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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巨人观,但是这种腐败程度,已经足以在密闭空间中散发出很强烈的尸臭气味了。
尸体腹部出现了绿色,这被我们称为尸绿。我们也只有粗略地根据经验判断,在这种气温下,全腹出现尸绿,死者应该死亡四五天了。
除非死者在自己家中死亡,或是有熟人可以认出死者,又或是死者身上带着可以证明身份的物件,否则法医在到达任何一个命案现场的时候,眼前的尸体都是无名尸。而尽快查清尸体身份,成为任何一起命案中最为重要的工作。
“给你们讲个笑话呗。”大宝最近心情很好,总是爱说笑话。我们认为一名法医若是摆脱阴鸷,变得爱说笑话了,那么就等于他过了心理的那道坎儿,变得对生死淡然了。
“我以前在青乡市公安局工作时的一个同事,”大宝说,“在现场发现了一副穿着衣服的骸骨。这个同事一直在行内号称自己的法医人类学学得最好,所以我们局里经常笑话他说,发现骨头只有他和警犬最开心。然后这一次他也特兴奋,把骨头拉回解剖室就开始研究啊,研究了一下午,得出结论,死者男,五十岁。他的结论刚下完,一名一直在旁边打酱油的痕检员就从死者的衣服兜里掏出个身份证,姓名、住址全有了。领导一生气,就把这哥们儿调去看守所当狱医了。”
大宝话刚落音,就停止了正在搜索死者衣物的动作:“哎呀妈呀,幸亏我先翻了翻她的裤子口袋,还真有个身份证!”
根据死者裤兜里的身份证,侦查人员很快认定死者就是住在这栋高层的十一楼的李怡莲。
“我们初步了解了一下。”侦查员说,“死者今年三十四岁,在市国税局工作,丈夫在云泰市经营一家大型建材企业,长时间不回家。”
“一周左右前,她丈夫回来过吗?”大宝问道。
侦查员摇摇头,说:“他俩夫妻感情不好,丈夫两三个月才回来一次。云泰的同行正在固定她丈夫在前几天的活动轨迹,但确实没有什么疑点。”
我摇了摇头,说:“污水井下面有同事已经清理过了,没有发现死者的随身物品。而死者穿着是工作正装,应该是下班回家或者上班的时候被害,那么她应该会有随身物品。”
我拿起死者的右手,说:“而且你看,她的无名指指根的部位,有个环状的明显凹陷,这是长期戴戒指留下的痕迹。”
说完我又看了看死者的耳垂,说:“耳垂上也有孔洞,说明死者生前可能会佩戴耳环。而现在我们找不到她的戒指和耳环,这些迹象表明,这可能是一起侵财案件。”
“侵财?”侦查员问,“在污水井里侵财?她的衣服都被撩起了,会不会是强奸或者通奸什么原因,导致杀人的?”
“反正不会是在死者家里杀人的。”林涛说,“我们刚刚用技术开锁的办法进她家里看了,没有任何反常迹象。”
我拉平了死者的衣物,被血迹浸染后的衣服很干燥,摸上去硬邦邦的。
我对侦查员说:“我先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死者是胸部中了多刀导致失血死亡的。”
“是啊。”侦查员说,“这个不用你说我也知道。”
“那么,我们再把尸体的衣物给抹平,可以看到死者的衣服上也有很多破口。”我说,“现在我们要观察的是,衣服上的破口可以和胸部的创口一一对应吗?”
说完,我掀起死者的衣服,对比着破口和创口,说:“好,你们也认可了,是可以对应的。既然每一处破口都对应了胸部的一个创口,那么,就可以说明死者被刀刺的时候,衣服不是被撩起的,而是平整地穿着在死者身上的,对吧?”
侦查员点了点头,表示认可。
我接着说:“现在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作案的现场应该不是污水井,污水井不具备作案现场的条件,要么井口狭小,要么井室较高,死者的双腿裤管也没有污水的痕迹,说明死者并没有到达过井室的底部,当然,死者也不可能没事儿到污水井里面去。所以,污水井应该是抛尸现场。”
我顿了顿,指着死者额头部位的一处没有生活反应的创伤,说:“尸体之所以会被挂在线缆上,是因为凶手把尸体头上脚下直立扔进了污水井。因为有个初始加速度,尸体是向斜下方坠落,在头部碰撞扶梯栏杆后,发生反弹,这个反弹,恰巧让她挂在了井里线缆上,发生了转身,所以尸体没有落到井底,而是呈直立位挂在了线缆上。死者的衣服也是因为线缆的刮擦,所以才会向上撩起,造成一个性侵害尸体的假象。”
“那杀人的第一现场会在哪里呢?”侦查员说,“总不能在楼外面杀人,然后拖进楼里面藏尸吧?”
