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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夏天,她爱上了他,他的回报,是在夺去她童贞后远走他乡,狠狠拧碎她的心。
乔羽睫翘首望天,忆起过去,眼神变得迷蒙。
冬季的东台湾,天空还是又高又远,一望无际的澄蓝,阳光温柔地洒落,抚慰大地。
她微微一笑。她喜欢这里的冬天,不像温哥华那么寒冷,她也喜欢这里的山水,壮阔中见秀丽。
她还是喜欢这个小镇。
虽然那一年,她等于是在流言蜚语无情的追击下,逃离了这里;虽然那个夏天,她好痛好痛,痛到以为自己永远不会痊愈。
但她,还是痊愈了,还是回来了。
“妈妈。”小女孩甜蜜地唤她,抱着一篮刚洗好的衣服“我把衣服拿来了。”
“谢谢。”乔羽睫回过神,顺了顺刚刚挂上的白床单,转头望向小女孩。
她戴着一顶棒球帽,穿著运动服,被阳光晒成蜂蜜色的小脸甜美,满溢青春气息。
她是乔可恬,她的女儿。
“怎么又换上运动服了?”乔羽睫接过女儿递来的衣服,挂上晒衣绳。“你该不会还要出门吧?”
“嗯,待会儿要去打球。”乔可恬笑。
“又去?早上不是才在学校练过吗?”
“可是难得礼拜天,不出去玩很可惜嘛。”
“整天往外跑,功课做完了没?”乔羽睫板起脸,端出母亲的架子“你们导师前几天打电话给我,说你最近成绩又退步了。”
“哎唷,人家才退步一咪咪而已。”乔可恬耍赖地吐吐舌“是老师太紧张了啦。”
“数学考五十分叫作退步一咪咪?”乔羽睫拆女儿台“还有社会跟自然,听说也是不及格?”
“只是小考嘛。我发誓,段考一定会用功读书。”
“念书要从平时做起,考试前临时抱佛脚有什么用?今天不许你出门了,乖乖留在家里温书。”
“啊--不要啦--”乔可恬哀号“人家已经答应同学要教她们打棒球了,不能食言啦!”
“我说不行。”乔羽睫还是这么一句。
“拜托啦,妈,做人别这么绝情嘛。”乔可恬拉住母亲的手臂摇晃“我答应你,晚上回家一定念完书再睡觉好不好?让我出去玩啦!妈,妈咪,亲爱的漂亮妈咪。”小女孩一声声撒娇地唤着。
乔羽睫听了,噗哧一笑,实在拿这鬼灵精的丫头没办法。
“好吧,要去可以,先帮妈妈晒完这些衣服。”
“yes,madam!”乔可恬立正站好,俏皮地行了个童军礼。“我就知道妈妈最善良最温柔了。”敬完礼后,她眨眨晶亮的眼,不忘送给母亲一句甜言蜜语。
“你啊,”乔羽睫俯下身,捏了捏女儿圆圆的脸颊“就一张嘴甜。”
“所以说妈妈真聪明、真厉害,帮我取对了名字。”乔可恬继续甜言蜜语。
不简单。这孩子长大后绝对一流的,不把男人哄得团团转才怪。
乔羽睫又好气又好笑“你啊,怪不得你干爹那群棒球队的孩子全听你的话,原来你都是这样哄人的啊!”“才不是呢!我干嘛要哄那些臭男生啊?”乔可恬不屑地撇撇嘴“我是以实力折服他们。”
“实力?”
“打棒球的实力啰。”乔可恬得意洋洋“老实说,像我棒球打得这么好的女生,全台湾寥寥可数啦!”用罢成语,她又朝母亲讨好地笑了笑“我这句成语用得很不错吧,妈。”
乔羽睫笑。“你可别拿这个去你干爹面前现,只不过一句普通成语嘛,如果你连这都不会用,他不气死才怪。”
“呵呵,其实干爹早就快受不了我啦,他老说我的国文程度有够差,丢他的脸。”
“你还好意思说。”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嘛,人要勇于面对自己的缺点--啧,我太帅了,居然又用了一句古人说的话,yes!”乔可恬双手一拍,振臂鼓励自己。
见女儿这宝样,乔羽睫笑得眼泪都快流出来。这十几年啊!要不是有这小女孩,她真不知自己的人生是否还能刷上幸福的玫瑰色。
她笑着,如银铃般清脆的笑声传出小小的院落外,惊动了-辆慢慢驶过的白色跑车。
跑车似犹豫地停了两秒钟,然后才静静滑过爬满藤蔓的木门前,在斜对面一扇华丽的雕花铁门前停下。
乔可恬好奇地跑到门口张望“哇!妈,你来看,好棒的跑车!是法拉利耶,今年的新款,我上个月才在杂志上看到的。”
连哪一款她都知道?乔羽睫摇头,不得不佩服自己的女儿。
别的小女生是捧着八卦杂志当追星族,只有她女儿拿棒球跟汽车杂志当宝贝。
“咦?他开进外公外婆以前的房子了耶。”乔可恬惊喊,回过头来看着乔羽睫“妈,中介公司真的把房子卖掉了!”
