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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很快就到了。
苏晚晚已经快满周岁了, 现在的她已经能够走能说了。
只不过走得还不是特别的稳,说话也不是很利索。
学会走路的苏晚晚,最喜欢的一件事情,就是到处走着,从家里走去,程家, 再折回来。
一遍又一练习着。
从一开始的走得并不稳, 到后来的慢慢平稳起来。
“晚晚!”门外传来程骁的声音。
程骁背着一个箩筐, 箩筐上用一层草铺着,正站在院门外, 看着她呢。
正在院子里练习着走路的苏晚晚, 正到处的撵着老母鸡在那跑着,就听到了门外传来的程骁的那一声喊。
她停下子撵鸡的动作,眼睛晶晶亮, 看向程骁的时候,嘴角还咧开笑着:“哥哥。”
脸上满是细汗,因为捻鸡的动作,脸上还沾着鸡毛,她却没有发现,只朝着程骁笑着呢。
程骁被她的动作还有脸上的那样子逗笑了,心情突然就舒爽了起来,再也没有了阴冷。他过去,用衣袖给她把脸上的鸡毛给抚下来,“晚晚在干什么啊?”
苏晚晚指着老母鸡, 在那笑着。
家里的这只老母鸡,还是姥姥从家里给带来的,二房这边自己养的鸡,也长大了,但还很嫩呢。
三只母鸡,加一个老母鸡,还有两只公鸡在那里,每天下的蛋,都够晚晚他们兄弟几个吃的了。
陆思华并没有把鸡蛋拿云黑市上卖了,也没有云供销社换钱,就都给晚晚他们补身子。
她总说,家里的孩子以前没分家的时候,吃得差,身子都败了。特别是苏建民,身子弱得一直长不大。晚晚出生后,有了分家的机会,家里才能够慢慢好起来。
建国和建兵两人,因为出生的时机还算好,当时苏老太在吃食还不算太苛刻。他们身子壮实,出生之后营养上还能跟得上,身子这才没败坏呢。
建民那是,运气不好,加上陆思华怀他的时候,身体也不太好,就落下病根了,身子弱,又没有营养补,这才更加的败了。分家是一个很好的契机,陆思华又舍得给孩子吃,营养一跟上,身子也就壮实了。
从老宅搬出来之后,新房的面积也大,除了建了五间草房之后,还有一个大院子,还有一块挺大的菜地,陆思华收拾了之后,种了很多菜。
二房一家的日子,总算是过得好了起来。
除了上房大房那边偶尔会过来打秋分之外,可以说分家后的日子过得不要太舒爽。
“婶他们去地上干活了吗?”程骁看了一圈,没发现陆思华和建国他们。
苏晚晚“嗯”了一声,拿手去抚脸,又把手上的鸡毛和泥土往脸上蹭了点。
程骁看着,就去厨房里给她拿了块毛巾,细心地给她擦拭起了脸上的泥土还有手上的脏。
擦得非常的用心,眼神中全是温柔,他说:“这下,晚晚又干干净净了。”
苏晚晚就笑。
她喜欢温柔给她擦脸的样子,全然没有对待别人时的那种狠与冷。
“哥哥。”她又喊了一声。
苏晚晚喜欢这么叫他,不只是因为程骁曾经救过她,更因为其他的原因。
程骁在别人眼里,是一个很阴狠的人,偏执,但是在她的眼里,他是个顶顶好的人。他有着深厚的感情,只不过他的感情不像有些人那样的表现那么明显。他把自己的感情深深地隐藏在内心里,好像谁都无法让他在意似的。
如果不在意,他不可能为了妹妹的走失那么的自责,那根本就不关他的事情。他也不可能因为要保护自己的母亲,持刀守在门口,不让梁赖子靠近半天,他不可能不知道那样做自己也可能会有危险。如果真的是个冷心冷肺的人,不会为了她跟狼群对峙,只是因为她是他最好朋友的妹妹。
更不要说,在书里的描写,只是因为原身对他的关怀,曾经在他年少的帮过他,他就那么执着地要保护她,甚至在她死后,拼了命地要对抗有着天道眷顾的男女主。
不能因为他感情内敛,就把这些特点都给埋没了。
在苏晚晚的心里,他是那个顶顶好的人,跟她的三个哥哥一样,让她在乎的人。
正是因为这份在乎,她不希望程母在明年死去。她会时常看着程母的身体,一有不对劲,就马上让程骁把程母送去医院。
不管程母是因为什么原因去世的,她都不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如果是因为那个梁赖子,那么这次程骁他们把这个无赖打断了腿躺在床上,未尝又不是一件好事。
给程骁争取些时间,哪怕一两年也好,程骁长大一些,也就不怕那个梁赖子了。
一切都是时间问题。
程骁喜欢这样带着苏晚晚,给她擦着小脸还有小手,心里软软的。“晚晚,你看我给你带什么过来了?”
