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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普在接下来的两年里,生活虽说单凋,倒还算自在。比起另外一些个子同他相仿的学生来,也不见得受到更多的欺凌;他身有残疾,不能参加任何游戏活动,所以在外人眼里,有他没有他都无所谓,而菲利普也正求之不得。他默默无闻,形单影只。他在"瞌睡虫"先生的班上学了两个学期。这位"瞌睡虫"先生,成天耷拉着眼皮,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似乎对一切都感到厌倦。他还算克尽职守,不过干什么都心不在焉。他心地善良,性情温和,就是有点迂拙。他对学生的品行很信得过;他认为,对教师来说,要使孩子们诚实可信,最要紧的是自己一刻也不该产生孩子可能会撒谎这种念头。他还引经据典地说:"求豆者得豆,求瓜者得瓜。"在三年级高班里,日子着实好混。比如说,逢到解释课文,还未轮到自己,早就摸准了要解释哪几行,再加上作弊用的注释本又在学生手里传来递去,不消两分钟就可以查到所需要的东西。教师挨个儿提问时,学生可以把拉丁语语法书摊在自己的膝头上;即使在十几个学生的作业本上同时发现巧得令人难以置信的错误,"瞌睡虫"夫子也从不觉得这里面有何可疑之处。他不怎么相信考试,因为他注意到学生们考试起来成绩从不像平时在班上那么出色:这固然令人丧气,不过也无妨大局。到时候,学生们照样升级,他们虽然在学业上无甚长进,但是却学会了若无其事、厚着脸皮弄虚作假的本事,对于他们日后处世来说,这种本事说不定比识点拉丁文更管用呢。
随后,他们归"柏油"先生管教了。他真名叫特纳,在学校的老夫子中数他最富有生气。黝黑的肤色,五短身材,挺着个大肚子,下巴上的那一大把黑胡须已开始花白。他穿着那身牧师服,倒也真让人联想到柏油桶。平时要是无意听到有哪个孩子唤他的雅号,他就根据校规罚孩子抄五百行字,然而在教堂园地举行的聚餐会上,自己倒也常常拿这个雅号开几句玩笑。在教师中间,他最耽于世俗的享乐,外出赴宴比谁都勤。与之交往的人也不局限于牧师这个圈子。在学生们的眼里,他是个十足的无赖。一到了假期,这位夫子便脱去牧师服,有人曾看到他在瑞士穿了一套花里胡哨的粗呢服。他爱好杯中物,讲究口腹之欲。有一次,有人还看到他同一位女士——可能是他的一位近亲——在皇家餐馆对酌共餐。打这以后,好几代学生都认为此公耽于纵酒宴乐,这方面许多绘声绘色的详尽细节,足以证实人性堕落之说不容怀疑。
特纳先生估计,要改造这些在三年级高班呆过的学生,整饬他们的学风,得花整整一学期的工夫。他不时在学生面前狡黠地透点口风,表示对他同事班里的种种弊端洞悉无遗。面对这种情况,他倒也不恼火。在他看来,学生天生是些小痞子,只有在确信自己的谎言会露出马脚来的时候,他们才会稍许放老实些。他们有自己独特的荣誉感,而这种荣誉感在同教师打交道时完全不适用;等他们知道调皮捣蛋捞不到半点好处了,才能有所收敛。特纳先生颇为自己的班级感到自豪,尽管眼下已五十五岁了,可还是像初来学校执教时那样,热中于使自己班级的考试成绩胜过别的班级。他也像一般胖子那样,动辄发火,但火气来得快,消得也快;不多久,学生们就摸着了他的脾气,尽管他经常正言厉色,将他们痛加训斥,但是在他声色俱厉的表象下面,却自有一番亲切厚意。他对那些脑子不开窍的笨蛋很没有耐心,但是对于一些外表任性、内藏颖慧的淘气鬼,却能循循善诱,不厌其烦。他喜欢邀他们到自己房里用茶,尽管那些学生发誓说,同特纳先生一起喝茶时,从不见有蛋糕和松饼之类的点心——一般人总认为特纳先生如此发福,说明他饕餮贪食,而饕餮贪食则说明他肚里多了几条线虫——但他们还是真心乐意接受他的邀请的。
