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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5章 童姥的身世
其实此时,赵有恭已经猜到一点什么了,结合金铃儿离开雍仲圣地的时间,再想想童姥现在的年纪,又是如此关心阿祖,那她的身份也昭然若揭了。
“姥姥,你轻些,阿祖的死跟晚辈一点关系都没有”赵有恭生怕老妖婆下死手,赶紧将雍仲圣地发生的事情详详细细的说了一遍,包括闫武明等人是如何找到雍仲圣地,再到如何残害阿祖的,任何细节都没有漏过,当然,赵有恭也不会平白放过这个机会,把听雨阁可恶的嘴脸添油加醋的描绘了一番。
童姥一字不漏的听着,当赵有恭闭上了嘴,她依旧死死地盯着赵有恭的眼睛,只要看到半点犹豫之色,她就会毫不犹豫的拍死姓赵的。良久后,童姥松开了手,赵有恭也长舒了口气,真他娘的凶险,以后还是少跟老妖婆碰面的好,在她面前,简直一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阿祖去了?”童姥仿佛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她跌坐在地,满脸无助,此时的她,哪还是那个面对群豪依旧面不改色的天山童姥?也许她已经近百岁,可现在的她低着小脑袋,长长的辫子缠在脖子里,就像一个痛苦的小女孩。
“童姥,这虎牙符是阿祖临死前交给晚辈的,她死的时候还念叨着,让晚辈帮她找到铃儿.....”
听着赵有恭的话,童姥抬起头,那张洁白无瑕的小脸上浮现出一丝惨笑,泪水已经淹没眼帘,手撑着下巴,双腿蜷缩了起来,“咯咯,阿祖的眼光还是那么惊人,于万千人中,能看到你的特殊。可惜,她这一生看对了许多人,唯独没看清楚自己的男人。”
随着童姥开口,也缓缓道出了一件尘封了近百年的往事,也许,这件往事跟赵有恭没有关系,可依旧听得非常仔细。
大约是九十年前,在一片荒漠里有一处存在了几百年的雍仲圣地,它的名字叫做雍中山。在雍仲圣地里,所有的苯教教徒守护着苯教最神秘的圣物,雍仲禅杖。几百年来,教徒们没有离开过圣地,而偶尔闯进来的外来者,也命丧雍中山内,雍中山里的人用生命维护者苯教的秘密。教徒们的生活是枯燥的,子孙延续也靠着族群内部指婚,好像男女结合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那一代人,出了一个女子,这个女子熟读圣地藏书,精研武学,而且对毒药也颇有研究,因为她才学出众,武学惊人,所以被选为新一代的护教使者,她就是阿祖金正美。
也就在金正美当上圣使第二年,有一个外人迷失在荒漠中,无意中闯进了雍中山,他就是潘龙城。潘龙城真正的身份,无人知晓,也没有那个必要,因为按照规矩,外来者是要献出生命供奉雍仲神柱的。这潘龙城身长六尺,剑眉星目,俊逸非凡,他气质出众,比之圣地的男子强了太多,在行刑之前的夜晚,金正美和潘龙城见了一面,那时候潘龙城正在墙上写着一些字,那潘龙城功力不差,竟能在石壁上刻出清晰的字。
花面不情紫色梭,熔岩谷道万家佛。
谁迎沧海天沐水,一点苍茫向故国。
就是这一首诗,让金正美犹豫了,她发现这个男人与众不同,他一身豪气,星目如电。也许人和人就是如此奇妙,雍仲圣地里有近千男子,金正美一个都没看上,却看上了这个刚刚见面的男人。也许在爱情面前,再聪明的女子也会变得痴傻,那时候的金正美也不是后来的阿祖,她依旧有着少女般的憧憬,她知道潘龙城胸怀大志,不可能永远留在雍仲圣地里,可她还是赌了一把。那时候金正美说,只要潘龙城答应做她的男人,一生一世留在雍仲圣地里,她就说服教徒不再杀他。
那一夜,潘龙城踌躇了良久,最后还是答应了。因为金正美在族中的威望,再加上她好不容易看上了一个男人,所以教徒们同意了金正美的请求,不仅没有杀潘龙城,还在三天后为二人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结婚后,潘龙城表现的很正常,在外人看来,他们是一对好夫妻,第二年,金正美生下了一个女儿,也就是金铃儿。看着金铃儿一天天长大,笑容也浮现在金正美脸上,可是这个聪明的女子沉寂在幸福之中,忘记了随时可能到来的危险。终于,金铃儿九岁那年,金正美生下了第二个孩子,也就是阿立金允丛。
生阿立的时候,金正美吃了很多苦,耗费了太多精力。而与此相反的是,几年的时间,在金正美的指点下,潘龙城的武学日渐精进,已绝非往日可比。不管表面上如何平静,潘龙城是不想留在雍中山的,而阿立的出生给了他一个机会,他知道论实力,他不是金正美的对手,所以只能趁着她虚弱的时候下手,阿立出生那晚,所有人聚集在雍仲祭坛前庆祝新一代雍仲圣使的降临,趁这个机会,潘龙城露出了真正的面目。
产后虚弱,金正美又哪是潘龙城的对手,未能反抗,便被废去了一身功力,左耳也被潘龙城割掉,在抢... -->>
第445章 童姥的身世
其实此时,赵有恭已经猜到一点什么了,结合金铃儿离开雍仲圣地的时间,再想想童姥现在的年纪,又是如此关心阿祖,那她的身份也昭然若揭了。
“姥姥,你轻些,阿祖的死跟晚辈一点关系都没有”赵有恭生怕老妖婆下死手,赶紧将雍仲圣地发生的事情详详细细的说了一遍,包括闫武明等人是如何找到雍仲圣地,再到如何残害阿祖的,任何细节都没有漏过,当然,赵有恭也不会平白放过这个机会,把听雨阁可恶的嘴脸添油加醋的描绘了一番。
童姥一字不漏的听着,当赵有恭闭上了嘴,她依旧死死地盯着赵有恭的眼睛,只要看到半点犹豫之色,她就会毫不犹豫的拍死姓赵的。良久后,童姥松开了手,赵有恭也长舒了口气,真他娘的凶险,以后还是少跟老妖婆碰面的好,在她面前,简直一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阿祖去了?”童姥仿佛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她跌坐在地,满脸无助,此时的她,哪还是那个面对群豪依旧面不改色的天山童姥?也许她已经近百岁,可现在的她低着小脑袋,长长的辫子缠在脖子里,就像一个痛苦的小女孩。
“童姥,这虎牙符是阿祖临死前交给晚辈的,她死的时候还念叨着,让晚辈帮她找到铃儿.....”
