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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轩这次出场出得很低调。
没有华丽的排场。没有闹哄哄的吹打,更没有成群结队的下属的簇拥,宇文轩他这次,一个人地,静悄悄地,隐姓埋名地,出现在了辰江城中。
没有询问,没有警告,不需要辩解,更不需要下不为例的保证,对于易玲珑这次私自出宫的举动,宇文轩采取了默许、不鼓励的非暴力不合作政策。
每日里便只是安静地、微笑地、从不出口加以反对地陪着易玲珑走街串巷,逛遍了辰江城。几天下来,是累了易玲珑,苦了宇文焉。宇文轩倒是一如既往地风轻云淡,丝毫不开口提回宫的事,只一门心思地讨好着易玲珑,易玲珑说去哪里,他就拉着宇文焉跟着去哪里,易玲珑说买什么吃什么,他就掏了宇文焉的荷包买什么。
渐渐地。易玲珑要求去的地方越来越越离谱,上午要去酒楼吃饭,下午要去茶馆喝茶听书,今天要去戏院听戏,明天要去赌场豪赌,到了后天,居然说是要女扮男装去勾栏院儿里见识见识。然而不管她提出如何非分的要求,宇文轩都满口答应,亲自亲随,全力配合,顺便还拉了宇文焉做冤大头埋单结账。
他的态度越是殷勤,就越是让易玲珑觉得可疑。态度太反常了,反而更容易让人怀疑起他的动机:依照目前的状况来判断,宇文轩出现在辰江城里,应该事先得到线报专程过来捉她的,不然怎么会一连几天对她柔声细气的,既不追究她私自出宫的行为,也不着急着催她快点回去,应该只是她不走运碰巧让宇文轩给撞上罢了。其次,宇文轩应该也不是因为视察工作,体验生活,深入群众打成一片之类的公事而来的,不然怎么会一个随从也不带,既没有行政部门的陪同,也没有宣传部门的造势,形单影只地出现,连随侍的小三子也没有跟来。连这些天来的起居餐饮都是他自己亲力亲为,实在是太难得太可疑了。
根据以上的推断,易玲珑得出结论,宇文轩这厮,此番跑到辰江城里来,怕是真如她一开始所料一样,是来寻花问柳的!
孤身一人是为了行事方便,既不用受到下属的阻挠,又不用担心授人以柄;而隐姓埋名就更容易理解了,分明是因为行龌龊事时,实在不好意思让人家知道自己是谁么。
这个,杀千刀的妖孽!祸害完了景阳城,又把魔爪伸到了辰江城。可怜公孙玉瑾那朵娇花,刚刚绽放就被这个没良心的东西给冷落;可怜辰江城内的无数黄花,依据宇文轩这厮日渐增长的强大杀伤力,恐怕这次要色洗辰江城了。
妖孽!易玲珑一边想,一边狠狠地剜了宇文轩一记眼刀:死妖孽,就算牺牲了我一人,也要拼死保住辰江城里的无数待嫁闺中,对未来充满了美好憧憬的黄花闺女们。有我看着你,拖着你在辰江城里到处乱转。让你没有时间踩点,没有机会下手,看你还怎么去踩花。哎哟,可怜我那能走路能蹦跳强有力的小腿呦,酸疼酸疼的。
正在一边低头品茶,一边凝神聆听先生说书的宇文轩被易玲珑的眼刀剜地平白打了个激灵,忙放下茶杯,陪着笑脸将桌子上的桂花糕向易玲珑的面前推了推:“珑儿,听说这里的桂花糕不错,你尝尝,你尝尝。”
(长安:话说,小轩轩,你那熙泽国就没有别的什么点心了么?怎么除了桂花糕还是桂花糕啊?)
(宇文轩:还不是娘亲你见识短浅,想不出别的什么了--!)
咦,这么快已经打听到辰江城的特产了?看来这厮犯案的实力不容小觑,还得看得更紧一点。易玲珑一面想着,一面不动声色地拈了块桂花糕放进嘴里:“嗯,果然不错,甜而不腻,香糯绵软,值得一尝。这么好吃的东西,可不能我一个人独占了。焉哥哥也尝一块吧。”
宇文轩正要去拿桂花糕的手僵了一僵,只好顺势将点心盘子往宇文焉的方向推了一推,佯笑着:“四弟也,吃一块吧。”
“吃”字吐得重了些,惊得宇文焉拿着桂花糕的手一抖,已经拿到手的桂花糕又掉了下来。
“哎呦,这么好吃的东西,怎么就给掉了呢?”易玲珑说着伸手。搭了点心盘子的另一边,亲自推到了宇文焉的面前“焉哥哥也太不小心了。来,再吃一块吧。”不得不说,当易玲珑发起嗲来,可以让茶馆的小二扫上一天的鸡皮疙瘩。
嗖——一记眼刀从宇文轩的方向射向了宇文焉:碍眼的还不快闪一边去!
我我我宇文焉战战兢兢地拈起桂花糕,苦巴巴地望向宇文轩:我不是,我不是故意要夹在你们中间的。是你女人逼我的
宇文轩目光落到宇文焉手里拿着的桂花糕,眼神犀利:桂花糕!我都吃不到的桂花糕!你居然能吃!珑儿还叫你叫得那么亲热,你们两个之间究竟有什么猫腻,还不快老实交待?为什么她叫你焉哥哥,她都从来没有叫过我轩哥哥。焉哥哥焉哥哥,早晚让你变成阉哥哥!