菲利普现在更惬意了:学校校舍并不宽舒,仅有的一些书室只供高年级学生享用。在这之前,他一直住在集体大宿舍里,学生们在里面吃饭,低年级学生还在那儿做功课,乱哄哄的,菲利普看了总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同别人混在一起,常使他坐立不安,他渴望能让他一个人清静清静。他经常独个儿信步逛人乡间。那儿有条小溪,淙淙流过绿色的田野,小溪两岸耸立着一株株整了枝的大树。菲利普沿着河岸溜达,心里总觉着挺快乐,至于究竟乐在何处,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走累了,他就趴在岸边草地上,望着鲦鱼和蝌蚪在水里忙碌穿梭。在教堂园地里悠然漫步,给了他一种独特的满足之感。教堂园地中央有一片草地,夏天学生们在那儿练习打网球,而在其他季节,周围十分恬静。孩子们有时候手挽手地在草地上闲逛,间或有个别勤奋好学的孩子在那儿慢腾腾地踱步,眼睛里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嘴里反复念叨着需要背熟的功课。一群白嘴鸦栖息在那几株参天榆树上,凄厉的哀鸣响彻长空。教堂矗立在草地的一侧,雄伟的中央塔楼刺破天穹。菲利普此时还不懂什么叫"美",可是当他举目凝望教堂的时候,总是油然而生一股莫可名状的、令人困惑的喜悦之情。他搬进书室之后(那是一间俯视着贫民窟的四方斗室,由四个学生合住),买来一张大教堂的照片,把它钉在自己的书桌上方。有时他站在四年级教室里凭窗眺望,发觉从眼前的景色里自能领略到一番新的情趣。教室对面是一块块古色古香、保养得很好的草坪,其间错落着枝繁叶茂的葱郁树丛。这些景物给了菲利普某种奇怪的感受,说不清究竟是痛苦呢,还是喜悦。他心扉微开,第一回萌生出强烈的美感。与此同时,还出现了其他的变化。他的嗓音也开始变了,喉头不由自主地发出古怪的声调来。
菲利普开始到校长书斋里听校长上课,这是为给孩子们施坚信礼而设置的课程,时间在下午用过茶点之后。菲利普对上帝的虔敬热诚,没能经受住时间的考验,他早就丢掉了晚上念诵圣经的习惯。可是此时,在珀金斯先生的影响下,再加上身体内部所发生的使他如此心神不定的新变化,他旧情复萌了;他痛责自己虎头蛇尾,有始无终。他脑海里闪现出一幅地狱之火熊熊燃烧的图象。他的所作所为比起异教徒来,实在好不... -->>
菲利普在接下来的两年里,生活虽说单凋,倒还算自在。比起另外一些个子同他相仿的学生来,也不见得受到更多的欺凌;他身有残疾,不能参加任何游戏活动,所以在外人眼里,有他没有他都无所谓,而菲利普也正求之不得。他默默无闻,形单影只。他在"瞌睡虫"先生的班上学了两个学期。这位"瞌睡虫"先生,成天耷拉着眼皮,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似乎对一切都感到厌倦。他还算克尽职守,不过干什么都心不在焉。他心地善良,性情温和,就是有点迂拙。他对学生的品行很信得过;他认为,对教师来说,要使孩子们诚实可信,最要紧的是自己一刻也不该产生孩子可能会撒谎这种念头。他还引经据典地说:"求豆者得豆,求瓜者得瓜。"在三年级高班里,日子着实好混。比如说,逢到解释课文,还未轮到自己,早就摸准了要解释哪几行,再加上作弊用的注释本又在学生手里传来递去,不消两分钟就可以查到所需要的东西。教师挨个儿提问时,学生可以把拉丁语语法书摊在自己的膝头上;即使在十几个学生的作业本上同时发现巧得令人难以置信的错误,"瞌睡虫"夫子也从不觉得这里面有何可疑之处。他不怎么相信考试,因为他注意到学生们考试起来成绩从不像平时在班上那么出色:这固然令人丧气,不过也无妨大局。到时候,学生们照样升级,他们虽然在学业上无甚长进,但是却学会了若无其事、厚着脸皮弄虚作假的本事,对于他们日后处世来说,这种本事说不定比识点拉丁文更管用呢。
随后,他们归"柏油"先生管教了。他真名叫特纳,在学校的老夫子中数他最富有生气。黝黑的肤色,五短身材,挺着个大肚子,下巴上的那一大把黑胡须已开始花白。他穿着那身牧师服,倒也真让人联想到柏油桶。平时要是无意听到有哪个孩子唤他的雅号,他就根据校规罚孩子抄五百行字,然而在教堂园地举行的聚餐会上,自己倒也常常拿这个雅号开几句玩笑。在教师中间,他最耽于世俗的享乐,外出赴宴比谁都勤。与之交往的人也不局限于牧师这个圈子。在学生们的眼里,他是个十足的无赖。一到了假期,这位夫子便脱去牧师服,有人曾看到他在瑞士穿了一套花里胡哨的粗呢服。他爱好杯中物,讲究口腹之欲。有一次,有人还看到他同一位女士——可能是他的一位近亲——在皇家餐馆对酌共餐。打这以后,好几代学生都认为此公耽于纵酒宴乐,这方面许多绘声绘色的详尽细节,足以证实人性堕落之说不容怀疑。