林涛说:“没事儿,找第一现场这个事儿交给我了。”
“那我就去尸检了。”我说。
死者是大失血死亡的。
尸体的胸部被单刃刺器刺了十七刀,其中十一刀都从肋间隙进入了胸腔。这十一刀刺破了死者的心脏、主动脉和肺,导致死者迅速大量失血而死亡。
我们仔细记录了尸体上每一处损伤的部位、形状、长度和深度,分析致伤工具是一把刃宽三厘米,长度超过十五厘米的单刃刺器。
很多人认为致伤物推断除了推断出一些特征性的致伤物以外,其他似乎没有什么作用。比如这起案件中,致伤物推断得很详细了,但是大家仔细想一想,几乎每一家都会有类似的、符合条件的水果刀。其实致伤物推断不仅仅是为了缩小侦查范围,更重要的是可以为后期快速、便捷提取到有价值物证提供线索。比如案件破获后,去嫌疑人家里搜查,可能嫌疑人家会有数十把刀具,那么根据法医对致伤物的推断,搜查人员可以很快提取到类似的致伤物,再进行物证检验,这可以节约很多时间和精力。
这就是一起简单的用刀捅死人的案例,尸体检验可能并不能发现太多的线索和证据,只能做一些固定死亡原因、死亡时间、致伤物、致伤方式的鉴定。
死者的胃内还有残存的玉米粒,食物还没有进入十二指肠,我们推断死者是在最后一次进餐后两小时之内死亡的。
除此之外,我们依照惯例,对死者的衣物进行了检验和拍照固定。死者的外套背部沾着大量的灰尘。值得注意的是,死者的外衣外裤口袋内侧都有擦拭状血迹。
“你说死者的衣裤口袋内侧的血迹是怎么形成的?”我笑着问大宝。
大宝对这种问题信手拈来:“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死者受伤后,用黏附有血迹的手掏了自己的口袋;第二种是凶手杀完人后,用黏附有血迹的手掏了死者的口袋。一般第一种只会在个别口袋里出现,而第二种通常在每个口袋里都出现血迹。本案中,死者上衣三个口袋,裤子两个口袋都有血迹,所以我倾向是第二种,凶手掏的。”
“对!”我点头说道,“有掏口袋的动作,更加说明了凶手是为了钱杀人的。这和凶手拿走死者的戒指和耳环高度符合。我们法医说尸体能说话,现在尸体的衣服也会说话,它告诉我们,这是一起侵财杀人案件。”
尸检结束后,我们看天色仍亮,便马不停蹄赶往专案组会议室。
“死者的丈夫已经可以排除嫌疑,他没有作案时间。”侦查员最先发言。
“嗯,”我说,“死者的首饰是被凶手拿走的,尸体上都有反映。还有,死者所有外衣口袋里,都有擦拭状血迹,这是凶手在杀人后掏口袋留下的,综合这些情况,我们可以断定凶手是为了侵财才杀人的。”
侦查员说:“另外,据调查,李怡莲最后一次出现是在五天前,周五的晚饭,他们单位几个人在谈事情一起吃了饭,晚上八点左右离开。从那天晚上后,李怡莲就失踪了,周一没有上班,电话也打不通。因为她是闲职,上起班来属于那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所以单位的人以为她去云泰市找老公去了,也都没有在意。”
“一起吃饭?”我说,“死者的胃内容物不像是聚餐的食物啊,仅仅只有玉米粒,难道她不是周五晚饭后死亡的?”
侦查员说:“哦,据调查,李怡莲一直在节食减肥,晚饭基本都不怎么吃。那天晚上,她确实只吃了一根玉米。如果和胃内容物对上了,她应该就是那天晚上死亡的。”
“至于杀人现场,我们还没有找到。”林涛打开了幻灯片,说,“我们从一楼沿着楼梯走到了十一楼死者家门口,只在二楼到三楼的楼梯口发现了好像有被拖把拖过的痕迹,但是墙上没有喷溅状血迹。我听说死者是被扎破了心脏死亡的,应该会有很多喷溅状血迹吧?楼梯口狭小,墙壁如果喷上了血,肯定是打扫不掉的。所以我们认为死者应该是在室内被杀害,然后拉出来抛尸的。”
我皱了皱眉,摇头说:“我不太赞成这个看法。你们看,死者的衣服背侧黏附了大量灰尘,应该是在有灰的地方呈仰卧位停了一段时间。如果是家里,不该有这么多灰。我看你们的勘查照片,一楼的楼梯间地面贴了瓷砖,而上了一楼楼梯后,就是水泥台阶了。这栋楼的住户很少走楼梯,所以楼梯上就有大量的灰尘。这个现象提示死者是在楼梯间被杀害的。”
“不可能是在运送尸体的时候,在楼梯间地面上擦蹭上的灰尘吗?”林涛问。
我摇摇头,说:“不会。擦蹭状的灰尘有方向性,而死者衣服上灰尘的分布是大面积、均匀的,所以是完全接触而黏附上的。而且,我们在现场检验尸体的时候,死者的尸斑位于腰背部未受压的部位,说明死者死后处于仰卧位停留了至少三十六个小时。”
“只有二楼到三楼的楼道里有拖把拖过的痕迹,我们用四甲基联苯胺也做出了潜血反应,DNA检验正在进行。这么说,死者应该就是在这里被杀害的了,可是为什么没有喷溅状血迹呢?说不过去吧?”林涛问。
“这个问题很好解释。”我说,“并不是说每个动脉破裂的现场,都会有大量喷溅状血迹。这名死者裸露部位的动脉,如颈部,没有破裂。破裂的都是胸部的脏器。虽然前几天天气还比较热,但是死者穿着了一身职业套装,居然还是长袖。加之胸部还有文胸的包裹,这个位置的衣物很厚,那么即便有血迹喷溅,都会被衣服遮挡黏附。所以只要是穿着比较厚的尸体,胸部受伤,都很少有明显喷溅状血迹。”
“那么,是什么人作案的呢?”侦查员问。
我直截了当地拍了桌子,说:“我认为凶手就是楼里的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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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为这单元门有门禁系统吗?”侦查员质疑道,“一个单元三十层,每层两户,六十户人家互不认识,如果有人尾随死者进入门禁门不也可以吗?比如说,那天晚上聚会的人,或者是聚会后约见了一些不正当关系的人,不都是可以进入门禁吗?而且,我们都觉得是熟人作案,生人是没法把死者骗到二楼到三楼的楼道里的。”
“不对吧。”大宝说,“如果是尾随进入后挟持,完全可以挟持到一楼楼梯下面啊。如果是熟人,也应该是坐电梯到死者家附近杀人啊。为什么要拉死者去二楼半?然后杀完人,再从二楼半拖回一楼扔污水井?这人脑子不好吧。”
“是啊。”我说,“我觉得凶手应该是在二楼半和死者偶遇,或是潜伏在那里,等死者到达后下手的。”
“如果是潜伏,那还不是熟人吗?”侦查员说。
我说:“可能是了解一些,但绝对不是熟人。我说过,死者被杀害后,是处于仰卧位了一段时间,然后被移尸的。在仰卧位的这段时间还不短。”
侦查员说:“哦?怎么判断出的呢?”
