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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急催促:“金金肯定是来找你的,人家来送行,你总不能不见吧。”
这人想什么呢?
要是换做他房二,此时高阳若是能来送他,他保证第一个跳下车去,与她相会。
再看沈安,还有些犹豫。
沈安他不是犹豫,他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金金。
谁不想在上战场前和爱人见一面?
可离别伤情,不见,还能少些挂念,要是见了,他实在是怕看到她的眼泪。
“沈安!”
“快出来!”
杨金金哪是那种有耐心的人,一时找不到,便大声嚷嚷,因为她的干扰,队伍行进的节奏都变乱了。
“前面的沈郎,你家娘子来找你啦!”
“快下车来相会!”这帮子人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他们这么一起哄,金金很快就发现了他。
人群之中嘻嘻哈哈,各种嘘声,吵闹声不绝于耳,再耽搁下去,前面的主将就要翻脸了。
沈安无奈,只得下车,房二一向是个爱看热闹的,反正两人是一架车,他不走,他也走不了。
干脆把马车停到一边,从车窗里偷看他们的动静。
明明知道他就在路边偷看,沈安还只能让他看着,没法把他轰走,这种感觉,实在是不太好。
金金翻身下马,迈着大步,走到他面前,在那一瞬间,沈安感觉,在她的身后,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正追随着她。
她是从阳光中走来!
火红的衣裙,自信的笑容,还有额上不停冒出的汗珠,沈安不自觉看呆了。
“你要出征,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杨金金的话语略显责备,可她的表情却仍是热情洋溢。
沈安有些不好意思:“怕你担心,再说,这也是临时决定的,你没看见,大军都没有骑马吗?”
金金四下里看看,这才发现了这点异常。
却混不在意:“你不告诉我,我才会更担心!”
“到了前线,记得给我写信!”
哦,写信!
距离沈安来说,这好像是很遥远的一个词语了,来自现代的他,早就已经习惯了用虚拟的文字维持相互之间的联系,哪里还想得起来写信呐!
来到大唐,天时地利人和都具备,他也没有写过一封信。
“不瞒你说,我写字不太好看,你确定要收?”醇厚的嗓音被晨雾沁润,似乎都多了几丝沙哑。
金金的心摇晃的厉害,突然之间紧张起来,两人之间的对视,似乎都有了某种奇怪的感觉。
“当然要收!”
“你放心,我自己一个人看,绝对不会外传!”
豪爽!
就是对付尴尬最好的办法,正当羞怯渐渐涌上来的时候,金金立刻想到了这个办法。
沈安哭笑不得:“金金啊,你想什么呢,那是郎君交给娘子的情书,哪能给别人看,就算我的字堪比王右军,你也不能给别人看!”
就快要离别了,沈安的心中也涌起了许多情绪,逐渐蒸腾向上,眼前的杨金金,也是越看越喜欢。
宽厚大手抚上了她的头顶,将她散乱的发丝收拢到耳边,金金虽有些不好意思,想到他即将要远行,便没有躲闪。
“你早说啊!”
“你可写的好些,字不好看,文笔若是也拿不出手,我可不饶你!”饱受羞赧折磨的金金,忽然想起了这个问题。
早就听阿婆说过,情真意切的知心话,是最能动人心魄的,有令人心旌摇曳的神奇魔力。
杨金金把马牵过来,解下了马鞍上的包袱。沈安这才发现,这小丫头,居然还是带着东西来的。
会是什么呢?
衣服?
战靴?
包袱皮打开,金金脸蛋红红的说道:“给你的,上战场,用得着!”
沈安的眼前,一领火红的披风,正被一双柔柔小手托着。
“这是……送给我的?”
金金轻点点头:“打仗的时候穿着这个,保证你旗开得胜!”
说话间,她就抖开了披风,踮起脚尖,把披风搭在他肩上,厚重飘逸的披风,将两人的身形紧紧遮蔽。
一旁偷窥中的房二,连连叹气。
这个披风真是不开眼呐,这么一挡,什么也看不见啦。
“这披风,究竟有哪里是你缝制的?”
两个人难得离得这么近,不说几句话,实在不合适。
金金咬了咬嘴唇,拉起披风的丝带:“你看,这丝带是我串上的!”
义正言辞的模样,仿佛是这整件披风全都是出自她之手一样,沈安低头浅笑。
待她终于颤抖着小手,把披风系好的时候,才抵住她的额头,低声说道:“等我回来,我们就成婚!”
“嗯,我等你!”她柔柔应道,沈安重重的握了握她的手,而后,便转身离去。
沈安大步朝前,在他的面前,一条锦绣前程正在徐徐铺开……
焦急催促:“金金肯定是来找你的,人家来送行,你总不能不见吧。”
这人想什么呢?