从背后的背萝里取出一物,递到了苏晚晚的面前。
晚晚眼前一亮,眼睛就死死地盯在了程骁手上的那团灰蒙蒙的东西上:“兔兔。”
苏晚晚怎么也没有想到,竟然会是兔子。
这东西,要说好捉,其实也不好捉。狡兔三窟,哪有那么容易捉到?而且还是活的。死或许容易些。而且程骁才几岁,才八岁,就能够捉到活蹦乱跳的兔子,这有多不容易的事情。他肯定是用了大力气。
“喜欢吗?”程骁的眉眼松开了。
他就知道,晚晚肯定会喜欢这小东西。他当时看到的时候,就觉得帮晚晚捉了,她一定会喜欢。
晚晚没有什么好玩的玩意儿,这个小兔子刚出生没多久,晚晚玩着正好。
苏晚晚可高兴了,眼睛紧紧地盯着这兔子,朝着程骁露出了一个微笑。
她从来都是喜欢这些小动物,前世的时候,她就有一条比熊狗,白白的毛发,那也是她的最爱。后来她的比熊死了,她还难过伤心了好一阵。那个时候,她的身体已经越来越不好了,随时都可能死去。她就没有再让父母哥哥们给她再买一只小狗。
如今,在这个时代,竟然能够看到小兔子,虽然不是白兔,那也是顶顶可爱的,她很喜欢。
她用力地点头,很想告诉他自己很喜欢,但是眼睛却早就已经被小兔子吸引的,眨都不管。
“晚晚,我帮你装在笼子里好不好?”见她真的喜欢,程骁心里也高兴得紧,就去给她弄小笼子。
苏晚晚可高兴了,有小笼子装着兔子,以后就不怕兔子跑了。
……
陆思华和苏建国他们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情况。程骁和苏晚晚两个人正趴在一个小竹笼子前面,晚晚拿着一个青草在喂着小兔子,旁边程骁守着她。
这样的一幕,让人觉得好温馨。
苏晚晚也看到了陆思华他们的回来,她指了指笼子:“兔兔。”
苏建国说:“程骁,是你抓的?”又说,“你应该抓一对的,这样以后能够生小兔子,晚晚也会更高兴。”
一对吗?程骁想了想,还真是,如果有一对,可不就正好能够生小兔吗?
