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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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色溶溶的夏夜,暮黑的沉空中缀满寒星点点,轻风扬起柳梢儿上沁凉的露滴,飞溅起几许水气,染湿了阳台上相倚偎的情侣。
如此风情、如此月,正是适合品酌、吟赏以及嘿嘿!实行粉红陷阱的好时机。
“世美,你真的非走不可吗?”王莫可更加偎近身边男人的胸怀,藉着他高热的体温抵御越夜越森寒的凉意,一双小手有意无意地流连在酒瓶与酒杯之间。
“莫可,瞧你说的,好像我要抛弃你,不回来似的。”毛世美斜飞的剑眉在黑夜里扬出两道不驯的弯弧,坚毅的薄唇迸出一串串爽朗的笑。“放心吧!迸人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只是想去游历世界,增长见闻,了不起十年,我一定会回到你身边的。”他毫不在意地搂紧怀中轻颤的可人儿,心不在焉地吻了她。
事实上,他所有的注意力早被那五彩的花花世界所吸引,尤其他还这么年轻,等待他开拓、遨游的天地是如此广阔,岂能因为一点小小的儿女私情,而放弃了大好的前程?
“哦!”莫可无奈地瞥了他意气风发的神采一眼,精致绝伦的白皙脸蛋,瞬间暗了下来。
她想起初相识时,是在国三和同学去逛百货公司,却被当成扒手。
同学们都吓得跑掉了,剩下她一个人,手足无措的她呆愣当场,就在警卫准备拉她去办公室时,他出现了,挺身为她作证,并据理力争要求调出隐藏式摄影机的录影带,还她一份清白。
从此,这位勇敢的正义骑士成了纯情少女心中深藏的偶像,情难自禁地迷恋他、执着地想要认识他、了解他;甚至在参加大专联考时,都刻意与他圈选同一所学校。
终于,k大开学典礼那天,她顺利地向他表白,他们也开始交往,他的活力四射、雄心壮志、聪敏机颖,孳长了少女心田甫发芽的情苗,快速地成长,开枝散叶,融入了她的生活当中。早知道他有环游世界,成为国际律师的愿望,这一点她可以体谅;已去世的生母与继母也教导她,要成为一个成功的女人,首先得学会隐藏在男人的背后,默默地支持他们,绝不能阻碍他们的前途。
并非赞同“女人只能依靠男人”的论调,而是她认为“女人不能只想着要完全依靠男人”她爱他,不想阻碍他的前程,不想成为他的负担,只是她更不愿放任这段痴恋多年的感情船过水无痕。
“那我跟你一起去?”她试图做最后的努力。着实无法想像没有他的日子,那份深刻于心底的执着与痴恋该往何处寄放?
“这可不行。”世美一句话打消她跟随的念头。“莫可,难道你不能体谅我想要创一番伟大事业的志向?这十年间,我必须专心一意地往前冲,不能有一点点分心挂念,可是我爱你,只要你在身边,我就没办法不为你分神,所以,你乖乖地留在台湾等我好不好?”
世美是真心爱着莫可的,但要叫才二十二岁的他,就此守着莫可,被困在感情的牢笼中,那是办不到的。
“莫可,我可以发誓,十年,顶多十年,我一定会回来找你,等我好不好?”他握起她的手,渴求、诚恳的目光笔直望进她的眼底,深深探入那颗慈软、易感的芳心。
唉!这大概就是男人和女人对感情诠释上的不同吧!他的双手野心地想要拥有全世界,而她却只想要他。
莫可轻叹口气,盈盈水气在眼眶里凝聚,她能说不好吗?纵使百般不愿,但为了不阻碍他的雄心壮志,也只有乖乖点头。
“好,我愿意等你十年。”随着承诺而来的,是逐渐冰冷的四肢。
十年啊!可不是十天。在这漫长的等待岁月中,她要如何打发那无聊又空虚的日子?她的孤单寂寞要向谁诉说?