我说:“尸斑一般在人死亡后两到三小时就会出现,逐渐加重,在二十四小时基本稳定。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如果你把尸体再翻转一下,尸斑会重新在新的低下位置形成。这和尸斑的形成原理是有一定关系的。尸斑是因为死亡后,血管内的血液不再流动,血管通透性增强,血液就从血管里渗透出来到达皮下组织,在皮肤上透视出斑块状的红色。因为重力作用,血液总是往低下的位置沉积。翻动尸体,尸体就成了沙漏,尸斑就成了沙,会在新的低下位置出现。”
一口气说了一大堆,我有些口渴,清了清嗓子,接着说:“但如果死后三十六到四十八小时,沉积的血液就会浸染到软组织内,这个时间段被我们称为尸斑的浸染期。此时,尸斑在尸体上就固定了下来,不会再行变化。我们知道,本案的死者死于失血,虽然尸斑浅淡,好在尸体皮肤比较白,所以尸斑的红色依旧可以在皮肤上清晰透视。死者被我们发现的时候,是悬空挂在线缆上的。也就是说,尸体从入污水井开始,就一直是处于直立位的。如果死者死后立即被抛入污水井,那么尸斑应该在小腿和双足出现,因为小腿和双足才是尸体低下的位置。但我们检验的时候,发现死者小腿和双足并没有明显尸斑,在腰背部却有浅淡尸斑。这就说明死者死后,至少被处于仰卧位置停放了三十六个小时,尸斑在腰背部固定,然后才被抛尸。”
我顿了顿,接着说:“死者敢把尸体放在楼道里这么长时间,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对这个楼很熟悉,知道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人在楼道里走动的;二是对死者并不熟悉,即使死者被人发现,也没有人会很快怀疑到他。至于后来移尸,应该是因为尸体开始发出尸臭了。发出尸臭,即便没有人走楼道,也会把楼道有尸体这个信息主动推送给住在这栋楼里的人。他为了延缓发案时间,才把尸体移走的。当然,这个小区人多眼杂,拖出楼去抛尸肯定不切实际,那么最好的位置就是楼下的污水井。知道楼下有污水井这个信息,也提示了凶手很熟悉这栋楼的结构,很有可能是这栋楼的住户。”
“嗯,我赞同。”侦查员说,“对楼道熟悉,对死者不熟悉,很符合这栋楼的邻居啊。不过,既然楼道没人走,为什么凶手和死者会在楼道里出现?死者为什么会走楼道?凶手又为什么会走楼道?”
我说:“对于邻居的判断,我很认可。现场尸体被移走后,还被打扫过。说明凶手对现场很熟悉,而且还能轻易拿到拖把。这些情况都指向凶手就是邻居。至于凶手和死者为什么会在楼道相遇,至少我觉得李怡莲会在楼道出现是很好解释的。”
“怎么解释?”
“刚才侦查部门说了,死者正在减肥。”我说,“住在十一楼,每天爬楼,会不会是个好的减肥方法?”
“有道理。”侦查员说,“李怡莲在减肥这是事实,她这个年纪的女人都是想努力留住青春美丽的,而且她的很多同事都能证实她在节食。通过我们调查,她没有其他的什么体育运动,而她应该知道运动加节食才能减肥。现在我们知道她的运动是什么了,爬楼!不过,凶手为什么会在那里出现呢?”
我挠了挠头,说:“这个,我们还是再去现场看一下再做定夺吧。”
经过一下午的工作,专案会也开到了七点多。夜幕已经开始降临。我和林涛并没有因为天色已晚就放弃勘查,我们知道能否迅速破案可能只有一秒之差。正所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所以我们顶着渐暗的天色,再次来到了案发现场。
现场周围还是有很多住户向污水井周围的警戒带内张望。虽然我们已经通过工作证实了井里的是一具尸体,而不是女鬼,但大家还是心有余悸,生怕井里不仅有一具尸体,还有一个女鬼。
楼道里有声控感应灯,我和林涛踏上楼梯,干咳了一声,楼道顿时一片光亮,但是我顺着楼梯间隙朝上方看去,却发现二楼到三楼的楼道里,光线暗了许多。
我抬头看了看顶上的灯泡,说:“没想到晚上来,居然还真有重大的发现。”
“是呀,”林涛会意地说,“每一层的楼道里感应灯都是好的,只有这里的是坏的,而且这里是我们认定的作案现场,不会有这么巧的事情吧?”
“你说,会不会是凶手挑了一个比较暗的地方下手?”大宝问。
林涛说:“有可能,不过,我上去看看就知道是不是这样了。”
林涛下楼,从勘查车上拿下便携式人字梯。他戴上手套,小心翼翼地用勘查灯看了看灯泡,露出一脸惊喜:“老秦,灯泡上有几枚指纹,而且在满是灰烬的灯泡上,显得很新鲜。”
我递上相机,说:“你先把灯泡上的指纹取证,然后看看灯泡是不是被拧松了。”
林涛在拍照固定完证据后,轻轻一拧灯泡,灯果真亮了。
“哈哈!”我说,“这真是一大发现。”
“什么发现?”大宝说,“能肯定指纹是凶手的吗?”
