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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食人心理
由于线索实在有限,尤其是受害者身份无法确认,案件侦破工作难以有效展开。吃晚饭时顾菲菲与韩印沟通了一下,希望他能就目前掌握的资料,先做出一份粗略的罪犯侧写报告,不管是针对犯罪人还是两名受害者,能将范围缩小多少是多少。于是晚餐后韩印回到宾馆房间,便开始着手起草报告。
总结以往出现的因畸变心理杀人食肉案例,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认为食人肉和内脏器官可以滋补身体的,比如韩国头号变态杀人狂柳永哲,他在法庭上坦白,认为食人肉可以提神,所以曾吃掉四名受害人的内脏;第二种,是具有虐待狂心理的,比如被称为俄国“红色开膛手”的安德烈·奇卡缇洛,他声称受害人痛苦的喘息声能够更加激发他的性欲,以至他会咬下受害人的舌头吞到肚子里;第三种,是追求控制权力的,比如德国食人恶魔阿明·迈韦斯,他自幼生活在单亲家庭中,母亲性格强势暴躁,控制欲极强,造成其性格软弱自卑、缺乏主见,同时又由于生活中缺乏男性榜样,造成其性别偏中性化,并极度缺乏安全感。心理压抑对母亲的抵触,又极其渴望父爱,致使他对同性产生爱恋,并最终吃掉一名男性。值得注意的是,阿明·迈韦斯是选择在该名男性尚存有一定意识之时割掉其部分肉体进食的,从这一点来说,他同时也具有虐待狂的特征。总结来说:第一种类型属于幻觉和妄想型犯罪,第二种和第三种属于性犯罪。
以往的谋杀案中,凶手选择镇静类催眠药物致死的方式极为少见,虽然从丧失意识的角度来说,“三唑仑”具有吸收迅速、起效快、作用强等特点,但致死过程要相对漫长许多,甚至可能还需要在酒精的助力下才可以完全致死。不过这也许正是本案凶手所需要的,他应该非常享受女性尚存一定意识但可以任他摆布的局面。不过即使这样,他却仍然选择在受害人完全死亡之后,才切割肉体进食以及奸尸,则充分显现出他极度的自卑感和恋尸癖好,当然这毫无疑问属于性犯罪的范畴。
从理论上说,女性释放性压抑的方式和渠道相对较多,且性欲表现大多是被动性的、接受性的,所以由性动机导致暴力犯罪的女性连环杀手非常罕见;况且本案中凶手分尸和抛尸的老辣手法,以及阅历和气力都非一名女性所能及。由以上分析不难总结,凶手是一名男性,其杀人食肉是为了追求控制感来获取性满足,也就是说,他与阿明·迈韦斯同样是一个控制狂。不过与阿明·迈韦斯不同的是,本案凶手没有体现出虐待特征,而更多的是体现出一种“占有”心理,当然从他的角度来说,那是一种“爱”的表现。整个犯罪过程,其实就是追求一种永不失落的爱——吃掉她们,他和她们便融于一体,永远不会分离了!
另外,从案情特征来推测,凶手两次选择同一地点抛尸是经过充分预谋的,符合“地理稳定型”杀手的特征;不过,凶手烹食人肉的行径,加之抛尸时让受害者赤身裸体,并有隐藏遗物的举动,这一系列行为特征,又与“地理移动型”杀手特征相符。所以,如果从“地理学的犯罪侧写”角度分析,本案凶手属于介于上面两种连环杀手类型之间的混合体。那么综合起来考量,韩印认为凶手背景特征可能如下:男性,单身,未有过婚史,年龄和阅历处于成熟阶段,受过良好的教育,从事偏技术类工种。其选择杀人的方式,除了映射出他寻求控制的欲望,同时也可能与其身材弱小或者身体患有某种残疾有关(通常投毒案凶手多见于女性)。这也因此造就他过度自卑的心理和内向的性格,尤其缺乏与女xìng交往的能力,致使其成长过程中缺少女性角色的存在和关爱。甚至由于外在原因,他可能经常被自己的母亲忽视。他也许自幼与母亲分离,又或者和母亲生活在一起,但母子关系很紧张。他外在的表现会给人平和谦卑的感觉,但内心极度孤独和压抑,具有不为人知的双重性格。
凶手应该系独居,抛尸地与其住处相距不会太远,因为他需要时刻感受“爱人们”的存在,同时也便于他光顾抛尸地重温快感。
凶手对受害者的选择不是随机的,一定经过精心挑选,可以肯定的是两名受害者的某种特质吸引了他,而他与受害者先前并不相识,或者只是偶尔有过接触,但不会有利益交集……这个夜晚,顾菲菲同样也在通宵达旦地紧张鏖战,以期通过尸体证据,来缩小受害者的排查范围。
首先,她要对首名受害者进行容貌复原。程序大致是这样的:先用CT机全方位扫描受害者的颅骨,将得出的扫描图像和数据输入颅相重构系统中;接着通过专业软件计算出颅骨面部软组织厚度、获取人种与骨龄数据;然后再向三维颅骨上添加骨龄特征以及肌肉和血管等软组织;最后... -->>