况且她虽天真,却没单纯到以为人心是永远不变的,而她若真想要一份爱的归依,以供日后证明年轻时的痴恋情狂,不使个手段是不行了。
趁他一个不注意,她自袖口中挑出一颗白色葯丸放入酒瓶内,轻摇几下,葯丸在一阵气泡中完全融入金黄色的酒汁里,她在他的杯中倒入半杯酒,便端起自己的柳橙汁。“我帮你送行,祝你一路顺风。”
“谢谢!”世美丝毫没发现她异常的举动,端起酒杯,咕哝一口喝光杯中的酒,心里正庆幸着有一位体贴明理的女朋友,一阵晕眩感突然袭来。“莫可,我好像醉”来不及说完,庞大的身躯颓然倒进她的怀里。
“世美,我一定会等你的,可是在你离开的这段时间里,我怕寂寞,想要一个孩子来陪我,可不可以?”莫可将他的身子拖进房里、抬上床铺。
纤纤素手缓缓搭上他的衣襟,解开他的扣子,温热、柔软的樱唇覆上他的胸膛,用着灼热的温度,烙印出专属于她的证明。
别问一名大学刚毕业的年轻少女怎会有如此勇气,敢于尝试“未婚生子”
因为连莫可自己都理不清这究竟是一份怎样的执着与痴恋?
热切地想要他,所思、所想、所梦全是他。
然而,她却无论如何也留不住他,那生一个他们“爱的结晶”来疼惜、来娇宠,让这个孩子陪伴她度过十年没有他的岁月,这样的理由是否足以解释她此刻的行为?
只是,没有经过他的同意,就偷了他的精子,是不是过分了一点?往后他知道了,会不会很生气?她是否太自私了
挑逗他生理反应的动作顿了一下,青葱如玉的雪白柔荑停留在他的裤头间,云彩似的赧红飞上双颊,可怜一朵从小生在富豪家庭,被保护得不知人间疾苦的温室小花,向来单纯的小脑袋瓜子如何思考得出恁多地答案。
而且噢!他的反应已经不容她再考虑下去,她必须当机立断了。
解下他裤子的同时,她想,妈妈们只教过她不可以阻止他开创前程,可没说不能生他的孩子来陪伴她,况且她大学毕业了,有能力工作独自养活孩子,绝不会让宝宝试凄可是,这样孩子生出来不就没有父亲也不对,他答应过会回来的,然后他们会结婚,只是婚礼延迟到孩子长大的十年后,这样应该可以吧?
八年后
“谢谢你送我回来,杨老师再见!”大门猛然关上的同时,莫可一身雨水,从玄关滴进客厅。
“妈咪,早上我不是才告诉过你,今天会下雨,要你出门记得带伞的吗?”一名七八岁的小男孩抱着大浴巾站在莫可面前,忙着帮他美丽、善良却迷糊的母亲料理那一身的狼狈。
“我带了啊!”莫可随手脱下鞋袜扔在沙发旁,又忘了儿子每日的叮咛东西用过后,要放回原位。
“那你的伞呢?为什么你带伞了,还会淋成这样?”男孩认命地捡起鞋子放到烘鞋架上,袜子理所当然得丢进洗衣篓里。
“我一个学生忘记带伞了,所以”
“你将伞送给他,却让自己淋成落汤鸡!”他不敢相信,虽然这很像他那天使一般的母亲会做的事。“为什么?妈咪,你会生病的!”
