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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想都没胃口。
吃午饭时,陆启明忽然说:
“我的伤好得差不多了。”
江妙妙惊讶地问:“真的?”
他扶着墙站起来,跛着脚走了两步。
“你看,给我根拐杖,我都能跑。”
“……得了吧,就你这速度,老老实实躺着别作妖,不然摔了我还得去扶你。”
陆启明表情难得严肃起来。
“现在不是以前,丧尸越来越厉害,我们再不抓紧时间,就连最后的机会也没有了。”
江妙妙愣了愣,“我们还有机会?”
“你记得去超市的路上有栋世贸大厦吗?”
“嗯。”
“我进去看过,底下有个金库,很结实,材料都是防弹的,完全能抵挡丧尸的攻击。之前动乱的时候,应该有人去那里拿过东西,门是打开的,我们可以住进去躲一阵子,比这里安全多了。”
“那吃的怎么办?丧尸进不去,我们也出不来啊。”
陆启明早就计划好了。
“金库门外有消防通道,可以直达第二十层的山姆会员超市,里面的食物很充足,我们至少能吃半年。”
江妙妙听得心里一喜,但随即意识到一个问题。
“大厦里十有□□有丧尸,我们没办法进出自如吧?”
陆启明点头。
“当然,但是无论如何,比我们在这里坐以待毙强得多,不是吗?”
“强是强,可是……”
她咬着嘴唇,不知道该不该说实话。
她不想出去。
去外面可能拿到食物,也可能死,留在别墅起码目前还活着。
就算他们侥幸安全的抵达金库,可在金库里真的会比现在活得好吗?
屋子里的家具、家电、窗帘、锅碗瓢盆,都是他们一点点辛辛苦苦地搬回来的,好不容易才把一个空房子变成如今像样的家,她舍不得离开这里。
到了金库,用电怎么办?上厕所怎么办?做饭、喝水怎么办?
都是问题。
但她更不能拖陆启明的后腿,对方九死一生才活下来,肯定想继续活下去的。
江妙妙想了会儿说:“你的伤太严重了,再养两天,我们就出发,好吗?”
陆启明一眼看穿了她。
“你不想走是不是?”
她低着头不说话。
他单腿跳过去抱住她。
“我知道你很害怕,我也怕,但是人活着就不能放弃。咱俩一起努力,对了,还有你的傻狗,搞不好真的能冲出重围活下来。实在不行的话,我身上带着刀,到时就给咱们仨一个痛快。”
江妙妙抬头,“可是你要去找你的朋友啊。”
他轻笑,揉揉她好几天没功夫洗的头发。
“你就是我朋友,你在我身边,我找谁去?”
江妙妙感觉身体里有股浪潮,轻一下重一下地拍打她的心脏,让她忍不住回抱住他,坚定地说:
“好,明天我们一起走。”
两人分开,赶在天黑前,为明天搬家做准备。
体力有限,他们带不了太多东西,只能挑重要的拿。
手机、kindle,充饱电带上,这是他们的精神食粮。
电脑太重,不要了,家电、家具根本搬不动,只能舍弃。
陆启明的烟要带走,这是他命根子。
锅碗瓢盆没什么好带的,被子也拿不了。
药物很珍贵,还有没吃完的馒头片,到那边都用得着。
衣服不要了,内裤必须有。
至于洗发水沐浴露什么的……以后就算活下来,说不定也没机会用了。
江妙妙想到自己即将过上曾经最不想过的艰苦生活,不由得一阵苦笑。
陆启明单腿跳下楼梯,丢给她一个小纸箱。
“喏,你的宝贝。”
她打开,里面是姨妈巾、面霜、钻石首饰,以及存着av的u盘。
“额……这些就不用了吧。”
“带上。”陆启明说:“反正也没多少东西。”
她点点头,找来两个塑料袋把东西全部装好。
这就是他们未来全部的家当了。
夜幕即将降临,两人吃了点酱油拌米饭,早早躲进卫生间,心惊肉跳地度过了一夜。
他们选择在中午阳光最强烈时出发,那时外面的丧尸最少,生存几率最大。
但光这样还不够,陆启明找来一条毛巾,拿起刀要往手上割。
江妙妙连忙拦住他。
“你要干嘛?”