特纳先生估计,要改造这些在三年级高班呆过的学生,整饬他们的学风,得花整整一学期的工夫。他不时在学生面前狡黠地透点口风,表示对他同事班里的种种弊端洞悉无遗。面对这种情况,他倒也不恼火。在他看来,学生天生是些小痞子,只有在确信自己的谎言会露出马脚来的时候,他们才会稍许放老实些。他们有自己独特的荣誉感,而这种荣誉感在同教师打交道时完全不适用;等他们知道调皮捣蛋捞不到半点好处了,才能有所收敛。特纳先生颇为自己的班级感到自豪,尽管眼下已五十五岁了,可还是像初来学校执教时那样,热中于使自己班级的考试成绩胜过别的班级。他也像一般胖子那样,动辄发火,但火气来得快,消得也快;不多久,学生们就摸着了他的脾气,尽管他经常正言厉色,将他们痛加训斥,但是在他声色俱厉的表象下面,却自有一番亲切厚意。他对那些脑子不开窍的笨蛋很没有耐心,但是对于一些外表任性、内藏颖慧的淘气鬼,却能循循善诱,不厌其烦。他喜欢邀他们到自己房里用茶,尽管那些学生发誓说,同特纳先生一起喝茶时,从不见有蛋糕和松饼之类的点心——一般人总认为特纳先生如此发福,说明他饕餮贪食,而饕餮贪食则说明他肚里多了几条线虫——但他们还是真心乐意接受他的邀请的。
菲利普现在更惬意了:学校校舍并不宽舒,仅有的一些书室只供高年级学生享用。在这之前,他一直住在集体大宿舍里,学生们在里面吃饭,低年级学生还在那儿做功课,乱哄哄的,菲利普看了总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同别人混在一起,常使他坐立不安,他渴望能让他一个人清静清静。他经常独个儿信步逛人乡间。那儿有条小溪,淙淙流过绿色的田野,小溪两岸耸立着一株株整了枝的大树。菲利普沿着河岸溜达,心里总觉着挺快乐,至于究竟乐在何处,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走累了,他就趴在岸边草地上,望着鲦鱼和蝌蚪在水里忙碌穿梭。在教堂园地里悠然漫步,给了他一种独特的满足之感。教堂园地中央有一片草地,夏天学生们在那儿练习打网球,而在其他季节,周围十分恬静。孩子们有时候手挽手地在草地上闲逛,间或有个别勤奋好学的孩子在那儿慢腾腾地踱步,眼睛里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嘴里反复念叨着需要背熟的功课。一群白嘴鸦栖息在那几株参天榆树上,凄厉的哀鸣响彻长空。教堂矗立在草地的一侧,雄伟的中央塔楼刺破天穹。菲利普此时还不懂什么叫"美",可是当他举目凝望教堂的时候,总是油然而生一股莫可名状的、令人困惑的喜悦之情。他搬进书室之后(那是一间俯视着贫民窟的四方斗室,由四个学生合住),买来一张大教堂的照片,把它钉在自己的书桌上方。有时他站在四年级教室里凭窗眺望,发觉从眼前的景色里自能领略到一番新的情趣。教室对面是一块块古色古香、保养得很好的草坪,其间错落着枝繁叶茂的葱郁树丛。这些景物给了菲利普某种奇怪的感受,说不清究竟是痛苦呢,还是喜悦。他心扉微开,第一回萌生出强烈的美感。与此同时,还出现了其他的变化。他的嗓音也开始变了,喉头不由自主地发出古怪的声调来。
菲利普开始到校长书斋里听校长上课,这是为给孩子们施坚信礼而设置的课程,时间在下午用过茶点之后。菲利普对上帝的虔敬热诚,没能经受住时间的考验,他早就丢掉了晚上念诵圣经的习惯。可是此时,在珀金斯先生的影响下,再加上身体内部所发生的使他如此心神不定的新变化,他旧情复萌了;他痛责自己虎头蛇尾,有始无终。他脑海里闪现出一幅地狱之火熊熊燃烧的图象。他的所作所为比起异教徒来,实在好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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