“当然要卖掉啰。”乔羽睫应道“房子空空的没人住岂不浪费?”
“可是外婆不是说她考虑要买回来吗?她不是说,可能要从温哥华搬回来住吗?”
“她不会搬回来的。你舅妈又生了一个小贝比,你外婆好高兴,才舍不得离开呢!”乔羽睫笑“她只是说说而已啦,大概在国外住久了,想台湾吧。”
话说八年前,她父亲因病去世,母亲便决定把这里的房子卖了,移民到温哥华跟他们两姊弟一起住。
当年这栋三层楼高的别墅是让一位富商买下来送给他情妇住的,如今两人闹翻了,房子也再度转手。
花了几个月重新装潢,看来新屋主终于入住了。
“好可惜哦。我偷偷去那间房子里看过一次,里面好大好漂亮呢,花园里还有秋千,好棒哦。”乔可恬赞叹。
“怎么?你不喜欢我们这间房子吗?是不是觉得太小?”乔羽睫问女儿。
“不是啦,我当然还是喜欢我们这个家啊,人家只是觉得好奇,不知道是什么人搬进那里住。他在这附近工作吗?”
“我想应该只是买来当渡假别墅吧。”
“嗯,我想也是。”乔可恬点点头,忽地一拍手“妈,你说我们要不要去拜访新邻居?”
“拜访邻居?”乔羽睫一愣。
“对啊,表示一下礼貌嘛。”乔可恬笑容满面。
乔羽睫望了女儿一会儿“我看主要是想满足你的好奇心吧!”
“嘿,被你识破了。”乔可恬不好意思地摸摸头“人家真的很好奇嘛。”
“好吧,过几天我们去拜访一下。”乔羽睫点头,晾完最后一件衣服“你约了同学几点打球?”
“糟糕!”乔可恬惊呼一声,看了看表“迟到了!”她喊,跑回客厅背起早就准备好的背包“我走啰!”
匆匆向母亲道别后,她马上跳上脚踏车。
“小心点!”乔羽睫追出院落,对着女儿的背影高喊,只见她拚命踩脚踏车,与风争速,一下子便不见人影。“这孩子”她略微无奈地叹息。
她摇摇头,转身走回屋里前,忍不住往斜对面的豪宅瞥了一眼。
在阳光映像下,那仿欧洲风格的屋宇显得格外金碧辉煌。不知道是什么人搬进了她从前的家呢?
听说几个月前就有好奇的镇民不停向中介商打探,可对方却说买主坚持不许对外透露他身分。
好神秘啊!该不会是某个孤僻老人,躲到这儿来隐居吧?
