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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娇娇乖乖的去了书斋。
倒不是她听话,而是考虑到第二日她还要和赵家小姐一起逛翠花街,因此今晚就忍忍,把字先写了,好歹明日可以用来搪塞一下老爹。
怀着这样的想法,她艰难的又让丫鬟们换了衣服,抱着纸笔,丫鬟养娘们众星捧月般的把她送去了书斋。
书斋内的布置比起沈宅其他房舍来,除了豪奢,还多了些书卷气,这当然归功于那一排一排的大书架,沈娇娇虽然不好读书,沈父纵横商场几十年,却也是饱读经史的,没事更爱收藏两本书,因此这藏书的量和质,也算得上扬州城数得着的人家。
书斋内一灯如豆,灯下坐着崔姑爷。服侍的小童青霭在一边的椅子上倒着,手里也翻着一本书。
这小童乃是崔姑爷带来的——仅有的陪嫁。因为崔朔平日跟沈娇娇陌路人一样的互不理睬,连带的青霭也和沈娇娇少有交集,只是沈娇娇手下的丫鬟们有去盘问闲聊过的,据丫头们禀报说,这个青霭和他的主子一样,简直跟哑了一样,什么也打听不出来。
沈娇娇不知她们都打听了些什么,但她想,打听别的还好说,如果是打听他主子之前的小情人之类的,那自是一点儿也打听不出来的。
这样一猜,又是自己给自己添堵,那日的晚饭又少吃了半碗。
现下,沈娇娇带着一大串的丫鬟仆妇一进门,就见书斋内只点着两盏灯,崔朔和书童青霭一人守着一盏,各看各的书,书斋内静静的,就深觉这环境跟自己格格不入。
她咳嗽了一声,崔朔才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看习惯了,竟不觉得他脸上那道伤碍眼了,只见他对着轩窗下的另一张桌子点了点下巴,说道:“进来坐。”
沈娇娇心想,这是我家啊!就板着脸抱着纸笔不客气的走了进来,往轩窗下大大咧咧的一坐,丫鬟们忙上来,给她加披肩的加披肩,倒茶的倒茶,玉兰海棠又给她铺开了纸笔,研好了浓磨,就都垂手侍立一旁。
沈娇娇装模作样的提起笔,看了看眼前的《三字经》,实在是头痛。
倒不是她不认字,沈父前前后后也给她请过十几个先生了,字还是认得的,只是这练字太辛苦,她至今依然一手婴儿体,没什么长进。如今还没写,她就已经觉得手酸。
叹了一口气,就见崔朔放下书站了起来,对沈娇娇身后侍立的众多丫鬟仆妇们说:“都下去吧。”继而就立在沈娇娇身边。
沈娇娇觉出他站在自己身边,就脸一红,笔杆越发沉重,因为想到了自己那一□□刨一样的字体。
然后就见崔朔伸手接过了她的笔,微微俯身,在第一行开头的位置写了一个无比标准的“大”字。然后将笔放在砚上,道:“今晚就练它吧,就照着这个写。”接着就走了。
……这不是在敷衍我嘛?沈娇娇疑惑的想。
但刚刚崔朔的那一俯身,留下了好闻的年轻男子馥郁的气息,包围着她,令她有点面红耳热,无瑕其他。
且“大”字好写,她就垂头“哦”了一声。提起笔来写了。
今晚五十个字,明日一百个字,算下来今晚得写一百五十个字交差,沈娇娇想,一次写一百五十个“大”字要成仙了。
一边写着,一边又感到丫鬟们都在外间探头探脑的看自己,还有捂着嘴笑的,她就瞪了她们一眼。勉力的写了一行,忽然又听到耳边也传来一声嗤笑,沈娇娇一抬头,就见崔朔的小厮青霭不知何时走了过来,此时两手撑在书案上,正低头看自己写字,那张虎气的小脸上也挂着跟他主子一样的高傲神气,嘴角微抿,以批判的神情打量着沈娇娇的字。
沈娇娇就羞恼了,道:“笑什么!”
青霭忙板正了脸色,垂手低了头道:“我,我没笑什么。”
沈娇娇见他还有些畏惧之色,就瞪了他一眼,道:“把灯给我挑亮点。”
青霭答应了一声“是”,就忙拿根小银箸子将沈娇娇案头的灯拨的更亮了,沈娇娇就继续写,又吩咐青霭道:“站一边儿去!”看她写字,真是讨厌!
