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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宫里有流动的冷风,每隔一段路的石壁上,镶嵌着闪闪发亮的石头,勉强能照亮墙壁上的壁画和脚下的路。
壁画应该是部落首领暗地里找人修建而成,刻画了草原游牧民族平日生活琐事,与狼群生活在一处,彼此互不干扰,平静安逸。
草原上没有石屋,人们用厚厚的毛毡加油毡布做成屋子,冬日里,小娃们在一望无际的雪原上玩耍,几只小狼就在不远处看着,丝毫没有袭击人的动向。
“王爷,您看,石壁的最后,空了一个位置。”
莫颜走得缓慢,壁画的文字她看不懂,只能通过画像猜测。
部落的首领是个很有野心,试图开疆扩土,他用祖辈们积累的财富,购置大量的铁器和盔甲,还有无数战马。
“结果应该如万俟家收藏的典籍记载,部落出现反对的声音,产生冲突,而首领也是在冲突中身亡的。”
都是几百年以前的事,事实真相如何,无人知晓,一切都是靠推测。
狼王和母狼带着二人破门而入,继续向前,前方是一片开阔地,四周有四根高大的圆柱作为支撑,圆柱上是狼群狩猎的图腾,看起来很是霸气。
在圆柱的最前方,有一处高台,高台上修建一个小塔,而小塔之前,摆放一张金灿灿的龙椅。
“这张龙椅,和金銮殿上的一般无二。”
万俟玉翎上了高台,在龙椅四周转了一圈,仔细鉴定。
莫颜心惊胆战,这里是个未知地,虽然有狼王夫妻带路,但是曾经部落的秘地,难免会有什么机关,这一不小心,轻则受伤,重则丢命。
“看来,书写典籍之人,应该是部落里的知情人。”
部落以狼作为草原的图腾,因为狼的活力,坚韧,和凝聚力是人们的一种精神向往,可以塑造一个人乃至一个民族。
大殿的两侧,还有几道门,另有乾坤,万俟玉翎打开其中的一扇门,顿时传来一股浓郁的檀香味。
内室,是一个大祭坛,祭坛里满满都是香灰,莫颜用帕子捂嘴,防止呼吸不畅,仔细打量祭坛。
祭坛的上方的石壁上,是一副群狼对月呼啸图,而下方有一口石头棺材,上面的盖子是敞开的。
莫颜用脚试探一下,发现没有机关埋伏,这才轻身一纵,跃上石台。
在石棺中,躺着一个穿着兽皮的老者,可能是年代久远,兽皮已经变了颜色。
尸身保存完好,上面只有一层干巴巴的皮,依附在骨骼上,披头散发,老者神态安详,好像睡着了一般,他头上戴着一个金圈。
木乃伊!莫颜很激动,由于职业的关系,总是喜欢研究一些未解之谜,在前世,她为了看木乃伊的一个展览,飞机火车折腾了几千里,就是不明白,这些千年的木乃伊是怎么保存完好的。
很早的时候,古埃及人就有灵魂不死的观念,他们把人的死亡,看成是另一个世界生活的继续。
他们用盐水,香料,膏油,麻布等物,将尸体炮制成木乃伊,放置到密不透风的墓穴中,可以经久不坏。
莫颜职业病犯了,她有一种冲动,想拿起解剖刀,看看其肚腹中有没有内脏,没有现代的化学制剂,光靠香料等物炮制,勾起莫颜的好奇心。
“这应该是部落的首领,至少是曾经的首领之一。”
石棺上有文字,万俟玉翎只认得其中一部分,上面记录得有些凌乱,只说了这位首领曾经带领族人抵御外来部落骚扰,做出了很大贡献。
狼王夫妻在一旁静静地等待,二人参观看之后,它们带路,分别打开另外几扇门。
一屋子的兵器和铠甲,即便是过了百年,依然如新,莫颜捡起地上的一把锃亮的匕首,用自己的头发丝做了测试,她轻轻吹了一口气,刀刃立刻把头发截成两段。
另外的屋子,金银珠宝无数,这里,不单单是地宫那么简单,里面的宝藏,足以支撑部落开疆扩土,脱离草原。
对于钱财,万俟玉翎并不心动,他已经掌握万俟家祖先留下的宝藏,比这里只多不少,但是作为大越的战神,他知晓士兵们武器的重要性,想不到在草原的地下,竟然有这么多的装备,如果给己方的士兵配备,一定能威力大增。
“王爷……”
莫颜轻轻地叫了一声,她虽然爱财,却不喜欢占别人便宜,这里是草原部落的宝藏,本不该属于他们,她觉得自己是个外来者。
母狼上前两步,伸出一只爪子,握住莫颜的手,意思明显,这些东西对于它们并没有用处,用来作为救小狼的谢礼。
在行宫转了几个时辰,二人才在狼王夫妻的带领之下,回到众人安营扎寨之地。
墨香立即凑上来,小姐这么久不回来,她又开始胡思乱想,以前的观念不是说改就能改变的,总觉得狼阴险狡诈,恩将仇报。
“无事,狼王为了表示感谢,带我和王爷去狼群的驻扎地参观。”
地宫之事,二人已经商议好不和任何人透露,这宝藏仍旧属于草原,不过那批盔甲和装备,万俟玉翎打算征用,以备不时之需。
“那狼群的驻扎地是什么样的?”
