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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做什么?
霓虹闪耀、热闹无比的台北信义商圈街头,白色轿车里的辜至雅急踩煞车,向来温和的眸子中燃起一股沉沉怒火。
他最不能容忍的事情有三件,第一是欺负动物,第二是虐待动物,第三是遗弃动物。
而路边那个衣着时髦的女人显然正在做他最不能容忍的第三件事遗弃动物!
他把车靠路边停下,按了暂停灯,下车,随即朝那女人大步走过去,敞开的大地色西装外套下摆微微拂动。
八月的夜,晚风炽热,热黏黏的吹拂在脸上,但这股热风比不上他心里的那股怒火。
他一把扣住女人纤细的手腕,俊朗的五官上浓墨的剑眉微扬。“小姐,你不可以随便把宠物丢在街头!你这么做,不觉得太残忍了吗?”
韩沅琋错愕地抬眸,她看着抓住她的男人,惊讶从她圆圆的瞳眸里徐徐掠过,而惊讶也从他眼里错愕地滑过。
她怎么长得那么像好莱坞的新生代气质女星娜塔莉波曼?
他正好相当欣赏娜塔莉,而眼前这个女人就拥有跟她相仿的五官。
实在令他太惊讶了,一个是西方人,一个是东方人,竟可以如此相像?造物者实在玄妙。
“对不起,我不懂你在说什么。”韩沅琋还算客气的看着他问。
奔至雅回过神,不管她像谁,不该做的事还是不该做,他义正词严地说:“小姐,既然当初你要养它,就该有始有终,好歹它也陪伴了你一段时间,你这样丢掉它,心里过得去吗?”
“你你到底在说什么?”她一头雾水。
这男人长得好看,穿着也考究,但不会是爬带吧?
“不要装傻了。”他一手扣着她,一手向下指着人行道。“就算你要‘放生’,也不能挑在这种车水马龙的街头上,下一秒,它可能就会被呼啸而过的车子给撞得血肉模糊,你有没有想过它会有多恐惧?”
韩沅琋往他修长指尖指的方向一看,一只小小的吉娃娃正仰头看着她,两只大大的眼睛好像快掉下来似的,尾巴有一整块咖啡色的色块。
“这不是我的狗。”显然这男人误会了。
她是一个大剌剌、连自己的生活起居都打理不好的女人,怎么会自找麻烦去养只狗来活受罪?
“不要否认了,我都看到了。”辜至雅看着她的眼睛,一看到她那双神似娜塔莉的双眸,他的心咚地一跳。
要命!怎么会这样?
他努力保持镇定,不受她的长相所影响。
韩沅琋翻翻白眼。“看到什么?”
“你蹲下去,把狗放在地上。”他陈述刚刚在车里看见的,但语气已经不自觉地和缓许多,他还是被影响了。
“拜托!我是在捡手机!”她皱着眉头,声音高扬。“我手机掉了,我弯身下去捡,懂了吗?可以放开我了吗?我还有急事。”
他蹙起了眉。
她说她在捡手机?怎么可能?“如果你不是这只狗的主人,它为什么一直看着你?”
韩沅琋低头一看。
见鬼了,那只狗还真的可怜兮兮的在看她!
它穿着蓝衣带红帽的神气衣服,还戴着红色项圈,分明是有人养但走散了。
“天知道它为什么一直看着我?你问它啊!”她瞪着狗,没好气的说。
对她一见钟情?一只狗对她一见钟情?去他的。
“因为你是它的主人。”感觉到她完全不想承认自己做的事,辜至雅脸色一沉。
她不想跟他争辩了。“随便你怎么说,反正我知道我不是就好!放开我的手,我要走了。”
就算她要养狗,也会养可爱的贵宾或高贵的蝴蝶犬,才不会养大头加凸眼的et吉娃娃哩。
“你真的打算就这样把它弃养在街头?”辜至雅一双向来温色的眸变得益发紧绷、冷峻,这个时候,她长得像娜塔莉也没用,在他心中,仍是动物第一。
“对!”韩沅琋没好气地朝他呛。
就算她真是狗主人,要丢掉狗,怎样?关他什么事?
现代人都自扫门前雪居多,就算眼前发生车祸,有人快翘辫子了都不见得有人理,更何况是一只狗?他会不会太见义勇为了?这不合潮流啦。
奔至雅松了手,弯身将吉娃娃抱起来,不赞同的目光看向她。“我会一直跟着你。”
“你这个人怎么这样?”韩沅琋抓狂的低喊“都跟你说了,我不认识这只狗,你干么还要跟着我?”