我点点头,说:“灯泡不是坏了,而是被人拧松了。你说什么人要费劲儿去爬那么高拧松灯泡呢?只有要干见不得人的事情的人。也就是说,凶手是提前做了准备,拧松灯泡,人为地把这里做成一个阴暗的地方,好隐藏自己。”
“楼里就这么几十户人,有了指纹,还怕抓不到人吗?”林涛得意地看着相机屏幕上的指纹照片。
“可是凶手是怎么知道死者会从楼道里走呢?”大宝问。
我想了想,说:“看来凶手对楼道的情况非常熟悉,知道死者会经过这里,也知道其他人不会走,所以才敢在这里潜伏,然后在这里杀人停尸。那么,说明凶手是可以看到死者走楼梯的。我们想一想,什么人才有可能不经意间发现死者走楼梯?”
林涛略作思考,说:“如果是十一楼以上的住户,应该就看不到死者走楼梯了。只有十一楼以下的住户,才会偶然发现死者走楼梯,发展到观察发现死者每天都会走楼梯,对吧?”
“有道理。”林涛说,“就剩二十一户嫌疑人了,怕是今晚就可以破案了。”
又到考验大宝数学的时候了,他掰着手指头,对着我们的背影说:“哎,等等!怎么算出来是二十一户?”
“十一乘以二,再减去一。”林涛甩下一句话。
专案组会议室里,放着一张贵临小区四号楼的图纸,以及物业公司提供的业主名单。侦查员正在逐户分析排查。
“301室长期不在家,401室是两名女子住的,这都不太符合。”侦查员说,“这是高档小区,市里有钱人住的地方,怎么会有人干这种事儿?”
我努努嘴,说:“看看601室,这个独居的富二代。”
601室,是韩氏集团董事长给他的二儿子韩风购买下的住宅。业主照片上这个染着红头发、戴着粗链子和大方戒、歪眉斜眼的富二代迅速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通过两个多小时的紧急调查,他的嫌疑更是逐渐上升。
专案组决定先以吸毒的理由抓了他再说。
韩风是在一个夜总会包间里被抓获的,被捕的时候,他刚吸食完毒品,浑身瘫软地躺在一个软妹子的怀抱里。
林涛迫不及待地抓起他的手,在白纸上摁下了指纹,然后躲在一边光线较亮的地方看了三分钟后,说:“是他!”
这个韩风天天不务正业,和一群狐朋狗友泡在酒吧、KTV,溜冰、泡妞。
天天大把花钱,还给韩董事长惹麻烦的韩风终于彻彻底底地激怒了自己的父亲。恨铁不成钢的韩董事长一气之下冻结了他的信用卡,想借此让他反省。
然而,这种诫勉式的惩罚,根本不可能让一个习惯了大手大脚花钱的人浪子回头。韩风在失去经济来源后,就靠卖自己项链、手机、名牌服饰来维持花销。在他山穷水尽却又找不到自己父亲救命的时候,欲望逼着他去犯罪。
他想起几周前,带了个妞回来在楼道里亲热时,看到一个女人珠光宝气,却在气喘吁吁地爬楼,模样很是奇怪。可现在他已想不起她的模样,只能记起她的珠光宝气。
于是,韩风开始潜伏在楼道防火门口进行观察。经过几天的观察,韩风发现这个女人每天晚上下班时间都会走楼道,而这个楼道里从早到晚,也只有这个女人的身影会出现。
为了白粉,只有拼一把了。
他在家里睡了两天,不单纯是睡觉,还设计了整个杀人抢劫的过程。
为了让他选择的作案现场光线暗一些,方便隐蔽,他拧松了楼道里的灯泡,然后在楼道的阴暗角落里蹲伏着。
果真在这天晚上九点钟左右,他等来了那笨重的脚步声。他看准时机,猛地冲出阴影,把惊魂未定的李怡莲按倒在地,捂住她的嘴,用水果刀拼命地朝她的胸部捅去,直到她不再挣扎。
这是韩风第一次杀人,但他完全没有恐惧,他的脑子里只有即将到来的灯红酒绿。
杀完人后,他拿走了李怡莲的随身物品和首饰。他惊喜地发现,这个女人的钱包里还真是有不少现金,于是,他如愿以偿了。
韩风获得满足后,终于踏踏实实地睡了一个长觉,一觉醒来,才想起来不能把尸体总放在那里,要把尸体扔到一个神不知鬼不觉的地方。
“楼下有个污水井,直接扔下去不就完了吗?”他这样想,也这样做了。
在清扫完现场之后,他以为自己这次杀人天衣无缝,却未曾想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我早上出门还没见出事儿,怎么晚上你们就来抓我了?”韩风对警察的高效破案一脸疑惑,却未对他杀死的无辜女人感到半点儿愧疚。
“这个案子破得还真是有不少巧合性啊。”大宝得意扬扬,“如果不是一些巧合,怕是破不了吧?至少没这么快!”
我说:“很多案件的破获都有巧合性,但是没有认真严谨的态度去搜索线索和证据,没有殚精竭虑的决心去分析、推理,那么这些巧合就都不存在了。”
“嗯!”林涛说,“有道理!所以我们也不能放弃‘六三专案’!”
“我没有放弃啊。”我说。
大宝说:“哎哟!你一说‘六三专案’我就脑袋疼。算了,还是赶紧回家,抱着老婆过个安稳的中秋节吧!”