“美美,妈咪教过你很多次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们要体贴妇孺、照顾弱小,妈咪的学生都才十几岁,而妈咪是他们的老师,我有责任保护他们的身体健康,你明白吗?”莫可蹲下身来,认真地看着儿子。
“美美”是她和世美爱的结晶,为了缅怀她的初恋、思念那远在异国的情人,她将儿子取了个和他父亲一模一样的名字毛世美!而“美美”就是他的小名。
不知道是环境使然,抑或他们的遗传因子真是那么优秀,总之“美美”聪明、成熟的好像十来岁的孩子。
也许失了一些稚童的天真可爱,然而,他却乖巧、孝顺、体贴地叫她这个做母亲的打心底疼惜万分。
“小世。”男孩板起小巧可爱的脸庞,纠正母亲的称呼,打他五岁进幼稚园,因为“美美”这个小名,而被老师、同学戏称“小妞”起,他就知道“美美”是女人的名字,一个男子汉大丈夫被如此称呼是一件很丢脸、没有尊严的事。
为此他坚持母亲改叫他“小世”母子俩僵持了两年,只可惜,他的努力好像效果不彰。
“什么?美美你说清楚一点。”
“妈咪,你答应过的,以后要改叫我“小世”可是你每次都忘记,你黄牛。”本来他是想要母亲叫他“世美”的,奈何母亲坚持“世美”是父亲的专属称号,所以他退一步,请母亲唤他“小世”
“唉呀”莫可拍一下脑袋,她在课堂上不会这样子的,可是回到家里,那一脑子清楚分明的逻辑思考,就像失掉圆框支持的筛子,刹那间全散掉了,老是忘东忘西。“对不起,小世,妈咪答应,以后绝不再犯。”
“妈咪!”他开心地笑了,孩子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一会儿即亲亲热热地搂住母亲的脖子吻上她的额头。“你辛苦了,欢迎回家。”
他们母子一向亲近,像朋友一样,无话不谈,任何事、对于生活上不同的观念与想法都可以敞开来说,了解彼此后,维持良好的亲子关系便不再是问题。
“谢谢小世。”她回吻儿子后,站起身准备回房换下湿透的衣服。砰!一个卷宗突然从她怀中掉下来。
“什么东西?”小世捡起散落一地的国文讲义。“这应该是杨叔叔的吧?”
在课堂上,莫可教的是英文,而那个非常热心、处处照顾她的杨承志,则是名国文教师。
“对啊,可是怎么会在我这里?”莫可歪一头想了一下。“唉呀!罢才杨老师送我回来时,因为公寓门前没办法停车,所以他将车子停在巷子口,用这个卷宗帮我遮雨,送我进门,结果我不小心把它带回来了,怎么办?”
“我拿去还给杨叔叔吧!”
“可是小世,你知道杨老师家住在哪里吗?”
“不知道,不过杨叔叔一定还在公寓门口没有走远。”小世很有把握地出门去了。
杨承志想要追求莫可的事,全天下人都知道,只除了当事者之外。
莫可天真地以为有了孩子,便不会再有人对她有意思,一心一意只想着等世美回来与她结婚,旁人就算有再多的追求动作,她依然浑然未觉。
偏偏杨承志是个标准的书呆子,两人天天王老师、王老师地叫来叫去,他一句心底话也没说,只晓得默默地守在她身旁,混了两、三年,两人连根小指头都没牵过。
“妈咪,珍裘阿姨来了。”小世将卷宗还给痴等在公寓门口的杨承志后,又接了一名女子上楼。
莫可正好换妥家居服走出卧室。“珍裘,欢迎你来。”
“阿姨请坐。”小世乖巧地给客人倒来一杯茶。“妈咪,我去做功课了。”
他转身离开客厅,却没走进书房,反而进了母亲的卧室,因为他发现一身干爽的母亲并未顺手将被雨淋湿的上班套装带出来。
果然,母亲将湿衣服放在床上,唉!他无奈地叹口气,妈咪是名非常能干、备受学生爱戴的好老师,可是日常生活方面唉!他摇头再叹,认命地取下湿衣,拿来吹风机,开始吹干那柔软的床垫。
“莫可,你又忘了带伞,让杨承志送你回家。”珍裘十分无奈地说着。纤薄的唇瓣微扬起一道淡讽的弧度,细长的丹凤眼里不时泛着冷冷的寒光,整个人看起来就像古代仕女图中走出来的绝美佳人,娇艳却又虚无缥缈。
她是世美的大哥毛世真的小姨子,原台湾第一大黑道帮派“皓天帮”的二千金,后来因为大姐下嫁给国际刑警,在她那霸道、专制的姐... -->>
月色溶溶的夏夜,暮黑的沉空中缀满寒星点点,轻风扬起柳梢儿上沁凉的露滴,飞溅起几许水气,染湿了阳台上相倚偎的情侣。
如此风情、如此月,正是适合品酌、吟赏以及嘿嘿!实行粉红陷阱的好时机。
“世美,你真的非走不可吗?”王莫可更加偎近身边男人的胸怀,藉着他高热的体温抵御越夜越森寒的凉意,一双小手有意无意地流连在酒瓶与酒杯之间。
“莫可,瞧你说的,好像我要抛弃你,不回来似的。”毛世美斜飞的剑眉在黑夜里扬出两道不驯的弯弧,坚毅的薄唇迸出一串串爽朗的笑。“放心吧!迸人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只是想去游历世界,增长见闻,了不起十年,我一定会回到你身边的。”他毫不在意地搂紧怀中轻颤的可人儿,心不在焉地吻了她。
事实上,他所有的注意力早被那五彩的花花世界所吸引,尤其他还这么年轻,等待他开拓、遨游的天地是如此广阔,岂能因为一点小小的儿女私情,而放弃了大好的前程?