这几天,墨香觉得自己在做梦,她竟然和狼群亲密接触,还给下一任狼王煮过粥,并且没成为盘中餐,这话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相信。
“能是什么样的?当然是几个土洞了。”
莫颜翻了一个白眼,她可没说谎,行宫也是一个巨大的土洞,不同的是,周围镶嵌了一块块的石板。
草原上每隔几天就会下雪,马匹受不得寒,蔫头耷脑,万俟玉翎见停留的时间够长了,指挥手下人向西边进发,离开草原直奔济州城。
众人离开的那天,场面异常宏大,狼王夫妻带着小狼送行,一直指引到一行人出了草原。
小狼舍不得莫颜,跳上了马车,硬是插在万俟玉翎和莫颜的中间,对着万俟玉翎呲牙,柔软的小爪子抱着莫颜的胳膊,眼神水润润的。
“小狼,如果我有机会,还会回草原上来,到时候你也应该长大了。”
莫颜从袖兜里找到一个香包,挂在小狼的脖颈上,又仔细检查它腹部的伤口,见好得差不多,这才安心。
有群狼在后面撵着,马匹受惊吓,卖力地奔跑,一直到跑出草原,莫颜从马车出探出头,看到身后有一排排的影子,狼王夫妻站在原地,默默地目送一行人。
这几日的经历,在众人的心上,打下了一个永远不可磨灭的烙印。将士们谁都没有提起,却在心底深深地震撼着。
离草原又走了一天,终于到达济州城。来报告的士兵说物资已经安全送到,莫颜放下心来,这次,又让袁焕之的计策成空。
草原上耽搁的时间有点久,已经到了农历十月下旬,济州城刚下过一场大雪,街道上来往的行人并不多,偶尔能看到几十人的商队,正在贩运皮毛。
天气冷,百姓们早已经在家猫冬,家家户户的烟囱上飘着烟,北地的百姓,家家有火炕,晚上睡在上面,用来抵御冬日的严寒。
在草原上吃了好一段时间的粥和干硬的饼子,将士们跑到小饭馆解馋,要了几样卤味,几盘小炒,喝着小酒,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
“墨香,给我倒一杯米酒。”
天实在太冷了,脚边就是炭盆,可莫颜的脚依然没有知觉。
烈酒的味道浓郁而刺鼻,莫颜不喜欢,米酒温和,将就下入口,也能暖暖胃。
北风呼啸,树木早已经没有树叶,变得光秃秃,偶尔被大风吹得树枝到处乱飞,窗户上的高丽纸,发出沙沙地响声。
墨香搓了搓手,也跟着喝了一杯,她第一次来这么冷的地方,恨不得长在火炉边。
门被推开,瞬间进来一股冷风,墨冰回身,快速关上门,大步走到火炉边上,“小姐,王爷到驿站有些公事处理,让您先休息。”
送物资的任务已经完成,还有必要去北地?莫颜是想见陈英一面,亲手把大哥准备的小匣子送到,但是北地太冷,她不想看到战争的血腥,有一种鸵鸟心态,希望赶紧回到西北,跟在爹娘身边。
“难怪都说北地苦寒,苦倒是没发现,寒却是真的。”
墨香哆嗦一下,外面滴水成冰,尤其是寒夜,温度低得吓人。
听说济州城父母官,在每年入冬之前,都要组织百姓们存好冬日的柴禾和口粮,尤其是周边的庄户人家,若是大雪封山,道路的积雪足以把人淹没,根本不能进城。
