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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骜政,你去哪里?”
她跳出浴缸,追至窗前,便看到窗外划过一束车灯,不过两分钟,车灯就越去越远!
最终在她黑亮的瞳仁里消失不见。
樱诺洗完澡,裹了浴巾拿了衣服穿上,默默地出了浴室再换了一件棉丝的睡衣,五月的天气不是很冷,也不是很热,晚上气温要比白天低几度。
她拿了一本小人书翻看,小人书比巴掌还小,她是昨天走到街上,见有许多小朋友喜欢看这玩意儿,一时好奇就在地边摊上买了两三本,小人书写的是阿Q正传,每幅简单的插图配了一个简短的对话,阿Q搞笑,搞怪,每一句话都堪称经典。
小人书很简短,这种故事向来简单,以轻松,幽默为主,可以缓解工作带来的疲劳与倦怠,两本小人书刚翻完,窗外就飘来轰隆隆的汽笛声,一定是骜政回来了,说实话,刚才他急匆匆跑出去,她还是有一些担心。
就算对他没有感觉,毕竟,这场是非是自己惹出来的,而且,那些人都是吸毒的亡命之徒,骜政又是单枪匹马去的。
果然,不到两分钟,门被推开了,门口光影一闪,男人健硕颀长的身形近在眼前,从兜里摸出那枚闪闪发亮的绿宝石钻戒,挑起她白嫩的食指,粗暴地套进去,钻戒咯得皮肉有些疼,樱诺不自禁叫了出来。
“你还知道疼啊?”
什么话,她可是有血有肉的人,又不是神仙,哪会不知道疼?
男人面色冷峻,头发丝有些凌乱,黑色的大衣衣袖上,还沾了一缕血渍。
可是想象刚才风风火火赶去追捕那伙吸毒小孩,他让那群孩子交出钻戒,他们肯定不干,或者说死不承认,他着急动了手,十八岁就从了军,当兵多年,早练就了一身的本领,那些小孩自然不是他的对手。
“我……还有些担心。”
“担心我打不过他们?”
他挑眉冷问,只是眉削间露出不易让人察觉的喜色。
“嗯。”
“真是太小看你老公了,几个破小孩都收拾不了,如何统领万马千军?”
“骜政,无论如何,谢谢你。”
她很感激他在危急关头如天神一般出现,感激他不顾危险去找那群吸毒的小男人寻回钻戒。
他定定地望着她,眸光阴森森的,如原野上张着一对炯亮黑眼的孤狼。
在她低下头的那一刻,孤狼阴森的眸子划过一缕柔情。
捏了捏她的小鼻头,把她拥入怀中,爱怜地吐出:“你我之间无需说谢。”
谢谢两个字好陌生,也疏离,他与她的关系根本用不着这两个字。
“你去那儿做什么?”
樱诺依偎在他怀里,第一次非常安静,耳朵边跳跃着他规则有力强健的心跳声。
‘扑通扑通’的,象一曲美妙的歌曲,第一次,樱诺感觉原来人的心跳声也那么好听。
他问她去哪儿做什么,她不可能据实以告,那样会伤了他一个男人的自尊,就算再不爱他,也得顾忌他的感受,他是一个赫赫有名,手握重权的大人物,就算是不喜欢,她也犯不着去伤害他。
所以,她保持着了沉默。
良久,才开口答:“我只是去找一个消失的朋友,那朋友偷走了我的东西。”
“偷走了你的什么?”
“不是很重要的东西。”
“要不要我去帮你找他?”
他挑眉,眼角的笑意渐渐敛去,他当然知道她想说什么,也能猜测到她心里在想些什么。
“不用了。”
即然不是重要的东西,自然不必去追回,而相反的意思是,他偷走的是我的心,你没办法替我追回来。
骜政,不论如何,还是要谢谢你!第一次,她感觉其实他也没那么讨厌。
*
红色别墅里!
在樱诺被骜政抱走后,别墅里的灯光亮如白昼,凝站在书房窗台边的身影,灯光打照在他的身上,为他增添一抹孤绝寂寥的味道!
原来他一直就呆在别墅里,一直就站在这漆黑的书房窗台边,一直就眼睁睁地冷血旁观着别墅外发生的一切!