要是换做他房二,此时高阳若是能来送他,他保证第一个跳下车去,与她相会。
再看沈安,还有些犹豫。
沈安他不是犹豫,他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金金。
谁不想在上战场前和爱人见一面?
可离别伤情,不见,还能少些挂念,要是见了,他实在是怕看到她的眼泪。
“沈安!”
“快出来!”
杨金金哪是那种有耐心的人,一时找不到,便大声嚷嚷,因为她的干扰,队伍行进的节奏都变乱了。
“前面的沈郎,你家娘子来找你啦!”
“快下车来相会!”这帮子人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他们这么一起哄,金金很快就发现了他。
人群之中嘻嘻哈哈,各种嘘声,吵闹声不绝于耳,再耽搁下去,前面的主将就要翻脸了。
沈安无奈,只得下车,房二一向是个爱看热闹的,反正两人是一架车,他不走,他也走不了。
干脆把马车停到一边,从车窗里偷看他们的动静。
明明知道他就在路边偷看,沈安还只能让他看着,没法把他轰走,这种感觉,实在是不太好。
金金翻身下马,迈着大步,走到他面前,在那一瞬间,沈安感觉,在她的身后,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正追随着她。
她是从阳光中走来!
火红的衣裙,自信的笑容,还有额上不停冒出的汗珠,沈安不自觉看呆了。
“你要出征,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杨金金的话语略显责备,可她的表情却仍是热情洋溢。
沈安有些不好意思:“怕你担心,再说,这也是临时决定的,你没看见,大军都没有骑马吗?”
金金四下里看看,这才发现了这点异常。
却混不在意:“你不告诉我,我才会更担心!”
“到了前线,记得给我写信!”
哦,写信!
距离沈安来说,这好像是很遥远的一个词语了,来自现代的他,早就已经习惯了用虚拟的文字维持相互之间的联系,哪里还想得起来写信呐!
来到大唐,天时地利人和都具备,他也没有写过一封信。
“不瞒你说,我写字不太好看,你确定要收?”醇厚的嗓音被晨雾沁润,似乎都多了几丝沙哑。
金金的心摇晃的厉害,突然之间紧张起来,两人之间的对视,似乎都有了某种奇怪的感觉。
“当然要收!”
“你放心,我自己一个人看,绝对不会外传!”
豪爽!
就是对付尴尬最好的办法,正当羞怯渐渐涌上来的时候,金金立刻想到了这个办法。
沈安哭笑不得:“金金啊,你想什么呢,那是郎君交给娘子的情书,哪能给别人看,就算我的字堪比王右军,你也不能给别人看!”
就快要离别了,沈安的心中也涌起了许多情绪,逐渐蒸腾向上,眼前的杨金金,也是越看越喜欢。
宽厚大手抚上了她的头顶,将她散乱的发丝收拢到耳边,金金虽有些不好意思,想到他即将要远行,便没有躲闪。
“你早说啊!”
“你可写的好些,字不好看,文笔若是也拿不出手,我可不饶你!”饱受羞赧折磨的金金,忽然想起了这个问题。
早就听阿婆说过,情真意切的知心话,是最能动人心魄的,有令人心旌摇曳的神奇魔力。
杨金金把马牵过来,解下了马鞍上的包袱。沈安这才发现,这小丫头,居然还是带着东西来的。
会是什么呢?
衣服?
战靴?
包袱皮打开,金金脸蛋红红的说道:“给你的,上战场,用得着!”
沈安的眼前,一领火红的披风,正被一双柔柔小手托着。
“这是……送给我的?”
金金轻点点头:“打仗的时候穿着这个,保证你旗开得胜!”
说话间,她就抖开了披风,踮起脚尖,把披风搭在他肩上,厚重飘逸的披风,将两人的身形紧紧遮蔽。
一旁偷窥中的房二,连连叹气。
这个披风真是不开眼呐,这么一挡,什么也看不见啦。
“这披风,究竟有哪里是你缝制的?”
两个人难得离得这么近,不说几句话,实在不合适。
金金咬了咬嘴唇,拉起披风的丝带:“你看,这丝带是我串上的!”
义正言辞的模样,仿佛是这整件披风全都是出自她之手一样,沈安低头浅笑。
待她终于颤抖着小手,把披风系好的时候,才抵住她的额头,低声说道:“等我回来,我们就成婚!”
“嗯,我等你!”她柔柔应道,沈安重重的握了握她的手,而后,便转身离去。
沈安大步朝前,在他的面前,一条锦绣前程正在徐徐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