“哦!”莫可无奈地瞥了他意气风发的神采一眼,精致绝伦的白皙脸蛋,瞬间暗了下来。
她想起初相识时,是在国三和同学去逛百货公司,却被当成扒手。
同学们都吓得跑掉了,剩下她一个人,手足无措的她呆愣当场,就在警卫准备拉她去办公室时,他出现了,挺身为她作证,并据理力争要求调出隐藏式摄影机的录影带,还她一份清白。
从此,这位勇敢的正义骑士成了纯情少女心中深藏的偶像,情难自禁地迷恋他、执着地想要认识他、了解他;甚至在参加大专联考时,都刻意与他圈选同一所学校。
终于,k大开学典礼那天,她顺利地向他表白,他们也开始交往,他的活力四射、雄心壮志、聪敏机颖,孳长了少女心田甫发芽的情苗,快速地成长,开枝散叶,融入了她的生活当中。早知道他有环游世界,成为国际律师的愿望,这一点她可以体谅;已去世的生母与继母也教导她,要成为一个成功的女人,首先得学会隐藏在男人的背后,默默地支持他们,绝不能阻碍他们的前途。
并非赞同“女人只能依靠男人”的论调,而是她认为“女人不能只想着要完全依靠男人”她爱他,不想阻碍他的前程,不想成为他的负担,只是她更不愿放任这段痴恋多年的感情船过水无痕。
“那我跟你一起去?”她试图做最后的努力。着实无法想像没有他的日子,那份深刻于心底的执着与痴恋该往何处寄放?
“这可不行。”世美一句话打消她跟随的念头。“莫可,难道你不能体谅我想要创一番伟大事业的志向?这十年间,我必须专心一意地往前冲,不能有一点点分心挂念,可是我爱你,只要你在身边,我就没办法不为你分神,所以,你乖乖地留在台湾等我好不好?”
世美是真心爱着莫可的,但要叫才二十二岁的他,就此守着莫可,被困在感情的牢笼中,那是办不到的。
“莫可,我可以发誓,十年,顶多十年,我一定会回来找你,等我好不好?”他握起她的手,渴求、诚恳的目光笔直望进她的眼底,深深探入那颗慈软、易感的芳心。
唉!这大概就是男人和女人对感情诠释上的不同吧!他的双手野心地想要拥有全世界,而她却只想要他。
莫可轻叹口气,盈盈水气在眼眶里凝聚,她能说不好吗?纵使百般不愿,但为了不阻碍他的雄心壮志,也只有乖乖点头。
“好,我愿意等你十年。”随着承诺而来的,是逐渐冰冷的四肢。
十年啊!可不是十天。在这漫长的等待岁月中,她要如何打发那无聊又空虚的日子?她的孤单寂寞要向谁诉说?