她随意猜测着,却没太深思这问题,耸耸肩,进屋,关上门。
他买下了这间宅邸。
十多年前,他只能在屋外徘徊远眺,不得其门而入的宅邸,如今他支票一签,大大方方进驻。
从前怎么也不敢奢望走进来的豪华宅邸,如今他买来当渡假别墅,一年也许住不上几天。
多有趣!凌非尘薄唇一扬,似笑非笑。
有时候这世界的倒错吊诡,这世事的变化多端,真令他备觉讽刺,也以此自娱。
一个当年人人喊打的穷小子,现今摇身一变为功成名就、冷酷无情的大律师,只要手腕一翻,便可能牵动整座小镇的命运。
他真的期待,期待镇民们明天在活动中心见到他时,脸上的表情。
是震惊?不屑?抑或担心害怕?不管是哪一种,肯定精采绝伦。
他笑了,啜了口勃根地红酒,闲闲躺落沙发,看着对面墙上一幅意境悠远的水墨画。
说实在,他个人并不是太欣赏中国的水墨画,太温文,不够犀利,他自认没有那种谦冲的品味去领略其意境。
要不是看上这幅画拥有无限的增值潜力,他不会买下它。
不过既然买了,他就预备好好削上一笔,台湾和日本分别有一个收藏家对这幅画很感兴趣,而他有把握,周旋于两造间,最后的胜利者绝对是他。
高超的谈判本领,并不是每个律师都具备,而他的委托人,最欣赏的就是他这一点。
所以当“双城集团”的老板吴清发在这桩游乐园开发案遇上棘手问题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希望他能说服那些不肯让出土地的顽固居民。
“随便你用什么手段都可以,总之我明年初一定要动工。”吴清发设下最后底线。
为了某种原因,他毫不犹豫地接下这案子。但因为忙别的诉讼案,他让事务所内一向与他默契良好的莫语涵先来了解情况,她来了几天,遇上曾与她有过一段情的男人,结果落荒而逃。
他承认,要求她先行前来这个小镇是带着点私心,因为他很想知道,她跟那个曾与她有所牵扯的男人重逢后,会是怎样一种反应。
他在做一个小实验。
不过,没想到那么尖刻倔强的语涵,面对年少时期不成熟的爱恋,也只能宣告投降,黯然逃回台北。
她的反应令他失望,却也更坚定他回来小镇的决心。他不会跟语涵一样,他告诉自己,经过这么多年,再遇到当年令他魂牵梦萦的女人,他不相信自己还会动心。
他不会的。因为他对那个女人只有厌恶,只有恨。
而且他相信,她对他,也只会是满满的恨。
两个彼此憎恨的人,在重逢时,会是怎样一个景况?他发现善于嘲弄的自己,竟然颇有兴趣。
高举酒杯,凌非尘将杯中物一仰而尽,接着站起身。
面对占满玄关半面墙的玻璃镜,他挑剔地审视镜中的形影。服贴的短发,俊雅的五官,一身名牌休闲服,帅气清爽。
他走出宅邸,对花团锦簇的园子视若无睹,拉开铁门,以一种闲逸的步伐缓缓走入暮色... -->>
那年夏天,她爱上了他,他的回报,是在夺去她童贞后远走他乡,狠狠拧碎她的心。
乔羽睫翘首望天,忆起过去,眼神变得迷蒙。
冬季的东台湾,天空还是又高又远,一望无际的澄蓝,阳光温柔地洒落,抚慰大地。
她微微一笑。她喜欢这里的冬天,不像温哥华那么寒冷,她也喜欢这里的山水,壮阔中见秀丽。
她还是喜欢这个小镇。
虽然那一年,她等于是在流言蜚语无情的追击下,逃离了这里;虽然那个夏天,她好痛好痛,痛到以为自己永远不会痊愈。
但她,还是痊愈了,还是回来了。
“妈妈。”小女孩甜蜜地唤她,抱着一篮刚洗好的衣服“我把衣服拿来了。”
“谢谢。”乔羽睫回过神,顺了顺刚刚挂上的白床单,转头望向小女孩。
她戴着一顶棒球帽,穿著运动服,被阳光晒成蜂蜜色的小脸甜美,满溢青春气息。
她是乔可恬,她的女儿。
“怎么又换上运动服了?”乔羽睫接过女儿递来的衣服,挂上晒衣绳。“你该不会还要出门吧?”
“嗯,待会儿要去打球。”乔可恬笑。
“又去?早上不是才在学校练过吗?”
“可是难得礼拜天,不出去玩很可惜嘛。”
“整天往外跑,功课做完了没?”乔羽睫板起脸,端出母亲的架子“你们导师前几天打电话给我,说你最近成绩又退步了。”
“哎唷,人家才退步一咪咪而已。”乔可恬耍赖地吐吐舌“是老师太紧张了啦。”
“数学考五十分叫作退步一咪咪?”乔羽睫拆女儿台“还有社会跟自然,听说也是不及格?”
“只是小考嘛。我发誓,段考一定会用功读书。”
“念书要从平时做起,考试前临时抱佛脚有什么用?今天不许你出门了,乖乖留在家里温书。”
“啊--不要啦--”乔可恬哀号“人家已经答应同学要教她们打棒球了,不能食言啦!”