他到底是哪根筋不对?动物保护协会的哦?世界上有那么多穿皮草的名女人不去抓,缠住她这个小人物做什么啦!
“在你承认它之前,我都会一直跟着你。”辜至雅不为所动的说。
“随便你!”她冷冷的丢了句,转身就走,她可没兴趣跟偏执狂耗。
没走两步,她突然煞住脚步,辜至雅也跟着停下来,以为她良心发现要把狗认回去。
他松了口气,语气也变得较为柔和。“你这样就对了,既然养了它,就不该随便丢弃,而且你既然是它的主人,应该也知道,吉娃娃很怕摔,一摔可能就没命”
从小他就喜欢小动物,因为辜宅有位管理花圃的老好人福伯,他在下人住的地方收养了几只猫猫狗狗,他一放学就会跑去跟那些友善的猫狗玩。
自小,他父亲就忙于事业,母亲也忙于慈善与公益,这些都是为了替集团树立形象,反而忽略了他们兄弟五人。
虽然过着如同王子般的富裕生活,但因为父母长期在他成长中缺席,他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
他的安全感在那些被弃养的猫狗身上找到,养成了一颗温暖的心。
相较于他的兄弟们,大哥辜至酷因没有父母的陪伴而变得过份独立、尖锐,二哥至俊则容易不耐烦、没有爱心,三哥至帅专门跟父亲唱反调,他浪荡、不羁,小弟至美则深受父亲严谨表相的影响,变成一个龟毛的小男人。
他很幸运,在去美国当小留学生之前,他拥有一处心灵依归。
那些猫狗取代了他父母的角色,每当他有挫折、烦恼的时候,他很习惯去跟猫狗倾诉,久而久之,他对动物产生了深厚的感情。
鞍美之后,他对动物的感情仍然没有变,所以他在父亲的反对声中选择了兽医系就读。
曾经一度,他父亲以中断经济来源来阻止他入学,不过靠着三个哥哥的帮忙,以及他自己没日没夜的打工,他还是完成了兽医系的学业,并且开业成为了兽医,而后父亲也只好接受这个事实。
他父亲曾说过,他不反对他成为医生,但绝不能是兽医或妇科医生,他父亲似乎觉得,当兽医或妇科医生很丢脸。
然而他认为,人的命是命,动物的命也是一条命,两者没有分别。
这个世界上... -->>
她在做什么?
霓虹闪耀、热闹无比的台北信义商圈街头,白色轿车里的辜至雅急踩煞车,向来温和的眸子中燃起一股沉沉怒火。
他最不能容忍的事情有三件,第一是欺负动物,第二是虐待动物,第三是遗弃动物。
而路边那个衣着时髦的女人显然正在做他最不能容忍的第三件事遗弃动物!
他把车靠路边停下,按了暂停灯,下车,随即朝那女人大步走过去,敞开的大地色西装外套下摆微微拂动。
八月的夜,晚风炽热,热黏黏的吹拂在脸上,但这股热风比不上他心里的那股怒火。
他一把扣住女人纤细的手腕,俊朗的五官上浓墨的剑眉微扬。“小姐,你不可以随便把宠物丢在街头!你这么做,不觉得太残忍了吗?”
韩沅琋错愕地抬眸,她看着抓住她的男人,惊讶从她圆圆的瞳眸里徐徐掠过,而惊讶也从他眼里错愕地滑过。
她怎么长得那么像好莱坞的新生代气质女星娜塔莉波曼?
他正好相当欣赏娜塔莉,而眼前这个女人就拥有跟她相仿的五官。
实在令他太惊讶了,一个是西方人,一个是东方人,竟可以如此相像?造物者实在玄妙。
“对不起,我不懂你在说什么。”韩沅琋还算客气的看着他问。
奔至雅回过神,不管她像谁,不该做的事还是不该做,他义正词严地说:“小姐,既然当初你要养它,就该有始有终,好歹它也陪伴了你一段时间,你这样丢掉它,心里过得去吗?”
“你你到底在说什么?”她一头雾水。
这男人长得好看,穿着也考究,但不会是爬带吧?
“不要装傻了。”他一手扣着她,一手向下指着人行道。“就算你要‘放生’,也不能挑在这种车水马龙的街头上,下一秒,它可能就会被呼啸而过的车子给撞得血肉模糊,你有没有想过它会有多恐惧?”
韩沅琋往他修长指尖指的方向一看,一只小小的吉娃娃正仰头看着她,两只大大的眼睛好像快掉下来似的,尾巴有一整块咖啡色的色块。
“这不是我的狗。”显然这男人误会了。
她是一个大剌剌、连自己的生活起居都打理不好的女人,怎么会自找麻烦去养只狗来活受罪?