他爱她入骨,却不能出去见她,他把她爱入心魂,爱了好多年,好多年,她就是他徐少白一个梦想!
然而,天不遂愿,他不能与她在一起!
他狠着心肠一直挂她电话,甚至在她打电话来时立刻就关了机,他以为发了那条简讯,她就应该死心了,没想到她居然跑到这帽别墅来找自己,原来,不止他爱她,她应该也是爱他的,尽管,她对他的爱来得这样迟,在他仿若觉得等待了千年万年之后,她对他的爱终于有了回应时,他却知道了一个事实!
他不能爱她的事实!
所以,他只能避着她,明明巴不得天天看着她,却又有另外一个声音在告诉你,谷樱诺不是你能爱的,你给不起她幸福!
徐少白心里是矛盾,这份矛盾已经折磨了好长一段时日,如果他早知道那样的事实,他也不会选择回国!
明明刻骨的思念着,偏偏装作视而不见,他对她的爱好卑微,也痛苦!
刚才,那些小男人对她的侮辱他也看到了,他躲在暗处,尤其在她尖着嗓子呼唤着他名字的时候,他能感觉得到她心中的绝望与痛苦,她慢慢被夜色吞噬的嗓音,以及小男人们调戏她的声音钻入耳膜,十根手指捏握成拳,如果不是在千均一发之时看到了远处在星空中闪烁的那抹车灯,要不是看到了一个冷峻的身形风尘仆仆而来,他肯定早压抑不住冲出别墅!
骜政把她救走了,他眼睁睁地看着骜政抱走了他心爱的女人,却无能为力!
如玉兰樟树的身姿渐渐从墙壁上滑落,滑坐到地!
眸光扫到了桌案上的一份文件,视线落在了那密密麻麻的字迹上,上面有他出生的年月日,写着他详细的身世,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孤儿,没想到^……
猛地,他的眸光转为冷厉,单手撑起身体,狠狠地掌劈过去,文件从桌面上甩落。
他好恨,好怨,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
为什么他偏偏不是一个孤儿?此刻的徐少白多希望自己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啊!
他好不容易等到了她的爱,而这份爱却是不道德的。
从酒柜里拿了一瓶红酒,将酒倒入高脚杯,仰起脖子,一口饮尽,再喝,再倒,如此三翻,他整个人就醉趴在了书房里。
“樱诺,我想了你这么多年,爱了你这么多年,却是一场错误。”
“对不起,樱诺……”
他哭了,男儿有泪不轻弹,在他最悲伤最无助,只身独闯美国时,面对黑帮视力的打压,就算一个在单挑十几个美国佬,他也从来都不知道怕字怎么写,也从不会掉一滴眼泪,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冷血人,血液都是冷的,又怎么会掉泪呢?
可谁知道,冷血的男人一旦向谁投放了感情,便如积压在岩浆里的洪流,认真起来便一发不可收拾。
他对樱诺的感情就是如此,严格地说来,他对她不是一见钟情,他遇到她的第一次,是他与一群人为了争地盘而火拼,当时场面非常血腥恐怖,如果是一般的女孩早吓得魂不附体,尖叫连连,而她看到只是一脸清冷地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一张清丽的容颜上没有任何惧怕的表情,火拼过后,那群人跑了,他的手臂也受了伤,她把他送去了医院。
她是他见过的女孩子中,最不会撒娇,最不做作,最特别的一个,她的胆子,她看人情世故的冷情,让他觉得她与自己就是同类人,后来,等他伤好出院,他便日日护送她回家,她本以为是只是一面之缘,再加上她曾看到过他凶神恶煞的一面,所以,她怕他做不出一些伤害自己的事出来,她骂过他,然而,他却不理不睬,她每次骂他,他都低下头,踢着马路上的小石子。
骂得再难听也休想把他从她身边赶走,因为,今生他已经认定了她。
可是,没想到人家已经峦爱了,而且,据说还恩爱得不得了,所以,他只能打了退堂鼓,他是一个性子非常直接的人,骜煌从部他回来的那天晚上,他跑去找人家了,向人家摊牌。
“姓骜的,我喜欢你女朋友。”
可能世界上只有他这样蛮横霸道不讲理的男人,喜欢人家的女人,居然敢跑去向人家大刺刺地交心。
他并没有想夺走她的意思,他说要与骜煌公平竞争,骜煌想也不想就同意了,后来,他明白,骜煌之所以会同意,那是因为他有十足的把握樱诺会选择他,因为他相信樱诺对自己的感情。
果然拆不开,不管他对樱诺如何好,如何交付真心,樱诺对他就是不来电,用她的话来说,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一句话将他打入地狱。
骜煌回部队了,他就当了一段时间的护花使者,在骜煌回Z市后,他就把樱诺双手奉还,并独自去美国闯荡。
他一直默默地等候着她,这辈子,他从没对一个女人好过,只除了樱诺。
他付出的一腔痴情是个笑话,是个错误,任他钱财再多,纵然他拥有商业帝国又怎么样,永远无法改变这样的一个铁一般事实。
他痛苦而郁愤地纠结着,除了不见,他不知道还要怎么办?