况且她虽天真,却没单纯到以为人心是永远不变的,而她若真想要一份爱的归依,以供日后证明年轻时的痴恋情狂,不使个手段是不行了。
趁他一个不注意,她自袖口中挑出一颗白色葯丸放入酒瓶内,轻摇几下,葯丸在一阵气泡中完全融入金黄色的酒汁里,她在他的杯中倒入半杯酒,便端起自己的柳橙汁。“我帮你送行,祝你一路顺风。”
“谢谢!”世美丝毫没发现她异常的举动,端起酒杯,咕哝一口喝光杯中的酒,心里正庆幸着有一位体贴明理的女朋友,一阵晕眩感突然袭来。“莫可,我好像醉”来不及说完,庞大的身躯颓然倒进她的怀里。
“世美,我一定会等你的,可是在你离开的这段时间里,我怕寂寞,想要一个孩子来陪我,可不可以?”莫可将他的身子拖进房里、抬上床铺。
纤纤素手缓缓搭上他的衣襟,解开他的扣子,温热、柔软的樱唇覆上他的胸膛,用着灼热的温度,烙印出专属于她的证明。
别问一名大学刚毕业的年轻少女怎会有如此勇气,敢于尝试“未婚生子”
因为连莫可自己都理不清这究竟是一份怎样的执着与痴恋?
热切地想要他,所思、所想、所梦全是他。
然而,她却无论如何也留不住他,那生一个他们“爱的结晶”来疼惜、来娇宠,让这个孩子陪伴她度过十年没有他的岁月,这样的理由是否足以解释她此刻的行为?
只是,没有经过他的同意,就偷了他的精子,是不是过分了一点?往后他知道了,会不会很生气?她是否太自私了
挑逗他生理反应的动作顿了一下,青葱如玉的雪白柔荑停留在他的裤头间,云彩似的赧红飞上双颊,可怜一朵从小生在富豪家庭,被保护得不知人间疾苦的温室小花,向来单纯的小脑袋瓜子如何思考得出恁多地答案。
而且噢!他的反应已经不容她再考虑下去,她必须当机立断了。
解下他裤子的同时,她想,妈妈们只教过她不可以阻止他开创前程,可没说不能生他的孩子来陪伴她,况且她大学毕业了,有能力工作独自养活孩子,绝不会让宝宝试凄可是,这样孩子生出来不就没有父亲也不对,他答应过会回来的,然后他们会结婚,只是婚礼延迟到孩子长大的十年后,这样应该可以吧?
八年后
“谢谢你送我回来,杨老师再见!”大门猛然关上的同时,莫可一身雨水,从玄关滴进客厅。
“妈咪,早上我不是才告诉过你,今天会下雨,要你出门记得带伞的吗?”一名七八岁的小男孩抱着大浴巾站在莫可面前,忙着帮他美丽、善良却迷糊的母亲料理那一身的狼狈。
“我带了啊!”莫可随手脱下鞋袜扔在沙发旁,又忘了儿子每日的叮咛东西用过后,要放回原位。
“那你的伞呢?为什么你带伞了,还会淋成这样?”男孩认命地捡起鞋子放到烘鞋架上,袜子理所当然得丢进洗衣篓里。
“我一个学生忘记带伞了,所以”
“你将伞送给他,却让自己淋成落汤鸡!”他不敢相信,虽然这很像他那天使一般的母亲会做的事。“为什么?妈咪,你会生病的!”