陆思华说:“兔子多难抓,骁娃子能够抓回来一只,就已经费了很大的劲了,你还让他抓一对,这不是为难他吗?”又对程骁说,“骁娃子,别听你建国哥的,有这一只就行了,晚晚有的玩就行了。”
程骁却微微地皱着眉头,却还是觉得自己的思考不够细,怎么能够只抓一只呢?建国哥说得太对了,一定要好好想个办法,再去抓一只兔子回来。现在抓的那只是个雌的,再抓一只雄,正好配对,一雌一雄正好,以后也能够繁殖小兔子。
就在大家的说话中,苏晚晚已经喂好了这只小兔子。
……
程骁将那只兔子放下之后,就回了自己的家,并没有在苏家吃饭。不管陆思华怎么让他留下来,他都没有答应。他秉承着他娘香云的叮嘱,不能随便麻烦别人,不能给别人增添不必要的烦恼。
这一点,也让陆思华很无奈,程母就是这么的细致,细致到让他们也有点儿无可奈何。
晚晚玩了一阵兔子,直到陆思华叫她吃饭,她才放下了手中的青草。
苏勤回来得很晚,二房没有擅先吃饭的习惯,都会等着苏勤回来,不管多晚,都会等他一起回来吃饭。
他也不会在外面待多久,一下班就会赶回来,除非他有任务出去,才有可能一去就好几天不见回来。但那也是在他提前跟家里人说好的情况下,他不会在远行的时候,却不跟家里说。
“骁娃子又过来了?”苏勤洗手,坐到了饭桌前。
他已经在运输队干了有三个月了,慢慢的,已经跟运输队站稳了脚根。
虽然依然只是个临时工,但他为人诚实,很得大家的喜欢。也没有想象中,有人会欺负他的情况发生,在外面大家还是和善的多,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多欺负人的事情。
苏勤在外面很多人都尊重他,也就是在家里,竟然自己的父母兄弟都可以任意践踏,这是什么原因?不是他傻,也不是他笨,是因为他存有一份孝心,一份对兄弟的情谊。
当这份孝心,这份对兄弟的情谊,慢慢地被那些人给消耗光了之后,剩下的也就是他的寒心,后面再想要占他的便宜,已经没有那么重要的。
真以为他愿意让他们这么占着?自然是不可能的。
将心比心,只有真心付出的同时,能够真心回报,这份感情才能够继续下去。但如果有人践踏太多,也就不再存在任何的亲情了。
没有人愿意,将自己的一片真心掏给别人踩在脚底,能有一次,能有两次,却不可能还会有三次有四次。
现在苏勤的心慢慢地硬了起来,从搬家这件事情已经可以看得出来,他已经不会再受上房那边的压迫。
最多也就是存着一份责任一份义务,除此之外,也就没有多少感情存在了。
“过几天,我就要去外地出差了。”苏勤端起碗,想起了一件事情,就跟陆思华说了。
陆思华吃饭的手顿了顿,“又要出去了?”
“嗯,这次是去省城,是我们运输队有挂钩的省城那边的武装部,要运输一批货物去省军区,队里已经选择好了名单,其中就有我。”苏勤尝了一口青菜,觉得妻子的厨艺又好了。
真香。
陆思华干脆就把碗放到了桌... -->>
年关很快就到了。
苏晚晚已经快满周岁了, 现在的她已经能够走能说了。
只不过走得还不是特别的稳,说话也不是很利索。
学会走路的苏晚晚,最喜欢的一件事情,就是到处走着,从家里走去,程家, 再折回来。
一遍又一练习着。
从一开始的走得并不稳, 到后来的慢慢平稳起来。
“晚晚!”门外传来程骁的声音。
程骁背着一个箩筐, 箩筐上用一层草铺着,正站在院门外, 看着她呢。
正在院子里练习着走路的苏晚晚, 正到处的撵着老母鸡在那跑着,就听到了门外传来的程骁的那一声喊。
她停下子撵鸡的动作,眼睛晶晶亮, 看向程骁的时候,嘴角还咧开笑着:“哥哥。”
脸上满是细汗,因为捻鸡的动作,脸上还沾着鸡毛,她却没有发现,只朝着程骁笑着呢。
程骁被她的动作还有脸上的那样子逗笑了,心情突然就舒爽了起来,再也没有了阴冷。他过去,用衣袖给她把脸上的鸡毛给抚下来,“晚晚在干什么啊?”