沾了酒水的食指,在桌案上划下了一行龙凤飞舞的字迹:“忘了我吧!樱诺!”
樱诺小时候就特别喜欢西洋乐哭,尤其是钢琴,当时,外婆生活非常拮据,从牙缝里省下来的钱,拿给她每月去学钢琴。
所以说,这辈子,外婆是她最大的恩人。
现在的她一言一行都非常注重胎教,她买了一些育婴教材,没事闲着的时候就翻翻,今天天气靛蓝,到院子里晒了一会儿太阳,听着耳朵里的美妙的旋律,手指就开始发痒痒了,骜家虽然是富贵之家,却没一个人喜欢钢琴的,自然也没有购买,骜政给了她一张卡,卡上有多少钱她不清楚,不过,付一台钢琴的钱应该有吧。
她是自己开车去的,看了几家琴行的琴,试了手感都不满意,最终,她把车开去了市中心的一条小深巷,那间出名的琴行在小巷子里,虽然很偏僻,但购卖琴的客人却很多,络绎不绝的。
琴师是位非常高挑而漂亮的小姐,琴师向她介绍了几台钢琴,她伸手试弹了半曲,觉得还不错,便决定购买。
琴师要了地址,答应下午就将钢琴送过去,樱诺走出琴行时,天空却飘起了细碎的雨丝。
她也没带伞,包顶在脑袋上疾步几步,当她转出小深巷,正准备上车时,却发现身后那条尾巴及时躲到了转弯的墙壁里。
这次她看清了,是个中等个子的男子,跟着她好久了,从第二家琴行就一直跟着她。
觉得又不像是个小偷,刚才,她在琴行门口数了一下包里的钞票,如果是小偷肯定立刀就跑过来抢走了,就算是钱被他抢走了,她也没那闲功夫去追。
不是小偷,跟在她干什么呢?
伸指按了一下按钮,雨刮器开始在挡风玻璃上来回刷动,挡风玻璃上则留了满满如珍珠似的水珠,而下则却被雨刮器划出了条条清晰的纹路。
拉开引挚,正当她要驾车疾驶而去时,那抹缩躲在角落里身影冲了出来,实在是挨不住了,所以,他冲出来了。
他张开双臂大刺刺地站到了车头前,是个中等个子,五官还算清俊的中年男人,男人身上穿着一套掉了颜色的西装,脚上是一双擦得发亮的黑色皮鞋,尽管很落魄,不过,看得出来,男人还是有些讲究的痕迹,男人脸色发白,双眼无光,也许是个早年富贵,却遇家境中途衰败的男人。
打开车窗,探出头,她问:“让开,你想做什么?”
“能谈谈吗?”
中年男人一双眸子定定地落在她脸上,视线近乎贪婪。
“我不认识你,我们是陌生人。”
即然是陌生人就没什么好谈的。
男人从衣袋里掏出一张被折叠的整整齐齐报纸,小心冀冀地将报纸展开,一根指头指着报纸上一则新闻。
“这是你吧?”
樱诺的脸刷地一下白的没有颜色,那则新闻正是前两天被刊登在报上有关于她被绑架强暴的新闻。
“一起桃色绑架案件。”
男人说得很顺畅,似乎对这件事知知甚多。
雨水淋湿了他齐耳的短发,可是,他不在意,因为,现在,他急需要一笔笔。
“你是谁?你想干什么?”
