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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都是皇帝赏赐宗室了;但比起嘉靖以后,确实少很多,尤其文臣介入要少很多。要知道,被后世广为诟病的皇庄,一说出自永乐年间,一说出自天顺四年。按照弘治二年户部尚书李敏的说法“畿内之地,皇庄有五,共地一万二千八百余顷;而正德九年所设皇庄,占地达三万七千五百余顷。”
皇帝老实,下面的动作也小得多,毕竟不是谁都有汪瑛父子的胆子;此前王振倒是胆子大,结果连同党羽,吃下去的全吐了出来;杨洪的儿子杨俊也喜欢占地,但是随后被拿问,言官弹劾,汪舜华就顺势收了他的土地。确系侵占的,归还原主;系投献的,没为官田。
但这也仅仅是相对来说。
李贤补充了一句:“要落实有奖举报。”
汪舜华同意,之前就说过,一旦举报查实,奖励半年田赋,但这是针对百姓的;如果是官吏发现的,给20%;如果是驳查阶段的太学生发现的,也给20%,这算奖金。
汪舜华详细听取张凤有关驳查的汇报:“洪武初年,施行户帖制度,体现某个时间每户下面的人丁田亩状况。但是人口会增减,财产会变化,黄册每十年一造,就会体现出来。黄册有四柱分项:旧管、新收、开除、实在。‘旧管’指的是上次造册的人口和事产数字,‘新收’指本次造册新增数,‘开除’指本次造册减少数,‘实在’是本次造册时的现有数字。”
简单地说,旧管+新收-开除=实在。
因为每造一次黄册,各级官府都有留存,后湖黄册库还会有正本。就算手眼通天能把县衙门这一本的改了,难道还能从府里改到省里,一直改到后湖?——都有这本事了,还计较那么几亩田地,累不累?
驳查的时候,太学生调出从前的档案,前后四柱一对,便能发现数字有问题。
前后两期的数字像齿轮一样紧密咬合,牵一发而动全身。
这就是顶层设计的智慧。
但再好的顶层设计一落实,都有可能走偏。后代的数字化办公的报表都可以掺水,指望大明朝的官吏们任何时候都能实事求是,那也是缘木求鱼——既然时间紧、任务重还有驳查,那我照着原样抄,总没问题吧?——别笑,明朝后期,地方官吏图省事,往往把旧本上的人口姓名和地产照抄照搬,十年复十年,有些地方编制的黄册和数十年前一样;导致百岁老人成百成千地出现。被人讥笑“人多百岁之老,产竟世守之业”。更有甚者,有的官员还事先预制黄册,这样上面刚交代下来任务,马上就能完成。清朝初年,就发现有的地方已经预制好崇祯二十四年的黄册。
当然,因为这一次黄册调整力度太大,需要全部推倒重来。太学生只能睁开慧眼努力发现问题;但以后每次攒造黄册,都在以前的基础上完成,想要玩花样,就得好好掂量。
土地清理完成后,一个人在跨里、跨县、跨府、跨省占有土地也不要紧,各里长去催自己部分的;要是不交——连续三年不交田赋,直接将其收归国有。
同时,以前“开除”了,名下的土地就荒芜了;现在规定,人死了,没人继承,土地就收归国有,反正官田民田一样纳税,还怕找不到租地的农民?给你一年时间,找到下家,否则你这个县令也就不用做了,回去好好研究一下什么叫劝课农桑、什么叫安抚百姓!
与此同时,为了防止胥吏作弊,重申太祖的法令:“所在有司官吏里甲,敢有团局造册、利敛害民,或将各写到如式无差文册故行改抹刁蹬不收者,许五十户联名指实,连册绑缚。害民吏典,赴京具奏,犯人处斩。”
——胆敢在国家规定之外,巧立名目搜刮百姓钱财,或者徇私舞弊、盘剥百姓,允许百姓将他们抓起来,扭送到北京。各级官吏一律放行,不得阻挡,否则治以死罪!
——而且比太祖更宽松一点,以前是老人出来指证,现在是下辖一半百姓联名。
——当然,这只针对胥吏,官员不行。他们营私舞弊,你可以告,不能抓。朝廷有登闻鼓,德陵外还可以哭,都有专人管理。一有冤民申诉,太后亲自受理,官员如有从中阻拦,一律重判。
国家是需要秩序的。否则是个人都能冲进衙门,鬼才知道冲进去的是被逼无奈的良民还是指鹿为马的豪强;官员们惶惶不可终日,天下就乱套了。
因此还要强调,胆敢陷害朝廷命官,死罪;绑架无罪胥吏,流放。
因为现在没有杂税,田赋也简单明了,只要知道自家几亩地,计算起来就容易了,有没有被盘剥,也很容易知道——当然,想要完全百分之百没有问题是不可能的,但是不要太过分。
接下来就要说,该如何限制土地兼并。
官田民田一体纳粮,百姓种植官田的积极性必然高涨;但是那些有资格免税的人群,他们的管理也是一个大问题——现在没办法实现信息联网、在线查询。朝廷允许你免除1500亩的田赋,但你在甲地有1500亩要免税,乙地也说有1500亩要免税,地方官能拿你怎么办?