“放点血,吸引丧尸,省得一出门就全部围过来。”
“可你都伤成这样了还……你割我的吧!”
她硬着头皮伸出手,摆在他刀前。
陆启明诧异,“你不怕痛?”
怕啊,她切菜切到手都疼得哭爹喊娘,直接用刀放血,怎么可能不怕?
但陆启明伤得那么严重,没道理还放他的血,她总得做点贡献。
“来吧!”江妙妙咬紧牙关闭着眼睛说。
陆启明确实没有多余的体力了,捧起她纤细的手轻轻划了一刀。
鲜血滴进毛巾里,洇开,将其染得鲜红。
江妙妙痛得直发抖,陆启明摸摸她的头,拿着毛巾准备上楼顶去。
“我来吧,你脚不方便。”
她简单地处理了下伤口,便抢走毛巾去楼顶。
楼顶有个小天窗,爬出去就能看到太阳能板。
江妙妙怕被丧尸发现,不敢露出太多,只探了个脑袋出去。
正准备扔时,发现不对劲。
丧尸哪儿去了?
小区里空空如也,除了先前被啃光的白骨外,竟然一个丧尸都没有!
她赶紧下楼告诉陆启明。
后者闻言也无法理解,单脚跳着随她上楼顶,二人趴在天窗旁看了半天,目光搜索过所有能看见的地方,最后确认——真的没有丧尸了。
“我的天啊,它们去哪儿了?”
江妙妙喃喃道。
本来应该是好事的,可是太反常,搞得她更加心慌。
陆启明眯着眼睛眺望远方,目光如炬。
“莫非城市里有其他人,所以它们都聚集到哪里了?”
“有可能……”
她还在想丧尸的事,对方忽然拍拍她的手。
“别想了,快行动,等它们回来就不好走了。”
“我们还要走?”
“不然呢?留在这里挨饿?”
“……好吧。”
江妙妙把染血的毛巾往外一扔,扶着陆启明,提着那两袋东西,穿好防护服背上电锯,给狗系上牵引绳,朝世贸大厦进发。
由于陆启明的脚受伤了,没法骑车,她又载不动他,于是两人舍弃自行车走着去。
路上连丧尸的影子都没看到,让人毛骨悚然,总感觉有什么巨大的危险在前方等着他们。
二人一狗行进速度缓慢,短短一段路走了将近一个小时,终于抵达世贸大厦。
这栋大楼足有八十多层,是城市里知名的地标。
如今荒废了小半年,门外的空地上长出杂草,许多玻璃无人维护,在风雨飘摇中碎裂,露出黑漆漆的窗口,显现出破败的景象。
二人走进大门,一边警惕丧尸攻击,一边在偌大的建筑里穿梭,寻找陆启明所说的金库。
“肉肉,跟紧点。”
江肉肉喜欢到处乱闻,江妙妙要扶陆启明,没法儿抱它,只好拽了拽手里的绳子,催它跟上,说话的声音在大堂回荡。
“到了,就是这里。”
陆启明指着前方说。
江妙妙抬头一看,距离不到十米的地方有个消防通道。
门是敞开的,被穿堂风吹得不停摇,摇到人心慌。
里面没有灯,黑得要命,又窄。
万一有丧尸冲出来,他们无路可逃。
江妙妙掐了把大腿,硬着头皮往前走。
陆启明忽然停下脚步,望着外面。
“怎么了?”
她问。
“下雨了。”
雨点落在地面上,留下一个个深色的小圆点。
干燥的城市很快变得湿润,天色也阴沉下来。
江妙妙第一反应是下雨了,他们的太阳能电板充不了电,要省着点用电。
但随即就反应过来,他们已经不用再回家了。
这里就是他们的新家。
二人下到负一楼,找到金库,期间仍然没有遇到丧尸。
陆启明拿着手电筒,找到金库大门,门锁肉眼可见被损坏了,估计是丧尸爆发时,有人趁乱干的。
他们蹑手蹑脚地走进去,借助手电筒的光线,看清里面的全貌。
金库不大,顶多二十个平方,像个小小的房间。
四面都是金属墙壁,看起来牢固极了。
顶上一圈窄窄的通风口,地上排列着货架。
货架上的钞票早已被人拿走,地上散落着几张粉色大钞。
陆启明把门关上,用货架顶住,松了口气。
“先休息会儿吧。”
两人席地而坐,陆启明因为走路太远,伤口痛得厉害,摸出根烟抽。
江妙妙回想一路上的安静,总感觉不可思议。
“它们会不会进化出智商了,准备躲起来埋伏我们?”