樱诺整个人立刻就处于警戒状态。
“我只是想与你谈谈。”
樱诺扬眉望了望四周,最后,将车停靠在马路边,跟着他走进了马路对面的一间咖啡馆。
咖啡馆里飞扬着美妙的琴声,是一首家户喻晓的经典《梁祝》,懂音乐的人,听着这首美妙的旋律,就仿若看到了两只翩翩飞舞的蝴蝶在从万花丛中绕过,飞越丛林,飞越万水千山,一起飞向遥远的天空,最终化成一道亮丽的风景,一生一世双栖双飞,留给世人无数美好的暇想。
也不问他想喝什么,直接让服务送上两杯现磨的摩卡,摩卡很苦,却是樱诺最喜欢的味道,就如她的人生,苦中带着清香的甜。
“说吧,想怎样?”她不想绕弯子,觉得也没必要。
男人品了一口咖啡,唇齿留香,好久没喝到如此香甜润肺可口的咖啡了,还是现摩的。
男人冷情的脸孔带了些许的笑意,他笔直地注视着她。
“我想你误会了,我找你不是因为这件事,樱诺,我只是不明白,你现在的老公那么有权有势,为何会让这些东西流传到市面上。”
他叫她樱诺,她没亲密到那种程度,她根本不认识他,在她印象中,也从未见过这个人。
“与你无关吧。”
“跟着你好一段时间了,他都不陪你出来逛街购物,据说你怀孕两个月了,他就那么放心?”
万一遇到坏人怎么办?不是听外人说,他很在乎她的吗?
难道她们只是一对人前恩爱,人后冷漠的夫妻,据他了解,谷樱诺嫁入骜家并不是谷骜两家长辈们为了利益而商定的商业联姻,骜政那小子把逼入狱,再使用逼迫的手段把她捞出来,她就成了骜家的媳妇儿,骜政的妻子。
听口气,他好象对她还有一丝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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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骜政,你去哪里?”
她跳出浴缸,追至窗前,便看到窗外划过一束车灯,不过两分钟,车灯就越去越远!
最终在她黑亮的瞳仁里消失不见。
樱诺洗完澡,裹了浴巾拿了衣服穿上,默默地出了浴室再换了一件棉丝的睡衣,五月的天气不是很冷,也不是很热,晚上气温要比白天低几度。
她拿了一本小人书翻看,小人书比巴掌还小,她是昨天走到街上,见有许多小朋友喜欢看这玩意儿,一时好奇就在地边摊上买了两三本,小人书写的是阿Q正传,每幅简单的插图配了一个简短的对话,阿Q搞笑,搞怪,每一句话都堪称经典。
小人书很简短,这种故事向来简单,以轻松,幽默为主,可以缓解工作带来的疲劳与倦怠,两本小人书刚翻完,窗外就飘来轰隆隆的汽笛声,一定是骜政回来了,说实话,刚才他急匆匆跑出去,她还是有一些担心。
就算对他没有感觉,毕竟,这场是非是自己惹出来的,而且,那些人都是吸毒的亡命之徒,骜政又是单枪匹马去的。
果然,不到两分钟,门被推开了,门口光影一闪,男人健硕颀长的身形近在眼前,从兜里摸出那枚闪闪发亮的绿宝石钻戒,挑起她白嫩的食指,粗暴地套进去,钻戒咯得皮肉有些疼,樱诺不自禁叫了出来。
“你还知道疼啊?”
什么话,她可是有血有肉的人,又不是神仙,哪会不知道疼?
男人面色冷峻,头发丝有些凌乱,黑色的大衣衣袖上,还沾了一缕血渍。
可是想象刚才风风火火赶去追捕那伙吸毒小孩,他让那群孩子交出钻戒,他们肯定不干,或者说死不承认,他着急动了手,十八岁就从了军,当兵多年,早练就了一身的本领,那些小孩自然不是他的对手。
“我……还有些担心。”
“担心我打不过他们?”