完整的巨人观,但是这种腐败程度,已经足以在密闭空间中散发出很强烈的尸臭气味了。
尸体腹部出现了绿色,这被我们称为尸绿。我们也只有粗略地根据经验判断,在这种气温下,全腹出现尸绿,死者应该死亡四五天了。
除非死者在自己家中死亡,或是有熟人可以认出死者,又或是死者身上带着可以证明身份的物件,否则法医在到达任何一个命案现场的时候,眼前的尸体都是无名尸。而尽快查清尸体身份,成为任何一起命案中最为重要的工作。
“给你们讲个笑话呗。”大宝最近心情很好,总是爱说笑话。我们认为一名法医若是摆脱阴鸷,变得爱说笑话了,那么就等于他过了心理的那道坎儿,变得对生死淡然了。
“我以前在青乡市公安局工作时的一个同事,”大宝说,“在现场发现了一副穿着衣服的骸骨。这个同事一直在行内号称自己的法医人类学学得最好,所以我们局里经常笑话他说,发现骨头只有他和警犬最开心。然后这一次他也特兴奋,把骨头拉回解剖室就开始研究啊,研究了一下午,得出结论,死者男,五十岁。他的结论刚下完,一名一直在旁边打酱油的痕检员就从死者的衣服兜里掏出个身份证,姓名、住址全有了。领导一生气,就把这哥们儿调去看守所当狱医了。”
大宝话刚落音,就停止了正在搜索死者衣物的动作:“哎呀妈呀,幸亏我先翻了翻她的裤子口袋,还真有个身份证!”
根据死者裤兜里的身份证,侦查人员很快认定死者就是住在这栋高层的十一楼的李怡莲。
“我们初步了解了一下。”侦查员说,“死者今年三十四岁,在市国税局工作,丈夫在云泰市经营一家大型建材企业,长时间不回家。”
“一周左右前,她丈夫回来过吗?”大宝问道。
侦查员摇摇头,说:“他俩夫妻感情不好,丈夫两三个月才回来一次。云泰的同行正在固定她丈夫在前几天的活动轨迹,但确实没有什么疑点。”
我摇了摇头,说:“污水井下面有同事已经清理过了,没有发现死者的随身物品。而死者穿着是工作正装,应该是下班回家或者上班的时候被害,那么她应该会有随身物品。”
我拿起死者的右手,说:“而且你看,她的无名指指根的部位,有个环状的明显凹陷,这是长期戴戒指留下的痕迹。”
说完我又看了看死者的耳垂,说:“耳垂上也有孔洞,说明死者生前可能会佩戴耳环。而现在我们找不到她的戒指和耳环,这些迹象表明,这可能是一起侵财案件。”
“侵财?”侦查员问,“在污水井里侵财?她的衣服都被撩起了,会不会是强奸或者通奸什么原因,导致杀人的?”
“反正不会是在死者家里杀人的。”林涛说,“我们刚刚用技术开锁的办法进她家里看了,没有任何反常迹象。”
我拉平了死者的衣物,被血迹浸染后的衣服很干燥,摸上去硬邦邦的。
我对侦查员说:“我先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死者是胸部中了多刀导致失血死亡的。”
“是啊。”侦查员说,“这个不用你说我也知道。”
“那么,我们再把尸体的衣物给抹平,可以看到死者的衣服上也有很多破口。”我说,“现在我们要观察的是,衣服上的破口可以和胸部的创口一一对应吗?”
说完,我掀起死者的衣服,对比着破口和创口,说:“好,你们也认可了,是可以对应的。既然每一处破口都对应了胸部的一个创口,那么,就可以说明死者被刀刺的时候,衣服不是被撩起的,而是平整地穿着在死者身上的,对吧?”
侦查员点了点头,表示认可。
我接着说:“现在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作案的现场应该不是污水井,污水井不具备作案现场的条件,要么井口狭小,要么井室较高,死者的双腿裤管也没有污水的痕迹,说明死者并没有到达过井室的底部,当然,死者也不可能没事儿到污水井里面去。所以,污水井应该是抛尸现场。”
我顿了顿,指着死者额头部位的一处没有生活反应的创伤,说:“尸体之所以会被挂在线缆上,是因为凶手把尸体头上脚下直立扔进了污水井。因为有个初始加速度,尸体是向斜下方坠落,在头部碰撞扶梯栏杆后,发生反弹,这个反弹,恰巧让她挂在了井里线缆上,发生了转身,所以尸体没有落到井底,而是呈直立位挂在了线缆上。死者的衣服也是因为线缆的刮擦,所以才会向上撩起,造成一个性侵害尸体的假象。”
“那杀人的第一现场会在哪里呢?”侦查员说,“总不能在楼外面杀人,然后拖进楼里面藏尸吧?”