一时如数写完了大字,听听更鼓竟然已经两更多天了,沈娇娇困倦上来,扶着头说:“我写完了。”
崔朔依然在另一张桌边看书,听言,就让青霭把字拿过来,他只就青霭手里看了一眼,就道:“好。”摆摆手示意她去。
他本人则凝目在书卷上,自始至终,也没看她一眼。
·
沈娇娇回房后,感觉比逛了十条街还累,倒头就睡了过去。
第二日起来,本预备着老爹问自己的功课,没想到老爹一早就出门了,说是去码头看货去了,早饭和午饭都不在家里吃,让小姐姑爷和姨娘们自吃。
沈娇娇喜出望外,当日早饭也没吃——怕被何伯截到了,一大早的就带着四个大丫鬟,从沈宅后门跑了出去。
后门值班的小厮们早得了何伯的吩咐,不许放沈娇娇出门,但谁能拦得住她沈大小姐呢,依然被她夺门走了。
来到街市上一看,时辰还早,众多的铺面都还在做早餐生意,沈娇娇带着玉兰等大丫鬟在一家常光顾的门面内坐下,要了许多三鲜蒸饺、蟹黄汤包等早点,美美的吃着。
早点铺的老板娘秦梁氏是认识沈娇娇的,殷勤伺候,将最好的点心都将出来,铺排了一桌子,又站在桌旁笑嘻嘻的攀谈道:“恭喜大小姐新婚大喜,小姐今日出门怎么没带新姑爷?”
沈娇娇听到“新姑爷”三个字就心梗,慢吞吞嚼着虾仁说:“他不爱在街上吃。”
老板娘了然的道:“说的也是,听说新姑爷是京城大都有名的官宦人家出身,想来咱街上的饮食哪能入了他老人家的法眼。”又说,“听说新姑爷是个极好的品貌,才貌双全的,大小姐您可真有眼光,可真有福气呐!”
沈娇娇想怎么这包子铺自己吃得,他就吃不得?就觉得嘴里的包子变了味儿,又想,怎么挑到他竟是自己有福气?碰到自己他才算有福气吧?他又破了相,还每日在自己面前傲气,找到这样一个女婿,自己才是晦气。
她夫妻不和,有苦难说,闷头嚼包子,又听秦梁氏道:“小姐,今日街上有个大热闹,您这一大早起来,想是要去看看?”
沈娇娇就抬起了眼皮,道:“什么热闹?”
秦梁氏道:“怎么,您竟不知道?也是,大小姐新婚,多日没出门,没听说也是正常——是咱这扬州城里,今日杨太傅的独生公子杨公子要来督收运河修检事宜,听说昨日晚上就到了,下榻在咱这扬州陆太守府里,今日他要去码头巡视,为了迎接他,衙门里特特操办了一个‘狮子会’,给杨公子接风,会场就在老教场街那儿,晚些时候我们也都去看,大小姐不去逛逛?”
哦,原来有这场热闹,沈娇娇想。她是长在扬州城,从没出过这扬州府的,对外面州县的什么杨公子李公子的不甚有兴趣,也不太在意那些官称都代表着什么,只是这“狮子会”的热闹却... -->>
沈娇娇乖乖的去了书斋。
倒不是她听话,而是考虑到第二日她还要和赵家小姐一起逛翠花街,因此今晚就忍忍,把字先写了,好歹明日可以用来搪塞一下老爹。
怀着这样的想法,她艰难的又让丫鬟们换了衣服,抱着纸笔,丫鬟养娘们众星捧月般的把她送去了书斋。
书斋内的布置比起沈宅其他房舍来,除了豪奢,还多了些书卷气,这当然归功于那一排一排的大书架,沈娇娇虽然不好读书,沈父纵横商场几十年,却也是饱读经史的,没事更爱收藏两本书,因此这藏书的量和质,也算得上扬州城数得着的人家。
书斋内一灯如豆,灯下坐着崔姑爷。服侍的小童青霭在一边的椅子上倒着,手里也翻着一本书。
这小童乃是崔姑爷带来的——仅有的陪嫁。因为崔朔平日跟沈娇娇陌路人一样的互不理睬,连带的青霭也和沈娇娇少有交集,只是沈娇娇手下的丫鬟们有去盘问闲聊过的,据丫头们禀报说,这个青霭和他的主子一样,简直跟哑了一样,什么也打听不出来。
沈娇娇不知她们都打听了些什么,但她想,打听别的还好说,如果是打听他主子之前的小情人之类的,那自是一点儿也打听不出来的。
这样一猜,又是自己给自己添堵,那日的晚饭又少吃了半碗。
现下,沈娇娇带着一大串的丫鬟仆妇一进门,就见书斋内只点着两盏灯,崔朔和书童青霭一人守着一盏,各看各的书,书斋内静静的,就深觉这环境跟自己格格不入。
她咳嗽了一声,崔朔才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看习惯了,竟不觉得他脸上那道伤碍眼了,只见他对着轩窗下的另一张桌子点了点下巴,说道:“进来坐。”
沈娇娇心想,这是我家啊!就板着脸抱着纸笔不客气的走了进来,往轩窗下大大咧咧的一坐,丫鬟们忙上来,给她加披肩的加披肩,倒茶的倒茶,玉兰海棠又给她铺开了纸笔,研好了浓磨,就都垂手侍立一旁。
沈娇娇装模作样的提起笔,看了看眼前的《三字经》,实在是头痛。
倒不是她不认字,沈父前前后后也给她请过十几个先生了,字还是认得的,只是这练字太辛苦,她至今依然一手婴儿体,没什么长进。如今还没写,她就已经觉得手酸。
叹了一口气,就见崔朔放下书站了起来,对沈娇娇身后侍立的众多丫鬟仆妇们说:“都下去吧。”继而就立在沈娇娇身边。
沈娇娇觉出他站在自己身边,就脸一红,笔杆越发沉重,因为想到了自己那一□□刨一样的字体。
然后就见崔朔伸手接过了她的笔,微微俯身,在第一行开头的位置写了一个无比标准的“大”字。然后将笔放在砚上,道:“今晚就练它吧,就照着这个写。”接着就走了。
……这不是在敷衍我嘛?沈娇娇疑惑的想。
但刚刚崔朔的那一俯身,留下了好闻的年轻男子馥郁的气息,包围着她,令她有点面红耳热,无瑕其他。
且“大”字好写,她就垂头“哦”了一声。提起笔来写了。
今晚五十个字,明日一百个字,算下来今晚得写一百五十个字交差,沈娇娇想,一次写一百五十个“大”字要成仙了。
一边写着,一边又感到丫鬟们都在外间探头探脑的看自己,还有捂着嘴笑的,她就瞪了她们一眼。勉力的写了一行,忽然又听到耳边也传来一声嗤笑,沈娇娇一抬头,就见崔朔的小厮青霭不知何时走了过来,此时两手撑在书案上,正低头看自己写字,那张虎气的小脸上也挂着跟他主子一样的高傲神气,嘴角微抿,以批判的神情打量着沈娇娇的字。
沈娇娇就羞恼了,道:“笑什么!”