他挑眉冷问,只是眉削间露出不易让人察觉的喜色。
“嗯。”
“真是太小看你老公了,几个破小孩都收拾不了,如何统领万马千军?”
“骜政,无论如何,谢谢你。”
她很感激他在危急关头如天神一般出现,感激他不顾危险去找那群吸毒的小男人寻回钻戒。
他定定地望着她,眸光阴森森的,如原野上张着一对炯亮黑眼的孤狼。
在她低下头的那一刻,孤狼阴森的眸子划过一缕柔情。
捏了捏她的小鼻头,把她拥入怀中,爱怜地吐出:“你我之间无需说谢。”
谢谢两个字好陌生,也疏离,他与她的关系根本用不着这两个字。
“你去那儿做什么?”
樱诺依偎在他怀里,第一次非常安静,耳朵边跳跃着他规则有力强健的心跳声。
‘扑通扑通’的,象一曲美妙的歌曲,第一次,樱诺感觉原来人的心跳声也那么好听。
他问她去哪儿做什么,她不可能据实以告,那样会伤了他一个男人的自尊,就算再不爱他,也得顾忌他的感受,他是一个赫赫有名,手握重权的大人物,就算是不喜欢,她也犯不着去伤害他。
所以,她保持着了沉默。
良久,才开口答:“我只是去找一个消失的朋友,那朋友偷走了我的东西。”
“偷走了你的什么?”
“不是很重要的东西。”
“要不要我去帮你找他?”
他挑眉,眼角的笑意渐渐敛去,他当然知道她想说什么,也能猜测到她心里在想些什么。
“不用了。”
即然不是重要的东西,自然不必去追回,而相反的意思是,他偷走的是我的心,你没办法替我追回来。
骜政,不论如何,还是要谢谢你!第一次,她感觉其实他也没那么讨厌。
*
红色别墅里!
在樱诺被骜政抱走后,别墅里的灯光亮如白昼,凝站在书房窗台边的身影,灯光打照在他的身上,为他增添一抹孤绝寂寥的味道!
原来他一直就呆在别墅里,一直就站在这漆黑的书房窗台边,一直就眼睁睁地冷血旁观着别墅外发生的一切!
他爱她入骨,却不能出去见她,他把她爱入心魂,爱了好多年,好多年,她就是他徐少白一个梦想!
然而,天不遂愿,他不能与她在一起!
他狠着心肠一直挂她电话,甚至在她打电话来时立刻就关了机,他以为发了那条简讯,她就应该死心了,没想到她居然跑到这帽别墅来找自己,原来,不止他爱她,她应该也是爱他的,尽管,她对他的爱来得这样迟,在他仿若觉得等待了千年万年之后,她对他的爱终于有了回应时,他却知道了一个事实!
他不能爱她的事实!
所以,他只能避着她,明明巴不得天天看着她,却又有另外一个声音在告诉你,谷樱诺不是你能爱的,你给不起她幸福!
徐少白心里是矛盾,这份矛盾已经折磨了好长一段时日,如果他早知道那样的事实,他也不会选择回国!
明明刻骨的思念着,偏偏装作视而不见,他对她的爱好卑微,也痛苦!
刚才,那些小男人对她的侮辱他也看到了,他躲在暗处,尤其在她尖着嗓子呼唤着他名字的时候,他能感觉得到她心中的绝望与痛苦,她慢慢被夜色吞噬的嗓音,以及小男人们调戏她的声音钻入耳膜,十根手指捏握成拳,如果不是在千均一发之时看到了远处在星空中闪烁的那抹车灯,要不是看到了一个冷峻的身形风尘仆仆而来,他肯定早压抑不住冲出别墅!
骜政把她救走了,他眼睁睁地看着骜政抱走了他心爱的女人,却无能为力!
如玉兰樟树的身姿渐渐从墙壁上滑落,滑坐到地!
眸光扫到了桌案上的一份文件,视线落在了那密密麻麻的字迹上,上面有他出生的年月日,写着他详细的身世,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孤儿,没想到^……
猛地,他的眸光转为冷厉,单手撑起身体,狠狠地掌劈过去,文件从桌面上甩落。
他好恨,好怨,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
为什么他偏偏不是一个孤儿?此刻的徐少白多希望自己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啊!