林涛说:“没事儿,找第一现场这个事儿交给我了。”
“那我就去尸检了。”我说。
死者是大失血死亡的。
尸体的胸部被单刃刺器刺了十七刀,其中十一刀都从肋间隙进入了胸腔。这十一刀刺破了死者的心脏、主动脉和肺,导致死者迅速大量失血而死亡。
我们仔细记录了尸体上每一处损伤的部位、形状、长度和深度,分析致伤工具是一把刃宽三厘米,长度超过十五厘米的单刃刺器。
很多人认为致伤物推断除了推断出一些特征性的致伤物以外,其他似乎没有什么作用。比如这起案件中,致伤物推断得很详细了,但是大家仔细想一想,几乎每一家都会有类似的、符合条件的水果刀。其实致伤物推断不仅仅是为了缩小侦查范围,更重要的是可以为后期快速、便捷提取到有价值物证提供线索。比如案件破获后,去嫌疑人家里搜查,可能嫌疑人家会有数十把刀具,那么根据法医对致伤物的推断,搜查人员可以很快提取到类似的致伤物,再进行物证检验,这可以节约很多时间和精力。
这就是一起简单的用刀捅死人的案例,尸体检验可能并不能发现太多的线索和证据,只能做一些固定死亡原因、死亡时间、致伤物、致伤方式的鉴定。
死者的胃内还有残存的玉米粒,食物还没有进入十二指肠,我们推断死者是在最后一次进餐后两小时之内死亡的。
除此之外,我们依照惯例,对死者的衣物进行了检验和拍照固定。死者的外套背部沾着大量的灰尘。值得注意的是,死者的外衣外裤口袋内侧都有擦拭状血迹。
“你说死者的衣裤口袋内侧的血迹是怎么形成的?”我笑着问大宝。
大宝对这种问题信手拈来:“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死者受伤后,用黏附有血迹的手掏了自己的口袋;第二种是凶手杀完人后,用黏附有血迹的手掏了死者的口袋。一般第一种只会在个别口袋里出现,而第二种通常在每个口袋里都出现血迹。本案中,死者上衣三个口袋,裤子两个口袋都有血迹,所以我倾向是第二种,凶手掏的。”
“对!”我点头说道,“有掏口袋的动作,更加说明了凶手是为了钱杀人的。这和凶手拿走死者的戒指和耳环高度符合。我们法医说尸体能说话,现在尸体的衣服也会说话,它告诉我们,这是一起侵财杀人案件。”
尸检结束后,我们看天色仍亮,便马不停蹄赶往专案组会议室。
“死者的丈夫已经可以排除嫌疑,他没有作案时间。”侦查员最先发言。
“嗯,”我说,“死者的首饰是被凶手拿走的,尸体上都有反映。还有,死者所有外衣口袋里,都有擦拭状血迹,这是凶手在杀人后掏口袋留下的,综合这些情况,我们可以断定凶手是为了侵财才杀人的。”
侦查员说:“另外,据调查,李怡莲最后一次出现是在五天前,周五的晚饭,他们单位几个人在谈事情一起吃了饭,晚上八点左右离开。从那天晚上后,李怡莲就失踪了,周一没有上班,电话也打不通。因为她是闲职,上起班来属于那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所以单位的人以为她去云泰市找老公去了,也都没有在意。”
“一起吃饭?”我说,“死者的胃内容物不像是聚餐的食物啊,仅仅只有玉米粒,难道她不是周五晚饭后死亡的?”
侦查员说:“哦,据调查,李怡莲一直在节食减肥,晚饭基本都不怎么吃。那天晚上,她确实只吃了一根玉米。如果和胃内容物对上了,她应该就是那天晚上死亡的。”
“至于杀人现场,我们还没有找到。”林涛打开了幻灯片,说,“我们从一楼沿着楼梯走到了十一楼死者家门口,只在二楼到三楼的楼梯口发现了好像有被拖把拖过的痕迹,但是墙上没有喷溅状血迹。我听说死者是被扎破了心脏死亡的,应该会有很多喷溅状血迹吧?楼梯口狭小,墙壁如果喷上了血,肯定是打扫不掉的。所以我们认为死者应该是在室内被杀害,然后拉出来抛尸的。”
我皱了皱眉,摇头说:“我不太赞成这个看法。你们看,死者的衣服背侧黏附了大量灰尘,应该是在有灰的地方呈仰卧位停了一段时间。如果是家里,不该有这么多灰。我看你们的勘查照片,一楼的楼梯间地面贴了瓷砖,而上了一楼楼梯后,就是水泥台阶了。这栋楼的住户很少走楼梯,所以楼梯上就有大量的灰尘。这个现象提示死者是在楼梯间被杀害的。”
“不可能是在运送尸体的时候,在楼梯间地面上擦蹭上的灰尘吗?”林涛问。
我摇摇头,说:“不会。擦蹭状的灰尘有方向性,而死者衣服上灰尘的分布是大面积、均匀的,所以是完全接触而黏附上的。而且,我们在现场检验尸体的时候,死者的尸斑位于腰背部未受压的部位,说明死者死后处于仰卧位停留了至少三十六个小时。”
“只有二楼到三楼的楼道里有拖把拖过的痕迹,我们用四甲基联苯胺也做出了潜血反应,DNA检验正在进行。这么说,死者应该就是在这里被杀害的了,可是为什么没有喷溅状血迹呢?说不过去吧?”林涛问。
“这个问题很好解释。”我说,“并不是说每个动脉破裂的现场,都会有大量喷溅状血迹。这名死者裸露部位的动脉,如颈部,没有破裂。破裂的都是胸部的脏器。虽然前几天天气还比较热,但是死者穿着了一身职业套装,居然还是长袖。加之胸部还有文胸的包裹,这个位置的衣物很厚,那么即便有血迹喷溅,都会被衣服遮挡黏附。所以只要是穿着比较厚的尸体,胸部受伤,都很少有明显喷溅状血迹。”
“那么,是什么人作案的呢?”侦查员问。
我直截了当地拍了桌子,说:“我认为凶手就是楼里的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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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为这单元门有门禁系统吗?”侦查员质疑道,“一个单元三十层,每层两户,六十户人家互不认识,如果有人尾随死者进入门禁门不也可以吗?比如说,那天晚上聚会的人,或者是聚会后约见了一些不正当关系的人,不都是可以进入门禁吗?而且,我们都觉得是熟人作案,生人是没法把死者骗到二楼到三楼的楼道里的。”
“不对吧。”大宝说,“如果是尾随进入后挟持,完全可以挟持到一楼楼梯下面啊。如果是熟人,也应该是坐电梯到死者家附近杀人啊。为什么要拉死者去二楼半?然后杀完人,再从二楼半拖回一楼扔污水井?这人脑子不好吧。”
“是啊。”我说,“我觉得凶手应该是在二楼半和死者偶遇,或是潜伏在那里,等死者到达后下手的。”
“如果是潜伏,那还不是熟人吗?”侦查员说。
我说:“可能是了解一些,但绝对不是熟人。我说过,死者被杀害后,是处于仰卧位了一段时间,然后被移尸的。在仰卧位的这段时间还不短。”
侦查员说:“哦?怎么判断出的呢?”
