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暗栬稠裤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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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魔蜂点了点头。“本来在下想要派几个情报人员跟随,但是害怕目标太大,到时候就分批派人回去中州。自正魔之战以后,冲云楼的在中州的情报网几乎被正派与朝廷摧毁殆尽,花了很长时间才勉强建立起来。
到少主回中州的时候,我再遣人与少主单线联系。中州来的冲云楼情报组要再过三日才能赶到,届时再与少主细说。”说着。
魔蜂掏出一个金属制的哨子,对嘴一吹发出如鸟鸣一般的声音。不消几息的时间,几个服装各异但蒙着黑面的人从四面八方跳出来,其中的带头之人小步跑到两人之前跪下。
“见过少主、魔蜂长老“隼队”甲乙两队共一十四人全部到齐,请问有何吩咐。”魔蜂指了指地上持棍老人的尸体:“把这具尸体搬走,还有附近的其他黑衣人的尸体也一同搬走,且不要遗漏了他们的兵器和身上的物件。”
“隼队?他们是什么人?”李翰林问道。“他们是冲云楼的行动队,也是冲云楼的最强战力之一,平时如果没有重大的事情是不会出动的。对了少主,刚才在下遇到了洛泱姑娘”
“不要和我提她!一想到这个女人我就来火!快点走吧。”李翰林言语中隐隐有着怒气,看来他并未真正原谅洛泱的所作所为,对此魔蜂也只能适时的闭上了嘴。
隼队不愧为精锐,很快就进入了状态,仅用了一小会时间就将地上的尸体全部用带来的麻袋装好,并将这些人遗落的兵器全都收拢起来。
“将尸体与其他东西送回肉铺仔细查验,记住运送的时候莫要让其他人看到了!”“得令!”早晨,太阳照常升起。
只不过升腾起的烟雾将金色的晨光染成了灰色的暗淡光芒,在那可以看得见的世界里,从这一头到那一头,金光城虽然遭受到了乱军的洗礼。
但大部分地方都保持了完好。城内还有许多处大火没有完全扑灭,但由于人手不足,很多大火只能靠民众自发组织灭火。包括那处大法王专门预备给黑目等人送葬的旧厨房。
此时还燃烧着熊熊烈焰,那些赶来帮忙的人无论怎么往上浇水也没法扑灭,只能在房屋旁铺上几尺高的沙子防止流淌火波及到其他建筑。
并且耐心的等待屋内的猛火油燃烧殆尽,而等待了近一个时辰以后,金光军的主力终于抵达了金光城。据传许久以前,金光祖师建金光城。那时金光城也不过中州的一个普通小镇大。
但由于人口众多,经常受到沙盗和马匪的袭击,经过几次惨痛的教训以后,金光祖师一手建立了金光军。期初金光军只是从金光城中甄选人员,大多都是吃苦耐劳的农民、牧民和矿工。
而金光祖师自掏腰包从中州购买兵器,就是这名不见经传的新军,数次击退来犯的沙盗马匪。
甚至将盘踞在金光城周围最大的一支马匪的头目击毙。在此之后,金光城迎来了迅速发展的时机,成为了荒漠中屈指可数的大城。
而金光军的实力也越来越强,到现在已经有足足十万之众,并几乎将荒漠中的匪患一扫而空。历史上金光军发动了数次兵变,原因无非是有大法王之下有其他人侵犯到了金光军的利益。
但就算如此金光军仅仅忠于现任的金光大法王,大法王威望极高,普遍被认为是神一般的存在。
甚至有好事者猜测金光军的兵变行为,得到了大法王的默许。至少目前,没有哪个金光军的领导者,敢于违背大法王的意愿,贸然发动兵变。
而金光军并未有在金光城中驻扎,而是在较远的苦寒之地建立据点,原因很简单:金光祖师担心金光军长期驻扎在繁华的金光城,军队有腐化的危险。
而且极西地区并不太平,接壤的地区时常有冲突与暴乱,需要金光军来维持和威慑,尽管如此,大法王每年都会拨付一笔数量不小的黄金给予金光军作为日常花销,他们的待遇仅次于金塔守卫。
在骑军将军的带领下,入城的金光军军容整齐,扛着或者背着武器,迅速占领了金光城各个入口,除了部分留守的部队,大部分军官和士兵都向金塔区赶去。
“雅尔金将军,本帅记得上一次到金光城,已经是两三年前了,现在城区又扩充了一部分,若不是这次平叛,我们怕是要再等一段时间才能来此地。
各个出口是否,都已经把守住了?”两匹战马在街道上随着“哒哒”的马蹄声并排漫步,头一匹战马上的人面圆耳大,鼻直口方,腮边一部泛着银白的络腮胡须,身长八尺。