他好不容易等到了她的爱,而这份爱却是不道德的。
从酒柜里拿了一瓶红酒,将酒倒入高脚杯,仰起脖子,一口饮尽,再喝,再倒,如此三翻,他整个人就醉趴在了书房里。
“樱诺,我想了你这么多年,爱了你这么多年,却是一场错误。”
“对不起,樱诺……”
他哭了,男儿有泪不轻弹,在他最悲伤最无助,只身独闯美国时,面对黑帮视力的打压,就算一个在单挑十几个美国佬,他也从来都不知道怕字怎么写,也从不会掉一滴眼泪,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冷血人,血液都是冷的,又怎么会掉泪呢?
可谁知道,冷血的男人一旦向谁投放了感情,便如积压在岩浆里的洪流,认真起来便一发不可收拾。
他对樱诺的感情就是如此,严格地说来,他对她不是一见钟情,他遇到她的第一次,是他与一群人为了争地盘而火拼,当时场面非常血腥恐怖,如果是一般的女孩早吓得魂不附体,尖叫连连,而她看到只是一脸清冷地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一张清丽的容颜上没有任何惧怕的表情,火拼过后,那群人跑了,他的手臂也受了伤,她把他送去了医院。
她是他见过的女孩子中,最不会撒娇,最不做作,最特别的一个,她的胆子,她看人情世故的冷情,让他觉得她与自己就是同类人,后来,等他伤好出院,他便日日护送她回家,她本以为是只是一面之缘,再加上她曾看到过他凶神恶煞的一面,所以,她怕他做不出一些伤害自己的事出来,她骂过他,然而,他却不理不睬,她每次骂他,他都低下头,踢着马路上的小石子。
骂得再难听也休想把他从她身边赶走,因为,今生他已经认定了她。
可是,没想到人家已经峦爱了,而且,据说还恩爱得不得了,所以,他只能打了退堂鼓,他是一个性子非常直接的人,骜煌从部他回来的那天晚上,他跑去找人家了,向人家摊牌。
“姓骜的,我喜欢你女朋友。”
可能世界上只有他这样蛮横霸道不讲理的男人,喜欢人家的女人,居然敢跑去向人家大刺刺地交心。
他并没有想夺走她的意思,他说要与骜煌公平竞争,骜煌想也不想就同意了,后来,他明白,骜煌之所以会同意,那是因为他有十足的把握樱诺会选择他,因为他相信樱诺对自己的感情。
果然拆不开,不管他对樱诺如何好,如何交付真心,樱诺对他就是不来电,用她的话来说,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一句话将他打入地狱。
骜煌回部队了,他就当了一段时间的护花使者,在骜煌回Z市后,他就把樱诺双手奉还,并独自去美国闯荡。
他一直默默地等候着她,这辈子,他从没对一个女人好过,只除了樱诺。
他付出的一腔痴情是个笑话,是个错误,任他钱财再多,纵然他拥有商业帝国又怎么样,永远无法改变这样的一个铁一般事实。
他痛苦而郁愤地纠结着,除了不见,他不知道还要怎么办?
沾了酒水的食指,在桌案上划下了一行龙凤飞舞的字迹:“忘了我吧!樱诺!”
樱诺小时候就特别喜欢西洋乐哭,尤其是钢琴,当时,外婆生活非常拮据,从牙缝里省下来的钱,拿给她每月去学钢琴。
所以说,这辈子,外婆是她最大的恩人。
现在的她一言一行都非常注重胎教,她买了一些育婴教材,没事闲着的时候就翻翻,今天天气靛蓝,到院子里晒了一会儿太阳,听着耳朵里的美妙的旋律,手指就开始发痒痒了,骜家虽然是富贵之家,却没一个人喜欢钢琴的,自然也没有购买,骜政给了她一张卡,卡上有多少钱她不清楚,不过,付一台钢琴的钱应该有吧。
她是自己开车去的,看了几家琴行的琴,试了手感都不满意,最终,她把车开去了市中心的一条小深巷,那间出名的琴行在小巷子里,虽然很偏僻,但购卖琴的客人却很多,络绎不绝的。
琴师是位非常高挑而漂亮的小姐,琴师向她介绍了几台钢琴,她伸手试弹了半曲,觉得还不错,便决定购买。
琴师要了地址,答应下午就将钢琴送过去,樱诺走出琴行时,天空却飘起了细碎的雨丝。
她也没带伞,包顶在脑袋上疾步几步,当她转出小深巷,正准备上车时,却发现身后那条尾巴及时躲到了转弯的墙壁里。
这次她看清了,是个中等个子的男子,跟着她好久了,从第二家琴行就一直跟着她。
觉得又不像是个小偷,刚才,她在琴行门口数了一下包里的钞票,如果是小偷肯定立刀就跑过来抢走了,就算是钱被他抢走了,她也没那闲功夫去追。
不是小偷,跟在她干什么呢?
