好笑。
这是她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这么任性的摔东西,结果,却有人要她别乱丢垃圾。
弯唇想笑,适才强忍住的眼泪却在此时不争气的滚落眼眶,一滴接著一滴。
避宁烨垂目望向手掌,有几滴泪滴到他的掌心,他微蹙起眉峰,似是嫌恶又似是有些错愕。
不是没看过女人哭,但这是第一次有人的眼泪直接落在他的掌心,明明是温凉的泪水,在落下来的那一刹那,竟感觉有些烫手。
没有想到自己会突然掉起眼泪,向欢慌张的用身上外套的袖子,胡乱的替他擦了擦,然后接过手机。
逼自己吞回所有的眼泪,她深吸一口气后,拨了一组电话,却懊恼的发现手机被她摔坏了,再无法拨通。
“用我的吧。”随著低沉的男嗓落下,在她面前出现了一支黑色的手机。
她默默的接过手机,拨了一组号码,接通后,木然的开口“爸,是我,你说的那件事,我答应。”
***
向欢走向餐厅的脚步有点迟疑,虽然她答应了父亲的安排,但此刻,她忽然觉得自己的决定太草率了。
可她都亲口答应了,以父亲的个性,是不可能同意她反悔的。甩甩头,她要自己不要再多想,走进了餐厅。
“爸。”来到包厢,她一眼就见到父亲那抹霸道魁梧的身影。
“怎么这么晚才来?”向勤责备的看了她一眼。
她低头觑了眼腕表,刚好七点半,她并没有迟到,是他们早到了,但她只是垂首并没有为自己辩解。
避志彬略带病容的脸上扬起温和的笑,招呼她“不晚不晚,我们也才刚到不久,过来坐啊。”
她安静的走过去,在父亲身边的位子坐下。
向勤指著坐在对面的年轻男子为两人做介绍“他是宁烨,你管伯伯的儿子。宁烨,她就是我女儿向欢。”
她抬眸望去,却在看到对方面容时愣住了。
竟然是他?!昨天借她手机的那个男子。
“向小姐,你好。”管宁烨不动声色的朝她点头。在她进来包厢时,他就看见她了,他的惊讶不比她少。
“你好。”惊讶过后,她也点了点头。
“叫她向欢就好,你们都要结婚了,没必要这么生疏。”向勤扬声笑斥。
这个女婿可是他千挑百选才挑中的。他与志彬是多年朋友了,可以说看着宁烨从小长大的,他一直都很欣赏他,不论是人品或是能力,他都很出色。
四年前,宁烨学成返国,没有像一般企业第二代进入家族事业工作,而是另行集资创立一家光电公司。
四年下来,公司竟已赚进两个股本,惊人的获利成绩归功于他优异的管理能力与研发团队。
未婚的他,自然成为不少名媛的目标,他之前也曾开玩笑似的提过想将女儿嫁给他,却被他以已经有女友而婉拒了。
事实上向欢是他的私生女,她母亲是他众多情妇之一。
元配没有替他生下一儿半女,求子若渴的他在外头养了不少的情妇,但除了向欢的母亲,并没有其他人为他留下任何血脉。
他庞大的事业需要一个继承人,然而唯一的女儿不仅没遗传到他的商业头脑,平凡无奇的她对经商更是没有丝毫兴趣,对一向力求完美的他而言,这个唯一的女儿简直像是个失败品。
这让他一度十分苦恼,直到前阵子,志彬的公司发生了重大的财务危机向他求援,他于是想到了个办法。
他答应借钱给志彬,但条件是他的儿子必须娶向欢,而两人所生的前两个孩子必须姓向。
亟需金援度过难关的好友没有考虑多久,便同意了他的条件。
他不在乎女儿与宁烨之间有没有爱情,只要她能为他生下两个孙子继承他的公司,以后就算他们要离婚,他也无所谓。
“老向,他们两人第一次见面难免陌生,不如让他们年轻人自己聊聊。”管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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