“那么多丧尸,埋伏两个加起来也不到三百斤的人,至于么?别想了,该来的总会来,不该来的,等也等不到。”
陆启明安慰她,她想想也是,把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抛之脑后,拿着手电筒查看金库里的环境。
江肉肉站在角落里,抬起后腿冲墙上撒尿。
她呀了声,想说别在屋子里撒,可是想了想,也只能在里面撒,去外面太危险。
人生中第一次到金库,还是有些小激动的。
江妙妙专心查看,满心期待着发现宝藏,比如金条什么的,死前满足一把她的暴富愿望。
可惜一圈看下来,什么收获都没有。
她累了,回到陆启明身边,靠在他肩上。
陆启明掐灭烟头,低声说:
“休息一晚上,明天看看情况,如果丧尸还没出现,我们就去楼上拿吃的。”
“嗯。”
江妙妙打开装馒头片的袋子,与他们分吃。
吃完都闭着眼睛休息,期间陆启明也去角落里撒了泡尿。
江妙妙开始怀念别墅里的生活,有水有电,有马桶有锅,有床有被子,多么惬意舒适的生活啊。
这里什么都没有。
为什么她的好日子总是过不久呢?
唉。
半夜里,江妙妙莫名感觉屁股凉凉的,被惊醒。
伸手一摸,巴掌上全是水。
自己尿裤子了?不可能啊。
她打开手电筒仔细查看,吓了一跳,用力推陆启明。
“醒醒!快醒醒!这房间怎么漏水啊?”
都快浸到脚踝了!
她想想都没胃口。
吃午饭时,陆启明忽然说:
“我的伤好得差不多了。”
江妙妙惊讶地问:“真的?”
他扶着墙站起来,跛着脚走了两步。
“你看,给我根拐杖,我都能跑。”
“……得了吧,就你这速度,老老实实躺着别作妖,不然摔了我还得去扶你。”
陆启明表情难得严肃起来。
“现在不是以前,丧尸越来越厉害,我们再不抓紧时间,就连最后的机会也没有了。”
江妙妙愣了愣,“我们还有机会?”
“你记得去超市的路上有栋世贸大厦吗?”
“嗯。”
“我进去看过,底下有个金库,很结实,材料都是防弹的,完全能抵挡丧尸的攻击。之前动乱的时候,应该有人去那里拿过东西,门是打开的,我们可以住进去躲一阵子,比这里安全多了。”
“那吃的怎么办?丧尸进不去,我们也出不来啊。”
陆启明早就计划好了。
“金库门外有消防通道,可以直达第二十层的山姆会员超市,里面的食物很充足,我们至少能吃半年。”
江妙妙听得心里一喜,但随即意识到一个问题。
“大厦里十有□□有丧尸,我们没办法进出自如吧?”
陆启明点头。
“当然,但是无论如何,比我们在这里坐以待毙强得多,不是吗?”
“强是强,可是……”
她咬着嘴唇,不知道该不该说实话。
她不想出去。
去外面可能拿到食物,也可能死,留在别墅起码目前还活着。
就算他们侥幸安全的抵达金库,可在金库里真的会比现在活得好吗?
屋子里的家具、家电、窗帘、锅碗瓢盆,都是他们一点点辛辛苦苦地搬回来的,好不容易才把一个空房子变成如今像样的家,她舍不得离开这里。
到了金库,用电怎么办?上厕所怎么办?做饭、喝水怎么办?
都是问题。
但她更不能拖陆启明的后腿,对方九死一生才活下来,肯定想继续活下去的。
江妙妙想了会儿说:“你的伤太严重了,再养两天,我们就出发,好吗?”