“美美,妈咪教过你很多次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们要体贴妇孺、照顾弱小,妈咪的学生都才十几岁,而妈咪是他们的老师,我有责任保护他们的身体健康,你明白吗?”莫可蹲下身来,认真地看着儿子。
“美美”是她和世美爱的结晶,为了缅怀她的初恋、思念那远在异国的情人,她将儿子取了个和他父亲一模一样的名字毛世美!而“美美”就是他的小名。
不知道是环境使然,抑或他们的遗传因子真是那么优秀,总之“美美”聪明、成熟的好像十来岁的孩子。
也许失了一些稚童的天真可爱,然而,他却乖巧、孝顺、体贴地叫她这个做母亲的打心底疼惜万分。
“小世。”男孩板起小巧可爱的脸庞,纠正母亲的称呼,打他五岁进幼稚园,因为“美美”这个小名,而被老师、同学戏称“小妞”起,他就知道“美美”是女人的名字,一个男子汉大丈夫被如此称呼是一件很丢脸、没有尊严的事。
为此他坚持母亲改叫他“小世”母子俩僵持了两年,只可惜,他的努力好像效果不彰。
“什么?美美你说清楚一点。”
“妈咪,你答应过的,以后要改叫我“小世”可是你每次都忘记,你黄牛。”本来他是想要母亲叫他“世美”的,奈何母亲坚持“世美”是父亲的专属称号,所以他退一步,请母亲唤他“小世”
“唉呀”莫可拍一下脑袋,她在课堂上不会这样子的,可是回到家里,那一脑子清楚分明的逻辑思考,就像失掉圆框支持的筛子,刹那间全散掉了,老是忘东忘西。“对不起,小世,妈咪答应,以后绝不再犯。”
“妈咪!”他开心地笑了,孩子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一会儿即亲亲热热地搂住母亲的脖子吻上她的额头。“你辛苦了,欢迎回家。”
他们母子一向亲近,像朋友一样,无话不谈,任何事、对于生活上不同的观念与想法都可以敞开来说,了解彼此后,维持良好的亲子关系便不再是问题。
“谢谢小世。”她回吻儿子后,站起身准备回房换下湿透的衣服。砰!一个卷宗突然从她怀中掉下来。
“什么东西?”小世捡起散落一地的国文讲义。“这应该是杨叔叔的吧?”
在课堂上,莫可教的是英文,而那个非常热心、处处照顾她的杨承志,则是名国文教师。
“对啊,可是怎么会在我这里?”莫可歪一头想了一下。“唉呀!罢才杨老师送我回来时,因为公寓门前没办法停车,所以他将车子停在巷子口,用这个卷宗帮我遮雨,送我进门,结果我不小心把它带回来了,怎么办?”
“我拿去还给杨叔叔吧!”
“可是小世,你知道杨老师家住在哪里吗?”
“不知道,不过杨叔叔一定还在公寓门口没有走远。”小世很有把握地出门去了。
杨承志想要追求莫可的事,全天下人都知道,只除了当事者之外。
莫可天真地以为有了孩子,便不会再有人对她有意思,一心一意只想着等世美回来与她结婚,旁人就算有再多的追求动作,她依然浑然未觉。
偏偏杨承志是个标准的书呆子,两人天天王老师、王老师地叫来叫去,他一句心底话也没说,只晓得默默地守在她身旁,混了两、三年,两人连根小指头都没牵过。
“妈咪,珍裘阿姨来了。”小世将卷宗还给痴等在公寓门口的杨承志后,又接了一名女子上楼。
莫可正好换妥家居服走出卧室。“珍裘,欢迎你来。”
“阿姨请坐。”小世乖巧地给客人倒来一杯茶。“妈咪,我去做功课了。”
他转身离开客厅,却没走进书房,反而进了母亲的卧室,因为他发现一身干爽的母亲并未顺手将被雨淋湿的上班套装带出来。
果然,母亲将湿衣服放在床上,唉!他无奈地叹口气,妈咪是名非常能干、备受学生爱戴的好老师,可是日常生活方面唉!他摇头再叹,认命地取下湿衣,拿来吹风机,开始吹干那柔软的床垫。
“莫可,你又忘了带伞,让杨承志送你回家。”珍裘十分无奈地说着。纤薄的唇瓣微扬起一道淡讽的弧度,细长的丹凤眼里不时泛着冷冷的寒光,整个人看起来就像古代仕女图中走出来的绝美佳人,娇艳却又虚无缥缈。
她是世美的大哥毛世真的小姨子,原台湾第一大黑道帮派“皓天帮”的二千金,后来因为大姐下嫁给国际刑警,在她那霸道、专制的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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