因此,汪舜华下旨,官员只有在家乡的土地才能免税。如果你是河间府的人,即便你入仕后通过正常的交易在顺天府又买了两百亩土地,也不能免税;督察院每年进行抽检,一旦抓到了,就什么也别说了。
户部有各县的土地数量,吏部有各地的士人数量,该纳多少税,一清二楚。
能都是皇帝赏赐宗室了;但比起嘉靖以后,确实少很多,尤其文臣介入要少很多。要知道,被后世广为诟病的皇庄,一说出自永乐年间,一说出自天顺四年。按照弘治二年户部尚书李敏的说法“畿内之地,皇庄有五,共地一万二千八百余顷;而正德九年所设皇庄,占地达三万七千五百余顷。”
皇帝老实,下面的动作也小得多,毕竟不是谁都有汪瑛父子的胆子;此前王振倒是胆子大,结果连同党羽,吃下去的全吐了出来;杨洪的儿子杨俊也喜欢占地,但是随后被拿问,言官弹劾,汪舜华就顺势收了他的土地。确系侵占的,归还原主;系投献的,没为官田。
但这也仅仅是相对来说。
李贤补充了一句:“要落实有奖举报。”
汪舜华同意,之前就说过,一旦举报查实,奖励半年田赋,但这是针对百姓的;如果是官吏发现的,给20%;如果是驳查阶段的太学生发现的,也给20%,这算奖金。
汪舜华详细听取张凤有关驳查的汇报:“洪武初年,施行户帖制度,体现某个时间每户下面的人丁田亩状况。但是人口会增减,财产会变化,黄册每十年一造,就会体现出来。黄册有四柱分项:旧管、新收、开除、实在。‘旧管’指的是上次造册的人口和事产数字,‘新收’指本次造册新增数,‘开除’指本次造册减少数,‘实在’是本次造册时的现有数字。”
简单地说,旧管+新收-开除=实在。
因为每造一次黄册,各级官府都有留存,后湖黄册库还会有正本。就算手眼通天能把县衙门这一本的改了,难道还能从府里改到省里,一直改到后湖?——都有这本事了,还计较那么几亩田地,累不累?
驳查的时候,太学生调出从前的档案,前后四柱一对,便能发现数字有问题。
前后两期的数字像齿轮一样紧密咬合,牵一发而动全身。
这就是顶层设计的智慧。
但再好的顶层设计一落实,都有可能走偏。后代的数字化办公的报表都可以掺水,指望大明朝的官吏们任何时候都能实事求是,那也是缘木求鱼——既然时间紧、任务重还有驳查,那我照着原样抄,总没问题吧?——别笑,明朝后期,地方官吏图省事,往往把旧本上的人口姓名和地产照抄照搬,十年复十年,有些地方编制的黄册和数十年前一样;导致百岁老人成百成千地出现。被人讥笑“人多百岁之老,产竟世守之业”。更有甚者,有的官员还事先预制黄册,这样上面刚交代下来任务,马上就能完成。清朝初年,就发现有的地方已经预制好崇祯二十四年的黄册。
当然,因为这一次黄册调整力度太大,需要全部推倒重来。太学生只能睁开慧眼努力发现问题;但以后每次攒造黄册,都在以前的基础上完成,想要玩花样,就得好好掂量。
土地清理完成后,一个人在跨里、跨县、跨府、跨省占有土地也不要紧,各里长去催自己部分的;要是不交——连续三年不交田赋,直接将其收归国有。
同时,以前“开除”了,名下的土地就荒芜了;现在规定,人死了,没人继承,土地就收归国有,反正官田民田一样纳税,还怕找不到租地的农民?给你一年时间,找到下家,否则你这个县令也就不用做了,回去好好研究一下什么叫劝课农桑、什么叫安抚百姓!
与此同时,为了防止胥吏作弊,重申太祖的法令:“所在有司官吏里甲,敢有团局造册、利敛害民,或将各写到如式无差文册故行改抹刁蹬不收者,许五十户联名指实,连册绑缚。害民吏典,赴京具奏,犯人处斩。”
——胆敢在国家规定之外,巧立名目搜刮百姓钱财,或者徇私舞弊、盘剥百姓,允许百姓将他们抓起来,扭送到北京。各级官吏一律放行,不得阻挡,否则治以死罪!
——而且比太祖更宽松一点,以前是老人出来指证,现在是下辖一半百姓联名。
——当然,这只针对胥吏,官员不行。他们营私舞弊,你可以告,不能抓。朝廷有登闻鼓,德陵外还可以哭,都有专人管理。一有冤民申诉,太后亲自受理,官员如有从中阻拦,一律重判。
国家是需要秩序的。否则是个人都能冲进衙门,鬼才知道冲进去的是被逼无奈的良民还是指鹿为马的豪强;官员们惶惶不可终日,天下就乱套了。
因此还要强调,胆敢陷害朝廷命官,死罪;绑架无罪胥吏,流放。
因为现在没有杂税,田赋也简单明了,只要知道自家几亩地,计算起来就容易了,有没有被盘剥,也很容易知道——当然,想要完全百分之百没有问题是不可能的,但是不要太过分。
接下来就要说,该如何限制土地兼并。
官田民田一体纳粮,百姓种植官田的积极性必然高涨;但是那些有资格免税的人群,他们的管理也是一个大问题——现在没办法实现信息联网、在线查询。朝廷允许你免除1500亩的田赋,但你在甲地有1500亩要免税,乙地也说有1500亩要免税,地方官能拿你怎么办?
因此,汪舜华下旨,官员只有在家乡的土地才能免税。如果你是河间府的人,即便你入仕后通过正常的交易在顺天府又买了两百亩土地,也不能免税;督察院每年进行抽检,一旦抓到了,就什么也别说了。
户部有各县的土地数量,吏部有各地的士人数量,该纳多少税,一清二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