苏晚晚指着老母鸡, 在那笑着。
家里的这只老母鸡,还是姥姥从家里给带来的,二房这边自己养的鸡,也长大了,但还很嫩呢。
三只母鸡,加一个老母鸡,还有两只公鸡在那里,每天下的蛋,都够晚晚他们兄弟几个吃的了。
陆思华并没有把鸡蛋拿云黑市上卖了,也没有云供销社换钱,就都给晚晚他们补身子。
她总说,家里的孩子以前没分家的时候,吃得差,身子都败了。特别是苏建民,身子弱得一直长不大。晚晚出生后,有了分家的机会,家里才能够慢慢好起来。
建国和建兵两人,因为出生的时机还算好,当时苏老太在吃食还不算太苛刻。他们身子壮实,出生之后营养上还能跟得上,身子这才没败坏呢。
建民那是,运气不好,加上陆思华怀他的时候,身体也不太好,就落下病根了,身子弱,又没有营养补,这才更加的败了。分家是一个很好的契机,陆思华又舍得给孩子吃,营养一跟上,身子也就壮实了。
从老宅搬出来之后,新房的面积也大,除了建了五间草房之后,还有一个大院子,还有一块挺大的菜地,陆思华收拾了之后,种了很多菜。
二房一家的日子,总算是过得好了起来。
除了上房大房那边偶尔会过来打秋分之外,可以说分家后的日子过得不要太舒爽。
“婶他们去地上干活了吗?”程骁看了一圈,没发现陆思华和建国他们。
苏晚晚“嗯”了一声,拿手去抚脸,又把手上的鸡毛和泥土往脸上蹭了点。
程骁看着,就去厨房里给她拿了块毛巾,细心地给她擦拭起了脸上的泥土还有手上的脏。
擦得非常的用心,眼神中全是温柔,他说:“这下,晚晚又干干净净了。”
苏晚晚就笑。
她喜欢温柔给她擦脸的样子,全然没有对待别人时的那种狠与冷。
“哥哥。”她又喊了一声。
苏晚晚喜欢这么叫他,不只是因为程骁曾经救过她,更因为其他的原因。
程骁在别人眼里,是一个很阴狠的人,偏执,但是在她的眼里,他是个顶顶好的人。他有着深厚的感情,只不过他的感情不像有些人那样的表现那么明显。他把自己的感情深深地隐藏在内心里,好像谁都无法让他在意似的。
如果不在意,他不可能为了妹妹的走失那么的自责,那根本就不关他的事情。他也不可能因为要保护自己的母亲,持刀守在门口,不让梁赖子靠近半天,他不可能不知道那样做自己也可能会有危险。如果真的是个冷心冷肺的人,不会为了她跟狼群对峙,只是因为她是他最好朋友的妹妹。
更不要说,在书里的描写,只是因为原身对他的关怀,曾经在他年少的帮过他,他就那么执着地要保护她,甚至在她死后,拼了命地要对抗有着天道眷顾的男女主。
不能因为他感情内敛,就把这些特点都给埋没了。
在苏晚晚的心里,他是那个顶顶好的人,跟她的三个哥哥一样,让她在乎的人。
正是因为这份在乎,她不希望程母在明年死去。她会时常看着程母的身体,一有不对劲,就马上让程骁把程母送去医院。
不管程母是因为什么原因去世的,她都不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如果是因为那个梁赖子,那么这次程骁他们把这个无赖打断了腿躺在床上,未尝又不是一件好事。
给程骁争取些时间,哪怕一两年也好,程骁长大一些,也就不怕那个梁赖子了。
一切都是时间问题。
程骁喜欢这样带着苏晚晚,给她擦着小脸还有小手,心里软软的。“晚晚,你看我给你带什么过来了?”
从背后的背萝里取出一物,递到了苏晚晚的面前。
晚晚眼前一亮,眼睛就死死地盯在了程骁手上的那团灰蒙蒙的东西上:“兔兔。”
苏晚晚怎么也没有想到,竟然会是兔子。
这东西,要说好捉,其实也不好捉。狡兔三窟,哪有那么容易捉到?而且还是活的。死或许容易些。而且程骁才几岁,才八岁,就能够捉到活蹦乱跳的兔子,这有多不容易的事情。他肯定是用了大力气。
“喜欢吗?”程骁的眉眼松开了。
他就知道,晚晚肯定会喜欢这小东西。他当时看到的时候,就觉得帮晚晚捉了,她一定会喜欢。
晚晚没有什么好玩的玩意儿,这个小兔子刚出生没多久,晚晚玩着正好。
苏晚晚可高兴了,眼睛紧紧地盯着这兔子,朝着程骁露出了一个微笑。
她从来都是喜欢这些小动物,前世的时候,她就有一条比熊狗,白白的毛发,那也是她的最爱。后来她的比熊死了,她还难过伤心了好一阵。那个时候,她的身体已经越来越不好了,随时都可能死去。她就没有再让父母哥哥们给她再买一只小狗。
如今,在这个时代,竟然能够看到小兔子,虽然不是白兔,那也是顶顶可爱的,她很喜欢。
她用力地点头,很想告诉他自己很喜欢,但是眼睛却早就已经被小兔子吸引的,眨都不管。
“晚晚,我帮你装在笼子里好不好?”见她真的喜欢,程骁心里也高兴得紧,就去给她弄小笼子。
苏晚晚可高兴了,有小笼子装着兔子,以后就不怕兔子跑了。
……
陆思华和苏建国他们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情况。程骁和苏晚晚两个人正趴在一个小竹笼子前面,晚晚拿着一个青草在喂着小兔子,旁边程骁守着她。
这样的一幕,让人觉得好温馨。
苏晚晚也看到了陆思华他们的回来,她指了指笼子:“兔兔。”
苏建国说:“程骁,是你抓的?”又说,“你应该抓一对的,这样以后能够生小兔子,晚晚也会更高兴。”
一对吗?程骁想了想,还真是,如果有一对,可不就正好能够生小兔吗?