“不要否认了,我都看到了。”辜至雅看着她的眼睛,一看到她那双神似娜塔莉的双眸,他的心咚地一跳。
要命!怎么会这样?
他努力保持镇定,不受她的长相所影响。
韩沅琋翻翻白眼。“看到什么?”
“你蹲下去,把狗放在地上。”他陈述刚刚在车里看见的,但语气已经不自觉地和缓许多,他还是被影响了。
“拜托!我是在捡手机!”她皱着眉头,声音高扬。“我手机掉了,我弯身下去捡,懂了吗?可以放开我了吗?我还有急事。”
他蹙起了眉。
她说她在捡手机?怎么可能?“如果你不是这只狗的主人,它为什么一直看着你?”
韩沅琋低头一看。
见鬼了,那只狗还真的可怜兮兮的在看她!
它穿着蓝衣带红帽的神气衣服,还戴着红色项圈,分明是有人养但走散了。
“天知道它为什么一直看着我?你问它啊!”她瞪着狗,没好气的说。
对她一见钟情?一只狗对她一见钟情?去他的。
“因为你是它的主人。”感觉到她完全不想承认自己做的事,辜至雅脸色一沉。
她不想跟他争辩了。“随便你怎么说,反正我知道我不是就好!放开我的手,我要走了。”
就算她要养狗,也会养可爱的贵宾或高贵的蝴蝶犬,才不会养大头加凸眼的et吉娃娃哩。
“你真的打算就这样把它弃养在街头?”辜至雅一双向来温色的眸变得益发紧绷、冷峻,这个时候,她长得像娜塔莉也没用,在他心中,仍是动物第一。
“对!”韩沅琋没好气地朝他呛。
就算她真是狗主人,要丢掉狗,怎样?关他什么事?
现代人都自扫门前雪居多,就算眼前发生车祸,有人快翘辫子了都不见得有人理,更何况是一只狗?他会不会太见义勇为了?这不合潮流啦。
奔至雅松了手,弯身将吉娃娃抱起来,不赞同的目光看向她。“我会一直跟着你。”
“你这个人怎么这样?”韩沅琋抓狂的低喊“都跟你说了,我不认识这只狗,你干么还要跟着我?”
他到底是哪根筋不对?动物保护协会的哦?世界上有那么多穿皮草的名女人不去抓,缠住她这个小人物做什么啦!
“在你承认它之前,我都会一直跟着你。”辜至雅不为所动的说。
“随便你!”她冷冷的丢了句,转身就走,她可没兴趣跟偏执狂耗。
没走两步,她突然煞住脚步,辜至雅也跟着停下来,以为她良心发现要把狗认回去。
他松了口气,语气也变得较为柔和。“你这样就对了,既然养了它,就不该随便丢弃,而且你既然是它的主人,应该也知道,吉娃娃很怕摔,一摔可能就没命”
从小他就喜欢小动物,因为辜宅有位管理花圃的老好人福伯,他在下人住的地方收养了几只猫猫狗狗,他一放学就会跑去跟那些友善的猫狗玩。
自小,他父亲就忙于事业,母亲也忙于慈善与公益,这些都是为了替集团树立形象,反而忽略了他们兄弟五人。
虽然过着如同王子般的富裕生活,但因为父母长期在他成长中缺席,他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
他的安全感在那些被弃养的猫狗身上找到,养成了一颗温暖的心。
相较于他的兄弟们,大哥辜至酷因没有父母的陪伴而变得过份独立、尖锐,二哥至俊则容易不耐烦、没有爱心,三哥至帅专门跟父亲唱反调,他浪荡、不羁,小弟至美则深受父亲严谨表相的影响,变成一个龟毛的小男人。
他很幸运,在去美国当小留学生之前,他拥有一处心灵依归。
那些猫狗取代了他父母的角色,每当他有挫折、烦恼的时候,他很习惯去跟猫狗倾诉,久而久之,他对动物产生了深厚的感情。
鞍美之后,他对动物的感情仍然没有变,所以他在父亲的反对声中选择了兽医系就读。
曾经一度,他父亲以中断经济来源来阻止他入学,不过靠着三个哥哥的帮忙,以及他自己没日没夜的打工,他还是完成了兽医系的学业,并且开业成为了兽医,而后父亲也只好接受这个事实。
他父亲曾说过,他不反对他成为医生,但绝不能是兽医或妇科医生,他父亲似乎觉得,当兽医或妇科医生很丢脸。
然而他认为,人的命是命,动物的命也是一条命,两者没有分别。
这个世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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