听着赵有恭的话,童姥抬起头,那张洁白无瑕的小脸上浮现出一丝惨笑,泪水已经淹没眼帘,手撑着下巴,双腿蜷缩了起来,“咯咯,阿祖的眼光还是那么惊人,于万千人中,能看到你的特殊。可惜,她这一生看对了许多人,唯独没看清楚自己的男人。”
随着童姥开口,也缓缓道出了一件尘封了近百年的往事,也许,这件往事跟赵有恭没有关系,可依旧听得非常仔细。
大约是九十年前,在一片荒漠里有一处存在了几百年的雍仲圣地,它的名字叫做雍中山。在雍仲圣地里,所有的苯教教徒守护着苯教最神秘的圣物,雍仲禅杖。几百年来,教徒们没有离开过圣地,而偶尔闯进来的外来者,也命丧雍中山内,雍中山里的人用生命维护者苯教的秘密。教徒们的生活是枯燥的,子孙延续也靠着族群内部指婚,好像男女结合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那一代人,出了一个女子,这个女子熟读圣地藏书,精研武学,而且对毒药也颇有研究,因为她才学出众,武学惊人,所以被选为新一代的护教使者,她就是阿祖金正美。
也就在金正美当上圣使第二年,有一个外人迷失在荒漠中,无意中闯进了雍中山,他就是潘龙城。潘龙城真正的身份,无人知晓,也没有那个必要,因为按照规矩,外来者是要献出生命供奉雍仲神柱的。这潘龙城身长六尺,剑眉星目,俊逸非凡,他气质出众,比之圣地的男子强了太多,在行刑之前的夜晚,金正美和潘龙城见了一面,那时候潘龙城正在墙上写着一些字,那潘龙城功力不差,竟能在石壁上刻出清晰的字。
花面不情紫色梭,熔岩谷道万家佛。
谁迎沧海天沐水,一点苍茫向故国。
就是这一首诗,让金正美犹豫了,她发现这个男人与众不同,他一身豪气,星目如电。也许人和人就是如此奇妙,雍仲圣地里有近千男子,金正美一个都没看上,却看上了这个刚刚见面的男人。也许在爱情面前,再聪明的女子也会变得痴傻,那时候的金正美也不是后来的阿祖,她依旧有着少女般的憧憬,她知道潘龙城胸怀大志,不可能永远留在雍仲圣地里,可她还是赌了一把。那时候金正美说,只要潘龙城答应做她的男人,一生一世留在雍仲圣地里,她就说服教徒不再杀他。
那一夜,潘龙城踌躇了良久,最后还是答应了。因为金正美在族中的威望,再加上她好不容易看上了一个男人,所以教徒们同意了金正美的请求,不仅没有杀潘龙城,还在三天后为二人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结婚后,潘龙城表现的很正常,在外人看来,他们是一对好夫妻,第二年,金正美生下了一个女儿,也就是金铃儿。看着金铃儿一天天长大,笑容也浮现在金正美脸上,可是这个聪明的女子沉寂在幸福之中,忘记了随时可能到来的危险。终于,金铃儿九岁那年,金正美生下了第二个孩子,也就是阿立金允丛。
生阿立的时候,金正美吃了很多苦,耗费了太多精力。而与此相反的是,几年的时间,在金正美的指点下,潘龙城的武学日渐精进,已绝非往日可比。不管表面上如何平静,潘龙城是不想留在雍中山的,而阿立的出生给了他一个机会,他知道论实力,他不是金正美的对手,所以只能趁着她虚弱的时候下手,阿立出生那晚,所有人聚集在雍仲祭坛前庆祝新一代雍仲圣使的降临,趁这个机会,潘龙城露出了真正的面目。
产后虚弱,金正美又哪是潘龙城的对手,未能反抗,便被废去了一身功力,左耳也被潘龙城割掉,在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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