风小了一些,莫颜推开窗户,这间客栈,离驿站很近,总共只有二层。但是北地的房屋修造坚固,并且很高,站在二楼远眺,视野良好。
远处,是一片白茫茫的世界,根本分清楚远山还是人家,近处的百姓人家聚居地,人们忙着在房顶上扫雪,以防止夜里再下雪,压塌了屋顶。
小娃们不怕冷,穿着厚实的袄子,头上戴着皮帽子,裹得严严实实,三五成群,在小巷里堆雪人,发出一声声清脆的欢笑。
“还是京都好,至少能吃到点带绿叶的菜,北地只有萝卜白菜,在御史府都吃够了。”
墨香扁了扁嘴,自家老爷抠门,在吃食用度上一向抠省着,在吃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萝卜白菜之后,大少爷莫轻风终于成功逆袭,买了百余只鸡,为了让这些鸡不再叫唤吵闹,御史府上顿顿鸡肉,吃得下人们都恨不得长一对鸡翅膀,飞到树上去。
“北地也有菜,有钱人家的大老爷们才吃的起。”
这个时代没有暖棚,但是人们也不傻,冬日在烧火的房屋里养花,娇气的花都能活,何况是一些普通的蔬菜,韭菜,蒜苗,菠菜等,用土种植,放在空房里养活。
但是一般人家的百姓,习惯了萝卜白菜的味道,一般都不那么折腾。
种菜也要调节温度,在北地,天气晴好的时候,百姓们舍不得烧火,尤其是城镇上的人们,买柴禾也是好大一笔支出。
主仆三人正在说着北地的风土人情,突然,楼下开始吵闹起来,传来阵阵哭声,隐约听见有人在喊,“救命啊,有郎中吗?重金求郎中救命啊!”
“怎么回事?”
莫颜向下看,一队几十人的马车停下,其中有几个人围着穿着绸缎棉袄,外面披着大氅的的中年男子。男子躺在地上,手脚不停地抽动,并且翻白眼,口吐白沫。
旁边围着的人只得按住身体,并且不停地摇动,“老爷,老爷,您怎么又犯病了!”
莫颜心中明了,下面的人犯了癫痫病,也就... -->>
地宫里有流动的冷风,每隔一段路的石壁上,镶嵌着闪闪发亮的石头,勉强能照亮墙壁上的壁画和脚下的路。
壁画应该是部落首领暗地里找人修建而成,刻画了草原游牧民族平日生活琐事,与狼群生活在一处,彼此互不干扰,平静安逸。
草原上没有石屋,人们用厚厚的毛毡加油毡布做成屋子,冬日里,小娃们在一望无际的雪原上玩耍,几只小狼就在不远处看着,丝毫没有袭击人的动向。
“王爷,您看,石壁的最后,空了一个位置。”
莫颜走得缓慢,壁画的文字她看不懂,只能通过画像猜测。
部落的首领是个很有野心,试图开疆扩土,他用祖辈们积累的财富,购置大量的铁器和盔甲,还有无数战马。
“结果应该如万俟家收藏的典籍记载,部落出现反对的声音,产生冲突,而首领也是在冲突中身亡的。”
都是几百年以前的事,事实真相如何,无人知晓,一切都是靠推测。
狼王和母狼带着二人破门而入,继续向前,前方是一片开阔地,四周有四根高大的圆柱作为支撑,圆柱上是狼群狩猎的图腾,看起来很是霸气。
在圆柱的最前方,有一处高台,高台上修建一个小塔,而小塔之前,摆放一张金灿灿的龙椅。
“这张龙椅,和金銮殿上的一般无二。”
万俟玉翎上了高台,在龙椅四周转了一圈,仔细鉴定。