我说:“尸斑一般在人死亡后两到三小时就会出现,逐渐加重,在二十四小时基本稳定。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如果你把尸体再翻转一下,尸斑会重新在新的低下位置形成。这和尸斑的形成原理是有一定关系的。尸斑是因为死亡后,血管内的血液不再流动,血管通透性增强,血液就从血管里渗透出来到达皮下组织,在皮肤上透视出斑块状的红色。因为重力作用,血液总是往低下的位置沉积。翻动尸体,尸体就成了沙漏,尸斑就成了沙,会在新的低下位置出现。”
一口气说了一大堆,我有些口渴,清了清嗓子,接着说:“但如果死后三十六到四十八小时,沉积的血液就会浸染到软组织内,这个时间段被我们称为尸斑的浸染期。此时,尸斑在尸体上就固定了下来,不会再行变化。我们知道,本案的死者死于失血,虽然尸斑浅淡,好在尸体皮肤比较白,所以尸斑的红色依旧可以在皮肤上清晰透视。死者被我们发现的时候,是悬空挂在线缆上的。也就是说,尸体从入污水井开始,就一直是处于直立位的。如果死者死后立即被抛入污水井,那么尸斑应该在小腿和双足出现,因为小腿和双足才是尸体低下的位置。但我们检验的时候,发现死者小腿和双足并没有明显尸斑,在腰背部却有浅淡尸斑。这就说明死者死后,至少被处于仰卧位置停放了三十六个小时,尸斑在腰背部固定,然后才被抛尸。”
我顿了顿,接着说:“死者敢把尸体放在楼道里这么长时间,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对这个楼很熟悉,知道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人在楼道里走动的;二是对死者并不熟悉,即使死者被人发现,也没有人会很快怀疑到他。至于后来移尸,应该是因为尸体开始发出尸臭了。发出尸臭,即便没有人走楼道,也会把楼道有尸体这个信息主动推送给住在这栋楼里的人。他为了延缓发案时间,才把尸体移走的。当然,这个小区人多眼杂,拖出楼去抛尸肯定不切实际,那么最好的位置就是楼下的污水井。知道楼下有污水井这个信息,也提示了凶手很熟悉这栋楼的结构,很有可能是这栋楼的住户。”
“嗯,我赞同。”侦查员说,“对楼道熟悉,对死者不熟悉,很符合这栋楼的邻居啊。不过,既然楼道没人走,为什么凶手和死者会在楼道里出现?死者为什么会走楼道?凶手又为什么会走楼道?”
我说:“对于邻居的判断,我很认可。现场尸体被移走后,还被打扫过。说明凶手对现场很熟悉,而且还能轻易拿到拖把。这些情况都指向凶手就是邻居。至于凶手和死者为什么会在楼道相遇,至少我觉得李怡莲会在楼道出现是很好解释的。”
“怎么解释?”
“刚才侦查部门说了,死者正在减肥。”我说,“住在十一楼,每天爬楼,会不会是个好的减肥方法?”
“有道理。”侦查员说,“李怡莲在减肥这是事实,她这个年纪的女人都是想努力留住青春美丽的,而且她的很多同事都能证实她在节食。通过我们调查,她没有其他的什么体育运动,而她应该知道运动加节食才能减肥。现在我们知道她的运动是什么了,爬楼!不过,凶手为什么会在那里出现呢?”
我挠了挠头,说:“这个,我们还是再去现场看一下再做定夺吧。”
经过一下午的工作,专案会也开到了七点多。夜幕已经开始降临。我和林涛并没有因为天色已晚就放弃勘查,我们知道能否迅速破案可能只有一秒之差。正所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所以我们顶着渐暗的天色,再次来到了案发现场。
现场周围还是有很多住户向污水井周围的警戒带内张望。虽然我们已经通过工作证实了井里的是一具尸体,而不是女鬼,但大家还是心有余悸,生怕井里不仅有一具尸体,还有一个女鬼。
楼道里有声控感应灯,我和林涛踏上楼梯,干咳了一声,楼道顿时一片光亮,但是我顺着楼梯间隙朝上方看去,却发现二楼到三楼的楼道里,光线暗了许多。
我抬头看了看顶上的灯泡,说:“没想到晚上来,居然还真有重大的发现。”
“是呀,”林涛会意地说,“每一层的楼道里感应灯都是好的,只有这里的是坏的,而且这里是我们认定的作案现场,不会有这么巧的事情吧?”
“你说,会不会是凶手挑了一个比较暗的地方下手?”大宝问。
林涛说:“有可能,不过,我上去看看就知道是不是这样了。”
林涛下楼,从勘查车上拿下便携式人字梯。他戴上手套,小心翼翼地用勘查灯看了看灯泡,露出一脸惊喜:“老秦,灯泡上有几枚指纹,而且在满是灰烬的灯泡上,显得很新鲜。”
我递上相机,说:“你先把灯泡上的指纹取证,然后看看灯泡是不是被拧松了。”
林涛在拍照固定完证据后,轻轻一拧灯泡,灯果真亮了。
“哈哈!”我说,“这真是一大发现。”
“什么发现?”大宝说,“能肯定指纹是凶手的吗?”