青霭忙板正了脸色,垂手低了头道:“我,我没笑什么。”
沈娇娇见他还有些畏惧之色,就瞪了他一眼,道:“把灯给我挑亮点。”
青霭答应了一声“是”,就忙拿根小银箸子将沈娇娇案头的灯拨的更亮了,沈娇娇就继续写,又吩咐青霭道:“站一边儿去!”看她写字,真是讨厌!
一时如数写完了大字,听听更鼓竟然已经两更多天了,沈娇娇困倦上来,扶着头说:“我写完了。”
崔朔依然在另一张桌边看书,听言,就让青霭把字拿过来,他只就青霭手里看了一眼,就道:“好。”摆摆手示意她去。
他本人则凝目在书卷上,自始至终,也没看她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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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娇娇回房后,感觉比逛了十条街还累,倒头就睡了过去。
第二日起来,本预备着老爹问自己的功课,没想到老爹一早就出门了,说是去码头看货去了,早饭和午饭都不在家里吃,让小姐姑爷和姨娘们自吃。
沈娇娇喜出望外,当日早饭也没吃——怕被何伯截到了,一大早的就带着四个大丫鬟,从沈宅后门跑了出去。
后门值班的小厮们早得了何伯的吩咐,不许放沈娇娇出门,但谁能拦得住她沈大小姐呢,依然被她夺门走了。
来到街市上一看,时辰还早,众多的铺面都还在做早餐生意,沈娇娇带着玉兰等大丫鬟在一家常光顾的门面内坐下,要了许多三鲜蒸饺、蟹黄汤包等早点,美美的吃着。
早点铺的老板娘秦梁氏是认识沈娇娇的,殷勤伺候,将最好的点心都将出来,铺排了一桌子,又站在桌旁笑嘻嘻的攀谈道:“恭喜大小姐新婚大喜,小姐今日出门怎么没带新姑爷?”
沈娇娇听到“新姑爷”三个字就心梗,慢吞吞嚼着虾仁说:“他不爱在街上吃。”
老板娘了然的道:“说的也是,听说新姑爷是京城大都有名的官宦人家出身,想来咱街上的饮食哪能入了他老人家的法眼。”又说,“听说新姑爷是个极好的品貌,才貌双全的,大小姐您可真有眼光,可真有福气呐!”
沈娇娇想怎么这包子铺自己吃得,他就吃不得?就觉得嘴里的包子变了味儿,又想,怎么挑到他竟是自己有福气?碰到自己他才算有福气吧?他又破了相,还每日在自己面前傲气,找到这样一个女婿,自己才是晦气。
她夫妻不和,有苦难说,闷头嚼包子,又听秦梁氏道:“小姐,今日街上有个大热闹,您这一大早起来,想是要去看看?”
沈娇娇就抬起了眼皮,道:“什么热闹?”
秦梁氏道:“怎么,您竟不知道?也是,大小姐新婚,多日没出门,没听说也是正常——是咱这扬州城里,今日杨太傅的独生公子杨公子要来督收运河修检事宜,听说昨日晚上就到了,下榻在咱这扬州陆太守府里,今日他要去码头巡视,为了迎接他,衙门里特特操办了一个‘狮子会’,给杨公子接风,会场就在老教场街那儿,晚些时候我们也都去看,大小姐不去逛逛?”
哦,原来有这场热闹,沈娇娇想。她是长在扬州城,从没出过这扬州府的,对外面州县的什么杨公子李公子的不甚有兴趣,也不太在意那些官称都代表着什么,只是这“狮子会”的热闹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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