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一 长安城巡街役卒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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绢之国的首都长安。
在这座大陆最庞大的城市里容纳了近百万人口,这是整个绢之国最繁华的地方,街道上各类商铺鳞次栉比,商品琳琅满目,路上熙熙攘攘的人群来来往往,人们身上穿着的服饰也比其他地方鲜艳华贵,人们的脸上都浮现着隐隐的笑容。
但也并非所有人都拥有好心情,眼下漫步在街道上的一个人就是其中一例。此人看上去相当年轻,最多不过二十岁上下,身材不算高大,体格只要再雄壮一点就可以算得上魁梧的程度,眉清目秀的脸庞生得很是俊俏,如果不是长年曝露在阳光下而使得他的皮肤略微黑了点的话,恐怕会吸引不少女性的青睐。从装束来看就能明白他是衙门里的役卒,只是常人做梦也想不到这个年轻人就是征讨高丽战争中的大功臣,现领着正六品上俸禄,威远将军王汉新。
虽然王汉新的官位是威远将军,可目前的职务却是一介小小的长安巡街役卒,几乎和平民无异。这都是因为在征伐高丽胜利后他为泄私愤竟然带兵袭击了已经投降的高丽王室,将高丽王室成员斩尽杀绝,从而触犯了皇命,如果不是当今皇帝刘龑实在爱惜他的才干,恐怕早就将他斩首示众了。
不过死罪虽免,活罪却难逃,在被押送回长安以后王汉新接受了威远将军的封号,同时也得到了皇帝的责罚,就是命他来做这个巡街役卒。
刘龑的本意是借此机会好好消磨一下王汉新心中的暴戾之气,让他今后学会按照道义礼法行事。可是王汉新对于这个安排倒并不耿耿于怀。事实上对他来说最大的折磨是不能继续与高丽的残存实力作战。如果没有仗可打了的话,那么他情愿重新做回他的猎户老本行。因此这个役卒的身份对他而言并没有感到任何不适应。
反倒是另外一件事让王汉新感到不舒服,那是因为他还有个毛病。那就是不喜欢热闹。这一点上他和长安这座繁华城市颇为格格不入,所以他每次上街巡查时总是高兴不起来。
要说起他的这份工作来倒也算是干得挺顺利,他的身份除了顶头上司以外没有任何人知道,只是同事们很快就发现长官对于这位新同事的态度与众不同,因而也对王汉新恭敬起来,加上王汉新原本就是个很能讨人喜欢的人,所以很快就和这群人打成一片了。而满街的小贩,商户们更是眼里出众的主,他们就像嗅觉灵敏的猎犬一样从日常细节察觉到了王汉新在这群役卒中的份量。对他更是分外殷勤,这多少让王汉新有些困扰。
转了半天,眼看日近中午,王汉新便找了附近一条巷子里相对僻静的店准备吃点午饭。
“哟,王大爷,您可有日子没来小店了。”店主一见王汉新,满脸堆笑的迎接了上来。又是让座又是奉茶,还不时吩咐伙计擦抹桌子。
王汉新笑道:“我不过来打个尖,掌柜的不必如此客气。我自己来便是。”
“瞧您说哪儿的话,您平时对小店多有关照,小的怎能不好好伺候您呢。”
王汉新瞟了小伙计一眼,那小伙计顿时满脸通红。怯怯的退了开去。王汉新便对老板道:“掌柜的,这小伙计看着眼生得很,是新来的?”
店主见他过问。叹了口气道:“这是我一个远房的亲戚的孩子,原是卫州人氏。这不前年卫州不是发大水吗。大水退后他们实在过不下去了,后来辗转无依。这孩子一家全没了,万般无奈才逃难到了我这里,您说我要不收留下来他岂不是要饿死街头?只好让他在店里暂且栖身,学些谋生的本事罢了。”
王汉... -->>
绢之国的首都长安。
在这座大陆最庞大的城市里容纳了近百万人口,这是整个绢之国最繁华的地方,街道上各类商铺鳞次栉比,商品琳琅满目,路上熙熙攘攘的人群来来往往,人们身上穿着的服饰也比其他地方鲜艳华贵,人们的脸上都浮现着隐隐的笑容。
但也并非所有人都拥有好心情,眼下漫步在街道上的一个人就是其中一例。此人看上去相当年轻,最多不过二十岁上下,身材不算高大,体格只要再雄壮一点就可以算得上魁梧的程度,眉清目秀的脸庞生得很是俊俏,如果不是长年曝露在阳光下而使得他的皮肤略微黑了点的话,恐怕会吸引不少女性的青睐。从装束来看就能明白他是衙门里的役卒,只是常人做梦也想不到这个年轻人就是征讨高丽战争中的大功臣,现领着正六品上俸禄,威远将军王汉新。
虽然王汉新的官位是威远将军,可目前的职务却是一介小小的长安巡街役卒,几乎和平民无异。这都是因为在征伐高丽胜利后他为泄私愤竟然带兵袭击了已经投降的高丽王室,将高丽王室成员斩尽杀绝,从而触犯了皇命,如果不是当今皇帝刘龑实在爱惜他的才干,恐怕早就将他斩首示众了。
不过死罪虽免,活罪却难逃,在被押送回长安以后王汉新接受了威远将军的封号,同时也得到了皇帝的责罚,就是命他来做这个巡街役卒。
刘龑的本意是借此机会好好消磨一下王汉新心中的暴戾之气,让他今后学会按照道义礼法行事。可是王汉新对于这个安排倒并不耿耿于怀。事实上对他来说最大的折磨是不能继续与高丽的残存实力作战。如果没有仗可打了的话,那么他情愿重新做回他的猎户老本行。因此这个役卒的身份对他而言并没有感到任何不适应。
反倒是另外一件事让王汉新感到不舒服,那是因为他还有个毛病。那就是不喜欢热闹。这一点上他和长安这座繁华城市颇为格格不入,所以他每次上街巡查时总是高兴不起来。
要说起他的这份工作来倒也算是干得挺顺利,他的身份除了顶头上司以外没有任何人知道,只是同事们很快就发现长官对于这位新同事的态度与众不同,因而也对王汉新恭敬起来,加上王汉新原本就是个很能讨人喜欢的人,所以很快就和这群人打成一片了。而满街的小贩,商户们更是眼里出众的主,他们就像嗅觉灵敏的猎犬一样从日常细节察觉到了王汉新在这群役卒中的份量。对他更是分外殷勤,这多少让王汉新有些困扰。
转了半天,眼看日近中午,王汉新便找了附近一条巷子里相对僻静的店准备吃点午饭。
“哟,王大爷,您可有日子没来小店了。”店主一见王汉新,满脸堆笑的迎接了上来。又是让座又是奉茶,还不时吩咐伙计擦抹桌子。
王汉新笑道:“我不过来打个尖,掌柜的不必如此客气。我自己来便是。”
“瞧您说哪儿的话,您平时对小店多有关照,小的怎能不好好伺候您呢。”
王汉新瞟了小伙计一眼,那小伙计顿时满脸通红。怯怯的退了开去。王汉新便对老板道:“掌柜的,这小伙计看着眼生得很,是新来的?”
店主见他过问。叹了口气道:“这是我一个远房的亲戚的孩子,原是卫州人氏。这不前年卫州不是发大水吗。大水退后他们实在过不下去了,后来辗转无依。这孩子一家全没了,万般无奈才逃难到了我这里,您说我要不收留下来他岂不是要饿死街头?只好让他在店里暂且栖身,学些谋生的本事罢了。”
王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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