伸指按了一下按钮,雨刮器开始在挡风玻璃上来回刷动,挡风玻璃上则留了满满如珍珠似的水珠,而下则却被雨刮器划出了条条清晰的纹路。
拉开引挚,正当她要驾车疾驶而去时,那抹缩躲在角落里身影冲了出来,实在是挨不住了,所以,他冲出来了。
他张开双臂大刺刺地站到了车头前,是个中等个子,五官还算清俊的中年男人,男人身上穿着一套掉了颜色的西装,脚上是一双擦得发亮的黑色皮鞋,尽管很落魄,不过,看得出来,男人还是有些讲究的痕迹,男人脸色发白,双眼无光,也许是个早年富贵,却遇家境中途衰败的男人。
打开车窗,探出头,她问:“让开,你想做什么?”
“能谈谈吗?”
中年男人一双眸子定定地落在她脸上,视线近乎贪婪。
“我不认识你,我们是陌生人。”
即然是陌生人就没什么好谈的。
男人从衣袋里掏出一张被折叠的整整齐齐报纸,小心冀冀地将报纸展开,一根指头指着报纸上一则新闻。
“这是你吧?”
樱诺的脸刷地一下白的没有颜色,那则新闻正是前两天被刊登在报上有关于她被绑架强暴的新闻。
“一起桃色绑架案件。”
男人说得很顺畅,似乎对这件事知知甚多。
雨水淋湿了他齐耳的短发,可是,他不在意,因为,现在,他急需要一笔笔。
“你是谁?你想干什么?”
樱诺整个人立刻就处于警戒状态。
“我只是想与你谈谈。”
樱诺扬眉望了望四周,最后,将车停靠在马路边,跟着他走进了马路对面的一间咖啡馆。
咖啡馆里飞扬着美妙的琴声,是一首家户喻晓的经典《梁祝》,懂音乐的人,听着这首美妙的旋律,就仿若看到了两只翩翩飞舞的蝴蝶在从万花丛中绕过,飞越丛林,飞越万水千山,一起飞向遥远的天空,最终化成一道亮丽的风景,一生一世双栖双飞,留给世人无数美好的暇想。
也不问他想喝什么,直接让服务送上两杯现磨的摩卡,摩卡很苦,却是樱诺最喜欢的味道,就如她的人生,苦中带着清香的甜。
“说吧,想怎样?”她不想绕弯子,觉得也没必要。
男人品了一口咖啡,唇齿留香,好久没喝到如此香甜润肺可口的咖啡了,还是现摩的。
男人冷情的脸孔带了些许的笑意,他笔直地注视着她。
“我想你误会了,我找你不是因为这件事,樱诺,我只是不明白,你现在的老公那么有权有势,为何会让这些东西流传到市面上。”
他叫她樱诺,她没亲密到那种程度,她根本不认识他,在她印象中,也从未见过这个人。
“与你无关吧。”
“跟着你好一段时间了,他都不陪你出来逛街购物,据说你怀孕两个月了,他就那么放心?”
万一遇到坏人怎么办?不是听外人说,他很在乎她的吗?
难道她们只是一对人前恩爱,人后冷漠的夫妻,据他了解,谷樱诺嫁入骜家并不是谷骜两家长辈们为了利益而商定的商业联姻,骜政那小子把逼入狱,再使用逼迫的手段把她捞出来,她就成了骜家的媳妇儿,骜政的妻子。
听口气,他好象对她还有一丝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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