“我说不行。”乔羽睫还是这么一句。
“拜托啦,妈,做人别这么绝情嘛。”乔可恬拉住母亲的手臂摇晃“我答应你,晚上回家一定念完书再睡觉好不好?让我出去玩啦!妈,妈咪,亲爱的漂亮妈咪。”小女孩一声声撒娇地唤着。
乔羽睫听了,噗哧一笑,实在拿这鬼灵精的丫头没办法。
“好吧,要去可以,先帮妈妈晒完这些衣服。”
“yes,madam!”乔可恬立正站好,俏皮地行了个童军礼。“我就知道妈妈最善良最温柔了。”敬完礼后,她眨眨晶亮的眼,不忘送给母亲一句甜言蜜语。
“你啊,”乔羽睫俯下身,捏了捏女儿圆圆的脸颊“就一张嘴甜。”
“所以说妈妈真聪明、真厉害,帮我取对了名字。”乔可恬继续甜言蜜语。
不简单。这孩子长大后绝对一流的,不把男人哄得团团转才怪。
乔羽睫又好气又好笑“你啊,怪不得你干爹那群棒球队的孩子全听你的话,原来你都是这样哄人的啊!”“才不是呢!我干嘛要哄那些臭男生啊?”乔可恬不屑地撇撇嘴“我是以实力折服他们。”
“实力?”
“打棒球的实力啰。”乔可恬得意洋洋“老实说,像我棒球打得这么好的女生,全台湾寥寥可数啦!”用罢成语,她又朝母亲讨好地笑了笑“我这句成语用得很不错吧,妈。”
乔羽睫笑。“你可别拿这个去你干爹面前现,只不过一句普通成语嘛,如果你连这都不会用,他不气死才怪。”
“呵呵,其实干爹早就快受不了我啦,他老说我的国文程度有够差,丢他的脸。”
“你还好意思说。”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嘛,人要勇于面对自己的缺点--啧,我太帅了,居然又用了一句古人说的话,yes!”乔可恬双手一拍,振臂鼓励自己。
见女儿这宝样,乔羽睫笑得眼泪都快流出来。这十几年啊!要不是有这小女孩,她真不知自己的人生是否还能刷上幸福的玫瑰色。
她笑着,如银铃般清脆的笑声传出小小的院落外,惊动了-辆慢慢驶过的白色跑车。
跑车似犹豫地停了两秒钟,然后才静静滑过爬满藤蔓的木门前,在斜对面一扇华丽的雕花铁门前停下。
乔可恬好奇地跑到门口张望“哇!妈,你来看,好棒的跑车!是法拉利耶,今年的新款,我上个月才在杂志上看到的。”
连哪一款她都知道?乔羽睫摇头,不得不佩服自己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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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他开进外公外婆以前的房子了耶。”乔可恬惊喊,回过头来看着乔羽睫“妈,中介公司真的把房子卖掉了!”
“当然要卖掉啰。”乔羽睫应道“房子空空的没人住岂不浪费?”
“可是外婆不是说她考虑要买回来吗?她不是说,可能要从温哥华搬回来住吗?”
“她不会搬回来的。你舅妈又生了一个小贝比,你外婆好高兴,才舍不得离开呢!”乔羽睫笑“她只是说说而已啦,大概在国外住久了,想台湾吧。”
话说八年前,她父亲因病去世,母亲便决定把这里的房子卖了,移民到温哥华跟他们两姊弟一起住。
当年这栋三层楼高的别墅是让一位富商买下来送给他情妇住的,如今两人闹翻了,房子也再度转手。
花了几个月重新装潢,看来新屋主终于入住了。
“好可惜哦。我偷偷去那间房子里看过一次,里面好大好漂亮呢,花园里还有秋千,好棒哦。”乔可恬赞叹。
“怎么?你不喜欢我们这间房子吗?是不是觉得太小?”乔羽睫问女儿。
“不是啦,我当然还是喜欢我们这个家啊,人家只是觉得好奇,不知道是什么人搬进那里住。他在这附近工作吗?”
“我想应该只是买来当渡假别墅吧。”
“嗯,我想也是。”乔可恬点点头,忽地一拍手“妈,你说我们要不要去拜访新邻居?”