莫颜心惊胆战,这里是个未知地,虽然有狼王夫妻带路,但是曾经部落的秘地,难免会有什么机关,这一不小心,轻则受伤,重则丢命。
“看来,书写典籍之人,应该是部落里的知情人。”
部落以狼作为草原的图腾,因为狼的活力,坚韧,和凝聚力是人们的一种精神向往,可以塑造一个人乃至一个民族。
大殿的两侧,还有几道门,另有乾坤,万俟玉翎打开其中的一扇门,顿时传来一股浓郁的檀香味。
内室,是一个大祭坛,祭坛里满满都是香灰,莫颜用帕子捂嘴,防止呼吸不畅,仔细打量祭坛。
祭坛的上方的石壁上,是一副群狼对月呼啸图,而下方有一口石头棺材,上面的盖子是敞开的。
莫颜用脚试探一下,发现没有机关埋伏,这才轻身一纵,跃上石台。
在石棺中,躺着一个穿着兽皮的老者,可能是年代久远,兽皮已经变了颜色。
尸身保存完好,上面只有一层干巴巴的皮,依附在骨骼上,披头散发,老者神态安详,好像睡着了一般,他头上戴着一个金圈。
木乃伊!莫颜很激动,由于职业的关系,总是喜欢研究一些未解之谜,在前世,她为了看木乃伊的一个展览,飞机火车折腾了几千里,就是不明白,这些千年的木乃伊是怎么保存完好的。
很早的时候,古埃及人就有灵魂不死的观念,他们把人的死亡,看成是另一个世界生活的继续。
他们用盐水,香料,膏油,麻布等物,将尸体炮制成木乃伊,放置到密不透风的墓穴中,可以经久不坏。
莫颜职业病犯了,她有一种冲动,想拿起解剖刀,看看其肚腹中有没有内脏,没有现代的化学制剂,光靠香料等物炮制,勾起莫颜的好奇心。
“这应该是部落的首领,至少是曾经的首领之一。”
石棺上有文字,万俟玉翎只认得其中一部分,上面记录得有些凌乱,只说了这位首领曾经带领族人抵御外来部落骚扰,做出了很大贡献。
狼王夫妻在一旁静静地等待,二人参观看之后,它们带路,分别打开另外几扇门。
一屋子的兵器和铠甲,即便是过了百年,依然如新,莫颜捡起地上的一把锃亮的匕首,用自己的头发丝做了测试,她轻轻吹了一口气,刀刃立刻把头发截成两段。
另外的屋子,金银珠宝无数,这里,不单单是地宫那么简单,里面的宝藏,足以支撑部落开疆扩土,脱离草原。
对于钱财,万俟玉翎并不心动,他已经掌握万俟家祖先留下的宝藏,比这里只多不少,但是作为大越的战神,他知晓士兵们武器的重要性,想不到在草原的地下,竟然有这么多的装备,如果给己方的士兵配备,一定能威力大增。
“王爷……”
莫颜轻轻地叫了一声,她虽然爱财,却不喜欢占别人便宜,这里是草原部落的宝藏,本不该属于他们,她觉得自己是个外来者。
母狼上前两步,伸出一只爪子,握住莫颜的手,意思明显,这些东西对于它们并没有用处,用来作为救小狼的谢礼。
在行宫转了几个时辰,二人才在狼王夫妻的带领之下,回到众人安营扎寨之地。
墨香立即凑上来,小姐这么久不回来,她又开始胡思乱想,以前的观念不是说改就能改变的,总觉得狼阴险狡诈,恩将仇报。
“无事,狼王为了表示感谢,带我和王爷去狼群的驻扎地参观。”
地宫之事,二人已经商议好不和任何人透露,这宝藏仍旧属于草原,不过那批盔甲和装备,万俟玉翎打算征用,以备不时之需。
“那狼群的驻扎地是什么样的?”