陆启明一眼看穿了她。
“你不想走是不是?”
她低着头不说话。
他单腿跳过去抱住她。
“我知道你很害怕,我也怕,但是人活着就不能放弃。咱俩一起努力,对了,还有你的傻狗,搞不好真的能冲出重围活下来。实在不行的话,我身上带着刀,到时就给咱们仨一个痛快。”
江妙妙抬头,“可是你要去找你的朋友啊。”
他轻笑,揉揉她好几天没功夫洗的头发。
“你就是我朋友,你在我身边,我找谁去?”
江妙妙感觉身体里有股浪潮,轻一下重一下地拍打她的心脏,让她忍不住回抱住他,坚定地说:
“好,明天我们一起走。”
两人分开,赶在天黑前,为明天搬家做准备。
体力有限,他们带不了太多东西,只能挑重要的拿。
手机、kindle,充饱电带上,这是他们的精神食粮。
电脑太重,不要了,家电、家具根本搬不动,只能舍弃。
陆启明的烟要带走,这是他命根子。
锅碗瓢盆没什么好带的,被子也拿不了。
药物很珍贵,还有没吃完的馒头片,到那边都用得着。
衣服不要了,内裤必须有。
至于洗发水沐浴露什么的……以后就算活下来,说不定也没机会用了。
江妙妙想到自己即将过上曾经最不想过的艰苦生活,不由得一阵苦笑。
陆启明单腿跳下楼梯,丢给她一个小纸箱。
“喏,你的宝贝。”
她打开,里面是姨妈巾、面霜、钻石首饰,以及存着av的u盘。
“额……这些就不用了吧。”
“带上。”陆启明说:“反正也没多少东西。”
她点点头,找来两个塑料袋把东西全部装好。
这就是他们未来全部的家当了。
夜幕即将降临,两人吃了点酱油拌米饭,早早躲进卫生间,心惊肉跳地度过了一夜。
他们选择在中午阳光最强烈时出发,那时外面的丧尸最少,生存几率最大。
但光这样还不够,陆启明找来一条毛巾,拿起刀要往手上割。
江妙妙连忙拦住他。
“你要干嘛?”
“放点血,吸引丧尸,省得一出门就全部围过来。”
“可你都伤成这样了还……你割我的吧!”
她硬着头皮伸出手,摆在他刀前。
陆启明诧异,“你不怕痛?”
怕啊,她切菜切到手都疼得哭爹喊娘,直接用刀放血,怎么可能不怕?
但陆启明伤得那么严重,没道理还放他的血,她总得做点贡献。
“来吧!”江妙妙咬紧牙关闭着眼睛说。
陆启明确实没有多余的体力了,捧起她纤细的手轻轻划了一刀。
鲜血滴进毛巾里,洇开,将其染得鲜红。
江妙妙痛得直发抖,陆启明摸摸她的头,拿着毛巾准备上楼顶去。
“我来吧,你脚不方便。”
她简单地处理了下伤口,便抢走毛巾去楼顶。
楼顶有个小天窗,爬出去就能看到太阳能板。
江妙妙怕被丧尸发现,不敢露出太多,只探了个脑袋出去。
正准备扔时,发现不对劲。
丧尸哪儿去了?
小区里空空如也,除了先前被啃光的白骨外,竟然一个丧尸都没有!
她赶紧下楼告诉陆启明。
后者闻言也无法理解,单脚跳着随她上楼顶,二人趴在天窗旁看了半天,目光搜索过所有能看见的地方,最后确认——真的没有丧尸了。
“我的天啊,它们去哪儿了?”
江妙妙喃喃道。
本来应该是好事的,可是太反常,搞得她更加心慌。
陆启明眯着眼睛眺望远方,目光如炬。
“莫非城市里有其他人,所以它们都聚集到哪里了?”
“有可能……”
她还在想丧尸的事,对方忽然拍拍她的手。
“别想了,快行动,等它们回来就不好走了。”
“我们还要走?”
“不然呢?留在这里挨饿?”