宇文焉全身一凛,出了一身的冷汗,放下桂花糕,眼神怯懦地:我,我不吃了。我,我跟她之间真的... -->>
宇文轩这次出场出得很低调。
没有华丽的排场。没有闹哄哄的吹打,更没有成群结队的下属的簇拥,宇文轩他这次,一个人地,静悄悄地,隐姓埋名地,出现在了辰江城中。
没有询问,没有警告,不需要辩解,更不需要下不为例的保证,对于易玲珑这次私自出宫的举动,宇文轩采取了默许、不鼓励的非暴力不合作政策。
每日里便只是安静地、微笑地、从不出口加以反对地陪着易玲珑走街串巷,逛遍了辰江城。几天下来,是累了易玲珑,苦了宇文焉。宇文轩倒是一如既往地风轻云淡,丝毫不开口提回宫的事,只一门心思地讨好着易玲珑,易玲珑说去哪里,他就拉着宇文焉跟着去哪里,易玲珑说买什么吃什么,他就掏了宇文焉的荷包买什么。
渐渐地。易玲珑要求去的地方越来越越离谱,上午要去酒楼吃饭,下午要去茶馆喝茶听书,今天要去戏院听戏,明天要去赌场豪赌,到了后天,居然说是要女扮男装去勾栏院儿里见识见识。然而不管她提出如何非分的要求,宇文轩都满口答应,亲自亲随,全力配合,顺便还拉了宇文焉做冤大头埋单结账。
他的态度越是殷勤,就越是让易玲珑觉得可疑。态度太反常了,反而更容易让人怀疑起他的动机:依照目前的状况来判断,宇文轩出现在辰江城里,应该事先得到线报专程过来捉她的,不然怎么会一连几天对她柔声细气的,既不追究她私自出宫的行为,也不着急着催她快点回去,应该只是她不走运碰巧让宇文轩给撞上罢了。其次,宇文轩应该也不是因为视察工作,体验生活,深入群众打成一片之类的公事而来的,不然怎么会一个随从也不带,既没有行政部门的陪同,也没有宣传部门的造势,形单影只地出现,连随侍的小三子也没有跟来。连这些天来的起居餐饮都是他自己亲力亲为,实在是太难得太可疑了。
根据以上的推断,易玲珑得出结论,宇文轩这厮,此番跑到辰江城里来,怕是真如她一开始所料一样,是来寻花问柳的!
孤身一人是为了行事方便,既不用受到下属的阻挠,又不用担心授人以柄;而隐姓埋名就更容易理解了,分明是因为行龌龊事时,实在不好意思让人家知道自己是谁么。
这个,杀千刀的妖孽!祸害完了景阳城,又把魔爪伸到了辰江城。可怜公孙玉瑾那朵娇花,刚刚绽放就被这个没良心的东西给冷落;可怜辰江城内的无数黄花,依据宇文轩这厮日渐增长的强大杀伤力,恐怕这次要色洗辰江城了。
妖孽!易玲珑一边想,一边狠狠地剜了宇文轩一记眼刀:死妖孽,就算牺牲了我一人,也要拼死保住辰江城里的无数待嫁闺中,对未来充满了美好憧憬的黄花闺女们。有我看着你,拖着你在辰江城里到处乱转。让你没有时间踩点,没有机会下手,看你还怎么去踩花。哎哟,可怜我那能走路能蹦跳强有力的小腿呦,酸疼酸疼的。
正在一边低头品茶,一边凝神聆听先生说书的宇文轩被易玲珑的眼刀剜地平白打了个激灵,忙放下茶杯,陪着笑脸将桌子上的桂花糕向易玲珑的面前推了推:“珑儿,听说这里的桂花糕不错,你尝尝,你尝尝。”
(长安:话说,小轩轩,你那熙泽国就没有别的什么点心了么?怎么除了桂花糕还是桂花糕啊?)
(宇文轩:还不是娘亲你见识短浅,想不出别的什么了--!)
咦,这么快已经打听到辰江城的特产了?看来这厮犯案的实力不容小觑,还得看得更紧一点。易玲珑一面想着,一面不动声色地拈了块桂花糕放进嘴里:“嗯,果然不错,甜而不腻,香糯绵软,值得一尝。这么好吃的东西,可不能我一个人独占了。焉哥哥也尝一块吧。”
宇文轩正要去拿桂花糕的手僵了一僵,只好顺势将点心盘子往宇文焉的方向推了一推,佯笑着:“四弟也,吃一块吧。”
“吃”字吐得重了些,惊得宇文焉拿着桂花糕的手一抖,已经拿到手的桂花糕又掉了下来。
“哎呦,这么好吃的东西,怎么就给掉了呢?”易玲珑说着伸手。搭了点心盘子的另一边,亲自推到了宇文焉的面前“焉哥哥也太不小心了。来,再吃一块吧。”不得不说,当易玲珑发起嗲来,可以让茶馆的小二扫上一天的鸡皮疙瘩。
嗖——一记眼刀从宇文轩的方向射向了宇文焉:碍眼的还不快闪一边去!
我我我宇文焉战战兢兢地拈起桂花糕,苦巴巴地望向宇文轩:我不是,我不是故意要夹在你们中间的。是你女人逼我的
宇文轩目光落到宇文焉手里拿着的桂花糕,眼神犀利:桂花糕!我都吃不到的桂花糕!你居然能吃!珑儿还叫你叫得那么亲热,你们两个之间究竟有什么猫腻,还不快老实交待?为什么她叫你焉哥哥,她都从来没有叫过我轩哥哥。焉哥哥焉哥哥,早晚让你变成阉哥哥!
宇文焉全身一凛,出了一身的冷汗,放下桂花糕,眼神怯懦地:我,我不吃了。我,我跟她之间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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