“拜访邻居?”乔羽睫一愣。
“对啊,表示一下礼貌嘛。”乔可恬笑容满面。
乔羽睫望了女儿一会儿“我看主要是想满足你的好奇心吧!”
“嘿,被你识破了。”乔可恬不好意思地摸摸头“人家真的很好奇嘛。”
“好吧,过几天我们去拜访一下。”乔羽睫点头,晾完最后一件衣服“你约了同学几点打球?”
“糟糕!”乔可恬惊呼一声,看了看表“迟到了!”她喊,跑回客厅背起早就准备好的背包“我走啰!”
匆匆向母亲道别后,她马上跳上脚踏车。
“小心点!”乔羽睫追出院落,对着女儿的背影高喊,只见她拚命踩脚踏车,与风争速,一下子便不见人影。“这孩子”她略微无奈地叹息。
她摇摇头,转身走回屋里前,忍不住往斜对面的豪宅瞥了一眼。
在阳光映像下,那仿欧洲风格的屋宇显得格外金碧辉煌。不知道是什么人搬进了她从前的家呢?
听说几个月前就有好奇的镇民不停向中介商打探,可对方却说买主坚持不许对外透露他身分。
好神秘啊!该不会是某个孤僻老人,躲到这儿来隐居吧?
她随意猜测着,却没太深思这问题,耸耸肩,进屋,关上门。
他买下了这间宅邸。
十多年前,他只能在屋外徘徊远眺,不得其门而入的宅邸,如今他支票一签,大大方方进驻。
从前怎么也不敢奢望走进来的豪华宅邸,如今他买来当渡假别墅,一年也许住不上几天。
多有趣!凌非尘薄唇一扬,似笑非笑。
有时候这世界的倒错吊诡,这世事的变化多端,真令他备觉讽刺,也以此自娱。
一个当年人人喊打的穷小子,现今摇身一变为功成名就、冷酷无情的大律师,只要手腕一翻,便可能牵动整座小镇的命运。
他真的期待,期待镇民们明天在活动中心见到他时,脸上的表情。
是震惊?不屑?抑或担心害怕?不管是哪一种,肯定精采绝伦。
他笑了,啜了口勃根地红酒,闲闲躺落沙发,看着对面墙上一幅意境悠远的水墨画。
说实在,他个人并不是太欣赏中国的水墨画,太温文,不够犀利,他自认没有那种谦冲的品味去领略其意境。
要不是看上这幅画拥有无限的增值潜力,他不会买下它。
不过既然买了,他就预备好好削上一笔,台湾和日本分别有一个收藏家对这幅画很感兴趣,而他有把握,周旋于两造间,最后的胜利者绝对是他。
高超的谈判本领,并不是每个律师都具备,而他的委托人,最欣赏的就是他这一点。
所以当“双城集团”的老板吴清发在这桩游乐园开发案遇上棘手问题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希望他能说服那些不肯让出土地的顽固居民。
“随便你用什么手段都可以,总之我明年初一定要动工。”吴清发设下最后底线。
为了某种原因,他毫不犹豫地接下这案子。但因为忙别的诉讼案,他让事务所内一向与他默契良好的莫语涵先来了解情况,她来了几天,遇上曾与她有过一段情的男人,结果落荒而逃。
他承认,要求她先行前来这个小镇是带着点私心,因为他很想知道,她跟那个曾与她有所牵扯的男人重逢后,会是怎样一种反应。
他在做一个小实验。
不过,没想到那么尖刻倔强的语涵,面对年少时期不成熟的爱恋,也只能宣告投降,黯然逃回台北。
她的反应令他失望,却也更坚定他回来小镇的决心。他不会跟语涵一样,他告诉自己,经过这么多年,再遇到当年令他魂牵梦萦的女人,他不相信自己还会动心。
他不会的。因为他对那个女人只有厌恶,只有恨。
而且他相信,她对他,也只会是满满的恨。
两个彼此憎恨的人,在重逢时,会是怎样一个景况?他发现善于嘲弄的自己,竟然颇有兴趣。
高举酒杯,凌非尘将杯中物一仰而尽,接着站起身。
面对占满玄关半面墙的玻璃镜,他挑剔地审视镜中的形影。服贴的短发,俊雅的五官,一身名牌休闲服,帅气清爽。
他走出宅邸,对花团锦簇的园子视若无睹,拉开铁门,以一种闲逸的步伐缓缓走入暮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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