头上戴着嵌宝紫金冠,穿一件红金双色束带战袍,石青起花暗纹裤,足蹬镶铜金甲靴,而后面一匹战马上的人面色黝黑,国字脸,身躯凛凛,相貌堂堂。头戴暗棕色头巾,身穿一领暗红团花战袍,暗色稠裤,足蹬羊皮缝甲靴。
一番。”魔蜂点了点头。“本来在下想要派几个情报人员跟随,但是害怕目标太大,到时候就分批派人回去中州。自正魔之战以后,冲云楼的在中州的情报网几乎被正派与朝廷摧毁殆尽,花了很长时间才勉强建立起来。
到少主回中州的时候,我再遣人与少主单线联系。中州来的冲云楼情报组要再过三日才能赶到,届时再与少主细说。”说着。
魔蜂掏出一个金属制的哨子,对嘴一吹发出如鸟鸣一般的声音。不消几息的时间,几个服装各异但蒙着黑面的人从四面八方跳出来,其中的带头之人小步跑到两人之前跪下。
“见过少主、魔蜂长老“隼队”甲乙两队共一十四人全部到齐,请问有何吩咐。”魔蜂指了指地上持棍老人的尸体:“把这具尸体搬走,还有附近的其他黑衣人的尸体也一同搬走,且不要遗漏了他们的兵器和身上的物件。”
“隼队?他们是什么人?”李翰林问道。“他们是冲云楼的行动队,也是冲云楼的最强战力之一,平时如果没有重大的事情是不会出动的。对了少主,刚才在下遇到了洛泱姑娘”
“不要和我提她!一想到这个女人我就来火!快点走吧。”李翰林言语中隐隐有着怒气,看来他并未真正原谅洛泱的所作所为,对此魔蜂也只能适时的闭上了嘴。
隼队不愧为精锐,很快就进入了状态,仅用了一小会时间就将地上的尸体全部用带来的麻袋装好,并将这些人遗落的兵器全都收拢起来。
“将尸体与其他东西送回肉铺仔细查验,记住运送的时候莫要让其他人看到了!”“得令!”早晨,太阳照常升起。
只不过升腾起的烟雾将金色的晨光染成了灰色的暗淡光芒,在那可以看得见的世界里,从这一头到那一头,金光城虽然遭受到了乱军的洗礼。
但大部分地方都保持了完好。城内还有许多处大火没有完全扑灭,但由于人手不足,很多大火只能靠民众自发组织灭火。包括那处大法王专门预备给黑目等人送葬的旧厨房。
此时还燃烧着熊熊烈焰,那些赶来帮忙的人无论怎么往上浇水也没法扑灭,只能在房屋旁铺上几尺高的沙子防止流淌火波及到其他建筑。
并且耐心的等待屋内的猛火油燃烧殆尽,而等待了近一个时辰以后,金光军的主力终于抵达了金光城。据传许久以前,金光祖师建金光城。那时金光城也不过中州的一个普通小镇大。
但由于人口众多,经常受到沙盗和马匪的袭击,经过几次惨痛的教训以后,金光祖师一手建立了金光军。期初金光军只是从金光城中甄选人员,大多都是吃苦耐劳的农民、牧民和矿工。
而金光祖师自掏腰包从中州购买兵器,就是这名不见经传的新军,数次击退来犯的沙盗马匪。
甚至将盘踞在金光城周围最大的一支马匪的头目击毙。在此之后,金光城迎来了迅速发展的时机,成为了荒漠中屈指可数的大城。
而金光军的实力也越来越强,到现在已经有足足十万之众,并几乎将荒漠中的匪患一扫而空。历史上金光军发动了数次兵变,原因无非是有大法王之下有其他人侵犯到了金光军的利益。
但就算如此金光军仅仅忠于现任的金光大法王,大法王威望极高,普遍被认为是神一般的存在。
甚至有好事者猜测金光军的兵变行为,得到了大法王的默许。至少目前,没有哪个金光军的领导者,敢于违背大法王的意愿,贸然发动兵变。
而金光军并未有在金光城中驻扎,而是在较远的苦寒之地建立据点,原因很简单:金光祖师担心金光军长期驻扎在繁华的金光城,军队有腐化的危险。
而且极西地区并不太平,接壤的地区时常有冲突与暴乱,需要金光军来维持和威慑,尽管如此,大法王每年都会拨付一笔数量不小的黄金给予金光军作为日常花销,他们的待遇仅次于金塔守卫。
在骑军将军的带领下,入城的金光军军容整齐,扛着或者背着武器,迅速占领了金光城各个入口,除了部分留守的部队,大部分军官和士兵都向金塔区赶去。
“雅尔金将军,本帅记得上一次到金光城,已经是两三年前了,现在城区又扩充了一部分,若不是这次平叛,我们怕是要再等一段时间才能来此地。
各个出口是否,都已经把守住了?”两匹战马在街道上随着“哒哒”的马蹄声并排漫步,头一匹战马上的人面圆耳大,鼻直口方,腮边一部泛着银白的络腮胡须,身长八尺。
头上戴着嵌宝紫金冠,穿一件红金双色束带战袍,石青起花暗纹裤,足蹬镶铜金甲靴,而后面一匹战马上的人面色黝黑,国字脸,身躯凛凛,相貌堂堂。头戴暗棕色头巾,身穿一领暗红团花战袍,暗色稠裤,足蹬羊皮缝甲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