这几天,墨香觉得自己在做梦,她竟然和狼群亲密接触,还给下一任狼王煮过粥,并且没成为盘中餐,这话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相信。
“能是什么样的?当然是几个土洞了。”
莫颜翻了一个白眼,她可没说谎,行宫也是一个巨大的土洞,不同的是,周围镶嵌了一块块的石板。
草原上每隔几天就会下雪,马匹受不得寒,蔫头耷脑,万俟玉翎见停留的时间够长了,指挥手下人向西边进发,离开草原直奔济州城。
众人离开的那天,场面异常宏大,狼王夫妻带着小狼送行,一直指引到一行人出了草原。
小狼舍不得莫颜,跳上了马车,硬是插在万俟玉翎和莫颜的中间,对着万俟玉翎呲牙,柔软的小爪子抱着莫颜的胳膊,眼神水润润的。
“小狼,如果我有机会,还会回草原上来,到时候你也应该长大了。”
莫颜从袖兜里找到一个香包,挂在小狼的脖颈上,又仔细检查它腹部的伤口,见好得差不多,这才安心。
有群狼在后面撵着,马匹受惊吓,卖力地奔跑,一直到跑出草原,莫颜从马车出探出头,看到身后有一排排的影子,狼王夫妻站在原地,默默地目送一行人。
这几日的经历,在众人的心上,打下了一个永远不可磨灭的烙印。将士们谁都没有提起,却在心底深深地震撼着。
离草原又走了一天,终于到达济州城。来报告的士兵说物资已经安全送到,莫颜放下心来,这次,又让袁焕之的计策成空。
草原上耽搁的时间有点久,已经到了农历十月下旬,济州城刚下过一场大雪,街道上来往的行人并不多,偶尔能看到几十人的商队,正在贩运皮毛。
天气冷,百姓们早已经在家猫冬,家家户户的烟囱上飘着烟,北地的百姓,家家有火炕,晚上睡在上面,用来抵御冬日的严寒。
在草原上吃了好一段时间的粥和干硬的饼子,将士们跑到小饭馆解馋,要了几样卤味,几盘小炒,喝着小酒,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
“墨香,给我倒一杯米酒。”
天实在太冷了,脚边就是炭盆,可莫颜的脚依然没有知觉。
烈酒的味道浓郁而刺鼻,莫颜不喜欢,米酒温和,将就下入口,也能暖暖胃。
北风呼啸,树木早已经没有树叶,变得光秃秃,偶尔被大风吹得树枝到处乱飞,窗户上的高丽纸,发出沙沙地响声。
墨香搓了搓手,也跟着喝了一杯,她第一次来这么冷的地方,恨不得长在火炉边。
门被推开,瞬间进来一股冷风,墨冰回身,快速关上门,大步走到火炉边上,“小姐,王爷到驿站有些公事处理,让您先休息。”
送物资的任务已经完成,还有必要去北地?莫颜是想见陈英一面,亲手把大哥准备的小匣子送到,但是北地太冷,她不想看到战争的血腥,有一种鸵鸟心态,希望赶紧回到西北,跟在爹娘身边。
“难怪都说北地苦寒,苦倒是没发现,寒却是真的。”
墨香哆嗦一下,外面滴水成冰,尤其是寒夜,温度低得吓人。
听说济州城父母官,在每年入冬之前,都要组织百姓们存好冬日的柴禾和口粮,尤其是周边的庄户人家,若是大雪封山,道路的积雪足以把人淹没,根本不能进城。
风小了一些,莫颜推开窗户,这间客栈,离驿站很近,总共只有二层。但是北地的房屋修造坚固,并且很高,站在二楼远眺,视野良好。
远处,是一片白茫茫的世界,根本分清楚远山还是人家,近处的百姓人家聚居地,人们忙着在房顶上扫雪,以防止夜里再下雪,压塌了屋顶。
小娃们不怕冷,穿着厚实的袄子,头上戴着皮帽子,裹得严严实实,三五成群,在小巷里堆雪人,发出一声声清脆的欢笑。
“还是京都好,至少能吃到点带绿叶的菜,北地只有萝卜白菜,在御史府都吃够了。”
墨香扁了扁嘴,自家老爷抠门,在吃食用度上一向抠省着,在吃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萝卜白菜之后,大少爷莫轻风终于成功逆袭,买了百余只鸡,为了让这些鸡不再叫唤吵闹,御史府上顿顿鸡肉,吃得下人们都恨不得长一对鸡翅膀,飞到树上去。
“北地也有菜,有钱人家的大老爷们才吃的起。”
这个时代没有暖棚,但是人们也不傻,冬日在烧火的房屋里养花,娇气的花都能活,何况是一些普通的蔬菜,韭菜,蒜苗,菠菜等,用土种植,放在空房里养活。
但是一般人家的百姓,习惯了萝卜白菜的味道,一般都不那么折腾。
种菜也要调节温度,在北地,天气晴好的时候,百姓们舍不得烧火,尤其是城镇上的人们,买柴禾也是好大一笔支出。
主仆三人正在说着北地的风土人情,突然,楼下开始吵闹起来,传来阵阵哭声,隐约听见有人在喊,“救命啊,有郎中吗?重金求郎中救命啊!”
“怎么回事?”
莫颜向下看,一队几十人的马车停下,其中有几个人围着穿着绸缎棉袄,外面披着大氅的的中年男子。男子躺在地上,手脚不停地抽动,并且翻白眼,口吐白沫。
旁边围着的人只得按住身体,并且不停地摇动,“老爷,老爷,您怎么又犯病了!”
莫颜心中明了,下面的人犯了癫痫病,也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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