第二章 食人心理
由于线索实在有限,尤其是受害者身份无法确认,案件侦破工作难以有效展开。吃晚饭时顾菲菲与韩印沟通了一下,希望他能就目前掌握的资料,先做出一份粗略的罪犯侧写报告,不管是针对犯罪人还是两名受害者,能将范围缩小多少是多少。于是晚餐后韩印回到宾馆房间,便开始着手起草报告。
总结以往出现的因畸变心理杀人食肉案例,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认为食人肉和内脏器官可以滋补身体的,比如韩国头号变态杀人狂柳永哲,他在法庭上坦白,认为食人肉可以提神,所以曾吃掉四名受害人的内脏;第二种,是具有虐待狂心理的,比如被称为俄国“红色开膛手”的安德烈·奇卡缇洛,他声称受害人痛苦的喘息声能够更加激发他的性欲,以至他会咬下受害人的舌头吞到肚子里;第三种,是追求控制权力的,比如德国食人恶魔阿明·迈韦斯,他自幼生活在单亲家庭中,母亲性格强势暴躁,控制欲极强,造成其性格软弱自卑、缺乏主见,同时又由于生活中缺乏男性榜样,造成其性别偏中性化,并极度缺乏安全感。心理压抑对母亲的抵触,又极其渴望父爱,致使他对同性产生爱恋,并最终吃掉一名男性。值得注意的是,阿明·迈韦斯是选择在该名男性尚存有一定意识之时割掉其部分肉体进食的,从这一点来说,他同时也具有虐待狂的特征。总结来说:第一种类型属于幻觉和妄想型犯罪,第二种和第三种属于性犯罪。
以往的谋杀案中,凶手选择镇静类催眠药物致死的方式极为少见,虽然从丧失意识的角度来说,“三唑仑”具有吸收迅速、起效快、作用强等特点,但致死过程要相对漫长许多,甚至可能还需要在酒精的助力下才可以完全致死。不过这也许正是本案凶手所需要的,他应该非常享受女性尚存一定意识但可以任他摆布的局面。不过即使这样,他却仍然选择在受害人完全死亡之后,才切割肉体进食以及奸尸,则充分显现出他极度的自卑感和恋尸癖好,当然这毫无疑问属于性犯罪的范畴。
从理论上说,女性释放性压抑的方式和渠道相对较多,且性欲表现大多是被动性的、接受性的,所以由性动机导致暴力犯罪的女性连环杀手非常罕见;况且本案中凶手分尸和抛尸的老辣手法,以及阅历和气力都非一名女性所能及。由以上分析不难总结,凶手是一名男性,其杀人食肉是为了追求控制感来获取性满足,也就是说,他与阿明·迈韦斯同样是一个控制狂。不过与阿明·迈韦斯不同的是,本案凶手没有体现出虐待特征,而更多的是体现出一种“占有”心理,当然从他的角度来说,那是一种“爱”的表现。整个犯罪过程,其实就是追求一种永不失落的爱——吃掉她们,他和她们便融于一体,永远不会分离了!
另外,从案情特征来推测,凶手两次选择同一地点抛尸是经过充分预谋的,符合“地理稳定型”杀手的特征;不过,凶手烹食人肉的行径,加之抛尸时让受害者赤身裸体,并有隐藏遗物的举动,这一系列行为特征,又与“地理移动型”杀手特征相符。所以,如果从“地理学的犯罪侧写”角度分析,本案凶手属于介于上面两种连环杀手类型之间的混合体。那么综合起来考量,韩印认为凶手背景特征可能如下:男性,单身,未有过婚史,年龄和阅历处于成熟阶段,受过良好的教育,从事偏技术类工种。其选择杀人的方式,除了映射出他寻求控制的欲望,同时也可能与其身材弱小或者身体患有某种残疾有关(通常投毒案凶手多见于女性)。这也因此造就他过度自卑的心理和内向的性格,尤其缺乏与女xìng交往的能力,致使其成长过程中缺少女性角色的存在和关爱。甚至由于外在原因,他可能经常被自己的母亲忽视。他也许自幼与母亲分离,又或者和母亲生活在一起,但母子关系很紧张。他外在的表现会给人平和谦卑的感觉,但内心极度孤独和压抑,具有不为人知的双重性格。
凶手应该系独居,抛尸地与其住处相距不会太远,因为他需要时刻感受“爱人们”的存在,同时也便于他光顾抛尸地重温快感。
凶手对受害者的选择不是随机的,一定经过精心挑选,可以肯定的是两名受害者的某种特质吸引了他,而他与受害者先前并不相识,或者只是偶尔有过接触,但不会有利益交集……这个夜晚,顾菲菲同样也在通宵达旦地紧张鏖战,以期通过尸体证据,来缩小受害者的排查范围。
首先,她要对首名受害者进行容貌复原。程序大致是这样的:先用CT机全方位扫描受害者的颅骨,将得出的扫描图像和数据输入颅相重构系统中;接着通过专业软件计算出颅骨面部软组织厚度、获取人种与骨龄数据;然后再向三维颅骨上添加骨龄特征以及肌肉和血管等软组织;最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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