我点点头,说:“灯泡不是坏了,而是被人拧松了。你说什么人要费劲儿去爬那么高拧松灯泡呢?只有要干见不得人的事情的人。也就是说,凶手是提前做了准备,拧松灯泡,人为地把这里做成一个阴暗的地方,好隐藏自己。”
“楼里就这么几十户人,有了指纹,还怕抓不到人吗?”林涛得意地看着相机屏幕上的指纹照片。
“可是凶手是怎么知道死者会从楼道里走呢?”大宝问。
我想了想,说:“看来凶手对楼道的情况非常熟悉,知道死者会经过这里,也知道其他人不会走,所以才敢在这里潜伏,然后在这里杀人停尸。那么,说明凶手是可以看到死者走楼梯的。我们想一想,什么人才有可能不经意间发现死者走楼梯?”
林涛略作思考,说:“如果是十一楼以上的住户,应该就看不到死者走楼梯了。只有十一楼以下的住户,才会偶然发现死者走楼梯,发展到观察发现死者每天都会走楼梯,对吧?”
“有道理。”林涛说,“就剩二十一户嫌疑人了,怕是今晚就可以破案了。”
又到考验大宝数学的时候了,他掰着手指头,对着我们的背影说:“哎,等等!怎么算出来是二十一户?”
“十一乘以二,再减去一。”林涛甩下一句话。
专案组会议室里,放着一张贵临小区四号楼的图纸,以及物业公司提供的业主名单。侦查员正在逐户分析排查。
“301室长期不在家,401室是两名女子住的,这都不太符合。”侦查员说,“这是高档小区,市里有钱人住的地方,怎么会有人干这种事儿?”
我努努嘴,说:“看看601室,这个独居的富二代。”
601室,是韩氏集团董事长给他的二儿子韩风购买下的住宅。业主照片上这个染着红头发、戴着粗链子和大方戒、歪眉斜眼的富二代迅速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通过两个多小时的紧急调查,他的嫌疑更是逐渐上升。
专案组决定先以吸毒的理由抓了他再说。
韩风是在一个夜总会包间里被抓获的,被捕的时候,他刚吸食完毒品,浑身瘫软地躺在一个软妹子的怀抱里。
林涛迫不及待地抓起他的手,在白纸上摁下了指纹,然后躲在一边光线较亮的地方看了三分钟后,说:“是他!”
这个韩风天天不务正业,和一群狐朋狗友泡在酒吧、KTV,溜冰、泡妞。
天天大把花钱,还给韩董事长惹麻烦的韩风终于彻彻底底地激怒了自己的父亲。恨铁不成钢的韩董事长一气之下冻结了他的信用卡,想借此让他反省。
然而,这种诫勉式的惩罚,根本不可能让一个习惯了大手大脚花钱的人浪子回头。韩风在失去经济来源后,就靠卖自己项链、手机、名牌服饰来维持花销。在他山穷水尽却又找不到自己父亲救命的时候,欲望逼着他去犯罪。
他想起几周前,带了个妞回来在楼道里亲热时,看到一个女人珠光宝气,却在气喘吁吁地爬楼,模样很是奇怪。可现在他已想不起她的模样,只能记起她的珠光宝气。
于是,韩风开始潜伏在楼道防火门口进行观察。经过几天的观察,韩风发现这个女人每天晚上下班时间都会走楼道,而这个楼道里从早到晚,也只有这个女人的身影会出现。
为了白粉,只有拼一把了。
他在家里睡了两天,不单纯是睡觉,还设计了整个杀人抢劫的过程。
为了让他选择的作案现场光线暗一些,方便隐蔽,他拧松了楼道里的灯泡,然后在楼道的阴暗角落里蹲伏着。
果真在这天晚上九点钟左右,他等来了那笨重的脚步声。他看准时机,猛地冲出阴影,把惊魂未定的李怡莲按倒在地,捂住她的嘴,用水果刀拼命地朝她的胸部捅去,直到她不再挣扎。
这是韩风第一次杀人,但他完全没有恐惧,他的脑子里只有即将到来的灯红酒绿。
杀完人后,他拿走了李怡莲的随身物品和首饰。他惊喜地发现,这个女人的钱包里还真是有不少现金,于是,他如愿以偿了。
韩风获得满足后,终于踏踏实实地睡了一个长觉,一觉醒来,才想起来不能把尸体总放在那里,要把尸体扔到一个神不知鬼不觉的地方。
“楼下有个污水井,直接扔下去不就完了吗?”他这样想,也这样做了。
在清扫完现场之后,他以为自己这次杀人天衣无缝,却未曾想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我早上出门还没见出事儿,怎么晚上你们就来抓我了?”韩风对警察的高效破案一脸疑惑,却未对他杀死的无辜女人感到半点儿愧疚。
“这个案子破得还真是有不少巧合性啊。”大宝得意扬扬,“如果不是一些巧合,怕是破不了吧?至少没这么快!”
我说:“很多案件的破获都有巧合性,但是没有认真严谨的态度去搜索线索和证据,没有殚精竭虑的决心去分析、推理,那么这些巧合就都不存在了。”
“嗯!”林涛说,“有道理!所以我们也不能放弃‘六三专案’!”
“我没有放弃啊。”我说。
大宝说:“哎哟!你一说‘六三专案’我就脑袋疼。算了,还是赶紧回家,抱着老婆过个安稳的中秋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