陆思华说:“兔子多难抓,骁娃子能够抓回来一只,就已经费了很大的劲了,你还让他抓一对,这不是为难他吗?”又对程骁说,“骁娃子,别听你建国哥的,有这一只就行了,晚晚有的玩就行了。”
程骁却微微地皱着眉头,却还是觉得自己的思考不够细,怎么能够只抓一只呢?建国哥说得太对了,一定要好好想个办法,再去抓一只兔子回来。现在抓的那只是个雌的,再抓一只雄,正好配对,一雌一雄正好,以后也能够繁殖小兔子。
就在大家的说话中,苏晚晚已经喂好了这只小兔子。
……
程骁将那只兔子放下之后,就回了自己的家,并没有在苏家吃饭。不管陆思华怎么让他留下来,他都没有答应。他秉承着他娘香云的叮嘱,不能随便麻烦别人,不能给别人增添不必要的烦恼。
这一点,也让陆思华很无奈,程母就是这么的细致,细致到让他们也有点儿无可奈何。
晚晚玩了一阵兔子,直到陆思华叫她吃饭,她才放下了手中的青草。
苏勤回来得很晚,二房没有擅先吃饭的习惯,都会等着苏勤回来,不管多晚,都会等他一起回来吃饭。
他也不会在外面待多久,一下班就会赶回来,除非他有任务出去,才有可能一去就好几天不见回来。但那也是在他提前跟家里人说好的情况下,他不会在远行的时候,却不跟家里说。
“骁娃子又过来了?”苏勤洗手,坐到了饭桌前。
他已经在运输队干了有三个月了,慢慢的,已经跟运输队站稳了脚根。
虽然依然只是个临时工,但他为人诚实,很得大家的喜欢。也没有想象中,有人会欺负他的情况发生,在外面大家还是和善的多,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多欺负人的事情。
苏勤在外面很多人都尊重他,也就是在家里,竟然自己的父母兄弟都可以任意践踏,这是什么原因?不是他傻,也不是他笨,是因为他存有一份孝心,一份对兄弟的情谊。
当这份孝心,这份对兄弟的情谊,慢慢地被那些人给消耗光了之后,剩下的也就是他的寒心,后面再想要占他的便宜,已经没有那么重要的。
真以为他愿意让他们这么占着?自然是不可能的。
将心比心,只有真心付出的同时,能够真心回报,这份感情才能够继续下去。但如果有人践踏太多,也就不再存在任何的亲情了。
没有人愿意,将自己的一片真心掏给别人踩在脚底,能有一次,能有两次,却不可能还会有三次有四次。
现在苏勤的心慢慢地硬了起来,从搬家这件事情已经可以看得出来,他已经不会再受上房那边的压迫。
最多也就是存着一份责任一份义务,除此之外,也就没有多少感情存在了。
“过几天,我就要去外地出差了。”苏勤端起碗,想起了一件事情,就跟陆思华说了。
陆思华吃饭的手顿了顿,“又要出去了?”
“嗯,这次是去省城,是我们运输队有挂钩的省城那边的武装部,要运输一批货物去省军区,队里已经选择好了名单,其中就有我。”苏勤尝了一口青菜,觉得妻子的厨艺又好了。
真香。
陆思华干脆就把碗放到了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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