“……好吧。”
江妙妙把染血的毛巾往外一扔,扶着陆启明,提着那两袋东西,穿好防护服背上电锯,给狗系上牵引绳,朝世贸大厦进发。
由于陆启明的脚受伤了,没法骑车,她又载不动他,于是两人舍弃自行车走着去。
路上连丧尸的影子都没看到,让人毛骨悚然,总感觉有什么巨大的危险在前方等着他们。
二人一狗行进速度缓慢,短短一段路走了将近一个小时,终于抵达世贸大厦。
这栋大楼足有八十多层,是城市里知名的地标。
如今荒废了小半年,门外的空地上长出杂草,许多玻璃无人维护,在风雨飘摇中碎裂,露出黑漆漆的窗口,显现出破败的景象。
二人走进大门,一边警惕丧尸攻击,一边在偌大的建筑里穿梭,寻找陆启明所说的金库。
“肉肉,跟紧点。”
江肉肉喜欢到处乱闻,江妙妙要扶陆启明,没法儿抱它,只好拽了拽手里的绳子,催它跟上,说话的声音在大堂回荡。
“到了,就是这里。”
陆启明指着前方说。
江妙妙抬头一看,距离不到十米的地方有个消防通道。
门是敞开的,被穿堂风吹得不停摇,摇到人心慌。
里面没有灯,黑得要命,又窄。
万一有丧尸冲出来,他们无路可逃。
江妙妙掐了把大腿,硬着头皮往前走。
陆启明忽然停下脚步,望着外面。
“怎么了?”
她问。
“下雨了。”
雨点落在地面上,留下一个个深色的小圆点。
干燥的城市很快变得湿润,天色也阴沉下来。
江妙妙第一反应是下雨了,他们的太阳能电板充不了电,要省着点用电。
但随即就反应过来,他们已经不用再回家了。
这里就是他们的新家。
二人下到负一楼,找到金库,期间仍然没有遇到丧尸。
陆启明拿着手电筒,找到金库大门,门锁肉眼可见被损坏了,估计是丧尸爆发时,有人趁乱干的。
他们蹑手蹑脚地走进去,借助手电筒的光线,看清里面的全貌。
金库不大,顶多二十个平方,像个小小的房间。
四面都是金属墙壁,看起来牢固极了。
顶上一圈窄窄的通风口,地上排列着货架。
货架上的钞票早已被人拿走,地上散落着几张粉色大钞。
陆启明把门关上,用货架顶住,松了口气。
“先休息会儿吧。”
两人席地而坐,陆启明因为走路太远,伤口痛得厉害,摸出根烟抽。
江妙妙回想一路上的安静,总感觉不可思议。
“它们会不会进化出智商了,准备躲起来埋伏我们?”
“那么多丧尸,埋伏两个加起来也不到三百斤的人,至于么?别想了,该来的总会来,不该来的,等也等不到。”
陆启明安慰她,她想想也是,把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抛之脑后,拿着手电筒查看金库里的环境。
江肉肉站在角落里,抬起后腿冲墙上撒尿。
她呀了声,想说别在屋子里撒,可是想了想,也只能在里面撒,去外面太危险。
人生中第一次到金库,还是有些小激动的。
江妙妙专心查看,满心期待着发现宝藏,比如金条什么的,死前满足一把她的暴富愿望。
可惜一圈看下来,什么收获都没有。
她累了,回到陆启明身边,靠在他肩上。
陆启明掐灭烟头,低声说:
“休息一晚上,明天看看情况,如果丧尸还没出现,我们就去楼上拿吃的。”
“嗯。”
江妙妙打开装馒头片的袋子,与他们分吃。
吃完都闭着眼睛休息,期间陆启明也去角落里撒了泡尿。
江妙妙开始怀念别墅里的生活,有水有电,有马桶有锅,有床有被子,多么惬意舒适的生活啊。
这里什么都没有。
为什么她的好日子总是过不久呢?
唉。
半夜里,江妙妙莫名感觉屁股凉凉的,被惊醒。
伸手一摸,巴掌上全是水。
自己尿裤子了?不可能啊。
她打开手电筒仔细查看,吓了一跳,用力推陆启明。
“醒醒!快醒醒!这房间怎么漏水啊?”
都快浸到脚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